江湖……杀手……
江湖是何?杀手又是何?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杀手,不过是江湖里隐没在黑暗中的人。
人么?
其实更多的时候,杀手,根本不是人,不能有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也不能人的自尊。只是一柄利剑,一个会走动的杀人利器,需时刻谨记:饮血无情。
江湖里的人,有明明白白的黑白,邪正之分。谁也不知道这种幼稚的区分从何而来,长老们说,自从有江湖,就有黑白,邪正。
杀手寓意着黑与邪。
杀手存在的意义,就是证明这世道需要“白”和“正”。我,从明白“杀手”的含义开始,就已被染了一身黑,裹了一身邪,被那些所谓的正道中人唾弃,不齿,追杀。
然这世上,黑白,正邪,真有那么清楚?
我只觉好笑。我第一次出活儿,杀了个江湖闻名的正道中人。人们说,他一生都在惩奸除恶,除暴安良。可笑的是,出价十万两买他人头的主,却是他的原配妻室。原因?更可笑,只为再也不能忍受,他对她的毒打虐待。
我大笑了三声,从此为自己改名,宋白!
杀手寓意黑?我偏偏要叫白。
我不知道自己本该叫什么,姓什么,选择姓宋,只因它听来顺耳。就像萧重天选择姓萧,也没有更多的理由。我是拜仙教众多毒人中的一个,拜仙教里的毒人没有一个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教里有些人,成日无事,唯一的活儿就是从各地偷来襁褓里月余大的孩子。长老们用偷来的孩子试毒,每月试一次。五年后,活下来的,就有资格成为毒人。死了的,从此就是地上一捧无名尘土,连枯骨都不会有。
墓碑?绝对就是奢望。
有时候,我倒羡慕那些死去的孩子。一了百了,不是吗?不必数着日子看毒液侵蚀身体,不必承受锥心刺骨生不如死的痛苦,不必把自己不当人!那种活罪,只怕佛也受不了,所以活下来的都是魔。
漫长的折磨,毒人渐渐在彼此残杀中泯灭了人性。杀人饮血成为毒人唯一的乐趣。
长老们,却仍不放弃告诫:身为圣者杀手,毒人没有生命,没有家,没有情,也没有爱。这样我们才够冷,够邪,够心狠手辣。对我们而言,只有两件事重要——杀人和被杀。
在杀手行内,毒人是圣者杀手,出活儿的要价至少是人者杀手的五倍。
我不记得自己杀过多少人,换来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号,只因我够狠,够邪,够毒,却不是武功最高。
在拜仙教里,我的武功不如萧重天,他又不如佟蝶。佟蝶,绝对是拜仙教所有杀手中最特别的例外。她像阳光般活在毒人中。她美到极致,媚到极致,纯洁到极致,聪明到极致。除了“极致”,用任何字眼描述都是亵渎了她。如果毒人心里允许有女神,那么女神一定是佟蝶。她的一颦一笑可以抓住所有毒人的目光,但她,从不把目光停留在任何一个毒人身上。她是人者杀手,不是毒人,却像最狠辣的毒在毒人心中蔓延。
这种蔓延,从她十岁来到拜仙教,就一点点开始,从此再没能停息。
很多年前,生死一线时,佟蝶救过我。
那时候,我发誓能为她做一切,即便是死!但她转身阳光般笑了,“我不需要你报答……其实你很像我弟弟,如果他六岁那年没有被杀,长大一定和你很像。”
在佟蝶心里,我只是很像她死去的弟弟。
有一瞬,我想哭,但哭不出来。
后来,佟蝶坐上了拜仙教教主的神位。在拜仙教内,谁都清楚,任何决定都由长老们说了算。教主只是个虚名,但无论圣者杀手还是人者杀手,对教主之位却趋之若鹜。只为有了这个虚名,便能得到更多的自由,也能变得更强大。
人一旦长大了,就无比渴望自由。要得到自由,就必须将自己变得更强大。
佟蝶当选教主后,离开拜仙教的时间越来越长。
直至后来失踪。
再后来,她被长老们钉在神木架上祭祀黑血真神,以血喂养“圣虫”。
所有叛教的杀手,最终都会是这个下场。
有人说,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为他倾尽一切。他是谁,没人知道。佟蝶至死也没有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即便她发了疯,以那骷髅一般的头带着枯草般的乱发撞击着神木求我,“杀了他,替我报仇!一定要替我报仇!杀了他,杀了他!”
我想,她真的疯了,她彻底被黑血真神吞噬,再也没有一丝光亮。在这个黑暗的天地,她失去了她与众不同的光华,就只是一具血流尽了,灵魂还倔强的不肯离去的尸体。空洞的眼,干瘪的身体,枯萎的心,还有怨毒的诅咒。
我也疯了,我竟答应了她,而我根本不知道她爱到死的那个男人是谁。只是不停的想,那是怎样一个男人,连佟蝶这样的女人都不爱。那么,除了他自己,他一定不爱任何人。
我的杀手生涯依然如昔,在杀人与被杀的微妙快感和微妙恐惧中平凡的活着。
不久……拜仙教归附了主公。
主公是谁,又是一个谜。
杀手不需要知道太多,只需完美的完成任务。
我与萧重天的任务越渐多起来。离教的时间长了,习惯了外面的自由,我们开始明白佟蝶的失踪,开始不愿返教。
萧重天多了一个麻烦,我知道他叫那个女人,“小柔”。
我也多了一个麻烦,江湖人称“千面妖狐”,月霏,擅追踪。她跟了我多久?一年?她总用一种痴怔的眼神看我,我总也甩不掉她。但她如果不提佟蝶,我或许还能继续容她跟下去。不知何时,佟蝶已成了我的梦魇。
她死了,却还深刻的影响着我。
有一日,千面妖狐忽然问我,“你所爱的人就是你梦里唤的‘佟蝶’吗?”
爱?杀手是没有爱的。我对佟蝶,究竟是什么,我从来也不知道。但不会是爱,杀手不爱人。她死了,我甚至没有特别的感觉,死人,我见得多了,比她死得更难看的人我也见得多了。可她的死偏偏深入骨髓的影响着我,她像梦魇般跟着我。
直到许久以后,再回首,我才恍然明白,跟着我的不是她,而是她自救我那刻起,就留在我心中的人性。那一刻,她把阳光洒进了我黑暗的心里,她把人性烙印了上去,注定了我之后遭遇那些“人”该遭遇的东西。
我不愿有人再提起佟蝶,谁都不行,我冷冷笑了,邪魅而无情,“你若再提起这个人,我会杀了你。”
她居然不怕死。只隔了五日,她又提起了佟蝶,她问,“她是怎样一个女人?你会记得那么深刻?”
我冷笑,转身用“毒剑”回答她,“我说过,我会杀了你。”
杀她,和杀别人没有不同,唯一的区别,杀她我不收钱,算是做了笔亏本买卖。
如果那日,那个男人不出手相救,千面妖狐月霏,就只能是我手下亡魂,那时候,我还够狠,够绝。
那个男人出现的时候,恍似披了霞彩,犹如自田园含笑走来的书中君子,温润如玉,一身儒衫,澹泊自然。他有干净明亮的笑,飘逸若天中仙的逍遥。
可他出了一招之后,我就知道,他是我该杀的人。在我几乎快忘了对佟蝶的承诺时,他出现了。
那一招,虚实环抱,简单却又不简单。简单的招式需要不简单的内功心法驾驭。那内功心法原本只属于佟蝶一人。那是惨遭灭门的佟家留给佟蝶的唯一东西。
那个武功平平的男人竟会佟蝶独门的心法,那么,他是否就是佟蝶求我报仇的人?
那次,我没能杀他,他身边出现了我杀不了的武林名宿。那些平日里自命清高的名宿们竟死心塌地的甘做他的保命符。
我后来知道,他是江湖中神通广大的逍遥王爷,当朝圣上的第三子,景王竹谦益。我也知道,只要他在江湖,我就不可能杀得了他,他的身边有太多我应付不了的人。江湖中,即便是拜仙教的长老们,也莫名敬他几分。
我可以等,等时机,这件事,不急。
主公有了新的行动。他挑选出多名杀手,创了“刺”,专司暗杀不仁不义的朝廷官员,得手后留下一张自制的逮捕文书,陈述此人一生罪孽。江湖人便称我们为缇骑。
我杀了多少人,已经忘了。
我只记得我厌倦了这种杀手生涯。“厌倦”像毒蛇一样纠缠着我,带给我扼喉般的窒息。恰这时,不过做了三个月拜仙教教主的萧重天失踪了。他盗走了专供教主驱使“圣虫”的教主令牌——圣毒令。圣毒令是拜仙教的圣物,非教主不得见。善用者,能使之驱驭虫鸟百兽为己所用,增强功力。
传说,世上仅此圣物有这等功效。
圣毒令可以驱驭“圣虫”,已为拜仙教各任教主证实。而驱驭其他鸟兽,因驱驭法早早失传,数十年来没人得以修习成功,故而也没什么人愿意相信,新一任长老们也不信。
我知道,萧重天带走圣毒令,为得是另一个传说。
传说,圣毒令里,藏有一份解毒秘方,此秘方能让毒人恢复如常。萧重天不愿再做毒人,他选择相信这个传说。
我离奇的,也不愿再做毒人,不愿再受这生不如死的桎酷之罪,不愿再生活在尸体和鲜血中,所以我也相信。人一旦有了某种追求,哪怕只是一团萤火,也能照亮前路,从而支撑起所有信念。我从此背叛了拜仙教,背叛了主公,四处找寻萧重天的下落。
我知道他到过幽灵山,闹过天医宫,掠走过天医宫神医。
仅此而已,再追踪不到任何消息。
不久,帝都传闻——“百鸟郡主”一曲《百鸟朝凤》驭百鸟争相朝拜,乃天降祥瑞,托吾君之福,必恩泽万民。
初时,我并不在意,皇家的事,神神鬼鬼,真真假假,谁能捉摸?所谓帝王之术的奇门遁甲即是如此。
却没料到,这“百鸟郡主”竟是江东王寄养在天医宫的嫡女,朝恩七郡主——闺名,慕容植语,天医关门弟子,入门仅三年已有神医之称。多传她聪颖有才,博古通今。秘闻中又称她多爱收集珍奇玩意儿,更懂诸多上古失传秘技(作者说明:慕容植语鼓捣出的“上古失传秘技”皆为现代化技术的复古版,例如一时兴起,目前尚未取得成功的自制音乐喷泉)。
我忽而有了一个疯狂的猜想。
萧重天已然得到了解毒秘方。他掠走的天医宫神医即是慕容植语。目的,借助慕容植语的歧黄之术助他由毒人变为常人。他或者成功,或者死了,而圣毒令不知何故落在了喜好猎奇的慕容植语手中。所谓驭百鸟朝拜则是慕容植语以圣毒令失传秘法为之。
这个疯狂的猜想让我兴奋,就像久饿的猫闻到了鱼的腥味儿,让我在失望中瞧见了希望的影子。
身为杀手,我一直为他人做事。然这一次,我选择为自己做一件事,即使由毒人变为常人只是一个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