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赌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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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1)

第十六章 (1)

有关巴黎我能说什么呢?无非是醉生梦死、胡闹,这就是一切。我在巴黎总共只住了三个星期多一点儿,就在这样的时间里,我的十万法郎全部光了。我只说了十万,其余的我给布朗歇小姐的是现钱——在法兰克福给了五万,到巴黎三天后又给了她五万个法郎的期票,不过一个星期后她就从我这儿取走了现金,“我的教师,我们剩下的十万法郎,你和我吃光吧。”她总是叫我家庭教师。真难想象,在世界上再也难找出比布朗歇小姐更精明、更吝惜、更贪婪的人了。不过,这是谈她身上的钱。至于说到我的十万法郎,那么她后来直接向我宣布:她在巴黎第一次亮相需要这笔钱。“现在我可以一劳永逸地堂堂正正做人了,如今,在一段很长时间内谁也压垮不了我,至少我可以对付。”她补充说。其实,我几乎没有看到这十万,钱一直在她那儿,我的钱包里从来没有积到过一百个法郎,总低于这个数,她每天都要翻一翻。

“嗬,你要钱有什么用?”她有时带着最最单纯的样子说道,我不和她争论。不过,她用这些钱装修起自己的住宅来倒非常、非常的精明,后来,她带我看她的新居,她一边指着房间,一边对我说:“瞧,巧计算,高品味,可以用最微不足道的钱办事。”但是,这个微不足道的钱是整整五万法郎啊!她用另外的五万买了马车、马匹,除此之外,我们还举办了两次舞会,也就是办了两次晚会,参加的有Hortense、Lisette、Cléoptre——她们在很多、很多方面都是闻名遐迩的女人,一点儿都不蠢。在这两次晚会上,我被迫扮演了最愚蠢的男主人的角色,对一些富豪、最蠢的商人,对再无知不过的、完全不知羞耻的各种小军官、末等文人、小记者要迎接,要逢场作戏。

他们来的时候都穿着时髦的燕尾服,戴着淡黄色的手套,高傲自大、妄自尊大,其程度甚至连在我们彼得堡都难以想象——这已经说明了很多。他们居然还想嘲笑我,不过我喝足了香槟酒后就在后室里躺下了。我对这一切都厌恶极了。“他是家庭教师,”布朗歇小姐谈到我时说,“他赢了二十万法郎,没有我的话,他不知道怎么用。之后,他再去做他的家庭教师——诸位中是否有人知道哪儿有空缺?请给他留心一点儿。”我开始一个劲儿地灌香槟酒,因为我总是忧心如焚,总是感到无聊到了极点。我生活在最资产阶级化的、最惟利是图的阶层中,这里每一个子儿,都得斤斤计较、反复计算。布朗歇头两个星期特不喜欢我,我看得出来。不错,她把我打扮得可摩登了,亲自每天给我系领带,但是骨子里一点儿也看不起我。对此,我一丁点儿也不在意。由于寂寞、闷得慌,我平时常去“花城”,在那里每天晚上照例喝一通,学跳康康舞(法国游艺场中的一种黄色的舞蹈。)(那里跳得坏透了),后来居然弄出了点儿名气。

布朗歇终于看清了我,因为不知怎的,她事先已有想法:在我们同居期间,我将会拿着笔和纸跟在她后面,什么都算:她已经花了多少,偷了多少,她还要花多少,偷多少?当然喽,她也曾经以为,我们将会为每个法郎大打出手。对她假设中我的种种进攻,她已经预先准备好了对策。不过在看到我没有向她进攻时,她自己倒先干起来了。有一次,她来势特凶,不过,看到我默不作声——我经常是躺在沙发床上,望着天花板,最后连她自己也吃惊了。起初她想,我简直太蠢了,“一个家庭教师”,于是不再和我解释了,她也许暗想:“他蠢得很,既然他自己什么也弄不明白,所以也用不着跟他费口舌。”常常这样,她走了,但是过了十来分钟转回来(这常常是发生在她最疯狂地挥霍的时候,挥霍得完全不切我们的实际。比如她把马换了,用一万五千法郎又买了另一对)。

“瞧,孩子,你不生气?”她走近了我说。“不——不——不!我——厌——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推开她,但是,这使她好奇得马上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你瞧,要是我决定花多少钱,就是说偶然碰上了好机遇。它们可以卖上二万法郎。”“我相信,我相信,马是好马,现在,你出去可光彩啦,派用场,好了,够了。”“你不生气?”“生什么气?你做得很聪明,你准备了自己必需的东西。我看,你真的需要把自己放到这样的位置上,否则你赚不到百万。此时,我们的十万法郎只是开端,是沧海一粟。”布朗歇万万没有料到我是这样的议论(不是吵闹、责备!),好像是从天上落到了地上。“你呀……你真好!原来你明白,你相当聪明!你知道,我的孩子!尽管你是个家庭教师,但你一生下来就应该做王子的!你不心痛我们的钱花得太快?”“快点儿花光吧!”“但是……你知道……你说啊……难道你是富翁?不过你知道,要知道,你太鄙视钱了。你说,你以后究竟怎么办?”

“以后我去高姆堡,再赢上十万法郎。”“这就好,这太妙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赢的,一定会把钱带到这里来。好吧,如果你这样做,我真的会爱上你的!好,既然你是这样的人,所有的这段时间里我将爱你,对你不做任何一件不忠的事。你瞧,前段时间,尽管我不爱你,因为我想,你只是一个家庭教师(像个奴仆,是不是?),不过我对你总还是一直忠贞不二的,因为我是个好姑娘。”“得了吧,你说谎!你跟阿尔贝特,就是跟那个黑皮军官,上一次难道我没有看到?”“哎,哎,你呀……”“你说谎,说谎,你以为我会生气?我毫不在意!你应该在年轻的时候安分起来,既然他爱在我前面,你现在又爱他,你就不要把他赶走。只是你不要给他钱,你听到了没有?”“就是说,你对此不生气了?不管,你是一个真正的哲学家,你知道吗?真正的哲学家!好了,我将爱你,爱你!”她高兴地叫了起来,“你会见到,你将心满意足!”的确,打这以后,她似乎真的和我拴到了一起,甚至很友好,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我们最后的十天。

她所允诺的“星星”我没有看到,但是在某些方面她也真的信守了自己的诺言。除此之外,她给我介绍认识了Hortense,她的确是个特别出众的女人,在我们的圈子里称她为泰雷兹哲学家(法语:法国匿名作家的一色情小说中的人物。)……不过,有关这些,没有什么好张扬的。这一切甚至可以构成一个特别个故事,有着特别的情调,但是我不想把它写进这本书。问题在于,我一心一意地在盼:快点儿了结所有的这一切。不过,我们的十万法郎够用了,如我以前说过的,用了一个月——真使我感到惊讶不已。布朗歇至少用了这当中的八万给自己买了东西,我们生活的花费怎么也不会超过两万法郎——不管怎么说,是够了。布朗歇最后几乎和我坦率相见(至少一些事不再对我扯谎了),她坦白地对我说,至少没有叫我承担她以前不得已欠下的债务。“我没有叫你在一些账单、期票上签名,”她对我说,“要是换上别的女人,一定会这样做,一定会把你送进监狱。你瞧,你瞧,我是多么爱你,我是个多么好的人啊!单是鬼婚礼就搞掉了我多少钱!”

我们真的举办了婚礼。这是发生在我们生活一个月快结束时,应该想象得到,我的十万法郎的最后一点底子全泡汤了,事也就完了,也就是说,我们的蜜月结束了,打这儿之后,实际上,我已经让出了地盘。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们在巴黎生活个把星期以后,将军来了。他是直接来找布朗歇的,几乎一到这儿后,就在我们这儿住下了。诚然,他在某地也有他自己的房子。布朗歇欢天喜地地迎接他,尖声尖气,咧嘴哈哈大笑,甚至还扑上去抱他。事情发展到这样:是她自己不让他走,他应该到处跟着她:无论是在街心花园里、在骑马时,还是在剧院里、在走访熟人的时候。在这方面,将军还有用。他相当显赫,相当体面——几乎是个大高个儿,留着染过的络腮胡子和唇髭(他曾经在胸甲骑兵团服务过),仪表堂堂,尽管稍微有点儿虚肿。他的行为举止优雅,燕尾服他穿得特别合身。在巴黎,他佩戴着自己一枚枚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