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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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部第二章

简?费尔法克斯是个孤儿,她是贝茨太太的小女儿的独生女。

某步兵军团的费尔法克斯中校与简?贝茨小姐的婚姻,有过荣誉和幸福,希望和乐趣。不过现在什么都没留下,只有他在海外战斗中牺牲的伤心回忆,以及他的寡妇不久沉沦于忧伤,死于肺结核的记忆,还留下了那个女孩。

她一生下来就属于海伯里。三岁上死了母亲后,她就成了外婆和姨妈的宠儿,是她们的财富,义务和慰藉。当时,简似乎要永远生活在那里,接受一个贫困家庭所能提供的全部教育,除了天生惹人喜爱的外表、良好的理解能力,以及热心善良的亲戚之外,没有任何有利的社会关系或有利条件能改善她的成长环境。

但是,她父亲生前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朋友使她的命运发生了变化。这个人是坎贝尔上校,他高度称赞费尔法克斯,认为他是个杰出的军官和最有功劳的年轻人。他父亲在一次严重的斑疹伤寒中,曾受到费尔法克斯的特别照料,他认为他救了自己的性命,因而欠他的情。这些说法他并没有忽略遗忘,尽管他在可怜的费尔法克斯死后过了许多年才有机会回英格兰。他终于回来后,找到了那个孩子,开始照料她。他婚后只有一个孩子活了下来,那是个女儿,年纪与简相当。简成了在他们家长住的客人,跟大家生活在一起,成为大家都非常喜欢的人物。她还不到九岁的时候,由于女儿特别喜爱她,而且坎贝尔上校自己也希望她成为大家真正的朋友,他便承担了她的全部教育费用。这个好意被接受了。自从那时开始,简就成了坎贝尔上校家庭的一员,完全与他们生活在一起,只是偶尔回家看望外祖母。

为她订的计划是将她培养成一名教师。她从父亲那里继承到的财产只有区区几百英镑,她因而不可能不依赖别人为生。从其他方面向她提供资金却是坎贝尔上校无能为力的,尽管他的工资和继承到的财产收入颇为丰厚,可是他的财富总额不多,最后必须全部遗赠给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希望,让她受教育日后便能让她过上受人尊敬的生活。

这便是简?费尔法克斯的故事。她被好人收养了,在坎贝尔家除了善意之外没有其他感觉,而且还受到了优良的教育。一直与心地正直,知识丰富的人共同生活,她的感情和头脑接受到的是最好的文化和教养。坎贝尔家在伦敦,在那里,每一种细微的天赋都能得到第一流大师圆满而悉心的培养。她的天性和能力也值得为之付出朋友般的心血。到了十八九岁,她已经完全能够胜任教育孩子们的工作了。但是大家太喜欢她了,不忍心与她分开居住。父母亲都不同意,女儿离开她简直受不了。那个可怕的日子终于被推迟。大家一致认为她还太年轻。简于是继续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就像家里的另一个姑娘一样,分享着这个在各方面都具有理性乐趣的优雅社会环境,这是个家庭与娱乐兼而有之的融洽组合,只有未来是个障碍,她的良知冷静地提醒她,这一切很快便会结束。

简在容貌美丽和知识丰富方面远远胜过坎贝尔小姐,因而全家人对她的喜爱,尤其是坎贝尔小姐对她的热情爱慕,就尤其令人肃然起敬。那位年轻小姐不可能不注意到她天生丽质,父母亲也不可能不体会到她杰出的智力。然而,他们对她的慈爱一如既往,直到坎贝尔小姐结婚时也不变。机会和幸运往往与人们对婚姻的预料相悖,它们宁愿屈身一般,也不高攀优秀,坎贝尔小姐就是这样得到了一位富有而和蔼的年轻人狄克逊先生,他们几乎是刚刚认识便结为连理,愉快而适意地生活在一起。而简?费尔法克斯却不得不为挣得自己的面包而奋斗。

这件事就发生在最近。她那位不太幸运的朋友简还没来得及找到工作,不过根据简的判断,自己的年纪已经到了开始工作的时候。很早以前她就作出了决定,认为二十一岁就到了时候。见习期间她表现出坚韧的献身精神,她认定要在二十一岁时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人世间一切乐趣,摒弃所有理性的交往、平等的关系、心情的平静和希望,永远承担起作教师的屈辱和辛劳。

尽管坎贝尔夫妇感情上不同意她的决定,但是他们的良知却不能反对。只要他们还活着,也不必费这份心,他们的家永远是她的家。如果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得到安慰,他们宁愿让她呆在家里,不过那未免过于自私。既然是最终必然的结果,不如尽快促成。他们或许开始感觉到,不屈服于拖延时日的诱惑更加明智,也更富有爱心。现在必须让她脱离舒适和闲暇中的乐趣与情调,获得完全独立。然而,慈爱之心仍然乐于寻找任何合理的藉口,避免匆匆赶赴那个可悲的时刻。他们的女儿出嫁之后,她还远没有恢复过来。在她的身体完全复原之前,他们禁止她承担工作责任,虚弱的身体和不稳定的精神状况是不能胜任工作负担的,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外出工作,都需要身心处于最佳状态方能勉强胜任。

至于不陪伴他们去爱尔兰的事情上,她写给姨妈的信中说的是实话,不过有些实话并没有完全说出来。他们外出的时候她回海伯里的决定是她作出的。她也许想跟自己最亲近的亲戚在一起,度过这完全自由的最后几个月时光。坎贝尔夫妇对这个安排立即表示赞同。不论他们内心中的动机是什么,也不论他们的动机是单纯的,还是有双重意义,抑或是三重含义,总之,他们表示说,他们认为让她在土生土长的地方呼吸几个月本地空气,对她恢复健康有好处,他们并不考虑其他问题。因而,她肯定要回来。于是乎,海伯里不再指望迎接从未光顾过这里,很久以前便许诺要来的弗兰克?邱吉尔先生,转而暂时希望看到简?费尔法克斯,可她能带给大家的只是两年不见的新鲜感而已。

爱玛感到遗憾——她做的事总是超过自己的愿望,却总是少于她的义务!她不得不拜访自己不喜欢的人,而且长达漫漫三个月!她为什么不喜欢简?费尔法克斯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奈特利先生曾经对她说,这是因为她发现那是个真正的才女,而她希望别人把自己看作才女。虽然这种指责当场受到她的反驳,但是后来她不时反省,良心却不能证实她在这方面无辜。“我绝对不能与她交朋友。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心里就是又冷淡,又保守。不管我高兴还是讨厌,我就是要显出冷漠。再说,她姨妈是那么个喋喋不休的人!她当着任何人都那么吵吵闹闹!在她想象中,她们是那么亲密的朋友——因为她们年龄相当,大家都以为她们相互非常亲热。”这些便是她的理由,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其它理由。

那是一种没有什么道理的厌恶——每一种强加给她的缺点都经过想象的夸大,结果,不论多长时间没见面,只要相见,便不由觉得感情受到她的伤害。此时,她两年后返归故里,见面后,她的外表和举止让爱玛大受震动,整整两年来,爱玛心里对她一直感到蔑视。简?费尔法克斯非常高雅,异常高雅,而且她本人就是高雅的最高价值标准。她的身材十分标致,大家恰好都认为她比较高,却没有人觉得过于高。她的身材尤其优美适度,正好介于肥胖与消瘦之间,程度适中,不过,稍稍显露的病态似乎让她倾向于两个极端中比较讨人喜欢的那一个。爱玛不禁体会到了所有这一切。再说她的面貌吧,她的面孔长相比爱玛以前见过的任何人都漂亮。那不是一张平常的面孔,而是非常令人愉快的美。她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周围的睫毛和眉毛呈深黑色,人人见了都赞不绝口。爱玛一向喜欢挑剔人家的皮肤,可她的皮肤虽然缺乏颜色,却十分白皙柔嫩,并不需要更加红润。那是一种美的类型,娴雅的举止更为之增色。根据她的种种原则,在道义上她本应赞叹才对——不论是某个人,还是某个事例,在海伯里难得遇到真正的优雅。可以不落俗套地说,她与众不同,品质优良卓著。

简而言之,在第一次见面时,她坐在对面望着简?费尔法克斯,心里怀着双重的喜悦,那是愉快的感觉和发自心底的正义感,这决定了她从此不会再讨厌她。当她喜爱她的美,理解了她的过去和她的处境,当她考虑到所有这些优雅品质的命运,考虑到她将要屈身何处,考虑到她将如何生活,要想不感到对她的同情和尊敬是不可能的,特别值得考虑的是,她那充满魅力的各种显著特色或许让狄克逊先生着迷,她本人都十分自然地产生了这种感情。假如真是那样,没有任何事情比她决心作出的牺牲更加令人同情,更加令人肃然起敬。爱玛此时非常愿意饶恕她诱使狄克逊先生移情别恋,也愿意饶恕她搞的任何恶作剧,当然啦,这些都是在她最初的想象中产生的东西。假如是爱情的话,那只能是简单的,不成功的单相思。简作为与朋友分享与他谈话的一方,或许已经不自觉地喝下一剂悲伤的毒药。从内心中最美好,最纯洁的动机出发,她现在不允许自己去爱尔兰访问,决心不久便开始吃力的工作,将自己与他和他的一切联系彻底割裂。

总之,爱玛离开她的时候,带着温柔而慈善的感情,回家的路上不禁频频回头张望,哀叹海伯里没有一个年轻人能与她匹配,她不能指望任何人在智力方面与她抗衡。

这是一种迷人的感情,但是并不持久。她还没来得及在公开场合宣布自己愿意与简?费尔法克斯永远保持友谊关系,也没来得及纠正自己先前的偏见和错误,只是对奈特利先生说:“她长得的确漂亮,并且不止是漂亮而已!”结果简陪伴她姨妈和外祖母到哈特费尔德宅子来拜访,聊了一个晚上,过去的一切又故态复萌。以前惹人恼火的事情再次重演。那位姨妈像以前一样烦人,而且更加烦人,因为这次是在对她能力的夸耀上又增加了对她身体的担忧。大家不得不听她精确描绘她早饭吃了多么少的面包和黄油,中午吃了多么小的一片羊肉,另外还展示自己的新帽子,还有她和她母亲的新针线袋。简让她越来越反感了。她们演奏了音乐。爱玛应邀弹奏,但是在她看来,演奏之后必然表示的感谢和赞扬虽然态度坦率但显得非常做作,样子似乎很了不起,目的只是想表现自己的演奏更加高超。除此之外,最糟糕的是,她本人那么冷淡,那么谨慎!根本看不出她的真正想法。她仿佛包裹在一件礼貌的外套中,决心不让任何东西遭遇危险。她的保守令人恶心,让人怀疑。

在一切都无以复加的情况下,如果说还有什么更甚的话,那就是她在韦茅斯以及狄克逊家的问题上比其他事情更加保守。她似乎故意不讲出对狄克逊先生性格的看法,不对他交友的价值标准加以评论,也不就他的婚姻是否相称发表意见。完全是一般性的赞叹和圆滑,没有对任何事物进行描述,也没有任何东西非同凡响。无论如何对她没有任何用处。她的谨慎抛在了脑后。爱玛看出其策略所在,便恢复了自己原先的猜疑。或许需要掩盖的东西多得超过了她自己的愿望。狄克逊先生当时的情形或许近乎更换朋友,他选中坎贝尔小姐,意在将来那一万二千英镑。

在其他话题上,她也表现出相似的保守。她在韦茅斯的时候,弗兰克?邱吉尔也在那里。据说他们还稍有交往,可是爱玛怎么也不能从她嘴里打听出他的真实情况。

“他长得漂亮吗?”

“我相信大家认为他是个非常不错的年轻人。”

“他的脾气好吗?”

“人们一般都认为是这样的。”

“他看上去是个有理性的年轻人吗?是不是显得有知识?”

“在海水浴场或者在伦敦一般的交往场合,很难就这些方面作出判断。能够作出正确判断的只有他的礼貌举止,邱吉尔先生的举止不需要很长时间便可了解。我相信大家都认为他的举止得体宜人。”

爱玛不能原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