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现代狂人李敖:当代最能挑战自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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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文化太保指天骂地(1)

李敖的本性是嘻嘻哈哈的,乐观的性格使他不太能用板着面孔的方法去做人处世写文章。在认知上,他相当的理智,但这种理智不太能驾驭他情绪上自由自在;在情绪上,他相当的狂热,这种狂热表现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强者的豪迈,一种是犬儒式的愤世嫉俗。他以愤世嫉俗的人生态度,对现实、对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物做了研究。

一、我还有一杯毒酒

李敖进人文献会以后,就没有听从姚从吾老师的嘱咐,停写“辩难”文章,反而越写越多,劲头越写越大。文章大都在《文星》上发表。

李敖以他的愤世嫉俗的人生态度,对现实、对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物做了研究。他感到:“在宽广浩瀚的前程中,老不成器和老着脸皮的上一代们。都不是新时代知识分子的‘敌人’,因为他们早该是旧时代枝头的落花飞絮,早该凋谢、早该销声敛迹、早该躺在床上,背一句臭诗——‘看射猛虎终残年!’”他还感到,“迷失一代的青年人必将回归到愤怒的一代,他们之中,浑噩的终将聪明;沉睡的终将苏醒;缺乏营养与气魄的终将茁壮。这些转变的酵素不待外来,他们必须靠自己!”

李敖接着有一大段写他自己:

作为一个现时代知识分子的小角色,我自知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热心的小人物,一颗满天星斗的小星。能力与际遇的安排也许只能使我做一个吵吵闹闹打打前锋的小战士,在愤怒的青年人中,我深信会有大批的主将到来。如果我有点自知之明,我会知道我不是一十“勇士”。有多少班。在深更半夜。我笑着对自己说:“我不是‘勇士’!从某些观点来看,也许我是‘懦夫’。如果我不是‘懦夫’,我不该向那些时代渣滓们消耗我的精力!在‘水深波浪阔’的时代里,我是多么渺小!多么无力!又多么短暂!我只能在环境允许的极限下,赤手空拳杵一杵老顽固们的驼背,让他们皱一下白眉、高一高血压。大概这是我最大的能耐了!我还能怎样呢?”

这低调,实在是我的基本态度。这种基本态度的形成对我来说是很当然的事。我在忧患里长大,精神上。我经历过“太保太妹”们不太能经历的苦痛。个人的理智训练与宗教狂热在我所经历的环境底下,已被我浓缩或转换成太多的消极与愤激,多少还夹杂着一点玩世和不恭。另一方面,生活的压迫使我接二连三历经着苦恼的副业——从写蜡板到送报、从进当铺到案牍劳形……这些生活末节在无形中增加我精神上与精力上的负担,虽然起码的坚韧使我不会倒下去。但是我也不太客易站起来,这大概也是我低调的一个来源。大概以我的能力与际遇,我一辈子也不会喊“后来居上”、“超越前进”的高调,这是非常不可救药的!

但我的低调也有好处,这就是可以满足一个小人物的自我清高。一个低调的人经常的表现是消极的不合作主义、杯葛主义、麝一般的自毁主义、不妥协主义、陶渊明主义。在乱世里,这种低调而坚强的态度也未尝不是既苟存生命又勉强做人的一法,有时候在我看来。这甚至是惟一的方法!可叹的是,今日的洁身自爱的知识分子中,连陶渊明那种可以“养廉”的“将芜”之“田园”。都不可得了!

虽然是穷光蛋,可是也要穷得硬朗,老一世代的人们也该想到新一世代的青年人中,也会有“贫贱不移”、“风骨嶙峋”的硬汉,不要光是拿细人之心度人!只要老一世代的人不老眼昏花而死,他们总会看到这一代卓越知识分子的人格与风范。这些并不是他们身教的结果,这是他们的造化。

李敖对自己心灵的解剖还没有完。他又说:“我的消极是:自己不做乡愿,中国少一乡愿;我的‘积极’是:打倒几个‘伪君子’,宣布几个‘伪君子’是乡愿。如此而已。我深信的人生哲学很简单:能少做一分懦夫,就多充一分勇士;能表白一下真我,就少戴一次假面;如果与覆巢同下,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太狼狈的‘坏蛋’;如果置身釜底。希望自己不做俎肉,而是一条活生生的游魂!”

李敖抱着这样的心情回顾过去。从发表《老年人和棒子》,到1962年底,十三个月过去了。十三个月来,李敖给《文星》写了十五篇文章,给《传记文学》写了一篇,总数虽不过十六万字,风渡倒惹了不少,不虞之誉和不虞之毁一齐朝头上飞来,大有“折杀奴家”之概。1962年12月17日,李敖写下了他来台以来十三年、特别是从《老年人和棒子》发表以来十三个月的心灵总结的重头文章《十三年和十三月》。他在最后说:“两句改译的印度古伽拉德青年诗人的话经常在我的耳边响起,那是——你已经吞了不少苦药,请再勇敢的喝了这杯毒酒吧!像一个卖药游方的孤客,我走到这社会里来,十字街头是那样晦暗,我打开背囊,当众吞下了不少苦药。观众们说:‘恐怕药太苦了!’我说:‘怕什么呢?我吃给你看。我还有一杯毒酒!”

二、跟胡秋原打官司

李敖一生,官司不断,此为之始。

李敖发表《老年人和棒子》、《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几篇文章,对胡秋原有严厉的批评,特别是《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把胡秋原的“超越前进”论归人传统派里去,使胡秋原大为不满。自4月起,胡在《世界评论》上对李敖和居浩然展开攻击,并涉及许登源和洪成完。胡在文章中,对李用了许多非学理性的字眼,如“豪奴”、“狾犬”、“背后有中年有老年”、“有传授有计划”、“有组织攻击”、“有参谋团、顾问”、“危险打手”、“幕后人”、“雇佣诽谤者”、“奉命骂人”、“问了顾同”等等。胡秋原怀疑许多机关和人士利用李敖打击他。胡适死后,他首先怀疑的是姚从吾。4月14日,李敖在日记中写道:“姚先生在课堂上说佩服我矛盾战术,使胡秋原气焰不敢太盛。并说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盖以姚李一气故也。”即是说,早在论战初期,胡秋原就怀疑到姚从吾头上束了。另一方面,胡又疑心到陶希圣头上。陶希圣告诉李敖:“胡秋原说我打击他,我打击他干什么?大陆撤退时,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港。当时不能来台,还是我设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击他,我会这样帮他吗?”

到了8月,在伦敦的居浩然不甘沉默,寄给《文星》一篇投书,《文星》于9月1日刊出,其中提到胡秋原当年参加“闽变”叛国的话。接着,李敖写了《胡秋原的真面目》,在10月1日《文星》第六十期发表。李敖站在现代史研究的立场,对“闽变”叛国也做了一点研究。这下子胡秋原第二次生气了,他来了“三位一体”的控告——告萧孟能、居浩然、李敖诽谤。

李敖的文章,言词激烈,一些人为之担心。李敖文章发表的第二天(那时《文星》常提前出版,标明一日出版,其实人们早几天就看到了),李敖在日记中写道:“陶转告以后行文务必多小心,盖胡秋原等或将以李敖思想违背三民主义来扣帽子也。此一公案颇有连陶也被扯下水之势。他们总以为我写文章背后有人主使。他们过去以为是胡适、再是姚从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吴相湘、再是陶希圣,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独来独往,胡姚殷吴陶等人安能浼我哉?”10月3日,李敖又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陶希圣分别找我谈。陶申三意:

一、胡秋原此人“不择手段”,以后为文须小心,盖已闻彼现在搜罗我文字中句子,以构成违反主义及“总裁训词”之罪名。

二、胡有牵陶入此漩涡之势。

三、陶绝不理胡等欲逐出我于文献舍之阴谋。查材料事文献会借助我,并非我借助文献会。

10月4日。报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李敖的消息。李敖在日记中写道:“陶希圣转告:一、他可介绍二律师(端木恺、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义感,唯先不必与人言。二、尽可放心打官司,文献会绝无问题。”陶希圣对此事特别关心,除了他被胡秋原当做李敖反台的这一个主要原因外。当与他想把李敖拉人国民党有关。前已说过,陶希圣和高荫祖早就想拉李敖加入国民党,他们以为现在正是好时机,就重申前意,明确告诉李敖,人了党才好办事,人了党变成“自己人”,胡秋原是党员,你李敖也是党员,党员对党员,领导上支持李敖。名正言顺,警总方面也好讲上话。对这一好意,李敖还是谢绝了。

依照胡秋原的话:“(李)从头到尾用嬉笑恶毒字句。意图毁损我的人格与名誉。其手段有四:一是利用二十八年前早已解决的福建之事,再任意匿饰捏增;辱骂‘叛国’、‘闽变余孽’与日本‘合作’;二是盲目指我在《读书杂志》时代是‘左派’(共党之称);三、以此二者为骨干,名为根据我的文章,实则用‘变造他人文书’的犯罪手段,割裂改编,然后曲解,将我参加过的事情,乃至反共的事情,一律指为共党的运动,‘帮助敌人’;四、及我对政府质询他们诽谤国家之怪书,他们诬为‘无耻’和‘兴文字狱’。”

胡秋原状告李敖等三人,引起了舆论的非议。10月9日的《自立晚报》上发出这样的社论:“……涉讼公庭要赖法律来评断是非,我们更不知道这是进步还是退步?法律或许可以裁决一造胜诉一造败诉,可是中西文化的论战,难道能凭法律裁决谁直谁曲,得出一个结论吗?”但是胡秋原既然坚持要法律解决,也就只能这样。李敖没有钱请律师,就自己买了一些法律的书,先进行备战。有志气的人无不这样。该自己出击就出击,事到临头时绝不慌乱,而是以自己之力,不懂就学,从容应付,没有不胜之理。后来居浩然听从太太意见,跟胡秋原私下和解。萧孟能也有私下和解之意。李敖说:“我的态度是:要告由他去告,要和你们去和,我李敖是不怕告,也不要和的。我那时二十七岁,很年轻,也很坚定。我认为,我遭遇的是‘是非’问题,不是‘人情’问题,在‘是非’上,我没有错;在‘人情’上,为了真理,我六亲尚且不认,何况非亲非故的胡秋原和非亲非故的萧孟能呢?我又认为:我出道写文章以来,就准备殉道,我绝对对我写的任何一个字负责任,并愿面对考验与审判、打击与监狱,我是不怕的。和事老们都是萧家的朋友,他们包围了我,力劝我和,说不要道歉,只要声明所说不实表示遗憾即可。我说不行,我所说的都是实的,也无遗可憾,不行,不和就是不和!”就这样,官司打下去了。

到1963年的秋天,法官张顺吉做了判决:李敖、萧孟能,罚钱;胡秋原、也罚钱,因为张顺吉说,告人诽谤的胡秋原也诽谤了他告的人。地院判决后,双方都上诉到高院,从此官司拖了下来。一拖拖了十来年。

这中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李敖在写他那篇《胡秋原的真面目》的文章前,曾到台湾大学图书馆查阅资料。如“闽变”期间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国闻周报》,就是在台大图书馆看到的。当打官司的时候,法官问到李敖材料的来源,李敖根据实情陈述,自无疑义。不料胡秋原忽然提出一项证据,说他去函台大,问台大藏书和李敖借书的情形,据台大回信,说该校根本没有“闽变”年份的《国闻周报》,所以李敖是当庭说谎云云。胡秋原这番话使李敖大惑不解,因为他明明看过并且自己仍然保存“图片证据”(图片上有钤记是台大藏书)来证明台大藏有“闽变”年份的《国闻周报》,他的母校怎么会公然作伪证呢?为了使事情更清楚,李敖托律师从胡秋原呈庭的证据中找出台大的回信,果然是一份伪证。为这事数年之后,李敖写信给台大校长钱思亮,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李敖的愤世嫉俗。犀利文笔导致了他官司不断。

三、主动退出文献会

文化大论战爆发,《文星》做了主战场,各派人物纷纷在《文星》亮相。这年4月,即在论战进入高潮之际,李敖写信给主编陈立峰(小鲁),有这样的话:“最近听说有人批评你们偏袒‘李敖之流’。我想,这些批评你们的人的心眼儿一定长在胳肢窝里!据‘李敖之流’看来,你们偏袒的对象正好相反。‘李敖之流’深觉‘陈小鲁之流’在偏袒‘他们’。盖陈小鲁、萧孟能似绝舍不得拿六万字的篇幅,让李敖登篇‘一泻千里尽见浑水’的大文。——但却为胡秋原空前绝后地开了例!同时你们似乎也绝不答应李敖写篇破口大骂的十二页长文,直骂到别人的爹妈。—但却让郑学稼毫无忌惮地开了风气之先!唉!小鲁兄!你不公平!”

李敖骂人,导致了官司。最后他不得不退出文献会。

1963年3月19日,李敖自动在历史研究所休学。

这事给了陶希圣一个借口。他5月3日去日本。临行写了一封信给高荫祖,说文献会以用研究生为宜,李敖不告诉他就休学,他决定以“留职发薪”方式,请李敖暂时别来上班。5月4日下午,高荫祖约李敖谈话,出示陶希圣走前给他的信。显然,在胡秋原政治风暴的阴影下,陶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计。高荫祖再度提出入党建议,并谓胡秋原、任卓宣他们反对你,并不是国民党反对你,国民党欢迎你合作。对高荫祖的建议。李敖予以拒绝,同时谢绝留职“发”薪的好意,谢绝“遣散费”,谢绝帮助另外找事的主意。李敖说:“我是于干脆脆的人,决心求去,不必在这里,彼此都惹得一身腥。”高荫祖说他一定要找吴相湘,请吴出面挽留,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过了,再来上班。李敖再一次说:“不必。”

在文献会一年三个月零四天的混饭生涯,竟如此这般地告一结束。可叹可笑。李敖说:

此事给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于我太穷,来此会以前,穷得当裤子,吴相湘、姚从吾联名介绍,乃得此谋生之地。设想当时苟有第二条路好走(如中学教员之类)。何至于有“误上贼船”之憾?虽然,十五个月来,自许不染不妖,然究竟不快也。当时若身怀几千元,何至于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为今之计,似非摆脱一切,设法有一点点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可,我希望是五至十万元的存款,两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场中人是什么东西,思之可也!

第二天下午,办理移交。李敖只肯收本月一至三号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高荫祖说太矫情,袁英华说本会“送钱”有前例,李敖皆不肯。最后留信而行,将三天薪水的收据附于其中。秘书阮继光、工友向泽洲、林明冈相送。向泽洲请李敖留字,李敖写“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

陶希圣从日本回来后,5月22日,送来从日本带回的领带一条,袜子一双,并留名片致意,还送一笔钱。李敖收下领带、袜子,把钱退回了。

四、睁大眼睛看世界

李敖失了业,朋友们都关心这件事,想为李敖另谋职业。

1963年5月26日,诗人余光中告诉李敖:“梁实秋先生听说你失了业,想替你找事。”原来梁实秋瞒着李敖,已直接写信给“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和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济,大意说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该请到你们那边。王世杰、李济接信后,先行内部作业。后来王向姚从吾表示,想先同李敖谈一谈,并盼姚先生陪李敖一起来。李敖遂在姚从吾老师满口称王世杰“老师”的恭谨下,见到了这位大官人。王世杰跟李敖天南地北,谈了不少胡适的事。最后说:“现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后,再来‘中央研究院’?”李敖听了,很不高兴,便说:“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讯研究员,这官司还是他主动告我的,为什么他能从里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响他的职务;而我从外面向里面打官司,就要对职务有影响呢?”王世杰听了,无词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