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杞东县,隶属衡阳市,位于湘桂铁路上的一座县城,一颗璀璨的明珠。我说它是“一颗璀璨的明珠”,是当之无愧的,并不因为它是我的老家,而过分的夸张,为它作宣传。若我真是要吹捧它,也不至于江郎才尽到这种地步,用这样俗艳的字眼。真的,这几年,我在外奔波,或求学或工作,平时很少回老家。可我每次回去,都发现它有非常明显的变化,越变越漂亮,越变越发达了。与过去我在那儿生活时比,简直是天翻地覆、日新月异(看,我又用这些俗字眼了)。它的热闹、繁华,堪称一座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它比我去过的许多县城都要变化大、变化快,有气势。
杞东在历史上与杞阳是一个县,解放后才成立。即将原杞阳县东边大约一半的面积划出来,独立为一个行政区域。因在杞水(湘江一支流)以东,故名杞东。杞阳是老一辈革命家、文章家陶铸的故里,中学语文课本里的名篇《松树的风格》就是他写的。
我在杞东县城呆了4年时间,作为一个10来岁的少年,从乡下来到这里念重点初中(学籍为3年制,可我学习不努力,还补习了1年),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见世面。那是1982年到1986年。那时,县城还很小,很安静,也很朴素。
我读的是县一中,学校旁边还有个县二中。二中比一中还好,我们是县重点中学,他们是省重点中学。本来,我们学校的历史比他们悠久,他们是解放后才创立,而我们是解放前由国民军队中的一名周姓大官(当然也是杞东人)修建的,是全县的第一个中学。只是后来人家青出于蓝,超过了我们。
我的母校建在县城北边一段绵亘数里的高山的半山腰,从大街上去学校,还得爬一条很陡很长的坡道。(杞东县城的四周都是山,城关镇被夹在山麓。)说是高山,海拔也不过五、六百米,但树木倒挺茂盛、葱郁的。它还有个名字叫“鼎山”,似乎颇好听。顾名思义,它的外形应该像一只鼎。可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大像。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好象跟故事本身没很大牵涉的话。其实,这正是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再说,这也是作者交代自己与故事主人公的关系、对故事所发生的这个地方及这个地方的人的了解,这种说明还是必要的。大家看到后面就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写这些了。
另外,本故事的男主角、也就是本文的采访对象,雷天才先生,他应该是我的校友、老乡了。而且,按在中学的年级推算,我是1982年去杞东一中读初中,1986年离开的(没在那读高中),而雷天才是1988年进杞东一中读高中,1991年毕业,高考落榜,又继续在那补习了2届(不是在一中读初中),那么我还应该是他的师兄了。
雷天才1988年进杞东一中读高中,认识了我原来在一中读初中时的英语老师(已故的裘菲菲女士),两人产生了一段纯洁、真挚而高尚的爱情。后来,他们眼看要从红地毯的那端缓缓步入新房了,却受到来自各方面舆论、家庭的强大阻力,人言可畏,1993年,长年累月、根深蒂厚的封建痼疾余毒使我们脆弱的裘菲菲老师实在无法忍受,竟选择了轻生,香消玉殒。雷天才痛不欲生,愤世嫉俗。终于,他拭干眼泪,化悲痛为力量,再补习1年,于1994年考上湖南师范大学,1998年毕业后回到杞东县城,在另一所学校工作,以完成裘菲菲老师尚未完成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之重任。
但是,为了尊重当事人保守自己隐私的权利,“裘菲菲”用的是化名。雷天才的姓也是假的,可我保留了他的名字并征得了同意。“天才”,这个名字可不一般,而且很响亮。我挺喜欢。
上、比男学生小的女老师
裘菲菲老师是1986年我读初三补习时来我们班教学实习而认识的。裘菲菲老师1968年生于杞东县城一个干部家庭,1983年考进衡阳师范学校英语专业学习,1986年毕业,先是5月份在我们杞东一中初中部实习,继而7月份正式调入我们学校,从9月份开始担任高中班的英语教师,并兼任班主任。本来,她的父亲想通过关系让她去县旅游局工作,可她执意要教书。
裘菲菲老师那年5月在我们班实习时,当然要比我们大几岁。但当她9月去教高中时,很多学生就比她大了。由于时间过去10多年了,我对她的印象已非常模糊。1997年7月20日前的什么时候我听说了她的悲剧,而给她作了这首诗。其中对她的描写仅有两句:“只记得她挺文静/课倒讲得一般”。的确,那时我们懂啥呢?直到今天我去采访雷天才,他拿裘菲菲老师生前的照片给我看,我才发现,其实裘菲菲老师应该属于比较漂亮那一类。她那双丹凤眼挺生动的,还有一条长辫子,还有亲切、甜美的微笑。
据我的回忆,裘菲菲老师性格是比较文静的,平时不大爱说话,不搬弄是非。她可能更喜欢独立思考。那时我经常见她一个人去后山攀越、散步,手中拿着刚随手采摘的一束野花或野草。她在我们班实习所上的几堂课,确实不是很精彩,这也许是她缺乏经验。因为后来她给高中班上课时,学生们大都反映比较好。不过,那时,她当我们的代理班主任,非常负责,对我们大家是很关心的,像大姐姐一样。才到我们班没几天,她就全部认得我们了,而且大家的名字她都说得出来。当她实习完毕要走时,我们大家都舍不得,男生的眼圈红红的,女生则放声大哭,不给她离开。
说那时我们什么都很懵懂,也不全对。我们已经是初三(我还是“初四”呢!)学生了,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正是“花季/雨季”的年龄,也开始隐隐约约有些感想,否则在1997年的诗中我就不会写出什么“那时她比我们小/却啥事也没发生过”之类的句子来。似乎我见自己没有能成为当事人,还颇遗憾的。因为照中国传统说法,女的要比男的小才正常(这话其实是亵渎亡灵,因为裘菲菲老师就是这么被逼上绝路的。若裘菲菲老师泉下有知,万请莫怪。)
也就是说,那时我们对男女的那种意思已产生一定的兴趣。我在1997年7月2日写的一首题目叫做《初中女同桌》的小诗,就从一个侧面追忆了自己在那个时段的心态:“粉笔三八线的两岸/两颗有些触动的心灵/一直没敢抬头打量她/其实早已暗暗将她欢迎/只觉得凳子较往常难坐/但一坐定就舍不得起身/只觉得今天较往常拉长了几倍/且课也听得特别认真/只因为她比其他伙伴的同桌好看/且功课也棒/心里便高兴莫名/只因为才坐一个月又换了人/几天都没有好心情/但彼此瞧见时/还是觉得非常高兴”。
这说明我们对异性已有了好感,却是非常幼稚、单纯的。我们仅仅对自己身边的、与自己一般大的小女孩偶尔怦然心动一下。我们不可能爱上比自己大的女老师的。但是,那些高中的学生,即裘菲菲老师后来当班主任的高一男孩,他们与裘菲菲年龄差不多,甚至比她还大,谁知道他们会怎么想,谁知道他们会发生什么事情来。不过,那时我哪里考虑这么多,只觉得,如今,裘菲菲老师要教高中了,她的学生比她还大,真有意思。
而且,很快,我就走了。我去了许多地方闯荡,求索,吃苦。直到10余年后,“转瞬间我已入了太学(当今的太学,堂堂大学)/母校仿佛远逝到天边”,这时我“却突然听到它(母校)一桩消息”,竟就是裘菲菲老师的,并且是她的噩耗。
说实在的,这个女老师,虽然曾经教过我一小段时间的书,我们有过师生关系;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她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是不会既给她写诗,又给她写文章的,她在我的记忆里并不重要。
下、比男学生大的女朋友
这部分由雷天才回忆,因为他才有发言权。
雷天才是1988年进杞东一中读高中的。那时,笔者已经离开了一中2年,而裘菲菲也已经在一中教了2年书。那时,裘菲菲还是只有20岁啊!花一般的年华。这两年里,裘菲菲发生过一些事情。
雷天才说,她的父母仍一再想给她调动工作,她坚持不肯。由于她工作负责,兢兢业业,且教学有方,成绩突出,学生们很爱戴她,一中的领导也很喜欢她。自然,有不少男子开始追求她,包括学校的同事,县城各机关、单位的青年。说句良心话,其中还是颇有几个优秀的,或长得像达式常、唐国强、三浦友和一样英俊;或父母是县委、县政府要员,八面威风,有钱有势;或在金融、税务部门工作,待遇优越,生活舒适;或学校教师、文艺人士,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总之,个个让人满意。可裘菲菲一个也看不上,也许是缘分还没到吧。
特别是有位叫做白翱的小伙子,父亲是县里的主要领导,且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如今在北京某中央部委上班,长得也很儒雅、潇洒。他与裘菲菲是多年的邻居,两人的父亲又是多年的同事,彼此从小颇要好。他对裘菲菲一直很喜爱、很专一,追得她很紧。他答应,只要裘菲菲同意,他可以马上把她的工作、户口调去北京。北京,首都啊!谁不想去?这项条件太有诱惑力了。可裘菲菲说,她对白翱没有那种感觉,她只是把他当好朋友,当哥哥看待的。这让白翱非常伤心,而白翱的父母也很恼火,不断对她软硬兼施。先是不给她回家,后来甚至要与她断绝关系。
就是在这样复杂的社会背景下,雷天才竟然与裘菲菲恋爱了,岂不是火中取栗?他怎么敢这么做?冒天下之大不韪。但爱情要来就来了,如长江、黄河之水,咆哮天来,哪里阻挡得住?
雷天才是本县下面一个穷乡僻壤的农家子弟。他生于1970年,比裘菲菲小2岁。他是在老家的乡中学读的初中。1988年他到一中读书,当时裘菲菲是他的英语科老师,但不是他的班主任。裘菲菲当班主任的那个班是86级,要到89年才毕业。当时雷天才跟裘菲菲交往并不多,不大认识。而且,雷天才对英语科不大感兴趣,成绩也不理想,故裘菲菲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平时,雷天才不大爱出头露面,总在灯火阑珊处,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包括裘菲菲。他家贫,着装寒酸,又其貌不扬。
据雷天才回忆,他在一中学习的前两年根本没想到自己将来某一天会与裘菲菲产生一段情感历程,而且那么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最后他们以失败告终,心爱的菲菲永远回不来了。但这段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将要影响他终生。他发誓一辈子不再爱,不再娶。
而那时,雷天才在裘菲菲脑海里没什么印象,他的才能、成绩、长相、家庭、活动等都是平庸、平淡、平凡、平静、平常的。裘菲菲在雷天才心目中也一般,不过一个普通、年轻的老师罢了。换一句话说,他们不属于古代戏文上说的一见倾心。
这样直到1991年9月。雷天才此年7月第一次参加高考落榜,只得返校补习,被分插到裘菲菲当班主任的第四组(“地矿油组”)。(裘菲菲所带的86级班在1989年毕业后,又接着带89级班,这时刚好进高三。由于曾经有过一段师生关系了,他们彼此也比较亲切。而且,裘菲菲见雷天才是补习生,年龄较大,较成熟;又是来自农村,老实、厚道、节约,
便让他当班上的生活委员,管理班费、集体劳动、宿舍卫生等事项。
裘菲菲听说雷天才的落榜主要是因为英语科的分数太低,就热情鼓励他早日把英语成绩赶上来。她替他寻找落后的原因、突破的措施,以及提高的技巧、学习方法等。她还偶尔为他开“小灶”,单独辅导他。当然,这还只是一个好心的老师在帮助一个普通学生,目的是希望他成功。而雷天才已经够感谢她了。他开始逐渐对英语产生兴趣,努力学习,成绩慢慢进步。
裘菲菲与雷天才的见面机会越来越多,但仅限于师生交情。雷天才高考失败,压力很大,家里穷,不可能老是送自己补习,这次来学校读书还是父母东挪西借才凑齐学费。他当时想的就是如何尽快提高成绩,考上大学。所以他非常勤奋,想法很纯粹。再说,在他眼里,裘菲菲是天仙一般的人物(由于裘菲菲不断地拒绝了县城许多条件非常好的“衙内”、“公子”、“相公”“才俊”们的求爱,且违抗她那高高在上的父母,故成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声名远播),而他自己家境贫穷、相貌平凡、才智平庸,连大学都考不上,“癞蛤蟆吃天鹅肉”?真是痴心妄想!
有一件事改变了裘菲菲对雷天才的看法(这是雷天才的陈述。说“改变”其实并不恰当,应该说是“丰富”。它让裘菲菲重新审视雷天才,知道他的另一面,并触动了她芳心中的某一根神经,心湖上起了一阵涟漪)。它缩短了他们的距离,增进了他们的感情,这一次应该说是他们关系的突破口,是一次关键性的转变。
1992年初,下学期伊始,“地矿油”班与隔壁的“文史政”兄弟班举行一场友谊篮球赛。雷天才牛高马大,身体健壮,是本班主力。由于“地矿油”班实力较强,在场上始终占据主动地位,打得挺轻松。裘菲菲在一旁带着女生当拉拉队,她没想到雷天才打球倒是一把好手。
到下半场,快结束了,“地矿油”班领先15分,胜利在望。“文史政”班黔驴技穷,无力回天。下面围观的师生一片嘘声,大喝倒彩;而自己班观战的同学无精打采,颇为埋怨。场上队员们十分懊恼,沮丧。其主力、一个绰号叫“老狼”的男生却开始疯狂抢球,甚至不按规则。突然,他一记飞球,球偏离了方向,远远地朝“地矿油”班拉拉队所坐的位置射来。而且,不偏不倚,笔直击向裘菲菲。球如离弦之箭,带着呼呼的风声,非常的快。若是裘菲菲被它击中,那俊俏的脸蛋不开花才怪。(后来证实,“老狼”此举并非有意。但当时他自己也一定吓昏了。)裘菲菲这时想躲闪已来不及了,场内场外的球员、观众都惊愕地看着,提心吊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远处一个不要命的身影冲过来,拦腰向球扑去。球是被他逮住了,而他自己也重重地往地上摔去,顿时身上皮开肉绽,到处挂彩。
这时,口哨响起,比赛结束,“地矿油”班获胜。救球的英雄却被送进了学校医务室。不用说,这就是我们的男主角雷天才。
雷天才在学校医务室病床上躺了5天,裘菲菲与同学们天天来看望他,裘菲菲还给他补上英语课。“老狼”也带着内疚的心情来看他。雷天才说:“你又不是故意的。”“老狼”说:“我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毕竟是因为那时眼看自己输了,已经失去理智,这才把球乱投,否则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他耷拉着脑袋,很是过意不去。而雷天才与裘菲菲早已原谅他了。
裘菲菲、“老狼”与其他同学都对雷天才那天的作为很惊奇:“你离得那么远,而且当时球的偏向谁都难以预料,你是怎么跑上去把球抱住的?”雷天才憨憨地说:“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眼里只有那只球,我只想把球拿住,不让它碰到人。”(一个插曲。后来,当雷天才与裘菲菲好上了,裘菲菲也这么问他,并说:“是不是因为你看到球是向我冲去,惟恐我
受伤?”而雷天才仍然憨憨地说:“这我倒没想过,也没时间想。不管是谁,我都要去救的。”非常老实。裘菲菲也就是喜欢他的老实。马上给他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