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今河南兰考县东北)人。身长八尺六寸,腰阔十围,身材魁梧威武,力能扛鼎。年轻时做过户牖(在今河南兰考县境内)亭长,在职时能秉公执法,不畏权贵。有一次,汉王朝的外戚王莽之宠姬魏氏,其门客犯法,虞延率领吏卒突入其家,加以逮捕治罪,因而得罪了权贵,被记恨而一直不能升官。
虞延性情敦厚朴实,不拘小节,所以缺乏乡曲的美誉。王莽末年,天下大乱,盗贼蜂起,虞延常披挂甲胄护卫亲族,抵御盗贼,依靠他获得安全的人很多。虞延的堂妹在婴幼儿时期,因其母不能养活,被遗弃在沟中。虞延听到孩子的哭声,便找到她,抱回家收养,把她抚养成人。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25年),虞延任细阳县令。逢年过节,他常把囚徒放遣回家,囚徒们感戴他的恩德,都是如期返回狱中,有的囚徒在家得了病,就乘车返回而死在狱中,这时,虞延会率部下送殡于门外,百姓们看了都很受感动。
虞延后来弃官回到家乡,当地太守富宗仰慕他的名声,召他为代理功曹,在身边办事。富宗在生活上穷奢极侈,滥用公款,他所使用的车服器物,大多不合乎法度。虞延很看不惯,就直言劝谏他说:
“古时,齐国大夫晏婴辅佐齐灵公、齐庄公、齐景公三代国君,地位显赫,声名远扬,但他为官清廉,穿的是一件使用了三十年而破旧不堪的鹿裘衣服,被后世赞扬为‘鹿裘不完’。季文子做过鲁国宣公、成公、襄公三代国君的宰相,可谓功勋卓著,而他极力崇尚节俭,不许自己的妻妾穿丝绸,只穿粗布衣裳,家里的马只喂草而不喂粮。厉行节约是不会有什么损害的。您现在这样铺张浪费、追求享受,很不应该啊!”
富宗听了很不高兴,依然我行我素,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虞延见他不肯改过,就辞职离去。不久,富宗终因挥霍无度侵占公款公物而被查办,判了死刑。临刑前,他流泪叹息道:“悔不该没有听虞延的忠告。”光武帝闻而称奇。
建武二十年(44年),光武帝东巡,路过小黄,汉高祖母亲昭灵太后的陵园建在这里。当时虞延任部督邮,光武帝召见他,询问有关陵园的事。虞延举止大方从容,回答的陵园树木株数符合规定,对应该陈设什么祭品、礼仪知道得很清楚。皇帝听了说好,就令虞延随行到鲁。回来经过封丘(今河南封丘县)城门,门低矮,皇帝的翠羽车盖不能通过。帝怒,叫人鞭打侍御史,虞延下车拜谒皇上,认为罪在督邮。他言辞激昂高亢,感动了光武帝,便下诏说:“因为陈留督邮虞延的劝谏,赦免御史罪过。”虞延跟皇帝车驾至郡界,赏赐刀剑钱财。于是声名大振。
后来虞延被任命为洛阳(今河南洛阳市)县令。
当时洛阳大户阴氏有宾客马成,屡屡作奸犯科,危害地方,虞延将马成逮捕审问,阴氏多次请求宽恕,而虞延每接一次求情信,就加打马成二百大板。信阳侯阴就在光武帝前诬告虞延冤枉好人。
光武帝亲到衙门,审阅案卷。虞延奏告说:“案情还须研究的站在东边,可以定案的站在西边。”马成听说后就要从西边转到东边去。虞延上前抓住他说:“你是人中的大害虫,长期依赖权贵的庇护,不怕熏烧,现在审理还没完,审结后就要依法处置。”马成大叫冤枉,皇帝的侍卫以戟指虞延,喝令他放开马成。光武帝知道虞延没有私心,制止了侍卫,并对马成说:“你犯了王法,咎由自取。”喝令他快站到西边去。没几天,虞延就将马成处死了。从此,外戚们慑于虞延的威严,都收手不敢再胡作非为。三年后,虞延被升为南阳(今河南南阳)太守。汉明帝永平年间(58—75年),先后升为太尉和司徒。后楚王刘英谋反,虞延为阴氏所骗,没有及时向皇帝奏明情况,受责而自杀。由于他一生廉洁,家里很清贫,儿孙们也难免冻馁之苦。
(见《后汉书·虞延传》)
赞曰:身长八尺能扛鼎, 权贵穷奢进谏难。
处死奸雄慑朝政, 身为太守自清寒。
※诗作者:乔坎先中华诗词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武汉诗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