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4 (3)
格里菲思太太喊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也相信。我知道我的救世主常在,他是你的,我的虽然死了,可是,我会永生!”她抬头仰望天空,仿佛呆住了。可是她突然朝克莱德转过头来,拥抱他,久久地紧紧地抱住他,低声说:“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她的嗓子沙哑了,一忽儿就上气不接上下气了,她如果不马上走,她就会倒下来的,这样她就马上摇摇晃晃地朝监狱长那边转过身去。监狱长正在一边等着她,要带她上麦克米伦的朋友家去。
接着,冬至的这天早晨,四周一片漆黑。那最后的时刻到了。警士跑过来,先在他右边裤脚上划开了长缝,为了过后好放金属片。接着,他们把各间牢房的门帘放下来。“怕是时候了。拿出勇气来啊,我的孩子。”麦克米伦牧师说,旁边还有吉布森牧师帮腔。他看见监狱长身边的警士朝这边走,就对克莱德这么说。
克莱德原来在床上听麦克米伦牧师在一旁宣读《约翰福音》第十四、十五、十六各章,“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随后,他站起来。接着,就是走最后那一段路。麦克米伦牧师在他的右边,古希森牧师在他的左边,前后是警士。不过,这时,麦克米伦牧师并没有宣读照例的祈祷书,而是说:“你们要自卑,跟在神的手下,到了时候他就不叫人们繁荣昌盛,你们要将一切的忧患说给神,因为他顾念你们。要平安,他的路是智慧、正义,神会监督你们,保存他永远的荣耀,等你遭受苦难之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供着我,没有人能到那里去。
可是这里还有几个声音,当克莱德走进第一道门,向那间电梯里走去的时候,这些声音喊道:“再见了,克莱德。”而克莱德还有些尘念和毅力,回答他们说:“再见了,大伙儿,再见。”不过,即使他自己听起来,这声音也显得那么奇怪,那么虚弱,那么遥远,仿佛是在旁边走着的另一个人说出来的,而并不是他自己的声音。而且,他两只脚虽然在走动,不过好像是没力气走。踢踏……踢……踏……,踢……踏,踢踏……,当他朝那扇门走去的时候。他已意识到脚步声是他所熟悉的。到地方了。现在,这扇门开了。啊,看见了,终于看见了,在梦里老是看见的那张椅子,他这么怕的椅子,现在,他就不得不面朝它走去。他是被推到那里去的,被推到那里去,不得不向那里走去。他是被推到那里去的,被推到那里去,朝前推、朝前推。推进现在为了迎接他而打开的那扇门,可是门随即关上了,把他所熟悉的一切人世间的生活,全部关在里面了。
那是麦克米伦牧师,是他,灰沉沉,疲惫不堪,在一小时又一刻钟之后,凄凄怆怆地走着,甚至有点摇晃,仿佛身体非常虚弱,穿过监狱冷冰冰的大门。天色是这么黯淡,这么朦胧,还是这么灰暗。这个冬至前后一天跟此刻的楼梯很像。死了!他真害怕,才只几分钟以前,还那么不安,可是又那么停顿地在身边走着,而现在被处死了。这是法律,这就是监狱。当克莱德紧张祈祷的时候,那些邪恶的强人却正在嘲笑着一切。
那次忏悔啊!依照上帝的智慧判断,凭上帝要理解的那种智慧判断,他做出的决定对么?正确么?克莱德的那双眼睛啊!他,他自己,当身上的那顶帽子戴到他头上的时候,电流开动了。麦克米伦牧师几乎在他身边晕过去。而且他自己一面要吐,一面发抖,不得不由人扶着出那间屋——他,克莱德这么信赖过的人啊。并且,他还祈祷过上帝,要上帝给他力量,现在还在这么祈求。
他沿着那条沉寂的马路走着,可是又不得不停下来,把身子靠在一棵树上。冬天到了,树叶没有了,光秃秃的,这么苍白。克莱德的眼睛啊!当他软绵绵地往那张可怕的椅子里沉下去的时候,他那个眼色啊!他的眼睛那么小,并且据他看来,是那么恳求似地,晕晕沉沉地盯着他和他周围的那一堆人。
他做得是对的吗?他在华尔顿州长面前决定的那个主意,理由确实充分么?公道么?仁慈么?是不是他在当初说……也许……也许……有别的一些力量影响了他?……是不是他……是不是他也许从此永远也得不到心灵上的宁静呢?
“我知道我的救世主永在,他会为那一天照管好他。”
他于是走啊,走啊,几个小时后,才勉强去见克莱德母亲的面,从四点半开始,她一直在祈祷救世主,牧师弗朗西斯、戈尔特夫妇双膝跪下,为他儿子的灵魂祈祷。她还在设想她的儿子正在创世主的怀抱里。
“我知道他在创世主的怀抱里,我知道我相信我的信仰。”这是她祈祷中的一句话。
忆往事
一个昏暗的夏夜。
旧金山商业中心的高墙在暮霭中耸立着,灰沉沉的。
在市场路南边一条很宽的马路上,旧日的喧嚣过去了,这时已经安静下来,出现了一只小队伍,有五个人——一个六十岁上下的男人,身材矮胖,脸色死白,一对苍白、朦胧的眼睛看着周围。一顶旧毡帽下露出了蓬松的白发,这是一个相貌木然而精神痿靡的人,随身携带一只沿街传道时卖唱人常用的手提小风琴。在他的旁边是一个年纪最多比他小五岁的女人,身材比他稍高,腰没有那么粗,可是体格结实,精神饱满,一头白发,穿一身永不替换的黑衣服、黑帽子和黑鞋,她的脸盘比他丈夫的要大一些,比他显得更有个性。不过,不幸和苦难的皱纹也更明显。在她的身边,拿着一本《圣经》和几本《赞美诗》的,是一个不过七、八岁的男孩,圆眼睛,很机灵,因为跟着这两位老人很合得来,他似乎喜欢陪着在她身边走,走起路来精神抖擞,神气十足,穿得并不讲究,跟这三个人一起,不过单独走在后面的是一个年纪才二十七、八的妇女,面容憔悴,显然是母女俩。
天气很热,到处弥漫着太平洋沿岸甜美的倦意。他们来到市场路这条大街上,因为两头来往的汽车和电车穿梭不停,他们等着交通警察的信号。
“罗素,靠拢点儿”,这个妻子在说,“不过最好拉住我的手。”
“我看,”非常虚弱,但很沉静的丈夫议论说,“这里的交通简直是太糟了。”
电车叮叮铛铛响,汽车呜呜乱叫着,不过这一小队人似乎对一切都根本不在意,只是一心想要过马路。
沿街道的一个的银行,职员对当出纳的女朋友说:
“准是的,每星期三,我差不多老是看见他们在这里。”
“啊,我看,那个孩子可真是够受的,在街上这么给拖来拖去,年纪还太小,你说是吧,埃拉?”
“嗯,我也这么说。要是我的兄弟也搞这一套,我才受不了呢,对孩子来说,这算是一种什么生活啊?”
这一队人过马路来到前边第一个岔路口,就停下来,朝四周张望了一下,仿佛到了目的地,那个男人就把风琴放在地上,动手打开,一面竖起一只小巧的琴谱架。他妻子同时从外孙手里接过他拿着的几本《赞美诗》和那本《圣经》,把《圣经》和一本《赞美诗》递给她的丈夫,把一本《赞美诗》放在风琴上,其余的人每人一本,自己也拿一本。她丈夫像有点茫然地望了望四周,可是仿佛信心很大似的,接着,他说:
“今天晚上,我们先来第二百七十首,旭甫小姐。”
两个女人中比较年轻的那个。她干瘪又瘦,瘦骨嶙峋,相貌平庸,没有享受过什么人生的幸福。她于是在那张黄色的三脚凳上坐着,调好琴上音栓,翻开书,弹起选定的那首赞美诗,他就跟着调子唱起来。
这时,正回家的各行各业的过路行人,注意到大街附近位置适中的地方有这么一小队人,都迟疑了一下,或是瞟一眼,或是想看看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他们唱起来的时候,街上这些形形色色,但漠然无动于衷的听众眼瞪着,这一队平平庸庸的人竟然不顾人们的无限怀疑和冷淡。当四人扬起集结的歌声,这种稀奇古怪的情景,可把他们吸引住了。那个灰沉沉、颓唐而没有能耐的老头,穿一套磨旧了的鼓鼓的蓝衣服。这个体格健壮,可是粗鲁、疲惫的白发妇女。这个稚嫩,丝毫没有感染恶习、丝毫没有变坏,可是不懂事的男孩。
他在这里干什么啊?还有那个平常不被人理解的消瘦老处女,还有那个同样很瘦,但却神情恍惚的母亲。据过路人们看来,在这一小队人中,只有那个妻子显得有那么一股毅力和决心,那虽然也许是假的,或者是错误的,却有助于今天生活上的成功,至少总可以使自己的故事存在。跟别人比起来,她要强一些,显得有一种可以保住自己的生存力量。跟别人比起来她虽然浑浑沌沌,可总算有人起敬的自信的神气,停下来张望的人有个人对她望了一眼,只见她把《赞美诗》放在一边,眼睛直望着前面一个个路人。边走边说:“嗯,这个人啊,不管有什么缺点,也许总会把她所相信的事情办好的。”她脸上的每一部分,她的一举一动都说明她对她所宣扬的那个确实主宰世界、统治一切的权威的智慧和仁慈,具有坚定不移的信仰。
唱过以后,就由妻子做了一次相当长的祈祷;接着,由丈夫布道,别的人也讲道,讲的全都是有关上帝的思想。然后,她把《赞美诗》收起来,关好风琴,用一根绳子背在丈夫身上,就向教堂那边走去。他们一边走,丈夫一边议论说:“今天晚上真是太好了,你看我,人家比平常更注意些了。”
“啊,是啊,”那个弹琴的年纪较轻的女人说,“至少有二十一个人拿了小本子,还有一位老先生询问我教堂在哪里,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做礼拜。”
“赞美上帝……”那个男人继续议论说。
终于来到教堂——“希望之星,伯特利独立教堂。礼拜时间:每星期三、星期六,晚八时到十时。欢迎参加。”下面每扇窗上都有这样一句格言:“上帝是我的爱”。格言下还有一行比较小的字:“你有多长时间没给母亲写信了?”
“给我一角钱,奶奶,好吗?我要到那边马路上买一支冰淇淋蛋卷。”那个男孩子提出要求说。
“我看,好吧,罗素。可是,得立刻回来。”
“好的,立刻,奶奶,……一定。我一向怎样,你最清楚。”
祖母从身上一个深深的口袋里掏出一角钱。他接过钱,朝卖冰淇淋的小铺跑去。
她亲爱的孩子啊。她晚年的光明,晚年的色彩。她一定得好好等他,对他不要过于严厉,不要过分约束他,也许……也许……就如她过去对……他一面跑,她就在后面爱怜地、然而有些茫然地望着他。“为了他的缘故。”
除了罗素之外,这一小队人走进一扇黄色的,毫不引人注目的大门,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