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
“这和《圣经》上说的一模一样,和自然界中发生的事完全吻合。人们将河水倒流叫做潮汐,这一点马上就得到了明确的解释。河水每隔六小时涨潮,每隔六小时退潮,理由是这样的:当海里的水比河里的水高的时候,水就倒流,当河水比海水高的时候,水又向外流了。”
“森林里的水和大湖里的水,向下流到像我的手这样的位置时,”印第安人边说边将手臂平直地伸向前方,“就不再流了。”
“没有一个诚实的人会否定这一点,”侦察员说,他对印第安人对他关于潮汐奥秘的解释暗含着的某种不信任有些恼怒:“我承认,只有在小范围内,而且土地平坦时,这才是对的。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依据你观察事物的范围大小来决定的。在小范围内,地是平的;但是在大范围内,地又是圆的了。这样看来,水池和池塘,甚至大淡水湖,它们可能是静止不动的,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因为我们亲眼见过。但是,当你面对一片茫茫大水,像大海那样,那儿的地是圆的,那么,水怎能平静呢?你也许同样认为在我们头顶一英里多高的那条河正静静地卧在那些黑乎乎的山岩间,虽然,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你能听到它正在山岩间咆哮奔腾呢!”
印第安人虽然对他同伴的那番高谈阔论并不觉得满意,但他还是保持着印第安人固有的尊严,丝毫没有流露出不信任的表情。他像很相信对方似地听着,然后,以原先那种庄严的神情,继续叙述他的故事。
“我们来自晚上太阳不会被人看见的地方,后来又来到水牛繁衍的大平原,一直到了这条大河边。在那里我们与阿里吉威人(以前居住在哈得逊河两岸的一个印第安部族)搏杀,直到他们的鲜血染红大地从大河的两岸到大西洋的沿岸,我们所向披靡,百战百胜麦柯亚人(对易洛魁人的蔑称)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我们说,这一片土地应该属于我们所有,从不受潮涨潮落影响的这条小溪开始,一直延伸到往南再走二十天路程的四季常青的大河边。(指哈得逊河中下游地区。)我们像勇士一样取得的这块土地,我们像真正的男子汉一样守卫着它。我们把麦柯亚人赶进了大森林,让他们与熊为伍。他们只能到野兽常去舔盐的盐渍地里尝一尝盐的滋味;他们不敢到大湖里去捕鱼;他们只能吃我们扔给他们的骨头。”
“所有这一切我都听说了,并且相信这是真的,”白人见印第安人略为踌躇了一下,于是赶紧插嘴说,“但这是英国人来到这块土地以前很久的事。”
“当年长松树的地方现在已耸立着栗子树了。最早来到我们这儿的白脸孔并不讲英语。(指荷兰人)他们乘着大船到来时,我们的先人已经在红人的围观下掩埋了战斧。(掩埋战斧,表示幸福和平生活的开始)那时,隼眼,”他继续说,他的声音低沉,带着喉音,这使他的话有时听起来颇为悦耳,显然他已动了感情,“那时,隼眼,我们的部族团结一心,和睦相处,生活非常幸福。大海给我们鲜鱼,森林供给我们群鹿,天空赐给我们飞鸟。我们娶妻生子;我们崇拜天神;我们将麦柯亚人撵到听不见我们胜利歌声的地方!”
“你知道当时你自己家族的情况吗?”白人问,“你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真正的印第安人!我相信你有着和他们一样的才能,你的先人一定是勇敢的战士,也是议事会上的智者。”
“我的部落是众多部落的祖先,我是我们祖先的纯血统后裔。我的血管里流着部落首领(印第安部落的首领有两种,一为世袭首领,一为普通首领普通首领只用来奖励个人的功绩,本人死后,首领称呼即自然取消)的血液,它永远留在我的体内。后来荷兰人来了,他们把火水(指酒)给了我们的人民,让他们喝得酩酊大醉,连天地都分不清楚,还误认为见到了神灵呢。后来,我们的族人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一步被赶离了海岸,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处境,我作为一个首领和仅次于酋长的头目,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也从来不曾去看一看自己的祖坟!”
“坟墓会让人产生一种庄严的感情,”侦察员说,同伴遭受的巨大痛苦深深地感动了他。“它们会常常帮助心地善良的人,虽然,就我本人来说,我不指望有人来埋葬我的尸骨,那就让它在森林中变白,让狼群把它撕碎好了。可是,许多年前来到特拉华族(操阿尔冈昆语的北美印第安部落联盟,居住大西洋沿岸,约自今特拉华州亨洛彭角至长岛西部和特拉华河流域一带地方;自称为伦尼莱纳佩人,后来被迫离乡他迁)的你的那些同族亲人现在到那儿去了呢?”
“多年的花朵何处寻!——凋谢了,一朵一朵地凋谢了。我家族中所有的人都一个个地走了,到神灵的世界去了。只有我还在山顶上,不久也要走下山顶到山谷中去的;等到安卡斯步了我的后尘,部落酋长的血统就断绝了,因为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
“安卡斯就在这儿!”在离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声音说,它同样柔和,同样带着喉音,“谁在跟安卡斯说话呢?”
白人听到有人突然打断他们的谈话,便立刻松开了紧握刀把的手,本能地用那只手抓起了长枪。但秦加茨固却端坐不动,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他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
紧接着,一个年轻的印第安武士悄无声息地从他俩中间走了过去,在急湍的小河边坐了下来。父亲没有发出任何惊奇的叫声,也没有人问任何问题,当然也谈不上回答问题了,就这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每个人似乎都在等待恰当的说话时机,这样做是为了不流露出女人般的好奇心,或是孩子般的急躁情绪。那白人似乎是学习印第安人父子的样子,放下了枪,也保持着沉默。最后,秦加茨固缓缓地将眼睛转向他的儿子,开口问道:
“那些麦柯亚人敢于在森林里留下他们的鹿皮鞋印么?”
“我一直在跟踪他们,”那年轻的印第安人回答说,“我弄清楚了,他们一共有二十人,但他们总是把自己藏起来,行动诡密,全是些胆小鬼。”
“那些盗贼们正等待时机剥头皮、抢劫和掠夺呢,”白人说,以后我们就按照他同伴的叫法,称他为“隼眼”,“那个老谋深算的法国佬蒙卡尔姆一定会派间谍到我们营地里来的,他也一定会知道我们要走哪条路。”
“没关系!”老印第安人望了望正在落山的太阳,回答说,“他们会像野鹿一样被我们从树丛里撵出来的,让我们今晚饱餐一顿,明天让麦柯亚人瞧瞧咱们不是孬种。”
“这两件事我都乐意干,但是要和易洛魁人交战必须先找到那些隐藏着的人。至于饱餐一顿嘛,必须先弄到些野味——说到什么,什么就来,瞧,那边有一对大鹿角在山下的树丛里移动着,这是我在这个季节里见到的最大一对鹿角了!喂,安卡斯,”他继续轻声说,一边不出声地笑着,就像一个已经学会行事谨慎的人那样,“我敢以满满三小管火药和一串贝壳珠打赌,我要射中它两眼之间稍稍偏右的部位。”
“这不可能!”年轻的印第安人迫不及待地跳了起来,“除了它那对角尖以外,其余部分还藏着哪!”
“真是个孩子!”白人摇着头对老印第安人说,“难道他没有想过,当一个猎人看到了猎物的某一部分时,他还能不知道其它部分在哪儿吗?”
他举枪瞄准,准备显示一下自己的技术,他对自己的枪法信心十足,这时,印第安老人伸手抓住了他的枪,说:
“隼眼,你还想不想打麦柯亚人了?”
“这些印第安人对森林了如指掌,就像出于本能一样!”侦察员放下枪,像一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人那样,转过脸去回答说。“安卡斯,把那只鹿留给你的箭罢,要不然,我们会杀一只鹿让那些易洛魁贼强盗去享用了。”
父亲刚做了个手势表示赞成这一提议,安卡斯便立刻扑倒在地,小心翼翼地向那只野兽爬去。到了离那只鹿藏身之地几码远的地方,他十分小心而仔细地在弓上搭上了一支箭,此时鹿角移动了,它们的主人似乎嗅到了敌人临近的气息。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一声弦响,一道白光飞进了树丛,受伤的鹿从藏身处猛然冲了出来,直冲到它隐蔽着的敌人的脚下。安卡斯急忙跳向一边,避开了狂怒的鹿的双角,同时挥刀在它咽喉处一划,那鹿跑到河边倒地死去,鲜血染红了河水。
“这是用印第安人的技巧干的,”侦察员暗暗地笑着,但心里非常满意。“这个场面简直是精彩绝伦!虽然一箭已足够置之于死地,还要加上一刀来结果它。”
“嘘!”他的同伴突然喊出声来,一面迅速地转过身去,就像一只猎犬嗅到了猎物。
“我敢断定,是一群鹿来了!”侦察员惊叫起来,他的双眼发出了炯炯的光,充满了通常具有的职业性的急切之情,“如果它们进入了我的射程,我就先撂倒它一只,那怕这枪声把六个联盟部落全惊动了也在所不惜!你听到什么了吗,秦加茨固?我可没听到林子里有什么动静哟。”
“只有一只鹿,而且已经死了,”老印第安人一面说,一面伏下身子,他的耳朵贴着了地面。“我听到了脚步声!”
“也许是狼群撵那只鹿,那鹿躲了起来,现在它们追来了。”
“不是的,是白人的马来了!”老印第安人回答,他的脸上再次涌上了严肃的表情,重又在圆木上像原先那样镇定地坐了下来。“隼眼,他们是你的弟兄,过去和他们说话。”
“好吧,听你的。我说的英语,即使是国王听了也不会羞于回答的,”侦察员用他自夸的英语回答,“但我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声音也没听见,不管是人的,还是野兽的。真奇怪,一个印第安人竟会比一个连敌人也承认他是个白人的人更能判断白人的声音,尽管那位白人也许已和红人生活得太久,而别人怀疑他是否是真正的白人了!哈,好像是枯枝被踩断的噼啪声,——现在我也听到了灌木丛在动——是的,是的,是脚步声,我原先以为是瀑布的声音呢——嗯——他们走近啦。上帝保佑他们不要遭遇到易洛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