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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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1)

第十七章 (1)

过了不到一分钟,有一个人连头也没从窗户里伸出来,就冲外面大声说:

“别叫了,小子们!谁在那儿?”

我说:

“是我。”

“你是谁呀?”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来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先生。我就想打这儿过去,可这些狗挡住道儿不让我过。”

“嘿,这深更半夜的,你在这儿偷偷摸摸干吗?”

“我可没有偷偷摸摸,先生。我刚才从汽船上掉进水里了。”

“嗬,从船上掉下来了,当真?哎,来个人划根火柴看看。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不过是个小孩子。”

“听着,要是你没撒谎,就用不着害怕——谁也不会伤害你。可你千万别乱跑,就在原地站着别动。谁去把鲍勃和汤姆叫起来,把枪拿来。乔治?杰克逊,有没有人和你在一块儿?”

“没有,先生,没人。”

这时,我听见屋里有人走动,还看见点上了灯。那人大声说:

“快把灯拿开,贝齐,你这老傻瓜——怎么这么没脑子?快搁到大门后面地板上去。鲍勃,你和汤姆一准备好,就各就各位吧。”

“都准备好了。”

“好吧,乔治?杰克逊,你认识谢泼德森这家人吗?”

“不认识,先生——从来没听说过。”

“好吧,也许是真话,也许是假话。现在,都准备好。往前走,乔治?杰克逊。要注意,别急——慢慢走。要是有人跟着你,叫他站在后面别动——他只要一露面,就叫他吃枪子儿。好了,来吧。慢慢走过来,你自个儿推开门,只推开个缝儿,能挤进来就成,听见了吗?”

我慢慢走过去,就是想快也快不了,慢慢一步一步往前迈,四下里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觉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些狗和人一样安静,可是它们紧跟在我后面。等我走到那个三层木台阶的时候,听见里面打开了门锁,卸下了门杠,拉开了门栓。我把手搁在门上,推开了一点儿,又推开了一点儿,就听见有人说:“行了——把脑袋伸进来。”我规规矩矩照办了,可心里直嘀咕,没准儿他们会让我脑袋搬家的。

蜡烛在地板上搁着,他们都在屋里,眼睛都盯着我,我也盯着他们,就这么互相盯了十几秒钟。三个大汉拿枪瞄着我,告诉你吧,吓得我直缩脖子。年纪最大的一个有六十来岁,另外两个三十多岁——三个人长得都很帅气——还有个十分和善的白发老太太,她背后还有两个年轻女人,我看不大清楚。那位老先生说:

“好了,我看没什么问题。进来吧。”

我刚一进去,老先生就锁了门,顶上了门杠,插上了门栓,叫那几个年轻人拿着枪进来,大家就都进了一个大厅,里面地板上铺着一块布条编的新地毯,他们一进来就都站到了一个角落里,那里离窗户挺远——这一边干脆就没有窗户。他们手里举着蜡烛,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遍,一齐说:“哎,他不是谢泼德森家的人,长得一点儿都不像。”然后老头儿说要搜一搜我身上有没有武器,还说他这么做并没有什么恶意,叫我别见怪,他只不过是想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搜我的口袋,只摸了摸外面,就说没问题。他叫我别拘束,随便点儿,把我自己的事从头讲一遍。可是那位老太太说:

“天哪,索尔,这可怜的孩子身上都湿透了,他也许饿啦,你怎么不问问人家呀?”

“说得对,雷切尔——我忘了。”

老太太又说:

“贝齐,”(这是个黑女人)“你快去给他弄点吃的东西来,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快点儿去啊。哎,你们两个姑娘,快去一个把巴克叫起来,告诉他——啊,他自己来了。巴克,快领这小客人去把湿衣服换下来,拿你几件干衣服给他换上。”

巴克看样子和我年纪差不多——也就十三四岁,不过比我高一点儿,他只穿着件衬衫,头发乱蓬蓬的。他打着哈欠走进来,还用一个拳头使劲揉眼睛,另一只手拖着一条枪。他说:

“这不是谢泼德森家的人吧?”

大家都说不是,闹了一场虚惊。

“哼,”他说,“要真是他们,我非敲死他一个不可。”

他们都哈哈大笑起来,鲍勃说:

“嘿,巴克,你动作这么慢,要真是他们的话,说不定早把咱们的头皮都剥了。”

“哼,谁也不去喊我一声,真不像话。你们老看不起我,有事老不让我干。”

“别在意,巴克,好孩子,”老先生说,“叫你干的事多着呢,有的是好机会,别为这难过啦。这会儿就去吧,照你妈说的做。”

于是我们上了楼来到他的房间,他给我找了一件粗布衬衫,一件短上衣,一条裤子,我都穿上了。穿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还没等我回答,他就给我讲起他的事来了,说他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一只喜鹊和一只小兔,还问我蜡烛熄灭的时候,摩西在哪儿。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

“那么,猜猜看。”他说。

“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事,怎么个猜法儿?”我说。

“可你还是能猜呀,对不对?一点儿都不难。”

“哪个蜡烛?”我问。

“嗯,那个都行。”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说,“他在那儿?”

“嗨,他在黑暗里面呀!还能在哪儿呢?”

“喔,既然你知道,怎么还来问我?”

“唉,真见鬼,你就看不出这是个谜语吗?我说,你打算在这儿住多久?你就住下来吧。在这儿能玩儿个痛快——连学都不用上了。你有狗吗?我有一条狗——它能跳进水里,把你扔进去的小木头片拣回来。你星期天爱梳头吗?爱做这些傻里傻气的事吗?我可绝不做,可是妈妈老叫我做。这条旧裤子真他妈的糟,我看我还是穿上吧,不过我宁愿不穿,这裤子特热。你全穿好了吗?好极了,跟我来,老伙计。”

冷玉米面包,冷咸牛肉,黄油和奶酪——这些就是他们在那儿给我准备好的吃的东西,我还没吃过比这更好的东西哩。巴克和他妈妈还有其他人都抽玉米秆烟斗,就那个黑女人和那两个年轻女人不抽,黑女人已经不在了。他们抽烟,聊天,我一面吃一面也和他们聊天。两个年轻女人身上裹着被子,长头发垂在背上。他们都问我这问我那,我告诉他们爸爸和我还有家里其他人都住在阿肯色州顶南头的一个小农庄里,我姐姐玛丽安跟人跑了,后来跟人家结了婚,就再也没有音信了。比尔去找他们,结果他一去也没音信了。汤姆和莫特死了,以后家里就没别人了,只剩了我和爸爸,他倒了一辈子霉,穷得叮当响。他一死,我就把剩下的东西拿上离开了家,因为那农庄不是我家的。我买了统舱票,坐船往上游走,不小心从船上掉下来了。我就是这样来了这儿的。他们听完以后,说我可以把这儿当成自己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候天都快亮了,大家都去睡觉了,我和巴克一块儿睡,早上醒来的时候,真邪门,我把自个儿的名字忘了个一干二净。我躺在床上足足想了一个钟头,巴克一醒来,我就说:

“你会不会写字,巴克?”

“会写。”他说。

“我敢说你不会拼写我的名字。”我说。

“我敢说你会的我都会。”他说。

“那好吧,那你就说说看,怎么个拼写法。”

“乔—治?杰—克—逊,完了。”他把每个字母都拼出来了。

“好,”我说,“你拼出来了,我还以为你拼不出来呢。我这名字也不算太难拼——用不着费脑筋。”

我暗地里记下了这个名字的拼写法,因为怕他们呆会儿叫我拼,所以我得把它背熟,脱口就能说出来,让人家觉得我说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