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1)
著名小说家R到山上去休息了三天,今天一清早就回到维也纳。他在车站上买了一份报纸,刚刚瞥了一眼报上的日期,就记起今天是他的生日。他马上想到,已经四十一岁了。他对此并不感到高兴,也没觉得难过。他漫不经心地翻了一会报纸,便叫了一辆小汽车回到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外出期间曾有两个人来访,还有他的几个电话,随后便把积攒的信件用盘子端来交给他。他随随便便地看了看,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把信封拆开。有一封信的字迹很陌生,写了厚厚一叠,他就先把它推在一边。这时茶端来了,于是他就舒舒服服地往安乐椅上一靠,再次翻了翻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拿起方才搁下的那封信。
这封信约莫有二十多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龙飞凤舞,潦潦草草,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次把信封捏了捏,看看有什么附件落在里面没有。但是信封里是空的,无论信封上还是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签名。“奇怪。”他想,又把信拿在手里。“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信的上头写了这句话作为称呼,作为标题。他的目光十分惊讶地停住了:这里指的他,还是指的一位臆想的主人公呢?突然,他的好奇心大发,开始念道:
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在他床边坐了四十个小时。我用冷水浸过的毛巾,敷在他烧得灼手的额头上,白天黑夜都握着他那双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全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抬不起来了,眼皮阖上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在硬椅子上坐着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在这中间,死神夺去了他的生命。
这逗人喜爱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在那儿躺着,躺在他自己的小床上,就和他死的时候一样,只是把他的眼睛,把他那聪明的黑眼睛阖上了,把他的两只手交叉着放在白衬衫上,床的四个角上高高燃点着四支蜡烛。我不敢看一下,也不敢动一动,因为烛光一晃,他脸上和紧闭的嘴上就影影绰绰的,看起来就仿佛他的面颊在蠕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以为他还会醒来,还会用他银铃似的声音对我说些甜蜜而稚气的话语。但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再往床上看,以免再次怀着希望,以免得再次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完全感觉不到,正在戏嬉取闹,或者正在跟什么人寻欢作乐,调情狎昵呢。我现在只有你,只有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
我拿了第五支蜡烛放在这里的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上给你写信。因为我不能孤零零地一个人守着我那死去的孩子,而不倾诉我的衷肠。在这可怕的时刻要是我不对你诉说,那该对谁去诉说!你过去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也许我无法跟你完全讲清楚,也许你不了解我——我的脑袋现在沉甸甸的,太阳穴不停地在抽搐,像有槌子在擂打,四肢感到酸痛。我想,我发烧了,说不定也染上了流感。现在流感挨家挨户地蔓延,这倒好,这下我可以跟我的孩子一起去了,也省得我自己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这封信我都写不完——但是我要振作起全部精力,来向你诉说一次,只诉说这一次,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
我想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向你倾吐;我的整个一生都要让你知道,我的一生始终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会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我过去一直把它埋在心里一样,我将继续保持沉默。但是如果你手里拿到了这封信,那么你就知道,那是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一生,诉说她那属于你的一生,从她开始懂事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作为一个死者,她再也别无所求了,她不要求爱情,也不要求怜悯和慰藉。我要求你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请你相信我这颗痛苦的心匆匆向你吐露的一切。请你相信我讲的一切,我要求你的就只有这一件事:一个人在其独生子去世的时刻是不说谎的。
我要向你吐露我的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它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对它里面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忘却。你来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所房子里,现在你就在这所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丝气息。我也住在那层楼上,正好在你对门。你一定记不得我们了,记不得那个贫苦的会计师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那个尚未完全发育的瘦小的孩子了——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地过着我们小市民的穷酸生活——你或许从来没有听到过我们的名字,因为我们房间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也没有人来打听我们。何况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过了十五六年了,不,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激情满怀地想起了每一件事,我第一次听说你,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一天,不,是那一刻,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仿佛是今天的事。我怎么会不记得呢,因为对我来说世界从那时才开始。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
你搬进我们这所房子来以前,你的屋子里住的那家人又丑又凶,又爱吵架。他们自己穷困潦倒,但却最恨邻居的贫困,也就是恨我们的穷困,因为我们不愿跟他们那种破落无产阶级的粗野行为沆瀣一气。这家男人是个酒鬼,常打老婆。哐啷哐啷摔椅子、砸盘子的响声常常在半夜里把我们吵醒,有一回那女人被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地逃到楼梯上,那个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跟在她后面狂呼乱叫,直到大家都从屋里出来,警告那汉子,再这么闹就要去叫警察了,这场戏才算收场。我母亲一开始就避免和这家人有任何交往,也不让我跟他们的孩子说话,为此,这帮孩子一有机会就对我进行报复。要是他们在街上碰见我,就跟在我后边喊脏话,有一回还用硬实的雪球砸我,打得我额头上鲜血直流。全楼的人大家都本能地恨这家人。突然有一次出了事——我想,那汉子因为偷东西给逮走了——那女人不得不收拾起她那点七零八碎的东西搬走,这下我们大家都松了口气。楼门口的墙上贴出了出租房间的条子,贴了几天就拿掉了,消息很快从清洁工那儿传开,说是一位作家,一位文静的单身先生租了这套房间。那时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这套房间给原住户弄得油腻不堪,几天之后油漆工、粉刷工、清洁工、裱糊匠就来拾掇房间了,敲敲锤锤,又拖地、又刮墙,但我母亲对此倒很满意,她说,这下对门又脏又乱的那一家终于走了。而你本人在搬来的时候我还没有见到你的面:全部搬家工作都由你的仆人照料,那个个子矮小、神情严肃、头发灰白的管事的仆人,他轻声细语地、一板一眼地以居高临下的神气指挥着一切。他使我们大家都很感动,首先,因为一位管事的仆人在我们这所郊区楼房里,是件很新奇的事,其次他对所有的人都非常客气,但并不因此而降格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仆人,和他们好朋友似的山南海北地谈天。从第一天起他就把我母亲看作太太,恭恭敬敬地向她打招呼,甚至对我这个丑丫头,也总是既亲切又严肃。每逢他提到你的名字,他总带着某种崇敬,带着一种特殊的尊敬——大家马上就看出,他对你的关系远远超出了普通仆人的程度。为此我多么喜欢他,多么喜欢这个善良的老约翰啊!虽然我忌妒他老是可以在你身边侍候你。
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亲爱的,把所有这些鸡毛蒜皮的、简直是可笑的小事都告诉你,为的是让你了解,从一开始你对我这个又腼腆、又胆怯的孩子就具有那样的魔力。在你本人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我们所有住在这幢郊区小楼里的人(这些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人,对自己门前发生的一切新鲜事总是十分好奇的),都在焦躁地等着你搬进来。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看到楼前停着搬家具的车,这时对你的好奇心才在我心里猛增。家具大都是笨重的大件,搬运工已经抬到楼上去了,现在正在把零星小件拿上去。
我站在门口望着,对一切都感到很惊奇,因为你所有的东西都那样稀奇,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有印度神像,意大利雕塑,色彩鲜艳的巨幅绘画,最后是书,那么多,那么好看的书,以前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些书都堆在门口,仆人在那里一本本拿起来用小棍和掸帚仔仔细细地掸掉书上的灰尘。我好奇地围着那越堆越高的书堆蹑手蹑脚地走着,你的仆人并没有叫我走开,但也没有鼓励我呆在那里,所以我一本书也不敢碰,虽然我很想摸一摸有些书的软皮封面。我只好从旁边怯生生地看看书名:有法文书、英文书,还有些书的文字我不认识。我想,我会看上几个小时的,这时我母亲把我叫进去了。
整个晚上我都没法不想你,而这还是在我认识你之前呀。我自己只有十来本便宜的、破硬纸板装订的书,这几本书我爱不释手,一读再读。这时我在冥思苦索:这个人会是什么样子呢?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而且都看过了,还懂得所有这些文字,他还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想到那么多书,我心里就滋生起一种超脱凡俗的敬畏之情。我在心里设想着你的模样:你是个老人,戴了副眼镜,留着长长的白胡子,有点像我们的地理教员,只是善良得多,漂亮得多,温和得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就肯定你是漂亮的,因为当时我还把你想象成一个老人呢。就在那天夜里,我还不认识你,我就第一次梦见了你。
第二天你搬来了,但是无论我怎么窥伺,还是没能见你的面——这又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终于在第三天我看见了你,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你完全是另一副模样,和我孩子气地想象中的天父般的形象毫无共同之处。我梦见的是一位戴眼镜的慈祥的老人,现在你来了——你,你的样子还是和今天一样,你,岁月不知不觉地在你身上流逝,但你却丝毫没有变化!你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迷人的运动服,上楼梯的时候总是以你那种无比轻快的、孩子般的姿态,老是一步跨两级。
你手里拿着帽子,我以无法描述的惊讶望着你那表情生动的脸,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笔挺、多么标致潇洒。这事不是很奇怪吗?在这第一秒钟里,我就十分清楚地感觉到,你是非常独特的,我和所有别的人都意想不到地在你身上一再感觉到:你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是个热情洋溢、逍遥自在、沉湎于玩乐和寻花问柳的年轻人,同时你在事业上又是一个十分严肃,责任心强、学识渊博、修养有素的人。我无意中,感觉到后来每个人都在你身上感觉到的印象,那就是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它既有光明的、公开面向世界的一面,也有阴暗的、只有你一人知道的一面——这个最最隐蔽的两面性,你一生的秘密,我,这个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的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
现在你明白了吧,亲爱的,当时对我这个孩子来说,你是一个多大的奇迹,一个多么诱人的谜呀!一个大家对他怀着敬畏的人,因为他写过书,因为他在那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现在突然发现他是个英俊潇洒、像孩子一样快乐的二十五岁的年轻人!我还要对你说吗,从这天起,在我们这所楼里,在我整个可怜的儿童天地里,没有什么比你更使我感兴趣的了,我把一个十三岁的姑娘的全部犟劲,全部缠住不放的执拗劲一古脑儿都用来窥视你的生活,窥视你的起居了。
我观察你,观察你的习惯,观察到你这儿来的人,这一切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增加了我对你本人的好奇心,因为来看望你的客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这就反映了你性格上的两重性。到你这里来的有年轻人,你的同学,一帮衣衫褴褛的大学生,你跟他们有说有笑,忘乎所以,有时又有一些坐小汽车来的太太,有一回歌剧院的经理,那位伟大的乐队指挥来了,过去我只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远远地见到过他站在乐谱架前,到你这里来的人再就是些还在商业学校上学的小姑娘,她们扭扭捏捏地倏地一下就溜进了门去。总而言之,来的人里女人很多,很多。这一方面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一天早晨我去上学的时候,看见一位太太头上蒙着面纱从你屋里出来,我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我才十三岁呀,我以狂热的好奇心来探听和窥伺你的行动,这在孩子的心目中还并不知道,这种好奇心已经是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