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金合欢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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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春日迢迢(4)

张涛看我这个样子,就走在我前面。他还生我的气,不愿意跟我讲话,但我知道他的意思:为我挡住视线。虽然不那么害怕了,我还是站不起来。我蹲着撑下去。张涛走走停停,不时回头看我。太慢了,我心里着急,干脆把鞋子脱了,光着脚往下撑。迎面上来的老外看我这怪模样,感叹道:“真是好脚丫!”

看日出的当天,我们就要去阿德雷德。首先得坐巴士回爱丽泉,乘晚上的火车直达南澳首都阿德雷德,大概需要十三、四个小时。红石是半路车,我们等在路边,见车就招手。有位置他们就停,没位置的话,我们又得多待一夜,看运气啦。真不想再吃袋鼠肉做晚餐了。运气不错,有一辆车终于停在我们面前。

我们傍晚六点在爱丽斯泉坐上火车,一直往南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看到晨曦中阿德雷德郊区广袤的平原。自从跟张涛在红石吵了架,我们的旅程再不如达尔文般融洽愉快了。在阿德雷德,我们协商分开走,他更愿意留在城里看商店,看物价,买点特产。我参加一日游,参观酒厂。这里是澳洲比较冷的地段,产的葡萄适于酿酒。南澳盛产葡萄酒,早就名声在外。晚上我回来,张涛问都看了些什么?我拿出在酒厂买来的明信片,如数家珍:“McWilliam’s Hanwood Estate Winery,始建于1917年;Mclaren Vale产的红酒,在香港和新加坡卖超过一百澳币一瓶;Henschke是澳洲最老的品牌之一。Henschke家族有超过一百年的造酒历史。Johann Christian Henschke的第一个酒厂是在Keyneton,始于1861年。于1868产出第一批作为商品在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Bridgewater Mill Winery,来源于一幅风景画。这酒厂以地段寒冷而著称。”我越讲越兴奋,张涛抢过我手里的明信片,说:“你怎么就买一套,也不想着给我买一套,真自私!”

“你自个儿不去的,讲点道理吧。”

张涛后悔没跟我去酒厂。接下来的行程我们又一起行动了。阿德雷德不但寒冷而且潮湿。五月算是初冬了,天天都下雨。在细雨寒风中,我们去了国家公园看动物:天鹅,鸳鸯,水鸭,奇珍异兽;抱着树熊在细雨中照相;看同一座山同一时间的春夏秋冬:从山下到山上,生长着不同季节的植物,有春天的蓬勃,秋天的火红,夏天的碧绿,冬天的萧瑟。

从阿德雷德坐长途巴士回悉尼,从早上七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23个小时,回到家已不成人样。

我们去看澳黛丽,她背着张涛对我说:“张涛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让他去看一下医生吧。”我转告张涛。他去看中医,抓了两服药。星期天,他来我家煎药。药还没熬好,因为一点小事我们吵架,一气之下,我拒绝做饭给他吃。他找来纸和笔,说:“我给你画张素描吧?”我不理他,腿搁在椅子扶手上继续生闷气。一会儿他把素描送到我脸上来:“看看,像吧?”

我一手抄过来,看:“脸鼓得像包子,嘴翘得可以挂油瓶。”忍不住笑起来。

“这是我平生第二张画。第一张是画老虎。”

“影射我是母老虎?”我三两下撕了画。气也消了。

药煎好了。张涛一边倒药汤一边说:“你也喝点吧,是补药。医生说我太累了,得补一补。”

“要说累,我也累啊。可这药我能喝吗?”我半信半疑。

“没事,是补药。喝吧。”张涛把药端来。

在他的鼓动下,我喝了小半碗。

晚上让张涛的药给闹得像着火一样燥热,差点没打电话找救护车。

澳黛丽说:“糊涂,哪能乱吃药的?”

悉尼华人文坛最近热闹得不行,有人大胆提出空前绝后的二八论,大意是:论床上功夫,西方男人,十个有八个精彩绝伦,两个马马虎虎;中国男人,十个有八个糟糕透顶,两个马马虎虎。

我们中国的好男儿什么时候受过这等污辱,就算是当年八国联军火烧了圆明园,我们也是站着死!什么时候萎过?于是男人们很夸张地大肆渲染他们的情绪。纷纷以笔当枪,讨伐这位作家。一场场的讨论会,几乎沦为辱骂会,上演着一幕幕泼男骂街的镜头,男儿们义愤填膺,口不择言。作家真不愧是巾帼英雄,每会必到,勇敢直面狗血,不发怒,不回骂,不申冤。实在忍无可忍就要求中场休息,出去抽支烟,再回会场。记者问:“有人见你刚才出去抹眼泪了,为什么哭?”她说:“喜极而泣。”

我们女生私底下也讨论二八论。文迪说二八论是对的。颜然站在文迪一边:“我们工厂嫁老外的都说作家总结得精辟。严格来说,中国男人,大多数是强奸妻子的。老外在生活上是自私的,但在床上他们不。你们有没听说一个顺口溜:‘上床就Together,下床就Share’?讲得就是他们。经济上,分得清清楚楚,五块钱的午餐他们都跟女人平摊。床上就不一样。”

“那只能说明他们动物性比较强。”我说。

理论上,我和澳黛丽是没发言权的,无论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我们都没有。走才女路线的澳黛丽还是发言了:“我的直觉,那些反对派也不是真的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义愤填膺。只是空虚难耐,找空子发泄发泄过剩的精力。你想啊,正是血气方刚,精力旺盛的年龄却无事可做。读书吗?经济逼着,时间也赶着。没钱不说,年纪也搁这儿。出来四五年,大多数人都奔三十了,屈指一算,读完书就三十多岁,出来还得跟二十出头的毕业生竞争找工作,从底层做起一步一步爬楼梯似地往上爬。等存够几个钱想讨房老婆的时候,也就快到了‘乡音无改鬓毛衰’。那时他们就是第二代的金山阿伯,卷着铺盖回老家娶亲咯。现在全身而退,退出江湖结婚生子供房子,又不甘心。壮志未酬啊!自我期许要闯出一片新天地的决心还未褪尽。心不死,人还在,但又看不到前景,姑且就这么起哄,找乐子罢了。”

在这场性功能大辩论的旋涡中,最大利益获得者是张涛家里的森。森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外号“才子”。十六岁上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在省府当秘书。他虽然没在自己专业上有所成就,却利用业余时间苦练两年吉他,获了个岭南吉他大赛古典弹法冠军。他来到澳洲,由于个子矮小,找工作,牛高马大的洋鬼子总觉得若要了他就是要了童工。大部分洋鬼子都是遵法守纪的好公民。他总是被不伤自尊地拒绝。现在他抓住时机编了本书,叫《中国古代房中术大全》。这书有两个功能,一是回敬女作家,推翻她的二八论:洋鬼子的那些个玩意儿是我们中国人玩剩的;二是给我们男同胞们出一本工具书,有空就练练,别再丢人现眼了。

他的书大大热卖,声名鹊起。《澳洲新新报》抛来橄榄枝,招他去当编辑。从此,他不但有了银子,也有了工作,就差女朋友了。我们私底下叫他性经先生。广东话“性”和“圣”谐音。在张涛家里,他就是圣经先生。

在性探讨的锣鼓声声中,颜然结婚了;罗伯特结婚了;尼柯和豆豆结婚了;文迪没结婚,但照了结婚照放大到一米长半米高挂在北悉尼豪宅里。

他们都没找老外。二八输给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

颜然的先生,从日本回来带着一笔钱来澳洲与她团聚。彼德,部队大院的孩子,高大威猛,阳光帅气,用时髦话说就是百分百的型男,酷毙了。我们给他起一个很值得他自豪的外号:猛男。猛男用他带来的钱买了一四居室的大平房,占地一千平米。买了一个的士牌,做的士生意。他自己开一班,雇人开一班。颜然依然在服装厂干活。现在已干到部门主管。

罗伯特讨了一房上海老婆回来。女人小他十岁,叫碧姬。碧姬在上海任职于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做总裁翻译兼秘书。他的想法是找一个英文好的,来到这里就不需要过英文关了。她大圆脸,小眼睛,平胸扁屁股,长得很是对不起“上海人”三个字。可长相并不妨碍智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来到这里一看罗伯特还与别人分租房子,连个床垫都是二手货,厅里唯一的电视机,有时候接收不好,还要用手拍拍,马上作出判断:“这个男人靠不住。”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罗伯特不会哄人。他在一五星级酒店当厨房帮手,每天回到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看看当天的报纸,看看马经就睡觉。不上班的时候,吃完晚饭,看会儿电视,不到八点就上床呼呼大睡。周末更是不见人影。碧姬开始还纳闷:他忙什么去了?难不成如他说的找朋友谈合伙做生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他原来是打老虎机去了。他来了这么多年没攒几个钱的原因就是因为打老虎机,钱都到老虎的肚子里了。她知道嗜赌的男人是靠不住的,于是赶紧找工作。很快,她在一家移民中介公司里找到一份工作。因为对这个家失望,她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早出晚归。常常,在五点钟别人都下班了,她还留在公司里继续干活。罗伯特看她天天这么晚回家,已经起了几分疑心,晚上要她尽一个妻子的义务,她总以累为借口拒绝他。他越想越觉得可疑,有好几次跑到她公司门口堵,当着她同事的面拽她。她觉得面子丢尽,对他就更冷淡了。

一次碧姬加班到晚上九点多,老板顺路就送她回家。碧姬从车上下来时正好遇上出来倒垃圾的罗伯特,两人进门就吵起来,罗伯特看她还敢顶嘴,长时间的郁闷像火山岩爆发,一下把她推到墙角上,后脑勺重重磕墙上,晕过去,被送到医院,医生问:“你头是怎么弄的?”

“不小心碰到。”

“是家暴吗?可以报警。”

碧姬眼泪哗哗地流,无声,摇头。

晚上碧姬小产,三个月的胎儿没了。

为这事,罗伯特内疚了很久,本来就话少的他,话就更少了,对碧姬也作了让步,每周工资全交给碧姬。在碧姬的坚持下,贷款百分之九十五,买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二十五万澳币,房契只写碧姬的名字。

碧姬开始揽私活。一方面利用她在国内的人脉建立自己的生意网络,一方面在公司里拼命工作以取得更多的工作经验,也可以博取老板的信任,申请太平绅士资格。半年后,自己跳出来,找个合伙人,成立一家移民中介公司。

罗伯特在一次工伤事故中扭伤了腰,从此不能干重活,只能吃劳保。

碧姬彻底失望于男人了。这里的“男人”是指全体男人,罗伯特是之一。碧姬之前有过一次婚姻,短暂得可以用“过眼烟云”来形容,只维持到婚宴的第二天。一场吵架之后,男人就离家出走了,跟他一同消失的还有一笔数量不大的银行存款。那可是他们俩全部的财产。由于大家都刚大学毕业两年,存款也不多。碧姬因此改变了为爱情结婚的理念。她想:“既然婚姻也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与其被别人利用,不如利用别人。”她确立了下一个婚姻目标:嫁出国去。

她通过中介在澳洲报纸登广告征婚。罗伯特就这样被她征到。

她与回国来的罗伯特见几面就登记结婚。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罗伯特就回澳洲了。在那一个月里,他只要不是处在睡觉状态,口口声声讲的都是生意经。他说过准备盘下一个咖啡厅来做。说老外的西点很容易做,西餐更是简单,牛排煎个半熟,沙拉就是把西红柿切块,与生菜小青豆拌一起淋上沙拉油就成;还说在学习炒股。他哥哥是股票经纪;通过炒股买一套房子那才叫个容易。原来他在国内讲的那些话是用来骗她的?或者是他的虚荣心在作怪,得了幻觉病?或者两者都有?

她赋予这段婚姻的使命是:一,出国;二,嫁个比自己有钱的。现在既成事实只达成一半使命,不算彻底失败。她决定将这段婚姻维持下去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想再离婚了。已经离过一次婚,再离婚的话,像习惯性流产似的,感觉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