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诺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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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深情于那方小小的“邮票”

—莫言小说漫评

自从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突然发现“我的像邮票那样大小的故乡本土是值得好好描写的”之后,他便一头扎在那儿深耕细作,终于奉献出了一个庞大的“约克纳帕塔法”小说系列,从而取得了超越本土乃至超越美国的世界性文学成就。于今,我们借用“邮票”说来研讨莫言的小说创作,丝毫无意将他们相提并论,仅仅也是因为发现—“文学创作,不管你是哪个民族的作家……只要是真正的文学,毕竟会在某一点上相撞,会有某种共通的东西”(莫言语)—事实刚好如此:1981年迄今(主要是1985年以来),莫言发表的《红高粱》等12部中篇和《白狗秋千架》等20余个短篇共近百万字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他的家乡社会作为背景,用心来摹写北中国农村的风俗民情、人心世态的(只有《雨中的河》、《苍蝇门牙》等少数几个反映军营生活的作品例外)。或者可以这样说,莫言也是立足于他的故乡本土,用他的笔和心在有意无意地探寻、设计、营造着属于他自己的那方小小的“邮票”。

因此,当莫言正在今天的文坛被人注目时,我们着眼于他的“邮票”意识的萌蘖过程,进而探测一下他的创作发展流向,恐怕不会是毫无意义的。

莫言给他笔下那块“邮票”大小的故乡本土命名叫“高密东北乡”(有时也叫“马桑镇”)。

虽然这个称谓在他的作品中正式出现已是较晚的事,但他的创作之根实际上早已命定般地扎进了那块文学的丰腴之地。正是在齐鲁大地上那样一个既有丰厚的文化历史、又有贫乏的物质现实的小小乡村里,埋葬了他祖祖辈辈无数个辛酸的梦想,也揭开了他自己沉重坚韧的人生帷幕—他的脉管里流淌着北方农民的血液,他的眼前展开父老乡亲的世相,而那“汪洋血海般的红高粱”以及种种自然景观便构成了他的文化摇篮(就“非典籍文化”而言)—这一切,都宿命般地决定了他日后小说创作的取向。

但且慢:莫言并非从来就是具有本土观念的作家。从他的处女作到《透明的红萝卜》问世之前的几年之中,他曾断断续续地发表过十余部小说,题材选择变动不定—既以书信体描写军人妻子对亲人的绵长思念(《春夜雨霏霏》),也用新颖目光逡巡他刚涉足不久的军营世界(《岛上的风》)等,虽略略具备他后来作品的某些优长(如善于人物尤其是女性的心理刻画、情感抒泄等),但并没有在整体上预示出他与众不同的题材取向和写作才华。值得一提的倒是1983年的两个短篇—而那都是写他所熟知的故土—《售棉大路》通过农家姑娘杜秋妹在排队售棉的一天中所遇见的凡人小事,流溢出蕴涵在作者心底的农村生活的深厚储藏;而《民间音乐》则以艺术氛围的空灵缥缈博得老作家孙犁的青睐,认为“有点艺术至上的味道”。然而,乡村生活的厚实与艺术意境的空灵—尽管此后渐次构成了莫言小说的鲜明特色—在此时却只是不经意地泄漏与逸出。

1985年春天,《透明的红萝卜》带着浓郁的泥土气息和迷蒙的童话色彩脱颖而出,莫言惊喜地发现了自己—发现了他那块“邮票”大小的故土上有写不完的人和事,发现了他那以奇异感觉为标志的独特艺术个性。他一发而不可收。高粱、地瓜、玉米饼子在肚子里酿就了近20年的酸甜苦辣哗哗地如“秋水”流淌,满脑子奇形怪状红黄绿蓝的“球状闪电”一个接一个地迸然“爆炸”—它们或者以“童年视角”观照荒谬年代里农村的愚昧落后和农民的麻木自戕(如《枯河》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沉重的心绪;或者以当代意识捕捉古老土地进入现代文明时所撞击出的星星燧火(尤其好从婚姻伦理角度切入,如《球状闪电》等),有热切的呼唤,有滞重的叹息,也有谜一般的悬疑和困惑。然而,不论前者还是后者,都表现出了作家对中国农民命运那种感同身受的亲知和刻骨铭心的真情—舍此而不能抒写得这般淋漓尽致,哀婉动人。

在这样一种基础上,莫言充分施展才情,张扬个性。就譬如他那特殊的艺术感觉,往往用直观方法赋予天地万物以生命,捕捉瞬间的殊异状态,加以联想生发和通感,将一个充满声、色、香、味、形的活生生的宇宙和盘托出,使人如闻如见,可触可摸。哪怕是一点最微小的感触,也描绘出一个有声有色的艺术情境。这不仅使作家获得了既节省素材又反映深刻的高产高质的创作效应,还大大丰富了读者对外部世界和人类自身的感知方式与审美情趣—现实世界和感觉世界的有机融合,使莫言的创作呈现出一种“写意现实主义”风貌。

客观地说,1985年是莫言找到自己的一年,因而也是急于表现与宣泄的一年;同时,1985年又是莫言继续寻找自己的一年,因而又是左冲右突摸索前行的一年。他在这一年里留下的足印既充分展示了才力,也无疑暴露了缺憾,只是宽容和尚新的艺术气氛使人们原谅了后者,爱其一点,不计其余。(譬如他有时沉溺在良好的艺术“感觉”中不能自拔,而使得“感觉”重复,甚或泛滥;又譬如他有时过于追求形式,尽管把《爆炸》这类小说写得才华四溢,却有些“曲高和寡”;再譬如他有时的借鉴过于生涩,留下了某些模仿的痕迹,等等,均未受到更多的诘难,即是例证。)难能可贵的是,莫言并未因此飘飘然或昏昏然,他仍在冷静执著地探寻一条更中国化的更属于自己的艺术道路。也正在此时,他的立足故土的“邮票意识”悄然萌发—《白狗秋千架》首先打出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而《秋水》则写了这个村庄的繁衍史,里面的爷爷和奶奶就是“高密东北乡”的夏娃和亚当,《秋水》就是“高密东北乡”的“创世纪”—莫言,在咂摸着下一个真正的“好球”。

果然,今年3月,莫言从“高密东北乡”的历史深处捧出一束沉甸甸的“红高粱”,立时就赢得了文学界更高的热情和社会上更大的兴趣—我们或可解释为莫言小说技巧的渐趋圆熟,或可视之为莫言对历史题材的创新突破等等,但在我看来,《红高粱》对莫言小说创作的发展而言,无疑标志着他的“邮票”构想的初步成功。一、当莫言将他泛散多变的目光渐渐凝聚稳定在故土的内结构上时,实质上已表明他对中国农民命运更为深刻的思考与把捉。他已从昔日理想失落的怅惘中、从现今变革艰难的迷茫中超越出来,他沿着时间上溯,顺着祖辈的血脉寻根究源,迫近了民族精神的底蕴。他深情召唤“游魂”的复活和“人种”的回归,为今天民族性格的建造提供了一种参照。这样,虽然他扫描的视阈由今而昔、由大到小,但由于有了当代意识和审美理想的光照,便获得了一种超越历史、超越现实的穿透力,一种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辐射力。它的表象与内涵呈现出双向逆反流向。二、在横向移植与纵向继承的天平上,莫言不断给后者加码。他更尊重民族的审美心理与情趣了,对民族的审美接受“图式”既继承又扬弃,努力把握在“图式”的边缘进行突破。《红高粱》实际上就是一个传奇故事、风俗民情与现代技巧的三结合产儿,本质上仍不失中国气派和民族风神。三、《红高粱》系列初步展现出一种小型史诗规模,由《高粱酒》、《高粱殡》等五部中篇在高密东北乡的方寸之地拉开历史风云和人物命运长卷(据我所知,莫言的下一个重要节目就是他的高密东北乡的系列长篇)。史诗意识的苏醒正是莫言的“邮票”构想的显著标志。

《红高粱》系列有力地向人们昭示:莫言的小说资秉与潜质,在同龄人作家群中显得出类拔萃。因此,我们对他更厚爱(决不是苛刻),我们甚至宁愿把他的某些特点看做缺点。譬如他的艺术感觉很敏锐,但仅仅凭借乃至满足于这种局部的甚或是微观的、经验化的甚或是表象的“小感觉”来组构他的作品建筑群,恐怕更多的只是漾散出一种才子气,而不是真正的大家气。我们更强调一种包容思想、哲学、历史和人类意识的宏观感觉。正是从这样的高度来检测,莫言部分作品的内蕴和力度还稍嫌不足。我们还注意到,当他企图在《狗道》中表达一种对战争和人的宏大哲学思考时,明显地泄漏出捉襟见肘和力不从心的窘迫,以致有人隐隐地担忧:小说怪才莫言能否超越“莫言模式”?何况,一方小小的“邮票”容易限制作者的艺术视角;如果没有内涵的不断深化、扩展,这方邮票的艺术设计和营造更易于落入某种窠臼。

于此,我们想到—当新时期文学头十年璀璨的结尾和第二个十年辉煌的开端联袂而来之时,一种清醒的反思氤氲丝缕而起:头十年我们开创了当代文学空前的繁荣格局,但却未能产生大家;第二个十年势将急迫呼唤和亟待产生大家。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当今文坛的中坚(主要是中青年作家)的文学准备比起五四时期那一批大师来无疑有较大的落差,因而还少有鲁迅的哲人眼光、茅盾的史诗气魄、老舍舒展从容的风度、巴金开阔酣畅的笔墨……尤其经过了十年或几年的跋涉和喷吐之后,他们都感到了程度不同的疲惫和“内虚”,以致在历史的临界点上徘徊不前—他们将共同面临的严峻考验是,能否甘于寂寞以潜心修炼(包括思想、生活与艺术),呕心沥血以涵容万象。这关系到他们能否不断超越自己,关系到当代中国文学能否再次起飞—而对于莫言,则决定于他苦心孤诣设计营造的那方小小的“邮票”能否真正具有深广的超越意义—当然,我们所说的超越决不仅仅是超越“高密”,也不是超越华北,而是超越—中国。

1986年10月于京西魏公村

(原载《人民日报》1986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