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办公室管理标准规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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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车辆管理制度 (1)

一、司机管理制度

◎ 司机岗位职责

第一条 出车前要搞好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内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二条 检查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连动装置紧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以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四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五条 客人上车时要立在车门前为客人拉门请客人上车,并提醒客人小心碰脚。若客人带有行李,应帮助客人将行李搬上车。

第六条 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马、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七条 接送客人到终点后,应礼貌地请客人看计费器显示的数字付款,将表打入左上方位置,等客人付款后才可将表打入“空车位”;客人离车时要照料客人下车,提醒客人带齐随身行李物品,对客人的光顾表示感谢,欢迎下次乘坐。

第八条 收车后要将车身、车轮挡板、车底等全面冲洗干净,并抹干车身上的水渍;清洁车厢内壁、沙发、脚垫,清倒烟灰盅,使车整洁美观舒适。

第九条 一至两周将车面打一次蜡,保持车容的光亮美观。

◎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2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条 个人形象

1司机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5出现事故时,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车辆管理者和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 用车申请

1申请使用公司汽车者,须向管理者报告使用者姓名、事由、目的地、预定时间等。

2本公司的车辆除日常接送公司管理人员外,均应事先申报。

第四条 服务态度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第五条 离车注意

1司机因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六条 出发前后工作

1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须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4车辆修理完后,应做认真的确认。

5必须经车辆管理者同意,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

第七条 违章与事故

1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地区安全委员会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如全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分担。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工资或罚款。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 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 000~5 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 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20%罚处。

◎ 司机守则

第一条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第二条 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第三条 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第四条 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第五条 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六条 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第七条 搬运货物须认真清点、防护,途中勤检查,并根据所运货物的特点,做好各方面的护理工作,确保途中安全。凡因搬运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由驾驶员赔偿。

第八条 出车一律凭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车归队后,派车单及时交回办公室。

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听候处理。

第十条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公司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司、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

◎ 司机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上班时先到调度台报到后,检查车容、仪容符合标准,起动车辆,检查车况,确认一切都达到标准后即可在待命室内候派。

第二条 司机必须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由调度台根据排班次序轮流派车,如有意见应执行任务后向上级反映意见。

第三条 接受调派的司机,应向调度台问清楚用车单位或用车者姓名、用车时间、上下站点、行车路线、付款方式等。开车前及完成接待任务后,均要用无线电话向调度台报告。

第四条 执行任务时,凡须以记账或签单输入车费者,司机应在客人离车前请客人签单确认车费。电话预约订车必须准时到达用车地点,及时与租车单位负责人联系,并把车辆和车牌号、停车地点告诉客人。

第五条 与客人见面时,要面带笑容向客人问候,打开车门,用手挡住车门框上沿请客人上车,热情搀扶老幼客人,客人坐稳后,应递上冷(热)毛巾,主动帮助客人提拿行李物品,关好车门。行车中如遇复杂路面,应提醒客人坐好。

第六条 客人需要司机等候时,要耐心,不准有任何烦躁表示,并选择地形将车停好等候客人。候客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准在车上睡觉,不准翻动客人放在车上的物品,不准用喇叭催人。

第七条 载客到达目的地时,要主动把车开到客人下车的就近点,用敬语请客人签单,提醒客人带齐行李物品。

第八条 客人下车后,要主动检查车内有无遗留物。每程客人下车后,司机均应清洁烟灰缸,抹净车厢内脚印。客人遗留在车上的物品,司机要交给调度台处理。

第九条 回单位后,主动做好行车记录,清洁车辆卫生,停好车辆,向调度台交车辆钥匙,向财务收银处交车费及路单。

第十条 在接送客人时,中途不得无故更换驾驶人员。

◎ 司机服务操作规则

第一条 对客人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言,做到“请”字当头,始终坚持“客人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

第二条 “微笑”服务,给客人以亲切、愉快和轻松的感觉。

第三条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拣客、不拒载、不多收车费。空车行驶时,做到扬手即停,开门载客(交通条件不允许除外)。

第四条 不论任何客人,都要以礼相待,热情服务,绝不能厚此薄彼。

第五条 急客人之所急,热情为客人排忧解难,给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六条 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不抢道、不开斗气车,坚持文明行车。

第七条 如遇客人有意刁难,应采取忍让克制态度,绝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打架斗殴。

◎ 司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司机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司机室等候工作,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车队长请假。

第二条 司机请事假,必须经车队长批准。领导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三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条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领导专车司机在领导因公事外出或到外地学习、开会期间,司机工作由车队长安排。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用车,由车队长统一安排,如无车队长或企业领导派车,司机可拒绝出车。

第七条 司机下班后,车辆不准在外面过夜(不配司机的领导除外),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误失均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司机私人用车须经企业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罚款不等。未经批准用车办私事,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赔偿有关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严禁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进行走私活动,凡在办公室、宿舍赌博或观看黄色录像带,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条 不准借车给别人驾驶或学车,违者罚款。

第十一条 企业车队车辆司机需要调整,经领导同意后由车队长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三条 司机利用车辆外出搭客营运者,一经交通运输局查获,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用车管理制度

◎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