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公司诉百度公司录音制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百度公司败诉。
这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预兆,因为该公司有29%的网络流量来自于MP3搜索服务。
事情可追溯至2005年3月,步升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在百度向用户提供的MP3搜索下载服务中,有胡彦斌、许巍等演唱的《红颜》、《漫步》等46首属于该公司版权的歌曲。“这些歌曲的下载地址显示的都是‘http://mp3.baidu.com ',但我们从来没有授予过百度这些歌曲的版权。” 步升公司的负责人对此很愤慨。
百度公司马上回应说用户在点击这些代码后,进入的是其链接的其他网站,而这些网站上下载的音乐并不是百度提供的。百度称其用户申请下载服务时,百度只是提供了对方一个代码而已。
步升公司对此显然不服,他们指出百度应该要对其链接有无侵权行为进行检查,并需要从技术方面对未授权的歌曲进行全面屏蔽。而百度对此说自己不太可能也没有义务去检查链接量高达8亿多个中文网页上的全部信息,逐一去判断出它们是否构成侵权也显得不现实。
步升音乐公司的指控还不止一项,百度公司在它的网站上以“歌曲列表”的方式对歌曲进行竞价排行,并在歌曲列表旁刊载了许多商品性的广告,他们认为这是在利用歌曲进行牟利。对此,百度多次辩称说,自己从来没有对这些歌曲进行有目的地列表,广告在网站上也一直都有。
法院进行了审理,认为用户并没有向“百度”搜索系统发出查询的指令,而是只是通过点击相关网页上的“MP3”、“歌手列表”等链接标识,就能直接访问到载有涉案的“歌曲列表”网页;当用户访问下载涉案的“歌曲列表”网页时,其网页自动弹出的下载框注明该MP3文件来自于“http://mp3 .baidu.com ”,同时网页上还刊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业性广告;而其下载的MP3歌曲与步升公司版权所有的一些歌曲内容完全相同,百度又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被授权。
于是法院判定了百度是在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网站上提供步升公司版权所有的歌曲的MP3下载服务。这种行为已经超出其所定义的搜索引擎服务的业务范围,构成了侵权。
一审败诉后,百度副总裁梁冬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提供盗版MP3下载服务的并不是百度,而是其他网站。百度只是根据用户的需求向他们提供了一个搜索结果而已。梁冬还坚持说,百度不应该为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侵权行为来负责。
梁冬为百度叫怨也不无道理,互联网上充斥着许多不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服务,即使没有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相关搜索服务,这些用户同样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找到这些内容。这在事实上是用户自身的侵权行为。因此,百度被要求为这些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盗版行为负责是不太公平的。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6年11月,以环球、华纳、EMI为首的七家知名唱片公司又以百度公司提供的MP3搜索下载服务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百度公司就这样再次因为网络版权纠纷问题惹上官司。不过这次的结果应该让百度感到欣慰。11月17日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七大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他们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法院是这样判定的:搜索引擎技术服务是指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海量的信息中迅速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百度公司所提供的MP3搜索引擎服务是以互联网中的音频数据格式文件为搜索对象的,其搜索范围遍及了整个互联网空间中只要没被禁链的每个网络节点。这些都受控于上载作品的各个网站。因此,百度提供MP3搜索引擎服务并没有构成侵犯。
依照法院方面的意思,如果权利人认为搜索引擎服务所涉及的录音制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交相关书面通知,并要求其断开与该制品相关的链接,通知中应当明确告知被侵权网站的具体网址。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立即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在七大唱片公司指控百度案中,七大唱片公司并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
就在步升一案一审百度败诉后,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曾经在北京就此案展开了激烈的研讨。与会的各界人士表示自己的看法,就目前国内外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现状来说,中国现有的保护体系还是比较完备的,版权立法方面也已经跟国际接轨。但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整体水平比较低,特别在版权服务体系方面还没有健全,没有有效的授权机制,也没有明确的版权使用价格标准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互联网企业承担着比国外同行更多的法律风险。因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互联网公司、通信公司等,都迫切需要一个规范的、可操作的秩序。
鉴于此,2006年7月1日,我国首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条例为搜索引擎提供了国际通用的“避风港规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如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马上断开与侵权作品的链接,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版权保护在日益兴盛的互联网时代已成为了十分敏感的话题,百度作为中国搜索引擎领域的“老大”,更需要在这个问题上谨遵法律法规,注意适时规避风险。
沸沸扬扬的裁员风波
2006年7月10日,一个稀松平常的下午,百度企业软件事业部的员工正在讨论往下的工作,但在短短几分钟后,他们即被通知自己被辞退了。而事先他们并不知情。他们被告之必须在3个小时内离开公司。这是百度成立以来的首次裁员。
由于事出突然,心绪难平,部分被裁员工联合聘请律师向百度提起了讼诉。该事件直到现在到没有一个妥帖的结果。而百度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这是正常的战略收缩。他们表示:软件事业部是在公司创业初期,赢利模式还不清楚的情况下成立的,这个部门主要负责研发和经营企业信息管理解决方案类软件,但是现在,它与百度主要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的宗旨已经发生了冲突。不相吻合。据知情人士透露,百度曾经有过计划想要出售这个部门,但并没有成功,于是在便在大家都不知情的状况下实施了闪电裁员。
大多数被辞的员工表示,如果企业遇到困难需要辞退部分员工,至少应该提前通知,就这样来个“突然袭击”不仅仅有失风度,还让人感到心寒。
2006年7月16日,在互联网技术方面赫赫有名的百度“程序之星”大赛上,刚刚发现不久的裁员风波却成为了关注的重点。当有记者问起百度撤销企业软件事业部,进行“闪电式“裁员所引发的影响时,百度副总裁梁冬马上就此事做出了积极的回应。梁冬表示说,百度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站,随着搜索服务将拓展出更大的市场空间,百度认为,这时候应该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搜索的服务上去。解散非核心的业务部门,表明百度希望在高速成长中,依然能够保持理智。这一战略性调整,已经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
梁冬向记者解释,作为一家国际化的上市公司,百度一直秉承着规范的原则运营。这次裁员也是依照了相关法律对一个非盈利部门进行撤销。据说,百度企业软件事业部长期以来处于亏损状态,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百度给予了这个部门很多机会来发展自身。梁冬表示百度从一开始就视百度员工为最大宝藏加以善待,他们在离职前已经套现千万数量级的百度股票,其收入已经远高于同行水平。
但百度这次闪电式裁员行为中,除了明显的没有一个合法的提前通知期限外,还有一个被裁人员的股票期权损失问题。在美国,一些著名公司,包括微软(像KNOX诉微软案)在内,都曾经碰到过因为股票期权问题而被解聘的员工起诉,其结果都是被判公司因为这种“不当解聘行为”要给员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几年前,中国也曾出现过海外上市公司在期权生效日前解聘员工的事件,但因为当时中国有关股票期权的法规还不健全,人们的意识也还不强烈,结果不了了之(劳动仲裁部门说股票期权争端不归他们管)。但是,今天的情况变得完全不一样了,企业如果是存心有意地通过在股票期权生效日前解聘期权持有人这种行为来逃避其支付义务的话,恐怕是不再可行。随着中国企业纷纷在纳斯达克和纽约上市,中国的员工也日趋变得成熟。
看来,发展版图日益扩大的百度,已经加载了更多世人的关注。现在,百度需要进一步规范化人力资源方面的制度建设,并在具体实施时力求做到更人性化。
天极百度搜索案
中国互联网的风云际会,总是少不了江湖纷争。2006年9月,中国搜索引擎的“老大哥”百度与国内IT专业网站天极网有关搜索的争端,让人多少感受到了无尽感慨。
情况原来是这样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百度上搜索 “天极下载”,显示的结果却是直接指向百度收购的另一家关联网站“天空下载”,该网站所从事的下载软件业务在内容、用户体验方式、商业运营方式等诸多方面几乎与天极下载频道如出一辙,所针对的客户群也完全相同。
在天极网方面看来,这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由于百度肆意操纵搜索结果,将天极下载的搜索结果显示为百度旗下的天空软件站,导致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放弃使用天极下载,严重损害了天极网的利益和声誉。
百度随即发表回应声明,否认其对搜索结果进行过任何人工方面的修改。百度方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天极网所属的“天极网下载频道”出现的人工编辑错误造成的。因为其Url实际指向地址为www.skycn.com/soft/19151.html的天空网站子页面。该错误链接被百度搜索引擎自动抓取、建立索引后,导致用户在百度搜索“天极网下载频道”的标题时,指向了天空网站的有关页面。因此该错误应该由天极网自己负责。
对此,天极网很快再次声明,称百度将“天极下载”、“天极软件下载”、“天极软件站”、“天极软件网”等关键词指向其收购的天空下载网站的错误有很多处。“而且,百度上也存在多处将其他下载站点流量转移到其旗下天空网站的情况,很明显百度对天极谴责的回应是以偏概全,转移视线,欺骗网友的。”9月9日,天极网在《电脑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再次要求百度就恶意操纵搜索结果、欺骗网友的行为进行公开道歉。
随后,百度发布公开声明,决意不再理会天极网的舆论攻击,在公司层面长时间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