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的星球,时间的列车载着它度过了几十万年,从原始的蛮荒时代缓缓驶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性命都变成了附属品,更无权奢谈自由与平等。以蒸汽机和电力为标志的两次工业革命开始之后,人类先后进入了现代化时代,民主、自由、人权和生态等一系列问题,相继闯入了人们的思想。
呼吸民主的空气
一轮红日从东方缓缓升起,这是一个不用工作的日子,有一些比工作更重要的事情要在这一天作出决定。穿着兽皮的成年男女,如同刚被驱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一般,用最简易的方式遮挡着自己的身体,兴致勃勃地去参加盛会。每个人随意地坐下来,开始讨论一项又一项的议程,一切重大问题全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集体中的首领也由全体与会人员共同选举产生。这样的盛会被称为“氏族议事会”,由氏族的全体成年男女组成,并且每个人在议事会上都有同样的权利。
时间如江水一般滚滚而逝,从原始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相对于地球亿万年发展史是如此的短暂。历史的车轮滚动到了蔚蓝的爱琴海边,伴着动人的涛声,一砖一砾都闪烁着文明光辉的古城雅典,也有与原始社会投票选择首领方式相同的集会,不同的是,后来者更具文明内涵。所有的雅典公民都有资格投票决定创立法律、向某个国家开战,也可以在大会上进行演讲。民主以一种断断续续的方式在人类历史上闪现,直到历史迈入近代,它才渐渐地摘掉面纱,一步步地从幕后走向台前。
从崇尚暴力到迷恋等级,再到极权独裁,最后到自由民主,历史以它特有的方式诠释着这一切。每个民族和国家都在历史的进程里寻找着适合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各种不同的选择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轨迹不一、但方向大同的发展脉络,民主就是其中的一条主线。所谓民主,简而言之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曾讲过这样一段话:“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也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约束,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约束起来,他们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为了将这些统治者“关进笼子里”,无数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是血的代价。令人欣慰的是,一切都不是停滞不前,一切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中国也不例外,千百年的努力之后,终于看到民主的熊熊烈火越烧越旺。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历史记住了近代中国这个为变法流血的第一人——谭嗣同。重新翻开那次仅持续了103天的变法篇章,宪政思想是维新变法的政治纲领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康有为提出了“设议院”、“兴民权”、“立宪法”、仿效日本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等较为系统的宪政主张。这些想要救中国于水火之中的人,曾经试图变革,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由人民来制定法律,约束会害人的统治者,但最终失败了,还葬送了许多人的性命,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接着往下翻,是中国近代史上黑暗的一页,当政者频繁更替,“城头变幻大王旗”,但封建军阀统治的本质未曾改变。总是有这样一批人,“黑暗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他们不忍看着苦难中的中国人长久地如此生存下去,将外国的“德先生”(即民主)引进中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五四运动。陈独秀提出了政治民主、信仰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伦理民主的主张。鲁迅先生在《半夏小集》中写道:“用笔和舌,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自然是不错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都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显然在鲁迅先生看来,五四运动或者说他自己的最根本的主张,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既不做异族的奴隶,也不做自己人的奴隶。做自己的主人,做社会的主人,才能使中国走出黑暗的困境,一点点地靠近光明。
改革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民主的实现更是一条漫漫长路。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滥用权力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就像原来是两个驯兽员共同训练一只老虎,其中一位驯兽员突然离去,剩下的一位驯兽员就驾驭不住这只老虎了,于是老虎就开始伤人了。人类面临的一个难题是,社会需要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又爱滥用权力。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建立更为完善的民主制,用权力约束权力。就好像我们需要“马”为人类服务,但是“马”又到处乱跑,所以就需要给“马”戴上缰绳,这样“马”才会老老实实地为人类服务。正如爱迪生发明电灯一样,要经过无数次的试验,才能找到最适合做灯丝的那种材质,民主实现的过程也是经过无数次的尝试,才发现了最适合中国的方式。
温岭市松门镇党委多年来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实践着民主——“泥土里诞生的村议会”。他们的会议没有鸿篇大论,有的只是群众与镇领导之间的平等对话。群众提出的问题大到村镇建设规划,小到邻里纠纷,镇领导耐心听取,周详地解释与答复。这样的“村议会”不断演进,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有学者认为,温岭民主恳谈会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寻找到了新的生长空间。
乡镇一级的民主恳谈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期一个主题,恳谈会的内容主要是当地的重点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参加恳谈会的群众大多是“有备而来”的。村一级的民主恳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凡本村村民均可参加,但村级民主恳谈会最初并不顺利,村民的发言无序、非理性。过激的言辞批评使村干部颇为尴尬,部分村干部甚至有被“批斗”的感觉。但随着村民在恳谈会上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步得到妥善的解决,村民们对干部的态度也渐渐地改变了,由猜疑转向信任,由抬杠转向合作,由矛盾转向和谐。几年下来,民主恳谈会渐渐成为村民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管理方式。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中曾说:“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经过了千百年的探索与追求,民主之路终于在我们脚下逐渐露出了痕迹,尽管上面布满了荆棘,尽管还有一些是我们从未触及的角落,但终有一天,当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讨回,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可以享受在权利与义务之下的自由。如今,民主不再只是一种选举投票,它会成为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会成为每天呼吸的空气。
从人治走向法治
秦国都城南门,一根三丈高的木头立在门口,众人围在木头前,窃窃私语,不知这根木头到底有何特别之处。随即,传来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人群骚动了,有人说:“这样的一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人说:“这应该是开玩笑的吧!”大家左看右看,却没有人上前。见无人响应,赏金增加到五十两。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也就越多,却始终没有人敢去扛。
突然,人群中站出来一个人,说:“我来试试看。”说着就扛起木头,一直走到北门,并当场得到了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分毫不差。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百姓们都说:“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这个左庶长就是大名鼎鼎的商鞅,他见命令已经起到作用,便将新的法令公布出去,赏罚分明,绝不徇私,依据律法治理国家的雏形出现了。
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在此之后,提出了“以法治国”、“法不阿贵”等主张,将“法”提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将“人”(即统治者)的地位相应降低了。虽然韩非子的主张在中国并没能长久地贯彻下去,但他的思想却与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孟德斯鸠写下《论法的精神》之后,资本主义据此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时代。它向人类证明缺点颇多的人治,在未来恐怕并不足以来管理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只有健康的法治才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儒家思想风靡千年,人治、礼治、德政相结合的统治思想持续了很长时间。古代早期的人治,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比如产生官本位思想,培养出了与人民对立的“官场”;扭曲了人民的思想,让人民逢官必拜,逢官必跪,习惯接受“官老爷”的训斥和教育;官员务虚不务实,好大喜功,欺上瞒下,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等。人治的弊端越发显露出来。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改革亟待实施。法治与人治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而人可能信口开河;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
著名旅美学者薛涌曾说:“我住在波士顿郊区。一天,家中的供水出现了问题,于是连忙打电话找镇政府来检查。半个小时后,人就来了。检查完毕,发现公共供水系统没有问题,政府没有责任,需要我们自己解决。但初来乍到的我们,不知道找哪个公司,于是便向他求助。他递给我一张名单,密密麻麻有几十家公司的名字和联络方式。我问他能否推荐几家,他正色道,只要说出一家的名字,他就犯法了。他是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介入任何私人的交易程序。”法律在这个政府工作人员的心中已经成了“神”,是不可侵犯的。
古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人治不可能一下子过渡到法治,无论从哪个层面讲,这种转变的难度都是十分大的,而且想要瞬时转变几乎是不可能的,由此就注定了这会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封建社会中,为弥补人治的缺陷而不断提出的一些法治的条款;思想家们提倡法治,反对人治的主张;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诞生;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中国的法治之路走得尤为艰难,经历了无数次的曲折,直到现代才逐渐走上了正轨。
张召良,浙江奉化市长汀村的一个普通农民,由于自己所在村子的土地被省政府批准拨给市土地流转中心,而联合村里的其他村民一起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经过历时三年的上诉之后,终于有了令他们满意的结果:“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诉处于2005年9月1日所做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这意味着,上诉省政府的农民胜诉,而在以往的时代这几乎是奢望。
法治和人文精神密切相关,法治是对人的存在、价值、命运的思考、关注和把握过程中的产物。综观近代,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逐渐确立了法律至上,用法律制约政党、政府权力而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法治传统,不难发现,这一传统的形成与西方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再到启蒙运动所确立的以自由、平等、人权、博爱和民主为内容的人文主义具有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领导人一直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就中国的国情而言,民主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要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必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之后,法治如何与民主配套同行,是邓小平同志考虑最多的问题,他的结论是:“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们吃够了动乱的苦头。”“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对中国来说,法治与民主的实现程度是相互平行的,发展民主与建设法治,将是中国未来政治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中国正朝着法治社会迈进,一切都能依法办事,民主便能更好地实现,一个国家的和谐繁荣也会更加持久。
科教:国家飞翔的翅膀
早在一百多年前,德国人就证明了科教兴国的真理。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四分五裂、农业人口占全国3/4的贫穷落后的国家。1806年,拿破仑率领的法国军队大败普鲁士军队,占领了2/3的德国领土,并获得了12亿塔勒的巨额赔款。
遭此奇耻大辱的德意志民族并没有从此一蹶不振。著名哲学家费希特在柏林科学院发表系列演讲,他认为“教育是使法国人战胜一切和为所欲为的唯一根据……唯一能使我们挣脱压迫和灾难的办法只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