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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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安全事故背后的责任落实危机(1)

最大的祸患在于责任缺失

2011年7月23日20时34分,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至温州市双屿路段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导致D301次列车的1、2、3号车厢侧翻,从高架桥上掉落,毁坏严重,4号车厢悬挂桥上;D3115次列车的15、16号车厢损毁严重。截至7月26日,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209人受伤,11人情况危重。

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于7月28日上午召开第一次会议,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汇报了事故初步的情况分析。安路生在会议上说,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分析,“7·23”动车事故是由于温州南站信号设备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遭雷击发生故障后,导致本应显示为红灯的区间信号机错误显示为绿灯。

但是,这次重大事故的背后仍然充分暴露了铁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没有做到位,体现在安全生产措施没有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不到位。

“7·23”甬温线事故发生之前,武夷山公馆大桥、杭州钱江三桥引桥相继发生坍塌事故;贵州、广西重大煤矿事故,山东枣庄、潍坊连续发生两起矿难;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4人死亡。

追问事故频发的深层原因,不难发现最大的祸患在于责任缺失。据调查,钱江三桥的裂缝隐患早已出现,而且当初建桥指挥者涉腐入狱;武夷山大桥也是一直带病运行;贵州、广西重大煤矿事故,山东两起矿难均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武汉开发区的仓库早已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为何相关责任单位却视而不见,成为无人监管的真空?

“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工作压倒一切”。一个管理领域、一项建设工程、一处运营环节,只要存在责任缺失,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安全责任要落实再落实,每件工作都应紧扣安全。保证安全责任真正到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落实:

第一,干部要冲在一线。很多工作直接关系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各级干部必须扎扎实实地冲在第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指挥调度在一线,作用发挥在一线。作为各级干部,冲在第一线带领广大职工确保安全运营,更是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干部冲在第一线,本身就是在给基层一线职工作表率,只有干部在一线,才能面对面地抓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思想教育,引导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常鸣;才能扎紧安全防范的“篱笆墙”,教育职工认真反思查找问题,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补牢于亡羊之前。

其二,明确安全责任。安全是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了一切。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向各行各业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在抓安全问题上,决不能认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而应当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像部队打仗一样,要真正做到军令如山,令行禁止,决不走样。对不严格落实安全规定,随意变通或者阳奉阴违的,必须从严从快查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安全责任大如天的共识和行动。

其三,制度执行须坚决。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的效力在于执行。实行干部包保安全也好,开展安全大检查也好,还是采取其他措施,都只能是管眼前的应急之举,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健全安全运输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且要把执行这些制度当成治本之策。对于干部包保安全、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部位抓防范等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措施,如果在实践当中行得通、成效好,就可以将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落实制度,必须钉是钉、铆是铆,彻彻底底,决不能左右摇摆、时紧时松,更不能偷工减料、瞒天过海。安全责任不能得到执行,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安全责任永远不要放在第二位

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中9名工程技术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近日被乡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起透水事故在发生前就出现了种种征兆,但9名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最终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的透水事故。(《山西日报》2010年5月19日报道)

在王家岭透水事故发生之前,已经有漏水、淋水出现。“井下出现淋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南方矿井里更为明显。没想到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当发现巷道出现有淋水后,有关技术人员前往勘查,结合此前地质勘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周边没有深水层,可以继续掘进。这样的研判是王家岭矿难发生的直接推手。

那么,在透水事故发生的那两个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承建王家岭矿项目的中煤的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部经理姜某说,从2010年3月28日11时10分至11时50分,他曾先后两次接到井下工作面有渗水情况的报告。

28日11时10分,当班的一名副经理升井后向姜某汇报说,井下27队的工作面800米位置右下角底板处有少量渗水;11时50分,一名技术经理升井后向他汇报说,800米位置右下角出水,没有压力,水是清的、无异味。

当时他向在场的一位技术人员询问,这名技术人员说,曾经对这个位置进行了探测,探测报告说,在820米之内可以正常掘进。

3月28日13时40分,姜某接到调度室电话说,27队的工作面出大水了;13时45分,他开始向井下打电话要求紧急升井,但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根据山西省官方通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发生在3月28日13时40分左右。而实际上,11点10分开始有零星透水,而大规模透水则在12点30分就发生了。

“3.28山西王家岭矿难”虽然创造了井下生存人数最多和救援最成功两大矿难史上的奇迹,但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的灾难性后果,仍然清晰地指向了矿难背后深重的人祸阴影。

在事发之前,工程队巷道建设就出现了种种问题。在公告栏可以看到,1月24日,该工程队受到通报批评。通报称,由于现场质量管理差、质量意识差,在1月23日的验收中暴露出多种问题。一是,锚杆质量差,不成行、不成排,托盘不紧固,失效锚杠未处理,帮锚杆支护滞后;二是,锚索不按照设计施工,间排距大,布局乱,同样不成行、不成排,失效锚索至今不处理;三是,后路一直不安排喷浆,立交处煤壁开裂,造成支护失效,严重影响安全;四是,巷道成型差,超挖多处。但是事发之前,上述问题依旧存在,并在抢险救援中暴露出来。

安全责任的疏忽不仅表现于此,还表现在其他方面。山西籍矿工范钢锁3月7日他经人介绍来到矿上,第二天便下井工作。他对井下的环境不熟悉,矿上发放的自救器与先前的使用方法不同,“但是没有人讲解,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如何使用”。而按照规定,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知识的人员上岗。

而另一方面,作为大型企业,王家岭煤矿竟然没有探水队。按照规定,凡是矿井、采区进行采煤作业,首先应该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矿等情况全部排查清楚。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措施,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探水距离不得小于200米。

而王家岭事故发生时,地质报告还正在审核中,施工人员便进行了开采作业。因为没有探水,王家岭煤矿错过了最后一次避免矿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