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心情·百味卷(散文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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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青年人了,我想做一棵树,做一棵高大、挺拔、傲岸而又正直的大树。集千种优点于一身,汇万般理想于胸怀,没有一个瑕疵一根多余的枝杈。铮铮硬骨是正气凛然的化身,也是高高在上谁也瞧不起的资本。一头浓密旺盛的绿叶,更是骄傲的宣言,胆敢接下满世界的阳光,满世界地呼风唤雨,以此作为对太阳的回报。总之,勇敢而又傻气,冒失但很可爱。当然,我还经常渴望能做一棵咔吧作响,正在倒下去的大绿树。很壮烈,很英雄,很无畏,很理想,大滴的树浆浓于血,死的时候没有眼泪只有国际歌。也常常很脆,很有限,很能瞎操心,死的很稀里糊涂。

老一点了,我愿意做一个白胡子老头儿。尽管我非常清楚我做不了白胡子老头,要做也只能做个白头发的姥姥奶奶。我做不了白胡子老头还因为,我非常地喜欢做女人。虽然吃够了做女人该吃的一切苦,苦苦地逃不出做女人的樊笼,想到来生来世如能再投胎,还是觉得做女人才会比较喜欢自己,与我的风格也比较合适。但是,做白胡子老头是幼年的理想。感谢上帝,还有个幼年的印记能守候到现在,算得上是个好造化。我希望老的时候,极其聪明,智慧而又博大,满腹经纶,深谙世事。面有狡猾之光,嘴挂斜斜微笑。人生对他很难再有欺骗,因为上当已不大容易。他终于有了一副旁观者从容自得的尊容,和一把经过岁月梳理的白胡子。就为这样的睿智,我不愿意放弃做白胡子老头的愿望。快死的时候,我愿意做一个生在缓慢向阳坡上不甚光滑、不甚规整的大石头,而且是褐皮的。太阳一出来,周身太暖。太阳要落没落,它先已冰凉,浑然沉默着木然无知了。如果有个什么人,具体的什么人倒无所谓,极其偶然地来这样的石头上一坐,歇一歇人生的疲乏,大石头会无动于衷,任人来去自由。碾得太厉害了,也还可能懒懒地翻动半只眼皮,乜斜上一眼,终于无话,就又似睡非睡而去,像是个真正不拿人间事当事的神仙。

死了以后,最好的愿意是当一粒干净的土,学名叫团粒结构。但条件是要绝对的干净,不遭人践踏,不被人污浊,还要绝对地不被搅扰。这样的土,想来想去,必须是在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想来想去,凡是人到不了的地方,竟都有些不受污染清静单纯的好处。所以我想做一粒和黄山呐大兴安岭啊的土挤在一起的土,暖暖的,沉沉的,非常安全,听得见水欢鸟叫,闻得见松油芳馨,由此,闭上眼也笑得舒心,满当当堆他一脸惬意。我当然知道,这个愿意寸步没有逃脱风水先生的掌心,也有点不求上进颓唐的堕落。人生很累,所以我仍然喜欢有个死后贪图享乐的愿意。

说来说去,唯独现在愿意什么没有说到,也唯独现在我没有愿意。这个年龄,究竟愿意点什么好呢?

愿意是一朵小花行吗?不行,因为我已经老皮皱脸地成了一棵歪脖子树。继续愿意做一棵大树?也不行,骄傲没有了大树也就倒了。连鱼都做不成,鳍都断了,被绑在固定的位置,只能上下左右可怜兮兮地翻白眼,哪还敢想那个动人魂魄的游?也许现在,我只能做一块胶皮糖。给谁踩一下踹一脚都没感觉,谁来挖一把拉扯一下也无所谓。两头一抻,待死不拉活地滴溜当啷,眼瞅就没气了,一松手,秃噜又缩回去,一点不耽误好死不如赖活。不会哭也会不笑了,紫皮厚脸的,只会木着。还会趁人不备,忽地偷偷摸摸粘上去,碍你一家伙,给你来点小不舒服,出口闷气。还会干什么呢?

我是真不愿意做胶皮糖。可我得实事求是,不愿意难道我就不是吗?所以,论及现在,我也只好说,我愿意是一块胶皮糖。

日记和诗交替长出零乱的长发,却化不成蝶。

玫瑰呓语

张兰允

当最后一滴苦泪被你凝在窗外的丁香树上,那个再也不会完整的故事只得任迟到的黄梅雨淅淅沥沥地淋湿,漫过季节的额头,与无言的岁月一起流浪。

丁香树一天天枯萎了,影子不再斑斑驳驳。你的消息已随那瓣雨中落花悄然而去,声声叹息却被多情的风儿远远衔来,在寂寞的暗夜温柔而又固执地叩击我紧闭的小门,我不知所措。

轻轻抚去青苔般的日子,怆然回首,我飘逸的长发在吉他的和弦下灿烂地与风共舞,你芬芳的歌声与悠扬的鸽哨在绿色的天空飘荡荡。而今,伫立曾经的丁香树旁,即使长成一片片叶芽延伸千百倍的呼唤,再也听不到你热切依旧的回音。

夏天的影子一天天消瘦下去。

秋天残酷地逼迫我们交出所有的热情。

一次又一次把伤痕累累的心五花大绑,任感情躲在一角哭得死去活来,仍铲不平片片疯长的思念之林。沿着林中那条幽深的小径走过最初的咖啡屋,熟悉的音律随黄昏缓缓升起,而我们却再也不是座上客,这样的时候,我总是泪流满面。被你凝结的心事,不知是否已落满灰尘?

岁月刻下重重叠叠不眠的日子,仍驱散不开记忆深处漫山遍野的缤纷。

日记和诗交替长出零乱的长发,却化不成蝶。

那么就化成雨吧,濡湿你远方孤独的白房子。屋檐下,总有一天会长出一枝殷红如血的玫瑰,除了你,没人知道她是谁。

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的信赖和需要,激活小偷灵魂深处的良知与温情。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

刘继明

女高音在春天即将过去的时候,被一场致命的疾病击倒。她整日卧病在床,回忆自己刚刚绽放的青春年华和艺术生命,犹如窗外天幕上一闪即逝的流星,心里充满了忧伤。在那些日子,她不止一次地支撑着虚弱的身体走到钢琴边,但她的手指已经无力掀开琴盖。只能任凭往昔的音乐在脑子里发出空洞的回响,然而又无可挽回地弥散、消失,彻底地归于冥寂……

而小偷将在这个故事里不可避免地出现。小偷的出现显然带有极大的偶然性。由于故事本身的逻辑,他拿着一束塑料玫瑰花,在一个细雨蒙蒙的黄昏敲开了一扇关闭多日的门。而在此之前,这个手拿玫瑰的小偷已经走遍了这座城市的大部分私人住宅区,并且成功地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偷窃。他作案的主要伎俩是当确信室内空无一人时,便毫不犹豫地撬门而入;而倘若门不幸被敲开,他便捧着那束玫瑰花彬彬有礼地问:“请问您要花吗?”

小偷敲开故事中的那扇门时,看到的是一双美丽得令人心悸的濒死者的眼睛。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完全超出了小偷的经验范围。就在他还未来得及问“请问您要花吗?”的当儿,他手里拿着的那束花已被轻轻地接过去了。“好香的玫瑰呀!”小偷听见她凑近塑料花认真嗅嗅说。小偷一时有点惶惑。“是刚采到的吗?”她捧着塑料花往里走时又回眸一笑,“太谢谢了。”她再次把脸贴近塑料花,陶醉地闭上眼睛。待她睁开眼睛时,刚才还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脸上奇迹般显出两抹淡淡的红晕,“您还站在门口干吗?请进来呀。”小偷觉得她的声音像水晶一样透明。他的腿僵立在门口,仍然有点不知所措。他想悄悄地溜走,但怎么也迈不动步。“您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他吭哧了半天,终于说:“我还是走吧。”但是茶已经端上来了,热气腾腾,散发着一缕茉莉花香。他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来。

小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显得拘束不安。“您看这花放在哪儿好?”她捧着那束塑料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好久没人给我送花了。连花瓶也不知丢到哪儿去了。您看过我演的哪部歌剧?《杜兰朵公主》?《卡门》?还是《原野》?噢,那您是听过我的音乐会了,”她总算找到了一个空罐头瓶,“您看这花插在这里面行吗?我这儿空罐头瓶有的是,可就是没那么多的花。”她又喘息似的笑了笑,“您从哪儿知道我喜欢玫瑰的?我可从来没对人说起过。”她忽然偏过脸,孩子气地把双手合在胸前,“您猜猜看,我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

小偷摇摇了头。

“弹钢琴,”她轻轻地吐出3个字,“我好久没摸过琴键了。”她朝他看了一眼。“您能帮我掀起琴盖吗?”她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手指互相绞在一起,“您知道我现在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了。”

小偷犹豫了一下,还是过去帮她掀起了琴盖,“您真好。”她坐在钢琴旁喃喃地说。她的手指按在琴键上。琴声蚕丝一样从她的手指下滑出来,显得绵软无力。“您能听得出来是哪一首曲子吗?”她说,“我的手指柔弱得像棉絮,您没法想象我15岁的时候就是靠这支曲子走进音乐学院的。《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您听出来了吗?可惜我不能唱了,大学时我唱它得过大奖。”她的手指在琴键上无力地垂下,“您在听吗?”

“我该走了。”小偷从沙发上站起身,语气显得很坚决地说。当他穿过客厅,快步向门口走去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种异常的声音,“您……还来吗?”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这束花过不了几天就枯萎了。要是每天都能闻到清新的玫瑰该多好。”她又把脸贴近那束放在罐头瓶里的塑料玫瑰,自言自语地说。

3天以后,他又来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芳香四溢的真正的玫瑰。喔!她吻着那些妖艳的花朵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玫瑰。”她因兴奋过度,呼吸有些困难起来。他把她扶到床下躺下,又将插上玫瑰的空罐头瓶围绕床的四周摆了一圈。她默默地看着他做完这些。“你知道吗,我还以为您不会来了。”她说。

“我也是这么想。”他说。

“可您还是来了,”她说,“您不知道我有多么高兴。可惜我不能给您唱歌了,您不会见怪吧?”

“怎么会呢。”他说。

“我本来可以给您把那首《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弹完,可我的手越来越不听使唤了。”她说,“我大学时录过一盘磁带,这几天我一直在找那盘磁带,可总找不着。”她说,“您在看什么呢?”

“我在看墙上那幅画片。”

“您认出来是我了吗?”

“我正这么想来着。”

“那时候我刚刚成名,您看我笑得多甜。”

“你笑的时候像我一位同学,中学时我们一直同桌。”他目光有些阴郁地看着墙上那幅画片,“后来她出国了。”他问,“我可以抽烟吗?”

从这以后,小偷每隔3天便送来一束芬芳袭人的玫瑰。它使房间里很长一段时间散发着奇异的花香。她久病不愈的脸一度焕发出淡淡的红润。她再次产生弹完那首《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的念头,但这种淡淡红润并没有维持多久。直到有一天她坐在钢琴旁等了整整一个下午,始终未听见她所熟悉的敲门声。而这时罐头瓶里的玫瑰已明显地枯萎下来。就在那天夜里,她的脸变得比往常更加苍白……

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小偷终于从拘留所里被放出来了。他胡子拉碴,目光变得更加阴郁,那天他跑遍了大半个城市,才在一个偏僻的花市上买到一束并不十分鲜艳的玫瑰。这大概是夏季里最后一朵玫瑰了,他想。

他又敲响了那扇门,他敲了半天,但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老人。

老人瞥了一眼他手里的玫瑰花,漠然地说:

“你找那位女歌唱家吗?她两个月以前死了。”

让一个17岁的女兵拥有一份人间真情,这种纯净如山泉的心灵之爱,足以荡涤尘世间的所有污秽。

红尘有我

歌者

一个男兵跟一个女兵频繁通信,其中肯定有戏。而一个精神正常的男兵跟一个患癔症的女兵频繁通信,个中滋味,就很难用有戏无戏来描画了。

男兵是我,女兵叫菲儿。

那个秋天,我刚刚当满3年兵。一天,收到一封无名者的信,从笔迹上看,是个女孩子写的。那个女孩子向我发了一通青春式的咏叹,原因是我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活得都很苦,可我们依然要活下去。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爱,一个是希望。

无名无址我自然不必回信,那娟秀的字迹也随时间而淡漠了。年底,菲儿当兵来到我所在单位,作为新兵,菲儿很谦虚地喊我班长,然后脸一红就低头走开。她总是无言地去做她该做的事,闲下来也不与别人交流,只是痴痴地望着某个地方发呆。我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叫菲儿的女兵有些特别。

日子很平淡地过着。菲儿把兵当满一年后,我就调到另一个城市的军营里并成为一名少尉。刚到新单位就意外地收到了菲儿的信,我吃惊地读着她的来信:“自从你走了,我夜夜梦见你。你知道我为什么当兵吗?就是因为你。走过你的宿舍,真希望出来的是你。可我知道那已不可能了。没有你,我现在真想离开这个世界到天国去。你不知道我多想你,多想呆在你身边,跟你说说话,哪怕只喊你一声‘班长’,或者远远看你一眼,我就满足了。”

那娟秀的笔迹重新从我脑海深处跳出来,我简直呆了。就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菲儿又让我足足吃了一惊,她来信告诉我她住进了医院,患的是癔症。

世上的苦痛,大概没有像患癔症那样令人痛苦,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又哭笑无常言语错乱。这比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更痛苦,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孩子,整日在恍恍惚惚中度过,沉淀已久的心事又不能告诉任何人,只有面对病房洁白的四壁发呆了。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我感到了事情的严重,她现在惟一的精神支柱就是我了。面对这样一个刚满17岁的清纯女孩子,我想起了一句话——通向天国的心路每一步都是踩着善良的台阶。我知道此时的责任就是让菲儿的心灵充满人间最美好的温馨。

我请教了一位著名的心理专家。那位专家告诉我:人的一生,找个人说说心底的话挺不容易,很多人包括父母兄妹,一生相守可能心灵永远隔膜,而有时一段美好的机缘或者一句话甚至短暂的惊鸿一瞥,就可以把压进心底的话完全交给另一个人,菲儿癔症的根源大概就因为厌世而被你文章中的那句话而感动。

于是我细心地接近菲儿的内心,嘱咐她该怎么做,怎样去战胜病痛,给她以足够般的精心呵护和关怀。我相信这种人间真情有足够的力量驱散笼罩在她心灵上的阴翳。

菲儿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我倾诉她厌世的感受,喋喋不休着对死亡的看法,言语中充满对天国的向往,甚至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我总是听之信之由之。然后从她的讲叙中发现她思维变化的蛛丝马迹,在回信中一一破解,让她知道活着的美好。渐渐地她的来信中有了阳光的鲜丽,而且她告诉我她发病的次数越来越少。

在部队是禁止男女兵之间谈恋爱的,尽管我们的通信内容坦荡无瑕。我不想给菲儿和自己找更多的麻烦,就变换着字体和地址给菲儿寄信。这是菲儿以后渐渐感觉到的。

尽管我还没有女朋友,但我知道这种爱只是一种人间温情而不是爱情。菲儿的情感只是恋父情结的一种畸形表现。让一个17岁的女兵拥有一份人间真情,这种纯净如山泉的心灵之爱,足以荡涤尘世间的所有污秽。

真的是人间真情感动了上帝、战胜了病痛,菲儿终于在心底构筑起生命美好的水晶梦,并离开医院回到部队参加了一些力所能及的训练工作。痊愈之后,菲儿也明白了我给她寄信的用心良苦。她寄我一张精致的圣诞卡,上面写着:大哥,红尘有你,你在我心中从不会远离,原谅我的幼稚和单纯,我会很好地活着。

——这是平静水面深处的激流……

淡淡的深情

常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