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水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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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为什么不吃炝虾

沈小红对康远明的第一印象相当好。

康远明长得挺高的,面色不白,却也不黑。三十多岁的男人还一点不显肚子。上衣束在裤子里,看上去特别的利落与精干。重要的还有康远明身上穿的那件长袖衬衫。现在的年轻男人很少穿绸衣了。他们穿现代面料的衣服,有点闪光的,浆挺的,威风凛凛的。绸衣让人联想起农业社会的一些概念:好吃懒做,无所事事,是充满着浮夸风的。所以就像农业社会对于工业社会,就像葡萄对于红酒,绸衣是一种过去式,很多急急向前奔赶的人,不是认为它作秀,就是觉得它隔膜——但沈小红不这样认为。

在沈小红的眼里,康远明身上的那件绸衣恰恰说明了三个特征:现实的(对应于沈小红的蕾丝花边),体面的,另外,还略有些浪漫。

沈小红很满意。所以她看到康远明的第一眼,就微微地红了红脸。

在约会的过程中,这个红脸的动作一直继续着。换句话说,沈小红对康远明的满意也一直在继续着。

然后就是吃饭。

沈小红隐隐约约觉得,康远明请客吃饭的地方是事先考虑过的。第一,从直线距离来看,这家饭店离他们散步的地方,比海鲜馆、肯德基、麦当劳以及私营酒店都要远。第二,现在本地人去这种老饭店的已经不多了。大家都在猎奇。大家都希望看到越来越节省面料的裙子下摆。没有人要听那种老传说,什么鱼啊,蒙蒙雨啊。

但康远明却不是。

这让沈小红跟着他走进百年老店时,不由得又涨红了脸。

其实,沈小红是喜欢吃炝虾的。炝虾是一种生活里的奇迹。带着点残忍的。虽然说,沈小红在她那个小公司聚餐时,经常会对着一盆浑身透明、发红并且活蹦乱跳着的炝虾发出尖叫,但沈小红心里是喜欢炝虾的。她甚至喜欢看到那种残忍的场面。她没料到康远明不喜欢。康远明表示得很坚决。他说他要那种碧螺虾仁,手剥的。

康远明不吃炝虾。

沈小红第一次和康远明约会,就对这一点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米?园

关于米园的事情,康远明是从沈小红嘴里知道的。

先要讲讲沈小红的父亲。

其实不说不知道,一说出来,好多人可能都熟悉他。苏州曾经有过一个特别能吃的人,后来被人写进了书里,出了大名。写书的人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美食家”:一个十分好吃的人。

那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吃。对于这个人来说,活着的意义很简单,一点也不抽象。既不是为了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也不是为了发财致富,更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一个字“吃”,吃就是提纲挈领,其他全是附着的皮毛;穿,那是为了防寒保暖,保证肠胃正常地蠕动,有利消化;住,那是为了遮风避雨,可千万不能感冒发烧,因为对于敏感的味蕾来说,那可是致命的损害。

至于女人,这个好吃的人只喜欢一种女人──

一个能把他的肠胃管理得服服帖帖的高级女厨。

对于吃,这个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其中有一样就是早上吃面。人家吃面,简单关照声“硬面、烂面、宽汤、紧汤”也就算了,但这个人不是。这个人吃出了精。只要他一进朱鸿兴面店的大门,有个手里提块白毛巾的小跑堂就会迎上来。

“嘿,赶得真巧,又是头汤面!”小跑堂满脸堆笑地打着招呼,然后用手里的白毛巾利索地拍打两下椅背,高声喊道:

“来哉,清炒虾仁一碗,要宽汤、重青,重交要过桥,硬点!”

沈小红的父亲就是那个手提白毛巾的小跑堂。

因为吃面,小跑堂和那个能吃的人结下了渊源,就也跟着吃到了很多美食。后来那个好吃的人和一个水平相当于饭店一级厨师的漂亮女人结了婚,还进行了一次著名的请客。那次请客时,把清炒虾仁放在番茄里、三套鸭以及那个不放盐的汤,甚至“美女托菜盆,飘飘河上来”的妙笔,几乎都有着小跑堂的一些点子。

世界上的事情常常就是这样的:小精跟了大精,结果自己也成了精。

小跑堂自立门户,后来竟然还掌握了一门绝技:吃花。

康远明第一次听沈小红讲做花宴、吃花的事情时,也不大相信。康远明说,那是电影里的事,哪有真吃花的。沈小红就连忙说:真的,是真的,我也吃过的。康远明这才有点半信半疑。

沈小红讲,其实吃花这种事情,在苏州很早就有了,不过是种禁忌,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因为听说有些花吃了会乱春心。

讲到这儿,沈小红不由得又有点脸红。她说她父亲也是偶尔才知道的。有一次,他跟着那个特别能吃的人去石湖吃船菜,隔壁船上是个以前大户人家的姨太太。那姨太太已经很大年纪了,也喜欢吃船菜,她手里拿着螃蟹腿,嘴里咬着白鱼肉。后来就聊了起来。原来她也住在玄妙观后面的巷子里,“我经常看到你的!”她满是青筋的手跷成一朵兰花,对沈小红的父亲讲。

讲着讲着那姨太太就讲到了吃花的事。

沈小红说她只吃过两次花。一次是在她很小的时候,记不清了。另一次则印象很深。那是次很神秘的花宴。那几天她父亲高兴得眉毛直跳,说有个特别有钱的人请他去做花宴。沈小红就问:怎么有钱?小跑堂现在手里不提着白毛巾了,但讲话却还是那样利索:

“都想到要吃花了,还会没有钱!”

沈小红跟着去的是个园子。不大,但非常精致。这种园子沈小红平时倒也常见,不过都是凭票入场,要收钱的。但那天的园子不是这样。那天从小跑堂已经变成老跑堂的沈小红的父亲,腰弯得特别下、脸笑得特别开,差不多都笑成了一朵花。他在沈小红边上叽叽咕咕地说:

“看到了吧,看到了吧,这地方可是人家自己的!”

沈小红就帮着做下手。那是个夏末的雨后,顺着长了竹子和爬藤的围墙进来,又绕过曲折的长廊,两张圆桌就并排放在了荷塘旁边。刚开始吃的时候,并没有月亮,后来就慢慢起来了。很圆,还有些微红的云。沈小红记住了那些漂亮的菜名,什么鸽子茉莉、玫瑰花樱桃豆腐,什么香炸荷花、月季花烧大虾。那盆鸽子茉莉出锅时,沈小红还忍不住偷偷地尝了一小块。

沈小红记得父亲那本发黄油腻的小本子上是这样写的:

鸽子茉莉:茉莉花25朵,鲜嫩鸽脯肉250克,鸡蛋两个。另各种调料适量。茉莉花最后撒进锅里,炒匀,然后出锅入盘。

不过,后来沈小红倒是没有记住鸽子茉莉的具体烧法,她记住了些另外的东西。比如说:

这天晚上的客人确实都非常神秘。他们身上都有一种沈小红无法讲清楚的东西,确凿而有力量的。他们声音洪亮,表情开阔。让沈小红想起一些天上飞的大鸟。沈小红还注意到他们手上、脖子上的一些装饰品:银亮得像月色的铂金表链,非常非常粗几乎让人咋舌的黄金项圈。沈小红在恒孚银楼三楼的专卖区看到过它们,在沈小红的概念里面,一个男人如果戴上了这样的表链和项圈,无疑就是个小流氓。但那个吃花的晚上改变了这个观念。沈小红突然觉得,它们出现在那些男人身上,显得霸气,有权势,并且让人胆怯。他们和小巷子里穿背心、打赤膊、嘴角流口水打着呼噜的男人太不相同了。他们肯定不是小流氓。

那他们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

沈小红又有点糊涂了。

再有就是些名称。沈小红记住了,这个“人家自己的园子”叫米园。至于那个“有钱得想到要吃花”的人,沈小红没怎么看清他的脸。月光并不明亮,而那个人又总是被很多人簇拥着。她倒是听清了大家对他的称呼,他们都管他叫:彪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