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价值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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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林奇选股方法总结 (1)

林奇离开马里兰的消息在全世界广泛报道。

——T.格拉斯曼

现在我回过头来看,学习历史和哲学比学习统计学能够更好地为股票投资作准备。

——彼得·林奇

林奇式选股的适应对象

我们曾经从一个国外知名网站上查看到了对林奇方法的评价,大体而言,林奇的方法非常适合那些具有较大自由时间的独立投资者。从投资期限的角度来看,林奇是四位大师中比较适中的,格雷厄姆和巴菲特的投资期限一般都很长,而索罗斯的投资期限则相对较短,林奇介于他们之间。林奇的投资时限从1年到10年都有,大致而言,对于那些快速成长型公司他愿意持有3年以上,但是一般不会超过10年,而巴菲特的投资期限基本都以10年为中值。买进价值低估的股票林奇一般会在该股上涨40%左右卖出,这个时间一般为1到2年。巴菲特也做这类交易,就是寻找那些价值被低估的稳定和周期型企业做期限较短的交易,比如,巴菲特对中石油的投资。当然,无论是林奇还是巴菲特的投资组合中,这类交易通常只占极少份额,体现不出他们的主要投资风格。倒是索罗斯特别希望这类投资,也就是利用短时间内价格对价值的极大偏离进场交易,索罗斯早年发觉银行股被低估,欧洲股票被低估,以及后来参与被高估的英镑和泰铢,都是这种思维的典型。

林奇的方法集中性可能要比巴菲特的小,因为林奇更注意集中前提下的分散投资,而巴菲特的投资可能集中性要更强一点,所以巴菲特的投资期限要较林奇更长一些,这样就可以避免中短期波动的影响。另外,林奇身为开放式基金的经理,其压力要大于巴菲特,通过组合投资能够更好地应对赎回风险,而巴菲特则是私人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一个混合体,自然没有林奇这么大的客户压力。所以,林奇的方法比较适合那些面对客户压力较大的基金管理者。那些能够承担中等程度风险的投资者都可以使用林奇的投资方法,林奇的方法是通过分散投资来介入高成长型的企业,但是他像巴菲特一样避免介入那些没有利基和市场性专利的高成长公司,比如高科技公司。巴菲特对于成长型股票的参与没有林奇那么多,这与巴菲特的集中程度高于林奇有关。

林奇借用六分法将公司分类投资,这比格雷厄姆和巴菲特更进了一步,因为巴菲特的思想交织着格雷厄姆和费雪的影子,但是他似乎没有将两者贯通起来,而是分别使用两种思维来分析一个对象,而林奇通过六分法就将格雷厄姆和费雪的方法融合到一个体系中了。就选股而言,林奇将这个体系科学化了,而巴菲特更像是一个哲学大师。林奇通过六分法选股,同时通过六分法来构建投资组合,这是其他三位大师所缺乏的,像索罗斯虽然也是构建了投资组合,但是他的方法过于激进,经常在集中投资和分散投资之间大幅度摇摆。无论是格雷厄姆还是巴菲特,以及林奇都强调在能力范围内投资,而索罗斯更是通过人类意识的不完备性构建了反身性理论来强化“能力范围”的理论基础。林奇认为通过强调获得“信息优势”可以减少投资者的焦虑和风险。

最后,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林奇的投资方法适合那些能够将投资融入日常生活的人,这有点像吉姆·罗杰斯,后者曾经是索罗斯的战友,后来数次环游世界,近年来更是对中国关爱有加,此人将旅游和投资结合得天衣无缝。而林奇也是这样一个人,这两个人都很早就退休了,为的是享受生活。林奇非常强调“功夫在股市之外”,所以运用这个方法的人必须在生活中付出一点:是努力思考那些值得投资的对象。

总体而言,林奇式的投资方法适合那些能够在3~7年之间投资的人,而且这些投资者必须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随时注意周围的投资机会,并热衷于分类思考,喜欢通过一个框架来解析对象,并且能够承受中等程度的投资风险。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人,那么你可以采用林奇的投资方法。

林奇的关键投资理念和智慧法则

对于价值投资的四位大师的投资理念,我们都给予了深入而合理的归纳,将他们的投资智慧分作二十四条,每人六条,这种做法可以说是全世界第一次。同时,这种归纳绝非是随意和牵强的,毕竟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材料和理论数据,并根据自己的操作实践进行了阐释。

林奇建议人们充分利用投资者掌握的信息获得收益,很多人将这个与巴菲特的“能力范围”法则混淆起来,其实“能力范围”法则更多是从投资者对于行业和自身能力的了解出发,而“信息优势”则是通过投资者直观接触为主的公司销售等信息出发的。林奇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华尔街那些专业投资者不能找到的大好机会。而林奇同时也认为办公室投资者忽视了充分获取第一手信息和直观销售情况是他们往往落后于林奇式投资者的主要原因,而且人性的倾向和市场狂跌的影响,也使得投资者容易坠入天然的陷阱,为此林奇专门提醒投资者避免介入那些热门行业,避免受到大众情绪的影响,避免追逐高科技股票。在思维大师之中,格雷厄姆通过“安全空间”来规避风险,而巴菲特则通过“能力范围”来规避风险,林奇则专门研究了热点效应下的各种陷阱,他通过“规避陷阱”来规避风险,而索罗斯则从小就学习到了“生存第一”的法则,他十分敬佩其父亲,认为其是生存专家。四位大师都采取了防范风险的个人措施,这真是值得我们国内的投资者学习。

获取“信息优势”是林奇的一大智慧法则,除此之外林奇还有其他一些很出名的法则。我们一一清点,作一个综述。林奇非常注重投资对象的成长性,这个与格雷厄姆流派具有非常大的差别,许多人都认为林奇比巴菲特更像是菲利普·费雪的传人,毕竟巴菲特自己也认为自己80%像格雷厄姆。林奇还利用成长性标准将公司分作六类,这是费雪没有去细化的,而费雪之子肯尼斯·费雪也延续了其父的衣钵,他著有寻找超级成长股的书籍,这本书非常重视市销率,也就是股价和每股销售额的比率,这与林奇重视公司的直观销售额有明显的关系。所以,林奇真的是菲利普·费雪的得意门生之一,虽然两人可能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不过思想上真是具有脉络关系。林奇将成长型做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使得公司的成长性可以通过六分法和观察法来把握,这就是“成长为王”的法则精华。

在所有的价值投资中很少有人强调翻阅股票走势图的重要性的,因为在价值投资者来看股价和价值的比率关系是核心,股价过去如何走并不重要。但是,林奇却非常喜欢通过翻阅股价走势图来获取投资灵感,而且他和短线大师拉瑞·威廉姆具有同一种嗜好,那就是通过将每股收益标注在股价走势图上来洞悉公司收益状况与股价走势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这是市盈率的一种最初观察形式,但是深入来讲,这是为了更好具体化价值投资的前提,也就是让投资者更加肯定公司的收益会影响到股价的走势,而且这种影响是决定性的。林奇作为一个中线投资者,如此看重公司的收益,认为收益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决定着一只股票的历史和未来。林奇持有这一观点并不孤单,从价值投资大师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同样的特征,即使像威廉·欧奈尔这样的强势股交易者也将收益看做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可以这样说,林奇是以“收益第一”为准绳,以“成长为王”为核心,以“消息优势”为手段的投资大师。

林奇与巴菲特的最大区别还是在于是否坚持组合投资的策略。巴菲特认为对于一个长期的价值投资者,集中投资可以更好地运用精力,这也符合了巴菲特的“能力范围”法则,毕竟人的精力有限。但是林奇却认为通过组合投资可以减少由于判断偏差带来的收益下降,这种认识与索罗斯比较接近,这就是认为人的认知能力存在缺陷,这似乎与“能力范围”理论也是一致的。

其实,之所以,巴菲特和林奇能够从同一个理论中得出完全相反的投资思想主要是由于三个原因:第一,林奇是中线投资者,而巴菲特是长线投资者,而公司质量在长期内较中期内更能影响股价走势,长线集中投资将中线集中投资更为安全,而中线的分散投资较长线的分散投资更为安全,期限越短,公司价值对股价的影响力就越弱,而这种关系越弱对于价值投资者越不利,所以要分散投资;第二,林奇是职业经理人,其压力更大,资金性质决定了林奇必须能够在短期做出成绩,同时要应对赎回压力,通过分散投资可以避免抛售压力,同时林奇坚持成长性投资,而巴菲特则坚持发掘无形资产没有被市场恰当估值的机会,前者是高风险,后者是风险适中的投资,所以资金性质和投资对象的风险程度不同,使得林奇要坚持相对分散的投资机会;第三,林奇建立了六分法为基础的投资分析框架,并且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这使得他在选股时标准更为定量化和明确化,也相对机械化一些,所以可以在几分钟内对一只股票做初步分析,同时由于横跨了格雷厄姆的隐蔽资产投资、巴菲特的无形资产投资和费雪的成长性投资三个领域,所以他可以处理几乎所有类型的价值投资对象,这使得他在处理价值投资对象的范围上要广于巴菲特,在处理速度上要快于巴菲特。一个基金经理必然要少几分闲情逸致和闲暇时间,而一个投资大佬则养成了不慌不忙的投资风格。总而言之,我们可以发觉不同的投资期限和风险偏好以及资金性质决定了林奇和巴菲特两人对“能力范围”法则的不同阐释:林奇由此衍生出“组合投资”法则,而巴菲特则演化出“集中投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