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弗莱迪去野营(小猪弗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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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寻找带着樟脑丸味的男人

弗莱迪不知道他在森特博罗到底会碰到谁,他想最好别让人认出来。他于是从与他身材大小正好一样的坎皮奥先生那儿借了一顶圆顶窄边礼帽,一套黑色西服。穿上这身行头,再拎着标有“亨利·霍珀医生”字样的巡诊箱,别人会很容易将他看成一名正在出诊的小个子医生。

他给乔治下达了指令,派他在迪克森餐馆门口放哨。他自己则进到餐馆里,坐到柜台前,要了一杯可可饮料。还不到吃饭的时间,餐馆里没有其他顾客。

迪克森先生看上去有点儿发福,一脸的焦虑。他把可可放在弗莱迪面前,说道:“是第一次到镇上来?”

“你觉得呢?”弗莱迪说着摘下了礼帽。

“哎哟,是弗莱迪呀!”迪克森先生说,“天哪!你又在办哪桩案子?”

“嘘——”弗莱迪说完,重新戴上了礼帽,“打住,别再说了!是的,我在办个大案子。我想你也许能帮点儿忙,有没有听说过艾哈先生这个人?”

“艾哈?”迪克森说,“这哪是个什么名字呀!这是笑声,就像哈——哈!或者哦——呵——呵!这样的笑声,不是吗?”

“这可能不是他的真名。”弗莱迪说,“不过,我可以说出他的一些事来:他来这儿吃过饭,没付钱就溜走了。这些是我在他的口袋里发现的没有付钱的账单。”弗莱迪将那些账单在柜台上一一摊开。

“我这儿是有一些这样白吃的顾客。”迪克森说,“我这个人呀,就是心不够细。”他仔细看起账单来,“咱们来看看这张——十八号吃的咸牛肉和卷心菜——那是个周五。周五谁吃咸牛肉了呢?威利法官吃了,但他不会不付账就溜走的。贝勒先生也一样。嗯,咱们再看看别的——喜欢吃咸牛肉的人太多了。看这张,这是……猪肘子和糖醋烤牛肉……”他突然打住不说了,将那张单子塞到其他单子底下。“咱们——哦,来看看这张吧。”他急急忙忙地说,“二十一号,周一:双份的鲜鱼子酱。哈哈!我知道这人是谁了!他是……”他突然又止住不说了,“不行!”他说,“不行,我不能告诉你这人是谁。”

“你是说,你不愿意说?”

“听我说,弗莱迪。”迪克森先生压低嗓音说道,尽管此时餐馆里并无他人,“有些家伙我是惹不起的。我知道他是谁,他常做这样的事,但我对他是敢怒不敢言,我宁愿让他白吃白喝,也不愿去惹他。你如果愿意听我的,就别去惹他。他是个蛮横的家伙,一旦看到你,就会杀了你。”

弗莱迪知道,他再也别想从迪克森先生嘴里得到其他任何消息——这人怕艾哈先生怕极了。“你也许是对的。”他说,“那就别再提了。我想我……”他坐着凳子转起了圈。这时,餐馆外面传来乔治的叫声——先是三声,然后是两声: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哎哟!”弗莱迪说着,便抓起巡诊箱,冲出了餐馆的大门。

缅因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乔治正在人群中跟踪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高个男子。弗莱迪赶了上去,这时他发现,高个儿男子身上飘着一股强烈的樟脑丸的味道。

狗儿看到弗莱迪便放慢了脚步。“你知道他是谁吗?”他问道。

“以前从来没见过。咱们跟上去看看,他身上的那股味道正是咱们要找的那人。”

“我想,他可能是坐十一点那趟公共汽车来的。”狗儿说道,“他是从那条路过来的。”

他们跟着他来到埃尔姆大街的一座房子前,门前停着许多小汽车。还有其他许多人也从街上过来,走进这座房子。弗莱迪示意乔治在大门口等着,自己则随着那人上了台阶。走到房门前,一位头戴小帽、围着围裙的女用人打开了房门。他们肩并肩,一起走了进去。女用人接走了那位男子的帽子,接着伸手来接弗莱迪的圆顶礼帽。弗莱迪心里明白,他不能摘下帽子。如果摘下帽子,他就会被认出来,那样他即使不被扔到大街上,大家也会知道来了一位不受欢迎的侦探。

从门廊往里看去,弗莱迪看到客厅四周站着许多人,他们在那儿高谈阔论,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在客厅的一头整齐地摆放着鲜花与盆栽的棕榈树。那位男子走入人群中,与大家一一握手。女用人尖声说道:“先生,你的帽子!”

“我是……是教友会教徒。”弗莱迪马上答道,“姑娘,你应该明白,教友会教徒在屋里是从来不摘帽子的。瞧瞧人家本杰明·富兰克林。”

“在哪儿?”女用人说道,眼睛瞟了瞟另外一间屋子。

“不说这个了。”弗莱迪说,“听我说,与我一起进来的那人是不是阿尔弗莱迪·比格?”

“不是,先生。他是布莱特先生,新娘的叔叔。”

“是住在杜根大街吗?”

“不是,先生;他是从塔斯维尔赶来参加婚礼的。”

女用人转身去为其他宾客开门了,弗莱迪站在那儿注意着布莱特先生的一举一动。“真希望我能把手伸进那件外套的口袋里,来证实一下他是不是艾哈先生。”他心里想着,“他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樟脑丸的味道,足足有三颗那么浓。我得到房子里去。不过,我不能戴着这样的帽子进去。”这时,他计上心来,趁着女用人转身的工夫,跑上了楼梯。

在楼上走廊里,他仔细听了听,有间屋子传出了说话声。他便蹑手蹑脚走了过去,溜进了隔壁那间屋子。屋里空无一人,他关上门,又听了听。此时,他听到有人开始在钢琴上演奏《婚礼进行曲》,隔壁那间屋子的人便从屋里出来,开始下楼。“我要看看,”他自言自语,“这壁柜里都有些什么?”

五分钟后,弗莱迪走下楼梯。他身穿一件缀满了大朵玫瑰花的礼服,正好罩住了坎皮奥先生的西装。原先的圆顶礼帽,连同巡诊箱都被弗莱迪扔到了窗外,取而代之的是一顶休闲软帽。婚礼仪式已经开始,他踢踏着高跟鞋摇摇晃晃地走进客厅,慢慢地朝布莱特先生站着的地方靠近,此时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仪式还在继续。站在他身旁的一位高个子女士弯下腰来,悄声说道:“珍妮是个可爱的新娘,不是吗?”

“从来没见她这么可爱过。”弗莱迪一脸真诚地轻声回答道。

高个子女士吸了吸鼻子,用手帕轻轻地擦了擦眼睛。“太伤感了,我想,婚礼太令人伤感了!”她说。

弗莱迪觉得自己最好也吸吸鼻子,因为客厅里大多数女士似乎都在这么做。可惜,他的手帕在长裤口袋里,要想把它拿出来,肯定会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但是,此时有两三个客人哭得很伤心,为了不引起怀疑,他也大声地呜咽了两声。

婚礼结束了,人们开始四处溜达,情绪渐渐好了起来。对此,弗莱迪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他没时间去细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紧紧跟在布莱特先生后面。布莱特先生推开人群,亲吻了一下新娘。

“噢,乔叔!”她说,“我真担心您不来了!您来信说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天哪,您穿工作服来都行——您知道,那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

“也没费什么劲儿。”布莱特先生说,“弗莱德·波洛克把这套西装借给了我——这是他结婚时穿的,从那以后没再拿出来穿过。我猜你会说,这还有点儿结婚礼服的样子。这边刚从衣服里掏出樟脑丸,那边我就把衣服给穿上了。这不,我就来了。”

“噢,我闻到的正是这个味道!”她说,“我还以为是一种新出的香皂的味道呢。”

“我们没时间给它晾晾味了。”布莱特先生说,“我自己还真有点儿喜欢这种味道。”

“嗯,我不喜欢。”她说,“但不管您身上有什么味道,您永远都是我最喜欢的叔叔。

“见鬼!”弗莱迪想,“这人也不可能是艾哈先生。我最好还是离开此地。”但是没等他溜走,新娘已经张开双臂,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亲了亲他的脸蛋。“啊,妈妈!”她说,“婚礼很美,不是吗?但为什么穿这套礼服呢?——我还以为你会穿另一……”她忽然不说了,一把推开弗莱迪,“怎么,你不是我妈!”她大声惊叫起来。

弗莱迪明白怎么回事了。他在楼上套的这身礼服一定是这位新娘的妈妈的。他最好反应快点儿!“嘘——”他低声说道,“什么也别在这儿说!五分钟后楼上见我,我会跟你解释的。”

不等她反应过来,他已脱身出来。但他没有上楼,而是下到了地下室。在小小的洗衣房,他扯下帽子和礼服。在浴盆上方,有一扇窗户;他爬了上去,站在浴盆边上,拨开插销。而他的圆顶礼帽和巡诊箱就在窗外触手可及的地方。

要是再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他就可以爬到窗户外面,和他的礼帽和巡诊箱在一起了。但是正在此时,有人从楼梯往地下室走来,尽管猪儿在平地上行动很敏捷,但爬高不是他们的强项。弗莱迪伸出手,一把抓过礼帽,摁凹进去一块地方,然后扣在后脑勺上。当一个看似厨子的大块头女人走进洗衣房时,他正背对着她,跪在地上,在检查浴盆的下水管道。

“嘿!”她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和你一样,从楼梯上下来的。”弗莱迪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来看看,夫人,那根排水管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你为什么不先检查检查再叫我呢?我还有很多活要做。”

“你说什么呢?”那个女人说道,“没有人叫你修什么排水管。”

“当然有了。说什么快到埃尔姆大街83号……”

“这是埃尔姆大街22号。”她打断了他的话。

“什么?”弗莱迪说道,很是吃惊,“天哪,我怎么到这儿来了呢?我得到83号去——这么长时间了,他们会活剥了我的皮的!”他从那女人身边挤过去,上了楼梯。

他来到房子外面,捡起巡诊箱,与等在大门口的乔治会合。“错了,不是这个人。”他说,“我们得回到餐馆去。”

“好的。”狗儿说道,“先把你脸上的口红擦掉吧。”

“口红?”弗莱迪说道,“噢,一定是新娘把我当做她的妈妈时留下的。”

“新娘把你当做了她的妈妈?就戴着这顶礼帽?”乔治问道。乔治当然是没有看见弗莱迪身着女礼服和头戴休闲帽的样子,他开始咯咯地乐起来,“别跟我瞎吹了!也别跟我说什么新娘。我从地下室的窗户那儿看见你了。小伙子,要是让金克斯知道了,那就会没完没了了。让厨子亲了一下!我敢打赌,她一定认为你很帅!”

“嘿,不是那厨子亲的。”弗莱迪说,“你要是去胡编乱造,我就告诉他们,那次来比恩农场的那个小女孩把一根粉色的带子扎在你肚子上,用对小孩子讲话的口气对你说:‘噢,呜吱——吱,小不点儿的小狗!亲亲,抱抱,亲亲,抱抱。’不是吗?”

“好啦!”乔治说,“你赢了,我什么也没看见。”

此时快到中午了,人们开始到餐馆来就餐。弗莱迪站在对面的大街上,看着蹲在餐馆门口的乔治,每来一个人,乔治都要跑上前去,向来人摆尾致意。几乎人人都与他打招呼,或弯下腰来拍拍他的头。这样他就有机会好好地嗅嗅他们的口袋。他嗅出了很多东西——烟草、薄荷、花生、生发水;贝勒先生身上散发着煎洋葱的味道,威利法官——非常让人吃惊的是——散发着一股泡泡糖的味道。但都没有闻到樟脑丸的味道——直到做房地产的安德森先生进来时,乔治闻到了樟脑丸的味道。乔治闻了一下,便跑到马路对面的弗莱迪那儿。“找到他了。”他说,“现在做些什么?”

弗莱迪说:“很有意思,他跟艾哈先生的身高差不多。不过,他可是个重要人物,看上去不像是玩鬼把戏的那一类人。”

“那就看你的了。”小狗说道,“我所知道的是,他身上有股樟脑丸的味道。”

“那我们就对他进行调查。”弗莱迪说,“如果他是我们要找的人,那么那件外套表面的上口袋里应该有三颗樟脑丸。”

“他出来的时候,我就跑到他两腿中间去,绊倒他。”乔治说,“然后,霍珀老医生过去,给他检查有没有摔断骨头,这个主意怎么样?”

“行!我装作去检查他还有没有心跳,那个口袋就在他心脏上方。乔治,这是个办法。”

他们等了大概半小时,安德森先生才从餐馆出来,来到大街上。乔治飞快地跟了上去。弗莱迪则慢慢地紧随其后。狗儿在安德森先生身边一路小跑着,寻找机会想绊倒他。可是安德森先生不喜欢狗。他转过身来,想给乔治一脚,如果乔治真是结结实实地吃上一脚的话,非断掉一两根肋骨不可。不过,乔治躲了躲,但还是让皮鞋头踢到了肩膀,一下就被踢到了马路中间。安德森先生则径自往前走了。

乔治爬了起来,回到弗莱迪身边。“要检查那家伙的心脏,没有任何意义。”他说,“他本身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暴徒一个,真狠!差点儿要了我的命!”

“我想,我们得加倍小心才行。”弗莱迪说,“他做事有些粗暴。我们先歇会儿,一会儿直接去他的住所。我有一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