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聪明人从小就爱玩的500个侦探推理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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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答案 (5)

338.门上的胶布在柏木撞门前就被开封过了。凶手让洋子服用了安眠药睡下之后,用胶布将门窗的缝都封上,再将煤气炉的阀门拧开,制造洋子用煤气自杀的假象。但是,柏木自己在杀了洋子出门离开时,无论如何也要破坏门缝上的胶布。他故意带大久保去,企图让大久保确信门上的胶布是此刻刚刚被弄开的。正是他的这一行动,引起了大久保的怀疑。

339.他在擦拭墨水瓶时,留下了指纹。

340.凶手是富家女的堂姐和她的未婚夫外科医生。当富家女和外科医生进入别墅后,医生便杀了她,在浴室里肢解了尸体,用防水布包着,放进了大篮子里。

341.杰克将刺客喝过酒的酒杯锁进了保险柜。在那个玻璃杯上,留有刺客的唾液和左手的指纹。

342.劫匪把汽车的每个轮胎都放了一点儿气。把轮胎放气,让汽车的高度降低1厘米以上,这样汽车就可以安全地通过桥洞了,也不会碰到上面了。

343.当县令将封好的官印盒子交给胡狱吏时,胡狱吏就面临着两难选择:或者当场打开盒子,说明盒中无印;或者拿回盒子,送还时,再说明盒中无印。如果选择前者,说明他早知道盒中无印,他有偷印的嫌疑;如果选择后者,得承担丢印的罪名。胡狱吏为了摆脱罪名,只有将偷来的官印再放回盒中。

344.老查理没有说谎,曲发女子是凶手,她杀人后清理现场,发现老查理在偷窥她,故意制造上吊的假象。当老查理下楼时,她匆匆地将直发的女死者套上绳索,然后逃离现场。

345.女明星在医生查房时吃了安眠药,睡着了。睡着的病人是不可能自己去跳窗自杀的。

346.(9×4)-4=32,最后一个季节32号房间将会闹鬼,每隔5个晚上闹鬼。

347.因为当时他踩到的“水草”,其实是女友的头发。

348.窃贼见保安越来越多,就把自己先前打劫的钱在保安打开门的一刹那,撒向空中以此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并趁机脱下外套穿着事先准备好的保安制服成功地逃离了现场。

349.前台小姐就是他的同伙,当前台小姐发现前来接头的人不知他的同伙时,就知道警察已经发现他的行踪了,所以就打电话通知了他。而通缉犯则在逃跑之后在另外一个地点和同伙接了头。

350.警方请教了大名鼎鼎的科特警探帮解开这个谜团,科特探长听后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其实问题的解决办法很简单,歹徒在约翰先生走后把与002号储物柜正对的储物柜中间得隔板卸去就可以把赎金取走了。

351.原来百万富翁把所有的美元当做墙纸,贴在墙上,然后在外面再贴上两层报纸,所以一下子很难被发现。

352.杀害W的凶手早就将炸弹准备好了,这颗炸弹就放在高尔夫球地面。当挥杆的时候,高尔夫球就发生了爆炸,将W炸死。这也是现场为什么只有高尔夫球杆,而没有球的原因。

353.只要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机场降落,飞机就是安全的。墨西哥城位于海拔2200~2300米的高原上,机长改变航向,在墨西哥城的机场降落。

354.凶手就是射击运动员,他趁着伊里杰夫练习倒立的时候,从二楼阳台往下射击。

355.事实上,那个女人根本不是自杀,而是他杀以后,被悬挂在房梁上的。因为就她的身高和那个80公分的写字台来看,她根本没有办法自杀。而这个高个子小伙子是第一个发现死者的,他的嫌疑最大。

356.其实凶手先用工具将门把手给卸下来,然后通过卸下门把手后的门洞将教授杀死的。

357.军队里经常以钟表的方向做罗盘,那么9时表示正左方,3时表示正右方向,其他类推。

358.如果小偷从外面撞碎玻璃进来的话,室内的玻璃碎片一定会因为被窗帘挡住而散落在窗下,不会像现象那样散落一地。所以极有可能是职员监守自盗。

359.如果真像死者的妻子所讲的那样,歹徒是在门外朝她丈夫开的枪,弹壳就不会落在房间里,也不会落在左侧。因为从自动手枪里飞出的弹壳应该落在射手的右后方几英尺处。

360.那是两辆车并排在公路上行走,只不过两辆车都亮着一盏灯。对方早就预料到情报员会向旁边闪避,所以安排了这个万无一失的假局。在灯的照耀下,情报员看不到真相,果然中计。

361.因为兜风的铺位是与列车前进方向一致的,列车在倒车的情况下急刹车,该铺位的乘客只会被墙板挡住而不会被惯性抛出。

362.地上的油漆痕迹告诉乔博士,海德走到路中间时,看到了凶杀情景,于是他跑进工具间将自己反锁在里面。工具屋里的挂锁和半路至工具屋的油漆痕迹变成椭圆形,并且间隔拉大都是证明。

363.卡宾说斯塔尔冲动地拉开抽屉,拿出手枪抢先向他射击。但是,即使是一个最稳重细致的人,在这种情形下,也不会先关上抽屉再开枪,可抽屉却是关着的。

364.死者朋友的门开在悬崖边,门是向外开的。而死者好不容易爬上来,朋友一开门,就会把他推倒,几次三番,死亡也很可能发生。

365.凶手将一颗震动炸弹安在篮球里,篮球运动员一拍球,炸弹就发生了爆炸。

366.尸体离墙只有几厘米,如果是由10米高的高空跌下,尸体是不可能如此靠近墙壁的。

367.如果两侧的隔屏上同时出现一个人的影子,就可以断定当时中间房子里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

368.先把桌子的一条腿射断,桌子倒了,桌上的瓶子当然全部不能自保了。

369.当时下着大雪,目击者的车在外面整整停了两个半小时,目击者上车前并没有把车窗上的雪擦掉,所以他不可能看见那个人摔下来。

370.管家抬起头是不可能看见主人踢倒小凳子的,要是能够透过窗玻璃看到地板上的小凳子,那间阁楼的小窗户就低得太离谱了。

371.拉菲从橱窗中拿走了钻石戒指,然后又用那只戒指划开了橱窗玻璃,故意造成假象,欺骗警方。

372.白布和棋子一样,没有风绝对不可能飘起来,人们当然也就无法看清楚上面的字。鲍里金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露出了马脚。

373.莉达的照片,为了把上午10点弄成下午两点钟,就有意将底片反过来洗,却忽略了上马的位置。

374.原来,前面有一辆大型牵引式货车在行驶,于是,她开车钻进了大货车后面的阴影里,一路与货车并行,所以一点儿也没晒着。

375.在每天上厕所时,他将挖出来的土一点一点地带出,然后从厕所中冲走。

376.窃贼用纸口袋装来一只他养的信鸽,行窃后,他将邮票绑在信鸽的脚上,从窗户放飞信鸽,将邮票带回了家。

377.货物埋藏在下午3点时云杉树顶在地面的投影处。

378.墙上留有的字迹应该是凶手杀死死者后拿起死者的手写的,意图搅乱警察的视线。

379.在门铃上。

380.孩子们把旱冰鞋绑在车胎上,这样即使后胎被锁住仍然可以骑。后来又害怕会被艾尔发现所以就把自行车扔在了那里。

381.当时元首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戒指,这时正好子弹从窗外射来,射穿死者的大腿后又打在了死者的胸部。死者就这样中了两枪。

382.因为窃贼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左小腿因残疾换了一个假肢,所以洛桑警探那两枪都打在了他的假肢上,因此不会留下血迹。

383.假如女人杀人的时候,将自己的衣服脱完了,然后再杀了那男的,完事后再穿上衣服,那么是不是也符合服务员看的情况呢?很显然,这也是有可能的。

384.罗小林是公安人员,他穿便衣是为了执行任务。

385.托克说自己没见过伊斯特医生,那他怎么知道伊斯特是一个老头。

386.实际上,管家让人在镜子后面涂了点黑颜料,摸过镜子的人,手上都有黑色。手上没有黑色的人,一定是心中有鬼,不敢摸镜子那么肯定是他偷了宝砚。

387.箱子的底部过重引起了官员的注意。

388.神偷把盒子倒放,然后把盖子拉开一点儿,仅仅使3颗宝石能掉出来,这样就不会接触到毒蛇了。

389.江山是说谎者,他正是枪杀高森的凶手。

390.放在座椅上的遗书没有被吸出机外,不可能还留在座椅上,显然是驾驶员说了谎。

391.那个人说自己在掌舵,因为丹不会操纵皮艇。然后丹落水而他并不知情,直到自己回头时才发现。如果他在掌舵,那么他一定坐在船尾,因此应该是他从后面击打丹的头部并亲眼看到他落水的。

392.原来,西夫在危急之中,摆脱了以往人们总是用手去传递信件的思维定式,他爬出窗口,脱了鞋,用手拉着窗框,把信件夹在脚趾上伸出去;他的同伙也如法炮制,用脚趾传递信件。因为脚比手长,所以他们成功了。

393.老人看到5个指头的指纹全部是正面紧紧地贴在墙上才觉得是可疑的。

394.B的方法比较好。

395.D从陆先生处事先偷了一颗与钥匙孔一样大小的子弹,他知道陆先生总是坐在对着门的椅子上欣赏枪支,所以用锤子和钉子敲打子弹,这样钥匙孔起到了枪管的作用,就好像用手枪发射子弹一样,射杀了陆先生。

396.凶手作案时正赶上海上涨潮,海水越过了现场的汀线,作完案之后又沿着汀线离开现场,之后足迹就被海水冲刷掉了。

397.杀手听到广播时得到启示,于是他躲在车尾,利用列车行进中转弯形成的弧度,抓住时机开枪射击罪犯。

398.先准备一根足够长的绳子,一端束在腰部,再借助梯子把绳子的另一端打一个结,绑在顶梁上,然后爬下梯子,把梯子移到门外。自己沿着绳子往上爬到顶梁,用绳子在顶梁上绑第二个结,接着松开第一个结,用事先准备的剪刀把第二个结之前的绳子剪掉并丢到窗外,自己垂降下来。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了。

399.布朗事先把钱扔在地上,等吉姆回来发现硬币弯腰去捡时,他便从2楼窗口朝下射箭,所以能击中吉姆的背部。

400.抢劫者就是男童。

401.凶手是314房间的人。

402.法官裁决金砖应该归那头驴子所有。

403.西格马尔交罚款的那张10马克的号码,是第一次被抢劫的75000马克中的其中一张。

404.在规定大小的范围内,用纸箱把棒子斜放着即可。也就是说23厘米长、33厘米宽、59厘米高的立体箱子,可以把棒子都放在对角线上搬运。因为箱子的对角线正好有71厘米长。

405.刘凯从座钟上看出,犯罪分子只拨动了时针,而未动分针。于是,刘凯将分针顺时针向前拨动。当分针拨至“12”的刻度时,座钟“当当当……”响了8声。由此,刘凯断定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是在7点30分。

406.逃犯拨了8个号后,按了一下上面的键,然后又拨了一个号。所以,其电话号码一共是十位数,而且倒数第二位的数字是1。也就是说,逃犯所拨的号码是0474—43—9819。

407.比利留下的这串数字指代了7、8、9、10、11这5个英文单词的词头,即Sente,这说明绑匪是森特(Sente)。

408.“牌”与数学里的圆周率“π”谐音,而π约等于3.14,所以,教授所指应该是314房间。

409.凶手在离开时,发现安娜在地毯上用鲜血写下了他的名字YO。发现血迹不容易清除掉后,他对字母做了稍微改动,然后将安娜的尸体移动了位置,把YO变成了oh。

410.其实这是一封罗林警探老朋友的求救信,首先Hi的开头是H,然后金色和蓝色加在一起就等于绿色也就是GREEN的E,南北指向的直线指的是l,最后的偏僻指的是P,合起来就是HELP,然后根据最后一句的意思也就是 HELP ME。

411.玛丽偷入书房后,搜索大半天,但时钟仍然停留在9点35分15秒的位置,因此灵机一动,将时分秒的数字排列成93515,可是还差一位数字,于是她就将9点改为国际时间21时,排列成213515,就是保险箱的密码了。

412.王老临死前留下的数字“550971051”说明了什么呢?正面看我们都看不出有任何指向,这个时候,我们不妨将数字倒过来看。是不是很像英文“is oil boss”呢,也就是说油店老板是凶手。

413.其实桌子上的那篇日记的日期就是保险柜的密码:03 07 15。

414.书签在316页—317页。这是因为奇数页的背面是偶数页,同一张纸是无法插书签的,所以在316页—317页之间,金柜密码是316、317共六位数。

415.这本书共有9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