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父母,父母各自的家庭,对印尼的记忆,在夏威夷的时光,西方学院里的求学生涯,以及这期间形形色色的人:迷失在权利中的继父罗洛,雷和弗兰克,马库斯和雷吉娜,还有他未曾道别便悄然离世的父亲。这个长长的故事里,奥巴马依然没能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他所寻求的东西还是模糊着的。像水底的鹅卵石,只能在粼粼波光里窥着它的轮廓。
但是奥巴马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毕竟成熟了。他的寻找之路在继续,却不再那么的慌不择路。很快,他找到了更为科学的方式,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
奥巴马无法对每个人都解释清楚他这么做的目的,因为不是人人都能了解他孤独但深刻的内心。但是当时政局的混乱,给了奥巴马很好的理由来实现这个举动:里根政府的腐败,导致了官员们互相勾结,民心浮躁,这一切都急需改变。而奥巴马所能做的,就是从动员底层民众开始。他将把平民阶级的黑人组织起来,为了改变当前现状而努力。
最初奥巴马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是真挚而积极的。他满怀着期许,希望能从中看到他期待的那种改变。这是一个浩大到不切实际的工程,那是奥巴马后来才明白过来的事。
在邻近毕业的几个月里,奥巴马给每一个他能想到的民权组织写信,给这个国家里所有主张改革的黑人官员写信,给社区理事会和承租人权利团体写信。寥寥无几的回复并没有打消奥巴马的积极性。他已经计划好了,用一年的时间来做些普通的工作,以维持正常生活,还完学生贷款。社区工作者并不需要太多的财富,因为他们的贫穷是他们正直的最好证明。
最终,奥巴马在一家为跨国公司服务的咨询公司找到了一份助理的工作。他是那里唯一的黑人,因此深得公司里那些黑人妇女的欢心。她们都在公司底层,因此很希望有一天看到奥巴马能够掌管整个公司。但是奥巴马并不为此感到丁点自豪,他满怀憧憬的跟这些黑人妇女描述他那些美好的组织筹办计划,那才是他生活的重心。但是,不出所料,没人理解他的行为。
公司大厅里的黑人警卫艾克,是个脾气暴躁但心直口快的人。有一次,他直言不讳的告诉奥巴马,他所作的事情一点意义都没有。“做一些能让你赚钱的事吧,不是要你贪婪,你明白的,而是足够多的钱。你无法帮助那些绝不会成功的人,而他们也不会感激你的努力。如果你把青春浪费在了这些事情上,巴拉克先生,某一天清晨醒来,你会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头子。”
艾克的话并没让奥巴马太在意。但是事实更强大,它比艾克的话更有说服力:奥巴马升职了。他被提升为财经记者,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室,甚至给配备了一个秘书。人的欲望总是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奥巴马在镜子里看见西装革履的自己时,他想到更多是如何成为一个产业巨头,而不再是帮助底层的贫苦黑人开展一场革命,带领他们脱离困境。
与此同时,奥巴马的姐姐打来电话,要来顺道拜访她。
奥巴马从没见过这位同父异母的姐姐,但是他很高兴她能来。他们之间保持着一种真诚的距离。奥巴马可以通过她,更多的了解肯尼亚,了解他们的父亲。奥巴马觉得这多少能缓解父亲的死给他带来的精神上的压力,而这种压力一旦得到缓解,奥巴马则就更能心安理得的投身股票、债券的厮杀中去,冠冕堂皇的忘记民权组织的事情。
但是事与愿违。就在奥巴马忙前忙后的为姐姐的到来做准备的时候,姐姐打来电话,说她来不了了。他们的弟弟大卫,再一次车祸中丧生了。那是一场摩托车事故,奥巴马所知的就是这么多了。但是姐姐隔着长途电话仓促哭泣的声音让他心绪难平。挂掉姐姐的电话,推掉手中的工作,奥巴马精神恍惚的走在曼哈顿街头。姐姐哭泣的声音不断在他脑海中响起,隔着一片大陆,一个女孩在哭泣。在一条黑暗肮脏的路上,一个男孩刹车失控,摔倒在了减轻的土地上。他们是他的亲人,他们的伤心或者离去,原是他生命中的重大损失,但是他的情感干涩,掉不出一滴眼泪。
这发现让他内疚和惶恐。他担心自己又迷失了,在那条他一直坚守的,通往忠诚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了。他必须回到原来轨迹里。于是,奥巴马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开始认真寻找一份有关民权组织的工作。
最后,一家著名的民权组织机构选中了奥巴马。主管看了奥巴马的简历,很是喜欢,于是话也多了起来:“我很喜欢你的经历,特别是社团经验,那是现在一个民权组织真正做的事情。抗议和纠察不再有任何影响。要使事情行之有效,我们必须使商界、政府以及城市内部紧密联合起来。”他拿出一份报告,报告上印有机构董事会的人员名单。这个机构有一位黑人执行部长以及十位白人社团执行长官。“公私合作,那才是通往未来的关键。”主管说道。
介绍完这些基本信息,那位主管当场就决定录用奥巴马。他的工作内容是组织与毒品、失业、住房问题相关的会议。但是奥巴马谢绝了这份重任,而选择了一份深入街道,更加接近民众的工作。报酬并不优厚,有时甚至没有。有大约半年的时间里,奥巴马没有收入,生活非常拮据。这让他几乎放弃组织工作了。这时,有位名叫马蒂·考夫曼的工作伙伴打来了电话,告诉他在芝加哥开展了一项新的组织工作,正准备雇佣一名实习生。而他看中了奥巴马。
芝加哥。
在这之前,奥巴马对芝加哥的了解并不深入。十一岁生日左右,奥巴马和家人一起曾经游历过芝加哥。那次行程包括西雅图、加利福尼亚、迪士尼、堪萨斯城、五大湖。这期间,他们在芝加哥呆了三天。短暂的三天让奥巴马对芝加哥了解甚少。他只知道芝加哥是世界屠猪城,但是屠宰场已经倒闭了。还有球场上从来打不赢的小熊队。当然,他不可能忽略芝加哥是美国种族隔离最严重的城市。一名叫做哈罗德·华盛顿的黑人刚刚被选为市长,但是芝加哥的白人并不买他的帐。
马蒂·考夫曼很奇怪奥巴马为什么没有为哈罗德去工作。奥巴马说,他试过,但是哈罗德办公室并没有给他回信。马蒂笑了,他说他正是为这个而来的。奥巴马是个对社会事务感兴趣的年轻人,巴蒂建议他全身心的投入其中来,并倾力做好。而一个强大的赞助人,可以在职业上给予奥巴马极大的帮助。而芝加哥的新任黑人市长,则是最好的支持者。
马蒂的建议很中肯,他对奥巴马说:“一个两极化的城市,如芝加哥,对一位政客来说不一定是坏事。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他同意第一年支付奥巴马一万美元的薪水,还有旅行津贴。如果进展顺利,工资还有提升的可能。
尽管对马蒂身上那种白人特有的过于自信让奥巴马警惕,但是他仍然做出了坚定的选择:去往芝加哥,一个星期后动身。
在奥巴马的一生中,充满了各种各样,难或易的选择。而这一个,是其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决定。这种果敢的魅力,他一直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