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吉宽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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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告别 (3)

其实,这正是我与母亲告别的开始,与家告别的开始。是醉酒事件,不,是许冒生家杀猪宴上的酒,提前为这个日子揭了幕。就像曾经的寂静为我和许妹娜的爱情揭幕一样。同是揭幕,这揭开的却大不一样,那寂静揭开的,是一个人和另一个毫不干的人的身体的亲密,而这酒宴揭开的,却是一个人与他生活了多少年的家的告别,与朝夕相伴的亲人的告别。自然,这告别正因为那曾经毫不相干的人,可是,在那个日子里,我暂时地忘了她,或者说,她和她的小老板暂时退在了远处,变成了一个虚妄的存在,我的眼前,只有母亲,家,马车,只有歇马山庄的又一个新年。

那是一些个什么样的日子呵,我一早起来,喝了母亲端来的粥,之后就一条狗似的,屋里屋外转着,这里站站,那里看看。有一天,看到老柜的柜盖上有些污迹,找一块抹布去擦它,接着,我就在屋里的老柜上,门窗框上,屋外的马车上,马圈的内柱上,一遍又一遍地擦了起来。在以往的新年之前,我从没这样勤快过,要不是二嫂有空来帮打扫卫生,这个家就永远这么脏兮兮。见我勤快,母亲忧虑的眼窝里不时扫来一缕疑惑,好像发现日头从西边出来了。可是慢慢擦着,把力气深入到它们的每一道沟痕,我确实觉得有一轮日头出来了。

因为在这里,我看到了以往所有的日子,它们无边无岸,没有边界,它们把日头从西边送下去,再从东边把它迎出来,就像那开着一个孔的鸡窝鸭窝,晚上把鸡鸭迎进去,早上再把它们放出来,只有母亲在它们中间走来走去;就像我的老马,动不动把它拉出圈套上车赶出去,动不动把它卸下来送回圈,只有我在院子和院子外边的田野上转来转去。不管是马还是鸡,不管是日光还是人,都有着固定的轨迹,固定的边界,可是在我心里,好像它们从来就没有,从来都是自由的,散漫的,无拘无束的。我慢慢地擦着,任由我的思绪在沟痕上滚动。有一会儿,我正擦着,突然的眼窝一热,我看到一只蚂蚁,它从车辕板上的一个缝隙里爬出来,一直向前,向车轱辘上方的辕厢上爬,可是爬着爬着,它又停下来,又扭头返回,因为那里有一个土块挡住了去路。蚂蚁为什么要爬,不知道,但是当看到一只蚂蚁不得不因为阻挡返回身来,我不由得一阵激动,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许妹娜,就是在这一刻回到我心里来的,我就是那个不得不调头的蚂蚁,我在歇马山庄爬得好好的,可是,可是我遇到了她。那一天,她回到我心里来,使我再也不能安然在家,因为这时,我的心情无比的狂躁,丢了东西急于把它找回来的狂躁。被这狂躁牵引,在年前年后那段日子,我套起我的马车,绕着歇马山庄,在它四周的土道上跑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

土道弯曲又狭窄,有的是那种稻田深处的沟谷,有的是槐树林向土地远方的一个延伸,有的则是河道岸边的一道坝埂。它们不管通向哪里,都是坎坷不平的,上面布满了草屑和马粪;它们不管通着哪里,都连着风,连着和暖的、晃如丝绒般柔软的春风,连着潮湿的、交织着艾蒿、蓖麻和臭莆气味的熏风,连着凉爽的、充满了稻香和各种干草味道的秋风,连着干冽的、刺得鼻子一阵阵发酸的朔风。我喜欢风,还是从坐在父亲的马车上就开始了的。我尤其喜欢它被马蹄搅动时的样子,掺杂着土味,掺杂着马身上的腥味,在半空打着旋,它们一个跟着一个你追我赶的样子,仿佛在土道上滚动,是最美妙的事情。我不敢说风喜欢田野里的土道,但确实在这曲折的、布满草屑的土道上,我看到了它们各种各样的身姿。雨来时,它们叽哇乱叫,就像遭到追撵的青蛙,一跳一跳,雾来时,它们一下子就没了精气神儿,蔫头搭脑的样子就像没睡好觉的懒猫,动都不愿动弹一下,雪来时,它们突然神采飞扬,仿佛遇到失散多年的亲人。它们席卷在一起,在无边而空旷的野地狂飞乱舞,它们席卷在一起,是乡村这世界里最神奇的精灵了。

那个狂躁的,使我不得不赶着马车在土道上乱跑的正月,雪,还真的下起来了,但它不是大片大片和风席卷在一起,而是米粒似的,垂直落下,窸窸簌簌,它的声音,打破辽阔的寂静,却又使寂静更加辽阔,风在这一年的这一时刻,不知怎么就不见了,好像它已经有些乏了,倦了,好像它们常年累月和大地在一起,实在有些腻歪了,去了别的什么地方,反正,这是这世界极少有过的局面,天地间出奇的静,偶尔的几声狗叫,谁家风门在响动,寂静的大门在慢慢打开;偶尔的几声孩子的吵叫,是跟在一阵小鞭儿的响声之后,但你能感到那寂静中,确有什么在动,像风,却又不是风。

12

实际上,那转动风门的,那搅动起狗叫的不是别人,而是歇马山庄刚刚在炕头上捂热了身子的男人们。实际上,一过了年,歇马山庄出民工的男人就都等不急了,他们你家串我家串,相互联系活路。我的二哥,三哥,鞠广大父子,一齐拥到四哥家,以拜年的名义,求得四哥工地的继续使用。我的三哥,居然从海边给四哥送来十几斤的大牙片鱼。

三哥并不住在歇马山庄,分家后因为盖不起房子,就去了海边她的丈人家住。每逢过年,他都串亲戚的客人似的提着大包小卷,什么罐头,酒,鱼。最贵重的礼,肯定不是给母亲,而是给四哥。我的母亲也早已习惯这种分配,一看这十几斤的大牙片鱼,赶紧说:“快送给老四。”让儿女高兴,是做母亲最正常的心理,可我知道,母亲愿意多给四哥东西,是她一直觉得把四哥光溜溜分出去心里有愧。二哥三哥都是这样从家里分出去的,但四哥不同,他是一个老实巴交没有主意的人,为了这一点,分家那天,母亲独自躲在偏厦子里哭了一上午。然而,令母亲想不到的是,这没有主意的四哥,分家不久就有了主意,跟他的舅哥走了。实际上,是没有主意的四哥尊重了四嫂的主意,而他的舅哥正需要一个自己没有主意,愿意服从别人主意的人。一个没有主意的人依仗了别人的主意在歇马山庄耀武扬威,这无异于母亲的节日,那样的时候,她会一遍遍催我:“去一块儿热闹热闹呗,怎么生约约的?”

我不去热闹,即是因为四哥,又是因为三哥。三哥一年也不回来一趟,回来一趟到母亲家撒一头,再就不见踪影,招呼刘大头在四哥家喝酒。如果说我的大姐喜欢在外的人,那么我的三哥就是喜欢有权的人。从小到大,谁有权他就巴结谁,学生时是班长,回农村就是小队队长,生产队解体,就是村长。只要你是个官,要他干什么都行。因为喜欢官,他特别关心国家大事,谁当了主席谁当了部长,电视里刚播他就在大街上传播,传播时的样子像他自己当了主席当了部长。在他的身上,好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那东西只要遇到官,就像碳酸钠分子遇到了稀盐酸分子,会迅速产生化学反映。从小到大,在家里进出,他从来都没正眼看看老实巴交的四哥,三年前,听说四哥被他的舅哥招去当工长,一夜没隔,就从海边跑回来,拿回二十多斤大虾送给四哥,向四哥起誓跟他干。

有三哥在,四哥家的酒局永远缺不了村长刘大头,似乎在三哥看来,能否跟定四哥,村长是个筹码。这逻辑是如何愚蠢显而易见,可是更愚蠢的是,如果刘大头真是给四哥戴了绿帽子,他的马屁等于拍到马蹄子上,并且,很有可能无事生非。

在那几天里,我的神经紧张得不行,我不是怕四哥把刘大头人脑打成狗脑,说心里话,他即使没给四哥戴绿帽子,打他一顿我也高兴,我是担心事情闹出来,让我的母亲难过,四哥可是母亲老来之后惟一让她想想好过的儿子。关键是,我也要离家,我不想让她在这打击到来之前,蒙受更多的打击。

当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据二嫂讲――当然二嫂也是听参加酒局的二哥讲,四哥不但自己和刘大头碰杯,还逼着四嫂和刘大头碰杯,还逼四嫂和刘大头喝城里时兴的交杯酒。二嫂从没跟我透露有关四嫂和刘大头之间丁点儿秘密,但二嫂跟我说这话时,有意避开我的母亲,显然她觉得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实际上,只要过了年,只要有出民工的男人涌向四哥家,四嫂和刘大头的事儿,就根本不算事儿,想想吧,如果没有四嫂,如果没有四嫂的兄弟让他沾光,他怎么能有这等光彩!而有了这人见人敬的光彩,那一点不光彩又算得了什么!

在这四哥光彩母亲也跟着光彩的日子里,二嫂替我说出了我要离开的想法。二嫂是被我专程找来的,二嫂进门先说一些外面的好,说四哥的舅哥如何有本事,之后说:“妈,过了年,吉宽也想出去,跟他二哥四哥一块。”我没说过要跟二哥四哥,二嫂是为了让母亲放心。

母亲开始像是没听见,搅着锅里的猪食,但很快,她反应过来,抬起腰,看着二嫂。

二嫂说:“家里的地我来种,你放心好啦。”

我真是太不了解母亲了,在我以为她会深受打击的时候,她额头上的河流有光线打上去似的,顿时明亮起来,那样子好像真的看到日头从西边出来。这时,只见她转过身,移开目光,来到里屋,打开那只老柜,从里拿出一个手绢包递给我说:“俺早就看出来了,俺儿从来都没收拾过家,给,这是俺给你准备的路费钱。”

母亲不难过,她的做法反而让我难过。她让我难过,不是把养老钱都拿了出来,而是这之后,她把目光又投向了院子里的马圈,她说:“俺没什么,就是撇下它了。”认为自己不及一匹老马重要,这想法来自父亲,父亲临死时,不要母亲陪着,却愣是让我从生产队里牵来跟了他十几年的老马。要知道,在我狂躁的一天天赶着马车疯跑时,最不能触及的,就是这件事了。

母亲说:“要俺看,它的寿命不会有俺长,你爹死后没几天,那匹给他扛辕的马就不行了。”

母亲的意思是,该触及的,总归躲不过去。痛苦的离别由母亲打开,我在临走之前的日子里,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说艰难,是说我不能走近我的老马,一走近,就发现它那躲在混浊的水晶体后边的眼睛在寸步不离地盯着我。它盯着我,射出来的目光不是追问,而是无奈,就像一个眼看着被老鹰刁走同伴的小鸡。我不能走近,却又不能不走近,因为当你知道一双无奈的眼睛正放大了它的瞳孔,来捕捉属于它的最后的信息,你真的不忍心有半点迟疑,或者说你只能把迟疑放在心里,而在动作上,要绝对的迅速、敏捷。在那样的日子里,每天晚上――我必须是在晚上,因为我不愿意明晃晃的太阳照见它的眼泪,更不愿意明晃晃的太阳照见我的眼泪。

那样的晚上,我给它喂了草料,之后一高跳到供它吃草的马糟里,在那里仰躺下来,让它的鼻子在我身上来回闻吸。它的呼吸特别短促,是那种顿音,就像风口上的风,呼呼啦啦。它的呼吸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酸中夹杂着一股苞米的生香,而这生香里又有一股草汁般的甘甜。有时,我躺着躺着,会突然爬起来,两手合抱搂住它的脖子,猛一用力,让它把自己吊起来。这也是一些年来跟它在一起时常有的举动,我干活干累了,或者望天望腻了,就这么折磨它,闹腾它。有时,我勒紧胳膊吊一会,突然的翻起身,跳上它的背,整个身体匍匐在宽阔的脊背上,这时,我的身体突然就开始了震颤。我的震颤,自然来自它的震颤,而它的震颤,绝不仅仅来自它的身体,而是来自它身下的大地,大地深处某些波涛汹涌的地方,因为它是那么持久,那么缠绵,那么敦厚,以至于我一趴上它的背,竟再也不想起来,永远的不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