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架天窗",所谓架天窗,就是指小偷盗窃被害人上衣兜的钱物,因为贼在盗窃过程中常常会以一只手携带衣物作为掩护,所以称之为"架",而上衣兜就是前面所指的"天窗"了,"架天窗"由此得名;其次是"摸里怀",所谓摸里怀,就是指小偷盗窃被害人上衣内兜的钱物,以"摸"为动作,而里怀自然就是内兜了,这时小偷常常会借着公交车内人员拥挤时伺机下手,得手机会也很大;最后是"掏后门",顾名思义就是小偷盗窃被害人的后裤子兜,现在许多年轻人都愿意将大钱包放在裤子兜里,以显得帅气而时尚,这才恰恰中了小偷的下怀,这时小偷常常会在公交车到站或乘客上车时下手,我见过手最慢的也能在一两秒钟内搞定,等你发现了自己被偷,对不起,小偷早已经跑出几十米远了,所以欲想防贼、必先正己,不怕贼头就怕贼惦记。
当然,我这个新兵蛋子也出了不少洋相,比如有一次在520路公交车上,张师傅让我练习"下"一个小偷,但由于我没有记住躲闪眼神,让小偷注意了我的异常,差点让我们苦苦跟踪了一天的小偷"醒了"。多亏了张师傅老谋深算,就在我犹豫之际,就见他老人家冲着小偷一撇嘴,之后头一低、身一侧,主动帮着挡住了人群,使小偷误认为碰见了同行,而就在他安心下手之际,总算被我拿下,让我不得不佩服张师傅的欲擒故纵之计。
虽然成为正是民警已经时日不短了,但从外表上看,我却越来越不像个警察。为了便于工作,我们打扒队根本不穿警服,而且对日常着装也有着一定的要求,比如尽量不要穿红黄绿等明亮颜色、不要穿扎眼的名牌、不要穿个性服装,总之着装必须大众化、必须为工作让路,一个打扒民警穿衣带帽的要求是必须可以迅速混迹于茫茫大众之中而难以让人记住。这可把我难住了,想鄙人在学校时也是一个堂堂的灌篮高手,高档运动服也颇有几件,而且平时穿衣的爱好就是红和蓝,都是扎眼的颜色,这一参加工作漂亮衣服反到要置之高阁了,实在让我有些于心不忍。但工作毕竟还是第一位的,最后我还是咬着后槽牙,买了数件惨不忍睹的过时服装当作战袍,以至于在数日后被警校同学林楠连连挖苦是农民进城。但无论穿不穿警服,我在内心里早就坚定地确信自己的身份了,我是一个警察,是一个潜伏在人群中伺机捕猎的警察,这种警察特有的自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坚定,这时无论在别人眼中我伪装成了什么样的人,在抓贼下活儿的那一刹那,我都会立即恢复一个警察的气质和形象,让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因为我口袋里有那个镶着警徽的警官证了,只要有它在身上,我就会感到有无比的力量。
四、
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眼看就要到了午饭的时间,已经到了这个夏天的三伏,此时正是少林好汉夏练三伏的最好时间,但对于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公交车上的生活也真可称为煎熬,别的先不说,此刻连本公子的内裤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感受可想而知。而张师傅自然也好不到哪去,我望着老人家那身已被汗水浸透成深灰色的衬衫,不由得暗自感叹,也不禁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暗自叹息。
"勇子,实在不行今儿就歇了吧,太难受了。"张师傅环视了车内一周,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说。
"行,没问题,反正这月的数儿也快完成了,再耗着身体也受不了。"我忙回答,此时我心里想的,哪里还是如何抓贼凑数,而是如何痛痛快快地洗个凉水澡。
"好,收队吧。"张师傅手一挥,准备在就近的一个车站下车。我立即有种即将新生的感觉,憧憬着那公交车开门的一刹那。但没想到此时520路恰巧行驶在了最拥挤的一个路段,公交车慢得像蜗牛爬,弄得我汗如雨下。
"师傅,咱俩一会儿打车吃冷面去吧,就西四的那家,再弄瓶凉啤酒,唉呦我的妈啊,想起来我就舒服......"我皱褶眉头面带憧憬地冲张师傅说。
"啊?今儿不行,我一会儿下车就得直接回家,今天我老丈母娘从外地过来,我得去火车站接站。"张师傅回答。
"啊,我说您老人家今天怎么这么大发慈悲,作出这么英名的决定呢?原来是自己有事儿啊。哎,白白浪费了徒弟我的一腔崇敬之情。"我又开始没大没小。
"一边凉快去吧,你小子如果能把说这些废话的劲儿拿出来干工作,早就成了抓贼能手了。下午我真得过去,你自己回家吧,也算给你放一天假。"张师傅显然没有调侃的闲心。
八月流火,我虽然下了公交车还是感到一阵的燥热。12点,正赶上这个当不当正不正的时间,自己吃饭吧,显然没什么胃口,回家吧,此时也没有事做,还是骚扰骚扰林楠吧,反正离市局也不算远。想到这里我便挥手打了一辆富康,兴冲冲地向经侦处的方向驶去。
说到这里,我就自然该介绍一下我的好哥们林楠了,这小子是我警校时的上铺,被鄙人称为睡在我上铺的傻叉叉,此人颇有些文艺特长,在学校时曾凭借创作的一首校歌而广泛吸引了小警花们的眼球,虽与我年龄相仿,却早有了身边的意中人,让我一想起来就不禁在心里大骂"小白脸没好心眼"。但是无奈,事实就是事实,林楠这个小白脸现在无论是工作还是感情都走在了我的前头,现在他分在了号称公安局金饭碗的经侦处,每天的工作是侦破动辄几百万的经济案件,让我不得不汗颜。所以今天我就抱着杀富济贫的一腔热血,浩浩荡荡杀将而去,别的道义先不讲,就权当是替天行到了。
到了经侦处,林楠果然正如约等着我呢。与我这身灰头土脸的战袍相比,林楠的穿着打扮就要显得精神多了。
"双木林,你小子怎么油头粉面的打扮得根个公子哥似的?干嘛啊?冒充领导女婿啊?"我走过去,照他胸口就是一拳。
"我挡......"林楠说着摆出了黄飞鸿的架势。"你别废话,我穿成什么样跟你有多大关系?你也不是我儿子,有什么权利评价我的穿着?"林楠这小子出口就极损,还无退让之势。
"嘿,我千里迢迢地过来看你,就这么接待老战友?有你这么办事的没有?"我立刻作出一副受冤屈的姿态,连连摇头。
"行了,别废话了,还千里迢迢......一共也没几站地,我还不知道你,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什么好心?蹭饭就说蹭饭,还来看我?我呸。"林楠抬手便揪住了我的耳朵。"走,咱们今天就吃炸麻雀去。"
我一听立马感到不爽,鄙人在学校时的外号就是麻雀,该外号因为我在军训时走正步总跳脚得名,一下就被叫了四年,眼看熬过了四年耳根子刚刚清静了几天,没想到这小子又给提起来了,让我不由得怒火中烧。但俗话说"吃人家的最短",为了能成功蹭饭,我只回应了一句战斗力最弱的反击:"行,炸麻雀就炸麻雀,但可绝对不能吃你的肉,因为我是回民......"
说笑归说笑,作为我警校最好的哥们,林楠还是够意思的。我们俩的特点就是一见面就斗嘴,相互讽刺挖苦极尽各自所能,但只要对方需要帮助,也绝对是毫无保留,在工作中,我们俩也经常在一起探讨,可以说是难得的知己。所以我俩每次吃饭,必定有山南海北谈不完的话题,但除了斗嘴能占上风以外,说到正事时我往往不如林楠,这小子为了说明某个道理总能引经据典地白话的头头是道,让我不得不服,这点也是我最佩服林楠的。他用一句经典的话来形容我们俩的关系:"人家交朋友都是为了互补,一静一动,一只狼一只羊,但咱俩是一静一静、一动一动,干什么事都一块,属于两只狼在一起,即使其中一个是羊,也是只披着羊皮的狼。"这一点我很是同意。但我知道,如果说我们其中有一个人是披着羊皮的狼,那肯定就是林楠。
"勇子,你就真的这么甘心当个抓贼的?"林楠突然没头没脑地蹦出了一句。害得我把刚夹起来的花生豆掉在了桌上。
"甘心?谁能甘心啊。"我用手一抛,将花生豆扔进了嘴里。"我在警校学的是刑事侦查,年年考试都是优秀,我当警察的理想就是能成为中国的神探亨特,谁能想到毕业后分在了打扒队?"我一边嚼一边说:"你以为抓贼轻松啊?我跟你说,这不但是个苦差事还有很大的危险性,不说别的,现在许多贼的身上都有家伙,单凭我身上的那个破'甩棍',根本抵不了什么作用。"
"是啊,我也听说了。去年咱们局有个数字统计,去年全局受伤人次共1000次,其中光反扒民警就占了150次,确实是个高风险的活儿啊。"林楠点了点头。
"你不能光这么算,你得想啊,咱们局有几万干警,受伤1000次就是几百分之一,对吧。但我们打扒队一共才一百多干警,受伤100多次概率就是百分之百了,你说是不是?"我当着林楠摊开了右臂内侧。"看见没有,这排血印就是贼咬的,他姥姥的,害得小爷我连打了一个礼拜的针。"
"啊?被咬了你打什么针啊?也不是被疯狗咬了?"林楠不解地问。
"哎,你们这些市局的啊,就是不了解基层工作,我告诉你,现在许多贼都有吸毒的恶习,贼头往往是利用毒品来对他们进行控制,这人一吸毒就有被传染艾滋病的危险,你说我这要是被一艾滋病咬了,还不......"
"得得得,老板,买单。"林楠说着就假装要拍屁股走人。"我的天啊,今儿我可是亏大了,弄不好我请你吃顿饭再染上个洋病,回家我怎么和我媳妇交待啊......"
"滚吧你,盼我点好!"我一拳打在他的身上。"别老你媳妇媳妇的,结婚了吗你就媳妇,弄不好人家小蔓过些日子还看不上你了呢......"我反唇相稽。
"呸呸呸!晦气晦气!"林楠差点喷我一脸口水。"你丫再这么胡说,我可就给你讲翠鸟的故事了!"
"谁怕谁啊!"我毫不示弱,抢先讲起了翠鸟的故事。
此时就见饭店里,两个衣着毫不相同的年轻人一边向对方喷着口水一边异口同声地说:"有一只'翠'鸟,它飞过'瀑'布,它名叫林楠(黎勇),它整天'啐啐啐啐啐......'"这个时候,谁也不会将面前的这两个天真的年轻人同警察这个词语联系起来,也许我们看来,更像是两个还未出校门的大学生。
"你姥姥的,还真啐啊!"林楠被我逼得躲在了餐巾纸后。"行了行了,不闹了,一会儿再让人家报了110。"
见他服输我也就收起了攻势。"怕什么?报了110咱也不怕啊,咱就是110。"我回敬道。
"呸,你就丢脸吧你,还'咱就110',我呸......"林楠憋着嘴说。"你说你,咱俩怎么就在一起说不了正事啊?刚才说到哪了?啊?"
"啊......刚才说到......"我也挠了挠头半天想不起来。"噢......对,说到你和小蔓吹了......"
"放屁!你盼点好!我想起来了,刚才就是因为说这个我才啐你的!"林楠的记性果然不错。"哎,说点正经的。你就真的想在打扒队这么干下去了?勇子,我可听说了,打扒队一旦干上了就不好走,你要是不尽早做打算,打扒队可轻易不放人啊。"
"恩,这个我当然知道......"我点燃了一颗香烟,停顿了一会儿。"但你说咱们刚参加工作就跳来跳去的,是不是不好?"我犹豫地说。
"你啊,真是个死脑筋。"林楠恨铁不成钢地说:"我告诉你,你现在已经不是在警校的学生了,你是个正式的警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干刑警才符合你的专业和性格,再犹豫不决你就走不了了。"林楠吃了口菜,也点燃了一颗烟。"还记得咱们班的那海涛吗?"
"记得阿,那大侠谁能忘了啊,现在他不是在预审处吗,怎么了?"我问。
"他爸爸现在就是一个区分局的刑警大队长,咱们找那海涛说说,让他爸给想想办法,弄不好就能把你调过去呢。"林楠说。
"这个......"我犹豫了,对于我来说,最不习惯的就是求人办事,何况要求的人还是往日的同学。"我看......我还是再在打扒队锻炼一段时间吧,等过些日子再说......"
"行了吧你,什么过些日子,我还不了解你,你最大的缺点就是在关键问题上优柔寡断。"林楠一针见血地说:"我知道你不想求那海涛,但这毕竟是事关工作的大事,这事你别管了,我帮你去说,要干就别犹豫,别跟个娘们似的......"
"我......"
"我什么我?就这么定了!"林楠再次打断了我的话。"咱哥们得一荣共荣,我下午就找那海涛去,你等着听信吧!"
五、
本想蹭林楠一顿饭,结果却反让林楠蹭了饭,这小子在结帐时才发现忘了带钱包,害得我白白损失了几十大元。早知道今天就不点那些高油脂高热量的荤腥了,不但不健康还费了银子。
林楠的一席话也确实对我有所触动,毕竟我学的专业就是刑事侦查,我的理想也是成为一名可以侦破大案的刑警,目前的这个又苦又累抓贼的活儿确实不是我向往的生活。想到这里我便不由得坚定了决心,对,如果能离开打扒队调到刑警队,即使厚着脸皮求一回人,到也未尝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