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实的奴婢阶层:签了卖身契,就是主人的“掌中之物”
古代社会,人分三六九等,职业也分三教九流,士农工商自然属上九流,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之外,有如戏娼儒丐,则处于社会底层,若把目光再俯向社会架构更低处,便可可以看到古代社会里最卑微的职业——奴婢。
男为奴,女为婢,处于社会末流,比乞丐和娼妓的地位更为卑贱,丧失最基本的人格和自由,终身依附于他人檐下,委身受命于人供人劳役,并且往往是一次性买断或者完全无偿,可以说,古代人一旦为奴,相比于鲜活的人,则更像供“主人”随意把玩的“私人物件”。
中国古代最早的奴婢是来自于战争,从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铜器铭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敌对的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而所获得的的大量俘虏,一部分用来祭祀,而相当一部分则会沦为奴隶。
在战国时期,奴隶的流通更加频繁,除了俘虏,官家还将罪犯以及罪犯的家属一起收为奴隶。
而平常大户人家的奴婢大都是从贫困人家买入,我们从影视剧中常见的“卖身为奴”即是此种情形。
卖身为奴的往往是一些走投无路的穷人,又或者是为了抵债而被强制为奴,不管怎样,一旦签下“卖身契”,也相当于丢弃了尊严和自由。
沦为奴婢之后,首先就是失去姓名,在宗族观念尤为强烈的古代,这必然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剥夺姓名,是主人宣告对奴婢的所有权,一般只是随便用一个代号代替。
周星驰经典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了追求爱情主动卖身进入华府为奴,9527成了他的终身代号,作为低等下人,连代号都极为敷衍,后来因为出面保护了华家,才被赐名华安。
在古代真实社会中确实如此,奴婢就算有朝一日有了拥有姓名的机会,也无法恢复自己的姓名,而是需要主人赐姓,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恩赐,随了主人的姓,同姓便不可成婚,这其实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孙与家奴子孙通婚。说到底,这还是因为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所致,在主人眼中,一日为奴便终生为奴。
作为奴婢,哪怕是恢复了自由之身,哪怕是恢复了自己的姓,在身份和地位上也是低人一等,此种身份甚至会延绵到子孙后代。
所以,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了秋香,付出的代价可谓之高。
另外,即便是同为一家之奴,也依然存在不同等级,身份和地位也有差距。
先入府的奴婢自然要比新人地位高的多,此外,根据奴婢的工作性质不同,地位也有差距。
在《颜氏家训》中,有“耕当问奴,织当问婢”的记载,可见古代的奴婢大体可分为苦力奴婢和杂事奴婢两类,而实际上,在大户人家,奴婢的种类还要更多。
一般来说,与主人越亲近的地位越高,如贴身婢女,贴身侍卫等。
另外,有一技之长的奴婢能够被主人赏识的,也有着较高的地位,如能歌善舞或者能诗善文的舞姬或书童等。
在《唐伯虎点秋香》中,可以明显看到“石榴姐”和“武状元”的奴婢之中地位颇高,相当于“大管家”的形象,而当唐伯虎从“低等下人”变成两位公子的“高级伴读书童”之后,地位也随之升高,连“武状元”也不敢随意招惹。
不管是什么地位的奴婢,始终只是奴,如前所说,不仅没有人格和自由,而在他人屋檐之下,还要处处受到管制,古代社会礼教森严,对于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奴婢,稍有不慎,便会受到主人的惩罚,打骂都是小事,甚至小命难保。
安徽博物馆里曾有一份明朝万历年间的卖身契:洪三元,同妻李氏,男国胜,今因欠少食用,自愿出卖与洪相公名下为仆,得财礼银十五两正。住居谭渡祠屋看守坟墓,每年正月初二上门叩岁,清明拜扫,中元节,及送寒衣,主人上坟,务要在祠伺候。所种田园纳租,每岁麦、豆、粟各一石三斗,干洁送纳,不致短少。以上如有违失,以凭责治无辞。
这一家人自愿卖给洪家为奴,共卖得15两白银,按照当今近白银6元每克的价格来算,也不过4500元,这是当时是三个人的价格,此三人被安排到祠堂充当守墓人,做一些祭祀拜扫的事情,并且每年要上交一些粮食。
看到了吗,虽然事情不多,但主人也并没让他们闲着,无事的时候还要种地。
这看起来与当今社会的“劳务合同”差别并不大,但注意到最后一句话“以上如有违失,以凭责治无辞”,如果有差池,主人任何惩罚也没有怨言,虽然云淡风轻的一句话,但可见这已经是当时的主仆共识,卖身的同时,也卖掉了尊严和人格,以后日子过得好不好,全靠主人的好恶来定夺。
而各家有各家的家训和规矩,所以“卖身为奴”也堪称第二次投胎,有些人遇到了性情温和的主人,或是谋得了轻松的差事,而若遇到了家规严苛的人家,奴婢的生活恐怕就成了噩梦。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记载,某侍郎家中新买婢女,必须先教训她们一顿,必引使长跪……教导后,即褫衣反接,挞百鞭,谓之试刑……”婢女刚进府就要被脱去衣服,挨上一百鞭子,直到不敢乱动乱喊才行,可谓变态至极。
明代官员庄元臣留有《治家条约》,其中也列举了用家规惩罚奴婢的事例,轻了扣钱,重了就是一顿鞭打。庄元臣总结的管教奴婢原则,非常简单,“故为主者,长役使率作,使力疲于奔走而不暇”。用简而易懂的话说,就是每天把奴婢折腾的精疲力尽,他们也就无心多想。
按如今的话来说,就是精神和体力双重虐待的PUA!
而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的春梅和秋香等奴婢,还能在府中嬉戏玩耍放风筝,还住着单间,对于真实的奴婢来说,这恐怕想都不敢想。
电影毕竟是电影,艺术化的创作模糊了我们对历史最真实的窥探。
电影中,化身家奴的唐伯虎最终如愿娶了华府婢女秋香,奴婢成婚,当真如此容易吗?
其实并非如此,在古代社会中,主人花钱买回来的奴婢,为了最大程度压榨他们的价值,能够允许他们成婚的少之又少。
清康熙年间《龙游县志》记载,婢女“自髫龄以至白首,概不字人。老死无夫,终身抱怨。”明万历年间《仙居县志》记载,“士民之家,私畜民婢,垂老无夫……
一般奴婢上了岁数,无力干活的时候,主人就会以“还以自由”的理由将之遣返,“老死无夫”“孤苦终生”往往是他们的结局。
沦为奴婢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也只能是幻想,不仅难以婚配,还会时常受到主人的凌辱和折磨,尤其是婢女,被家中男主人霸占侮辱的情况时有发生,红楼梦》中那个“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孙绍祖,忘恩负义、无耻狠毒,迎春被迫嫁给他后,受尽了委屈。迎春回娘家哭诉遭遇的时候,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
婢女不敢反抗,只能忍受男主人的暴行,而家中的女主人也会因为嫉妒和怨恨处处使绊,婢女只能在夹缝中小心翼翼的生存,不管是在史料或是影视作品中,这类情节均不少见。
可见,卖身为奴的古代人,大多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尘埃里,艰难的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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