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爱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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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巴蜀太守认妻

公元480年初夏的一天,天色灰暗,百鸟回林,暮色渐渐降临。在浙江乡村的一条蜿蜒伸展小路上,走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她正跌跌撞撞向前赶时,突然从密林深处窜出一个头扎蓝巾,黑布蒙住大半个脸面,背上背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脚下蹬着一双草履的粗野汉子,从她后面跑上来,用一根大麻袋,把她装了进去,像码头工人扛货包一样,扛着往密林深处跑。不知走了多久,大汉把她放在地上,解开麻袋,让她出来。她站在地上举目四望,周围一片阴森,看不到阳光和村庄,也不清自己在什么地方。大汉将她捆在一棵大树上,然后拾来一些干树枝,生起篝火。又在附近挖一些山药,烤熟后才解开她,递给她山药,她不吃。大汉威胁道:"你不乖乖听话,我就杀死你!"

"大哥,你行行好,放我走吧。我把首饰和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给你,只求你让我走。"少妇哀求。

"你想得美,我抢你来,会放你走吗!"大汉粗野地说。

少妇左求右说,大汉仍不放她走。她只有冒死一搏,趁大汉没注意,转过身拼命向林外跑,边跑边喊"救命!"

她怎跑得脱大汉的手掌心呢?没跑几步,就被大汉抓了回去。

大汉把少妇抓回后,吃过饭先剥去少妇的衣服,反绑双手,按在地上任意强奸。泄欲以后,又将少妇捆在树上,从衣袋里拿出一颗药丸,强行要少妇服下。并狠狠地说:"一路上不准你和别人说话,不准你乱跑。我给你吃了毒药,没有我的解药你休想活命。只要你听话,我会定时给你吃解药。"

可怜这个名门少妇,就像一头小绵羊,成天跟着那汉子,到什么地方,他不告诉她。她若打听,轻则受到斥责,重则会遭毒打。走了约一星期,他们到达长江边上的一个小镇旅店住下。

一天晚上突然来了一个男子,听口音不是江浙人。他们似在楼下谈生意。一会儿大汉领着那个男子上楼来说:"你可以跟他走了!"

少妇问:"到哪儿去?"

"你不要问,你是他的人了,只要你听话,他会对你好!"大汉说。

"那我的解药呢?"少妇问。

"他会给你吃!"大汉说。

"请吧,娘子!"男子这一说,少妇才知道大汉已把她卖给这个人了。

那男子,比她大十来岁,虽然不如自己的夫君风流倜伥,也还身强力壮,诚实善良。因此,她只好先跟那男子走,以后再想法脱身。

买少妇的男子名叫张春,四川人,在逃荒中结识了王闯这个浙江人。张春回到家乡以后,孤身一人日子难熬,他写信托王闯帮助介绍对象。王闯就抢来这个名门闺秀卖给张春。

在回川的船上,张春问少妇:"你姓什么?"

少妇说:"我姓余,是被抢来的。大哥你能放我回去吗?"

张春说:"我买你花了一百两银子。那一百两银子是我一生劳碌积攒起来的。你现在又拿不出钱来还我;我放了你,你也没钱做路费,又如何回去呢!再说这世道不太平,即使我放了你,难道你不怕又被别人抢去卖了吗?我保证一辈子好好待你,尽力挣钱来让你过上幸福的日子。但我不能放你走。"张春老实地说。

余氏听他这席话后想:"自己也被那大汉糟蹋,即始回去也会被公婆与丈夫看成'不贞的女人'受到歧视。这人心地善良,跟着他过日子也不会吃亏,何不听天由命,就嫁给这个老实汉子呢!"于是她说:"我现在也是走投无路的人了,只要你能真心疼我爱我,我就一辈子跟你。如果你要转手卖我,我就去死。"

"我发誓,我不是那种不讲天理的人。我保证一生一世爱你,待你好,你相信我!"张春发誓说。

余氏看到张春那副老实样子,既感到放心,又觉得好笑。此时她反而同情起张春来了。她说:"你答应对我好,我很高兴,只怕我会辜负你的期望啊!"

张春立即问:"为什么呢?"

"我怕活不长了,抢我的那个男子怕我逃跑给我吃了毒药,不知他将解药给你没有?"余氏问。

张春高兴地说:"呵!就为那事。你不要怕,他是吓唬你的。他给我说了,那不是毒药,是用面粉和泥土做的。没事,回家我给你打些野味来吃,把那些泥巴排出来。"

余氏这才知道,王闯在欺骗她,心里的那块"石头"才放下了。

回到家,张春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二人名正言顺成为夫妻。

婚后夫妻恩爱,张春勤劳,小日子过得很不错。两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小男孩,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

黄昌是南朝浙江会稽州的司爷(文书),上任的第二年经人介绍与余氏结为夫妻。他在州里工作,妻子被抢的事他一点也不知道。儿媳妇回娘家十几天不回来,母亲才派仆人去告诉黄昌。黄昌听到仆人的话,立即断定,妻子被强人抢去了。他请求州、郡政府出告示寻访。然而此时王闯带着余氏早出了浙江境内。

黄昌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很爱妻子,在妻子失踪的十多年里,他一直不断打探妻子的下落,拒不再娶。十六年后(496),黄昌升为知府,不久又从浙江调来巴蜀做太守。有一天衙外有人击鼓告状。黄昌传令升堂。衙役将击鼓人带上堂来,黄昌抬头一看,走上堂来的是个中年妇女。她身穿蓝衫,头顶黑巾,身材苗条,走路婷婷袅袅,带有大家闺秀风度。黄昌把惊堂木一拍问道:"你状告何人,从实说来!"

妇人回答:"回禀青天大老爷,我不告别人,我带儿子来领罪。他偷了别人的东西,理应受罚。"

黄昌一听那声音好熟习,于是他说:"抬起头来!"

那妇人说:"民妇不敢!"

黄昌再次命令:"恕你无罪,快抬起头来!"

妇人抬头看到这个太守好像有些面熟,但她想:"我一个妇道人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天在家相夫教子,怎么能见过太守呢。"所以,她没再仔细看。

黄昌一见那妇人,立刻觉得似曾相识。忙说:"听你的口音不是巴蜀人,你是从何地来的?"

回禀大人:"小女子本是浙江会稽余姚戴的二女儿,十六岁嫁给会稽州府司爷黄昌为妻,不久在回娘家的路上遭强人抢去,辗转卖给巴蜀张春。我一个弱女子无法再回到丈夫身边,只好跟他生活下去。张春待我很好,我也就一直留在巴蜀。一年前张春突然病逝,我一心将孩子教育好,以报答张春十多年来对我的关爱和期望。可恨的是孩子最近被坏人引诱,偷东西。所以我把他捆上堂来,依法惩办,使他受到教训后改过自新,努力上进。"

黄昌走下堂去问道:"如果黄昌在这里,你现在还认得他吗?"

妇人回答说:"我能,他脚心有一颗大黑痣,任何时候都变不了。"

黄昌脱下鞋袜,将脚心呈现在余氏面前。余氏一见,双手抱住脚,悲怆地说道:"相公啊!想不到今生今世还能见上你一面!"

黄昌一把扶起妻子,呜咽着说不出话来。

师爷叫左右全部退下,让太守夫妻痛诉衷肠。

黄昌立即派人去浙江抓捕王闯,并依律惩办了那个坏蛋。张春已死,余氏和黄昌恢复了夫妻关系。黄昌将张春的儿子当做自己的儿子一样教育与爱护,不久他们又生了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儿子后来都中进士。

(史料出自《中国笔记小说文库》、《情史》等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