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问道者:周辅成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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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外道德观念的开端(1)

--古代“义”与“仁”观念的转化

周先生治伦理学,最重“仁”与“义”的观念,因为“仁”即是现代伦理思想中的“爱”,而“义”则是“正义”观念的早期形态。从“仁”与“义”的观念入手,追索原义,阐发衍义,则是理想主义伦理学的正道。周先生坦承自己信奉的是“理想主义伦理学”,读此文能明白先生理论取向的由来。

周先生开篇便定义“仁”为人类诸般道德行为之核心,称之为“主德”。但这主德并非伦理学家的凭空臆造,它根植于初民结为社会团体而保生存、续种族的活动中。但先生立即拈出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一书,指明被一切反道德之人宗奉的“弱肉强食”、“生存竞争”的信条,并非达尔文主义的全景。达尔文亦从另一方面指明人类社会能够生存,不仅在于“竞争”,还在于“互助”,甚至“自我牺牲”。这就将人类道德与“自然法”观念联系起来,立“普世价值”于坚不可摧的基石之上。

先生广搜远绍,旁征博引,从中国、古埃及、原始基督教等诸种古代文献中发掘“仁”与“义”观念的实质和演化。在引征文献、辨析歧义之后,先生指出,“仁”这样的道德观念,随社会阶层的不同而有了不同的社会意义。统治者讲仁德大多出于被动,出于利害关系,因为仁义既是个人内心的道德情感,又是社会责任与义务,统治集团为了现存社会秩序的稳定,本应以仁义治国,但往往背离此道。所以“仁”之道是人民的要求,“仁”不是君心所悟,圣人所感,而生自民心。这才是“天视自我民视”的本义。

先生随后展开对“义”的分析,指出“义”在“仁”先,因为如果没有仁,社会或可暂存,若没有“义”,怕立时瓦解。义则是正义与公正,是人类经济活动与社会生存的维系。爱人以公,求仁以义,才有社会的秩序与发展。这就是法制的真实意义,服务于义,为仁所必需。明白此点,才有评判社会优劣的尺度。一种社会制度,靠制造仇恨来维系,用鄙视仁爱做动员,以嘲弄公义为得计,这种社会即是不义的社会。借不“义”、无“仁”以治,而欲保其制度万世不坠,岂可得乎?这便是周先生唤我们警醒的本意。

--赵越胜

孔子的哲学,是仁的哲学,这是没有争论的。但若说“仁”的思想,或重仁的道德思想,是从孔子开始,这却是不合事实的。

有人说中国的文化传统或道德传统,是以孔子的仁为中心,这也是没有争论的。但若说“世界上只有中国文化或道德传统注重仁”,“重仁之前,无道德”,甚至说“外国人不重仁义”,这也是不合事实的。

我想只从古代道德思想开端时的材料,说明这两个问题。

孔子之前的“仁”

西方有些学者把人类的各种德行比喻为天上众星。当然其中也有最亮与次亮之分,最亮的,称之为主德。我想,我们常称道的“仁”德,应该称为主德【或主德之一】或最亮的明星。

“仁”,作为一种道德现象,问其来源,应该说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已有了。达尔文为了纠正他的进化论带来的注重“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坏影响,曾出版了《人类的由来》一书,证明人类社会能够生存,不仅在于“竞争”或“斗争”,还要靠团结、互助,甚至自我牺牲,即中国人所谓的“仁”德。由此可见,古今中外的学者,都知道并承认仁是人类道德现象之一。

但是,把“仁”作为道德中的主德,却是人类建立社会后,才提出的一种要求。当人类在自己的种种德行中分主次的时候,伦理学或道德学便开始了。也可说,伦理学就是要在千千万万德行中,根据客观的社会需要,找出最有价值亦最明亮的德行作为主德,让它照射和带领群德。所以,主德的变化,常常也表明社会的变化,人类精神的变化。这一点,古今中外历史,毫无例外。

所以,我们要讲孔子之前的“仁”,当然是指孔子之前的“仁”的观念、概念、思想,即伦理学上的“仁”的范畴,在诸种德行中所排列的地位。

过去,有些学者在疑古玄同【钱玄同】等疑古之后,似乎不大相信《尚书》的材料可靠,所以,如侯外庐先生,认为古代周朝初期,虽然已出现道德上的新概念,如敬、穆、恭、懿,但还无仁字,“仁”字是在春秋时才出现的,最早也在齐桓公称霸以后。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是在鲁僖公年间。二者所定,相差不太远。他们似乎还有一假定,即使当时有“仁”的观念,但并不是潮流。成潮流,乃在孔子时代。

我不相信《尚书》的材料全不可用;如果《尚书》材料可参考,仁的观念的开端,还可提早些。自从《尚书》有今文本古文本之分后,此书便被考据家考来考去,常常弄得真伪难分【其结论大致是今文本较古文本可靠;如果某篇今、古文本皆列有,则这篇材料更属可靠】。但是,我仍想先从《尚书》里找证据,证明“仁”的观念的起源与开端。因为人类仁的行为在现实中,本来早已存在。

有人说,“仁”注重家庭亲属,这是家族制代替了氏族制之后的情况,这当然有关系。王国维先生在《殷周制度论》一文中,证明殷商时代,有天子、诸侯、君臣之分,都还未定,天子不外乎是盟主地位。到了周朝时代,周统一中原,灭国数十,均分给予王室至亲及功臣亲属,这样“尊尊”之义与“亲亲”之义,遂统于一体。于是不得不重礼又重仁。这也是后来孔子《论语》上所谓“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的来源。如果这理论能成立,那么,《尚书》上有很多讲“仁”的地方,便不是毫无根据了。王先生说明殷周制度,亦曾利用了《尚书》的史料。

当然,“仁”的来源与开端,并不是那么简单,这只是一必要条件,还不是充足条件。我们在后面谈“义”的转化时,还要补充讲这点。现在,只提《尚书》中讲“仁”的例子。

《尚书·金滕》中有这样的话:“予仁若考”【我抱着仁心遵从祖先】。这篇材料,今古文皆有,可能是周公旦的言辞,约在公元前11世纪。这比孔子时代,早了五六百年。

也许有人会说,这材料即使可靠,也是孤证。但是,此外,《尚书》中有些是古文有,今文无的篇章,真伪也许可争论,但仍可作辅助材料参考,这些篇章,不会迟于《左传》所记年代。如:

“克宽克仁,彰信兆民”【能够宽容待人,以仁心治民,因而受到人民信任】;

“怀于有仁”【人民怀念有仁德的君王】;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与其周围都是亲人,还不如周围都是有德之人更好】

有人还可以说,这时,“仁”并未成为潮流。

但是,《左传》中比孔子早约一二百年的材料,可以作助证。即在孔子前一二百年,“仁”的观念已经非常普遍了。不能说这时才出现“仁”的观念。如:

“亲仁善邻,国之宝也”【亲近仁人,对邻邦和善,这是国家可贵的事情】;

“能以国让,仁孰大焉?”【能把国家政府的地位都让给他人,还有比这更大的仁吗】;

“因人之力而蔽之,不仁”【受人帮助,不但不回报,反而毁损他,这是不合仁德的事】;

“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出门遇陌生人,要如会见宾客;接受任务,要如参加祭祀,这就是“仁”的准则】。

尤其是僖公后期,提到“仁”的地方太多了,不必一一举出。但有一段话还须指出,“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孔子说,古来有人说,克己复礼,就是仁的本义。这话说得真好啊】。

这表明孔子自己也承认“仁”早已是古老的概念了。我们还可引用与《左传》差不多同时的《国语》中讲“仁”的话作说明:

内史兴说:“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仁所以行也,仁行则报。”

富辰对国王说:“以怨报德,不仁。……仁所以保民也……不仁,则民不至。”

邵桓公对单襄公说:“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

吾闻之外人言曰:“为仁与为国不同。为仁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

此外,孔子删编的《诗经·国风》中有“洵美且仁”的诗句,也可证明孔子之前“仁”的思想,已早在民间流传。

从以上材料,我想可说明几点:

第一,说孔子特别注重仁德,把“仁”列为主德--百德之总,这是无可争论的,但说孔子创造了社会仁德,则是不合事实的。看来,孔子时代,社会早已把仁作为最主要的德行之一了。这不仅在道德现象中如此,在思想上、道德观念上也如此。

第二,仁德,自始即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主观的道德情感,是从反省得来的对人的同情,一是作为客观的社会责任感,是社会秩序上的义务。前者多半行于人民之中,后者则多半为统治者对人民的态度。从上面所举例子,如“爱亲之谓仁”、“予仁若考”、“出门如宾”、不“以怨报德”,这是平等的人对人的仁;但其余则几乎全是统治者对人民、对国家、对邻邦的应有态度,应具的“仁”。在这点上,说它是情感,不如说它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规则或秩序或戒条。这两种“仁”的意义,也符合孔子的仁的意义。孔子不是明白赞美古话“克己复礼,仁也”吗?孔子的仁,既要克己,也不能离开客观秩序的礼,这是十分明白的。

第三,古统治者讲仁德,看来也是被动的。上引文中讲统治者重仁的原因,无非是必须以此才能得民心、保江山,“彰信兆民”,这完全是利害关系。由此观之,上面讲仁,还是因为下面重仁。我们完全有理由推论:君王重仁,孔子重仁,也是由于社会上人民重仁。这样,不是孔子发现了仁,而是社会的仁,发现了孔子。这也是孔子或古人说的“天视自我民视”。《论语·尧曰》中说周代皇帝曾讲过“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这若不是统治者被迫讲的话,也是当时人或后人替统治者粉饰的话,未必是统治者真正“求诸己”的反省话。但却可见人民中流行的“仁”道,统治者也不能明白违反。人民中行的“仁”,却乃是“求诸己”的。

所以,我们要说:孔子时代的“仁”,不是来自君心或圣人之心,而是来自民心。更不是后人为了竞求自己主要观念的宇宙论基础,解释仁来自天心或帝心;这多少是不大相信民心的表现。在这里成问题的倒是:为什么古人要把仁德视为主德而不是其他?还有,人民在重“仁”之前,还注重何种样的德行?何以必须让位于“仁”?其原因,是否也是中外古史通例?

这使我们要注意比“仁德”流行更早的“义德”问题,以及仁与义的关系问题。也许我们把古代所谓“义”的意义弄清楚,把我们的道德传统开端时的情况弄明白,我们自己历史上的传统道德的特点,也就显现出来了,也更容易和外国古代的道德传统作比较研究了。

“仁”德之前的“义”

关于“义”德,作为道德观念,无论从古史材料看,或从理论发展过程看,都比仁的出现早。在孔子前后,虽然只有墨子贵义,或原始法家重义,但绝不能说孔子之前或注重仁德之前,社会主德不是义。义,作为德行,也许是和文化的开端同时开端的。因为人类社会,如果没有仁,也许还可存在几年,如果没有义,只怕会立即瓦解了。

义【義】字从字源说,上半是羊,也许是指游牧时期的财产,下半是“我”,我字左半是“禾”,指农民秧田,右半是“戈”,当然指执干戈以卫财产了。可见义字本来就与政治经济有关,义的作用就是用以维持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它之出现,无疑是很早的。因此,义是客观的需要,也成为客观的实在东西:把这些话说得更具体些,义就是指一种立法、卫法、守法的行动,是政治、社会的根本原理,也是道德的根本原理。更具体言之,它与远古时代所谓的“礼”、“法”同类,与“刑”亦属同类。“刑”不过指消极意义,礼不过指积极的意义,然而二者都同受“义”的制约。所以古代“义”每每和行为的“礼”、事物的“理”结合在一起,合称“礼义”、“理义”、“道义”。这种“义”,在人类社会中,是任何成员都必须遵守的。也因此礼义并称比仁义并称早些。

郭沫若先生在早年似乎即对这类问题发生兴趣。他在《先秦天道观之发展》中,从“德”字的分析,见出正直、正义是道德观念上最重要的内容。他分析“德”的字源,是在人群中从“直”、从“心”,是“人德”的表现。他根据《礼记·表记》上的话“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礼”,又根据殷代卜辞【即甲骨文】上面,不见有德字;周代《尚书》和《诗经·大雅》,则有大量德字,推论周代开始,便已知重道德、重正直或正义,重“人定胜天”,因而“疑天”,“天命靡常”。这是很有价值的意见。

实际上,《尚书·洪范》就明白指出:“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无偏无陂,遵王之义”,可见正直或正义,很早就被列为“百德之主”了。

为了说明“义”的本义和在社会中的表现,还可用一些古代的可靠典籍的材料作证:

“惟天监下民,典厥义”【天只看人民是否注重义】;

“武王……不敢替厥义德”【武王……不敢废除文王那些义德】;“三宅无义民”;

“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依照殷朝的刑罚,宜判刑的,判刑;宜杀的,杀;切不可依你自己的想法来办】;

“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你如发扬大德,在人民中树立标准:凭义办事,凭礼治心,那就会流芳百世了】。

以上是讲义的道德生活、社会生活中是不可抗拒的律则,“仁”可以少谈,义则绝不可少谈。以下讲义与礼的关系。

“礼以行义”【行礼是为了行义】;

“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君王遵守义,臣民则遵守君王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守孝】;

“诗书,义之府也”【《诗经》、《书经》所讲的,主要是讲“义”】;

“奉义顺,则谓之礼”【能遵守义,就是遵守礼】。

原来,礼的存在,就是为了推行“义”或“道义”。因此,无怪最古时期多将礼、义并称。

中国古代讲“义”,还有一特点,即并不反对利,而力争义与利一致【这不仅是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管子的“仓廪实,则知礼义”也是如此】,这一点常被后人忘记。例如:

“德义,利之本也。”

“大国制义,以为盟主。”

“义以建利。”

“言仁必及人,言义必及利。”

“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为国者,利国之谓仁。”

从以上材料,我们不仅明白了,在道德思想领域上,义的观念早于“仁”的观念,而且知道了礼与义是表里关系,而且义与利,在最早并不分离。这和《尚书》中提到的“正德利用厚生”的观念完全一致,这一点,推崇礼义的荀子讲得清楚:

“故修礼者王……故王者富民。”

“知夫为人主上者……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故必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以塞其耳,必将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以塞其目,必将岛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然后众人徙。”

义道如此重利,所以能在社会上成为主要德行。维持了几百年或千年。

但是,为什么后来却被“仁”或“仁道”夺其主要地位呢?

想来,不外下面原因:首先,以“义”为主的道德潮流,太注重客观的理则,忘记主观意志的作用,后来,滥用“大义灭亲”,人民难免不在背后叫冤或反对;其次,“义”在“利”的面前,显得软弱无力;再次,义或礼义,与政治、法律、宗教等,很难区别,尤其是在古代专制制度下,统治者自订的法律或命令,也可作为圣旨、天命、道德规范,要人民遵守,这使人民常觉天命、道德常和他们作对,不能明抗,也要暗抗;再次,社会难免不变化,所谓铁面无情的礼义准则,也往往有不适时宜,因而有不公正的时候,此时此地之礼义,未必合于彼时彼地之礼义,尤其是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孟子说:“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荀子甚至更沉痛地称这时期为“人妖横行”。《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也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在这种情形下,要分清公正、正义,确实是很困难的。

这造成礼、义相对化,自天子以至庶人,都以礼义为口号,争说自己是正统,自己守礼法、很公正,他人所说,都是异端邪说暴行。再加以有权势者狂呼“才行反时者死无赦”,这更使人对礼义之道有反感,不得不想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