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一只狗离开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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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梦见森林(1)

这故事开始的时候比较俗套,有点像绝大多数相同类型的故事,缺乏新颖性。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活在这个地球上,我们对自己说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把新奇的目光瞪得大大的,满怀孩子般的好奇感和求知欲。可要么我们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对地球和我们自己知之甚微,甚至完全不知道,要么我们知道的全是老一套。事情就是这样。

那天晚上她下夜班。那天晚上她鬼迷心窍拒绝了一位很块儿的男同事的护送。那天晚上体育台直播一场重要的赛事以至街上行人稀落。那天晚上她不该把自行车蹬得飞快结果脱了链条。那天晚上天黑得真正像了一个黑夜。

她推着脱了链条的自行车朝前走。实际上她离她的家已经不远了,只要穿过一片刚竣工的住宅小区,再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到她的家了。家里有守寡的母亲在灯下等着她,还有她喜欢吃的冰镇绿豆汤。她一想到母亲和绿豆汤就感到心里暖洋洋的。

她推着断了链条的自行车。她想也许明天该把车子的大飞往外紧一紧,这个她不懂,不过她家不远就有一家修车的铺子,修车的师傅自然懂,她只需说明情况,只需付钱。她推着自行车穿过住宅小区,她差不多已经快走出这个暂时还没有灯光的小区了。这个时候,一个流氓把她堵住了。

呼吸和心跳在一瞬间似乎就停止了,在小报上看过且认真默习过的防暴技巧全化作瑟瑟的乌有,连三十六计最上策的那一计此刻也根本无从施展。流氓的眼珠子很明亮,健美的小腿肚子凸凸的一定很有力量。何况还有一把刀,不是切面包和削水果的那一种,是在工厂的砂轮上自己打磨的,刃开得很长。

随身带的挎包,脖子上的18K金项链和腕上的宝石花牌坤表都转移到流氓手上。

“你……放我走,车……这车也给你……”她呼吸急促,恨不得她那辆脱了链条的飞达车突然变成全金铸的,在黑暗中金光闪烁,照瞎流氓的眼睛。

但没有。车子没有变成金铸的,流氓的眼睛也没被照瞎,它们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流氓倒是非常认真地看了一眼那辆八成新且收拾漂亮的飞达牌坤车一眼。流氓笑了,说:“车也要。”

她的心一下子坠落下去。她知道完了。他说“也”。他的意思是不仅仅如此,不仅仅是车,还有别的。当然挎包项链手表不算在内,它们已经在他手中了,它们属于过去式,已经结束了。他还会要求别的。他开始一步步朝她走近,刀仔细地收起来装进屁股后的兜里,并且用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欣赏地打量她。

他抓住了她的胳膊,把她往粉刷一新的安居工程里拖。

“救命!”她喊。她不能不喊。金项链和车子她可以不要,但她不能不喊。她的手臂被拧到背后,嘴是旋即被堵实了。她瘫倒下去。

很快醒过来时感到衣裳尚是完整的,只是两只脚在地上拖着,鞋似乎脱落了一只,脚跟被水泥地磨得灼痛,齐胸被一条绝对有力的胳膊箍得死死的,往一边带。

她听见流氓在她头顶上喘着气骂:“臭小子!这儿没你的事,识趣的快滚!”

于是她看见他们并没有在安居工程里,而是在那之外,似乎是在转移。离她和劫持者七八步远,有一个瘦削的男青年,怯怯地提了一双拳头站在黑暗里。他的头顶上有一盏昏暗的灯,他站在那里,样子是在犹豫该不该走出那片昏暗的灯晕来。

“滚你妈的一个东西!”流氓气恼得大叫,刀从屁股后的兜里重新跳出来,威胁地举到空中,亮给灯晕下瘦削的男青年看。她被流氓的胳膊箍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了。她体会到他是一个相当有力量的流氓。也许这就是流氓的素质。

然而那个男青年只是胆小地下意识退后一步,并不真正“滚你妈的”,待流氓挟着她走出几步,他就小心翼翼地跟过来。流氓站住,挟着她挺着刀朝他扑去,他又极其灵活地撒丫子逃开,逃回灯晕下,站在那里紧张地朝这边看。

如此反复几次,始终保持着相对安然无恙的距离。

流氓绝望地喊:“混蛋!我宰了你!”

瘦削的男青年耸了耸肩,样子有点抱歉,有点冒犯和打搅了的惶惑,但却并不下决心走开,只是更加警觉地看着这边。

流氓笑了,把刀含在牙间,空出手,开始撕剥她的衣裳。流氓的动作敏捷有力,并且富有经验。流氓似乎准备当众表演他的精彩节目,以便让唯一的那个胆小的观众为他鼓掌喝彩。或者不是,仅仅是小觑那个胆小观众的存在。

她绝望了,紧紧护着领口,不让流氓的演出成功,至少不让它们顺利进行。这太难了,几乎没有可能。她像被秃鹰擒住了的小狐狸一般尖叫起来。

这回瘦削的男青年上当了。他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从灯晕下跳了出来,捏着一双可怜巴巴的小拳头朝这边奔来。他奔过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只知道抱着她的腰,毫无希望地和流氓争夺她。这样他立刻被流氓轻而易举地揪住,而且在第一个回合就被踹倒了。

本来在这场演出中应该有两个配角,或者说有两个牺牲者,但没有。剧情在即将进入高潮时有了变化,是临时性修改,以至结局就成了另外一种样子。

当时他已经被孔武有力的流氓在薄弱的地方猛揍了三拳了。他已经躺在地上毫无还手之力了。只是他还可怜巴巴地拽着她连衣裙的一角,死也不肯放开。后来远处传来车铃声。车铃声朝这边过来,中间夹杂着几个大嗓门的说笑声。那是几个下了中班回家的工人。从风中传来的机油味可以判断出这一点。

再后来他的屁股被流氓捅了一刀。他叫得很响亮,声音中充满了委屈和恐惧。所幸的是这一个流氓不是别一个流氓,这一个流氓比较讲究“没叼着鱼也不惹一身腥”,比较崇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比较自信还有下一次,这一个流氓当时很冷静,没有往死里捅他。

他们俩就这么认识了。

没过多久她就做了他的妻子。

我早就说过,这故事开始的时候比较俗套,缺乏新颖性。

他不怎么会说话,实际上他整天都不怎么说话。他是一个电脑室的录入生,这个电脑室属于一个中等专业学校,除了完成学校交代的工作,偶尔也对外接点活。他不是电脑室的负责人,只是一个一般的录入生,他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把别人送来的文字准确无误地键入软盘,再按要求排版输出。他有一双灵巧的手。一般来说,有一双灵巧的手的人用不着说什么。

但她喜欢他。她喜欢他那双灵巧的手,喜欢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吃惊,喜欢他有一双脉脉生情的牛犊一般纯洁的眼睛。当她唠唠叨叨向他诉说她和同事之间的芥蒂,埋怨街上灰尘太多车太挤噪音太大裁缝太呆板肉太肥电视故事太虚假之类时,他会认真地坐在她对面,眼睛一眨不眨地专注而入迷地看着她,就像看着一朵田野深处想要绽开的雏菊。他的样子纯粹极了,投入极了。他一声也不吭,只是听,仿佛只要她永远地说下去,他就会那么一声不吭地永远倾听下去似的,以至她面对他那双脉脉生情的眼睛,常常会突然忘记了自己在说什么,不得不红着脸扑过去拼命地吻他,好让他把眼睛闭住不再看她。

他的那双手是如何地灵巧,如何地令她心旌荡漾呀!当然不仅仅是他擅做家务和摆弄家中越来越多的电器。有时候他们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干脆,他们打着赤脚上床,他的那双灵巧的手就会给她带来无穷的快乐。它是那么修长灵敏,同时也是那么怯怯含情。它在无声中落在她的发间,有点像一只羞赧的蝴蝶,或者是一只雏鸟的尚无经验的黄喙,有些犹豫地顺着她柔软的发际滑下。她的脖颈,她的乳胸,她的小腹,她的膝头。他迷恋它们。他迷恋它们但他却不说。他用他那双灵巧的会说话的手来表达这一切。它的探索是痒痒的,透着草原上微风的芬芳。它梳理着她的每一寸肌肤,使它们充满新鲜的血液并且青春饱满。她感到一种渴望,一种被启发起来的信心和飞翔的渴望。她有了许许多多的幻觉。海洋。草原。天空。和一望无际的黛色林梢的幻觉。不仅如此,她还体会到一种爱,一种对她能触摸到、听到、看到、嗅到、感觉到的一切事物的由衷热爱。她觉得这是多么地奇妙呀!她在不可抑止的时候抓住他的那双灵巧的手,把它们举到空中,扑闪着潮乎乎的长睫毛仔细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有些羞涩,想躲开,藏入她的胳膊下。但她不让。她只想端详它们,发现它们何以动人的那个秘密。她会长时间地看着它们,心中充满了柔情,然后她合上睫毛,就那么甜甜地睡去。毫无例外地会有一个极其美好的梦。

她还发现他是一个十分细心的男人(这一点她过去从来不相信,她一直以为男人属于粗线条的,直到她嫁给他之后她才发现理论有时候是多么苍白!也许别的男人是粗线条,可他例外)。他总是愿意也热衷于为她计划和准备好一切。检查好她每天要骑的自行车(链条是百分之百不会再出问题);上班时装满各种小零碎的手提袋;夏泳时的泳衣和太阳镜(凉水杯也是盛满了凉开水,按她喜欢的口味泡上两至三朵菊花);每月七号领工薪时用的印章,甚至他还会为她准备好“丹碧丝”或者“安尔乐”牌子的女性用品。这让她开始有些不好意思,有些不习惯并且十分快乐。她觉得原本这一切都该由她自己来做。即使不是她,而是旁人,那也该是妈妈。她有一个从年轻时就开始守寡的妈妈,她爱她。她从小就习惯于自己照料自己的事。她从来也没有领略过别人为她准备好需要的一切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也许不仅仅再是自行车、手提袋、凉水杯、印章和“丹碧丝”了,它们已经幻化成了一种别的内容,一种被人照料、被人呵护、被人关心、被人惦记和珍视的内容了。她为这种快乐而内心温柔如水,充满感激。她先是不能相信自己的公主身份,一旦相信和确认后她的快乐就飞快地升值,成了一种得意。有时候她故意恶作剧。她捉弄他。她把穿得少少的自己关在卫生间里故意惊慌地大叫:“妈妈!快来呀,我流血了!”她听见他手忙脚乱地碰倒了东西朝卫生间冲来。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丹碧丝”惊慌失措地冲进卫生间。她等在那里,设下埋伏,猝不及防地拧开淋浴龙头,把他拖入水柱下面,让他和自己变成“滂沱大雨”之中的一对鸳鸯。为此她开心得哈哈大笑。

生活是美好的,因为他那双灵巧的手,因为他的温暖和呵护,还因为他把这美好的生活执著而小心翼翼地发展下去。他的细心无处不在,她越来越多地感到了他的细心。随着婚姻生活的发展,他们已经知道融洽和彼此的存在是一种多么不可或缺的东西了。她知道他在熟读她,他是个用功的着迷的好学生,他不但熟读了她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也熟读了她希望的每一个念头。他知道她喜欢在机动车禁止通行的人行道林荫下独自漫步,纷飞的细雨会让没有打伞的她心情舒畅;他知道她喜欢吃那种塞满了奶油的牛角面包,冰箱里随时都会冒出一串没有熟透的葡萄或是叶子还绿着的石榴,让她惊喜地大叫。她总是惊喜地大叫,可即便这样,他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当他笨拙地捉着一只湿漉漉的河蟹莫名其妙地冲出厨房的时候,她就会朝他奔过去,一面舔着腮帮子上的奶油,一边把剩余部分毫不吝惜地涂到他的脸上。

她感到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有一件事不明白——她怎么会遇到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每天都在星星一样繁多的人群中行走着,我们擦肩而过失之交臂影影绰绰似曾相识,我们在热闹非凡的交际中强烈地感到身心的孤独,而唯独没有邂逅。也许有着契合完美的另一半,就像他和她。这是前世的注定。但是前世的注定该有多少啊!从我们朴素的感情上讲天下有情人都该成为眷属,要不这样那才真正的没了理由。可我们对此只能衷心地说一声“愿”。我们只能充满感情甚至绝望地去希望。我们不能甚至根本不能心想事成地奢望所有的注定。这个星球上有六十亿人。六十亿,我们即便每天每时每分去寻找也难以在终生中寻找完所有的人。我们太累也太无望。

她是怎么遇到他的?

这是一个奇迹。

有时候她被这个奇迹诱惑得心痛。她有些害怕,怕那些虚幻的东西。她想证实她所得到的而又无从着手,就像一个手里捏着一块糖,一路走一路不断舔着以证实糖块确实存在的小女孩。以至于她常常在冬天的夜晚赖在他怀里一边剥着松子吃一边缠着他一同探讨“那个奇迹”。

“喂,”她说。她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她只叫他“喂”。她觉得没有任何称谓能淋漓尽致地表达出她对他的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