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魏晋南北朝骈文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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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汉末到魏:骈文的继续酝酿(5)

书信:春秋以来,书信已经大行,即“《春秋》聘繁,书介弥盛”;《文心雕龙?书记》。 “我国这一时期的书牍文,多用于列国士大夫之间的通问或交涉,具有公牍文的性质。”这种情况在汉代继续发展;但也显然,刘勰《文心雕龙?书记》中所推崇的汉代书牍,即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东方朔《难公孙书》(已佚)、杨恽《报孙会宗书》及扬雄《答刘歆书》等四篇,准确地说,只是个人间的书信往返,与公文无涉;作为实用文体,受其推崇的,是“志气盘桓,各含殊采;并杼轴乎尺素,抑扬乎寸心”的书函。这些书函,跟那些一味公文性质的书牍相比,显然要技高一筹,毕竟,刘勰是推崇文章的“气”、“骨”。对于曹魏时期,刘勰极力推崇阮瑀、孔融、应玚等人的书牍文;至于个人间的书信,如曹丕《与吴质书》、曹植《与杨德祖书》、吴质《答魏太子笺》等,就没作太多的论说。这可能是一方面鉴于曹魏时期书牍文蔚为繁盛,现在留存下来的三曹、七子的文章,大都可以归入此类。毕竟,战乱、纷争,三国鼎立,凭借智谋以经营天下,特别需书牍文以达其效。另一方面,曹魏时期的书牍文也确实有它的特色。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中把“书记”细分为谱、籍、薄、录、方、术、占、式、律、令、法等二十四种文体,虽被称为“艺文之末品”,但“书记”一体确实比较驳杂。而书信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国家或某一政治团体的名义而写的书信,如王粲《为刘荆州与袁谭书》、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及孙楚《为石仲容与孙皓书》等,再如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所言的“公府奏记,郡将奏笺”,都是这一类性质。一种是私人间的信函,即纯粹的亲朋往来。这种书信,汉代已出现,如被《文选》选为“书”体代表的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杨恽《报孙会宗书》、李陵《答苏武书》等。东汉时又有徐淑《答夫秦嘉书》、《又报嘉书》等。曹魏时如曹丕《与吴季重书》、《与钟大理书》、曹植《与吴季重书》、《与杨德祖书》等。这两种性质不同的书信,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李兆洛在选编《骈体文钞》时显然看到了这一点,把《为刘荆州与袁谭书》等列入“书”类,称为“指事述意”之作,而把《与吴季重书》列入“笺牍”类,称为“缘情托兴”之作。但李氏在性质区分上也未免失当,《为刘荆州与袁谭书》等显然是公文的性质,它倒与檄移较为相近,不仅是“指事述意”。为此,这里仅讨论纯属私人性质的信函,一定程度上,它更能让人看出时人行文的章法、格调。现以曹丕《与朝歌会吴质书》及吴质《重答魏太子笺》为例说明。曹丕有两次书信(有删节):

每念昔日南皮之游,诚不可忘。既妙思六经,逍遥百氏,弹棋间设,终以博弈,高谈娱心,哀筝顺耳。驰骋北场,旅食南馆,浮甘瓜于清泉,沉朱李于寒水。白日既没,继以朗月,同乘并载,以游后园,舆轮徐动,宾从无声,清风夜起,悲笳微吟,乐往哀来,凄然伤怀。余顾而言,斯乐难常,足下之徒,咸以为然。今果分别,各在一方。

另一次写于建安二十三年(198):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尝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已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吴质,据《三国志》卷二十一《王粲传》裴注引《魏略》、《世语》、《质别传》,济阴人,“以文才为文帝所善”,曹丕与吴质的私人交情相当深厚,这可从以下三点看出:一,“以才学通博,为五官将及诸侯所礼爱;质亦善处其兄弟之间,若前世楼君卿之游五侯矣。”曹丕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时二十五岁,可见吴质与曹丕的交游是比较早的。特别是曹丕世子地位岌岌可危之时,是吴质出一谋略,即“流涕可也”而转危为安。二,“帝尝召质及曹休欢会,命郭后出见质等。帝曰:“卿仰谛视之。”其至亲如此。”刘桢就是因平视甄后而惩罚输作,吴质却可“仰谛视之”,关系自是非同一般。三,文帝崩后,吴质曾作诗一首,“何意中见弃,弃我归黄垆。茕茕靡所恃,泪下如连珠”,固然不免有兔死狐悲之嫌,但却可窥见其真挚情感。这样,因关系的亲近而行文极为随意,甚至生活中的琐事,都一一道来,纯然流露一片真情;文风与章表、檄移明显有异,即多以散体行文,只是时有偶句,这也可看出曹丕的通脱。同样,西晋末年,陆云《与兄平原书》口语色彩更浓,几乎没有对句,甚至不避俗语,如“不知于诸赋者不罢少不”,“《感逝赋》愈前,恐故当小不?然一至不复减”之类,都可看出这一时期亲近间的书信往来一般较为随意,没更多的雕饰和偶对。这恐怕最能见当日书信的真实情形。

比较之下,吴质的答书就较为谨慎、言语整饬。因是答书,这中间特别多对曹丕感慨的回应,如“出有微行之游,入有管弦之欢。置酒乐饮,赋诗称寿,自谓可终始相保,并骋材力,效节明主。何意数年之间,死丧略尽。臣独何德,以堪久长”,“若乃边境有虞,群下鼎沸,军书辐至,羽檄交驰”,“优游典籍之场,休息篇章之囿”,“游宴之欢,难可再遇,盛年一过,实不可追”等。这些话,曹丕基本上都以散句写来,吴质都以较工整的对句来写;并且,吴文中还引用东方朔、枚皋、严助、吴丘寿王、司马相如等人的事作比较,更是曹丕书信中所没有的——这不能不说明吴质心中的典雅观念,即以偶对、隶事为高。吴质的另一篇文章《在元城与魏太子笺》,也是这种情形,特别是《答东阿王书》更为典型的骈体,整个文章基本上全由对句组成。这当然是作为侍臣吴质的谨慎:在夺嫡的过程中,吴质是站在曹丕一边的,为避免嫌疑,下笔不免要仔细斟酌。同是曹丕,因为是索求钟繇的一块美玦,有所求;且假手于曹植,有横刀夺爱之嫌;所以说的特别客气,藻采缤纷,几乎全是骈偶:

丕白:良玉比德君子,珪璋见美诗人。晋之垂棘,鲁之玙璠,宋之结绿,楚之和璞,价越万金,贵重都城,有称畴昔,流声将来。是以垂棘出晋,虞、虢双禽;和璧入秦,相如抗节。窃见玉书,称美玉白如截肪,黑譬纯漆,赤拟鸡冠,黄侔蒸栗。侧闻斯语,未睹厥状。……近日南阳宗惠叔称君侯昔有美玦,闻之惊喜……猥以蒙鄙之姿,得睹希世之宝,不烦一介之使,不损连城之价,既有秦昭章台之观,而无蔺生诡夺之诳。(《与钟大理书》)

这就看出,一,如要重视表达,就会多用对句、故实来增添文章的藻饰色彩;反之,如若关系亲密,语言就多用散句,不怎么注重辞采、藻饰。或者说,会随关系的亲疏而采用不同的行文方式。二,吴质作为侍臣,答书自当谨重,但其采用对句、故实的做法,也说明时人已把这种藻饰、辞采作为典雅的一种手段,并以此为重,上举曹丕《与钟大理书》就清楚地显示出这一点——这也正吻合曹丕“诗赋欲丽”的倾向。再如孔融《难曹公表制禁酒书》,也就是鲁迅称“专喜和曹操捣乱”的一封书信。本来,曹操禁酒,意为在连年征战中保存难得的粮食,不失为一道正确的决策;但孔融却这样看待,没有酒,就不能祭祀上帝、祖先,樊哙不能奋其威,高祖不能斩掉白蛇,甚至说景帝如果不醉幸唐姬的话,就不能开出中兴之局。这显然是执一偏之辞,也有更多的调谑成分;但整篇文章却以端庄、整饬的言辞出之,颇为典雅,特别是对句颇多,如“天垂酒星之曜”、“尧非千锺”、“故郦生以高阳酒徒”等句,都较工稳。但也显然,如“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非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中“之力”、“一斛”,就不是偶对,只能称字句相同。

上面几篇书信,以及应璩《与满公琰书》、《与侍郎曹长思书》、《与广川长岑文瑜书》、《与从弟君苗君胄书》,都被选入《文选》“书”类,也说明萧统对其文采的认可。

总之,这种骈俪化的倾向在不同的文体中又有区别:即往往由于文章性质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文体,且亦因关系的亲疏而采用不同的行文方式。比较一下基本上同属于自叙身世、志向的文章:曹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遗令》,曹丕的《典论?自序》,曹植的《前录?自序》、《求自试表》,我们能发现,曹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遗令》,是写给手下一些较高的官员看的,推心置腹,就不大讲求辞藻。但是,正式发布的文告,特别是给孙权等和他对立的人看的文章,曹操往往就让掌书记陈琳、阮瑀等人去写,如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等,文辞就比较华美,对句也比较多。另一方面,尽管曹植《洛神赋》音韵和谐、极尽华美之作,但曹丕的文章并不是都是这样。不过,曹丕的辞藻确实华丽起来了。至于曹植的《前录?自序》、《求自试表》,则能发现对句明显增多,文采更为焕发,并且意气之盛,无所掩饰。由此,再结合这一时期的章表,如孔融《荐祢衡表》、陈琳《为袁绍檄豫州》,书信,如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王粲《为刘荆州谏袁谭书》、刘祯《答魏太子书》、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吴质《答东阿王书》等看,骈俪化趋势最显著的是那些冠冕堂皇的公文,如章表;其次是朋友间往来的书信。而书信的骈偶化,则恐怕与与二人的疏密关系及作者心理有关。越疏远,越要客气,文字也越讲究;至于家信则几乎同于口语。刘桢《答魏太子书》中对偶较多,排比工整,“辞旨巧妙”,这可能与刘桢尊崇的心理有关,而故意让文辞华美。吴质的《答东阿王书》,因吴质的政治立场,而措辞委婉,矜持中没更多的随意,对句就多一些;上举曹丕《与钟大理书》也能说明这一点。章表的情形,到西晋张华则更为华靡:“晋初笔札,则张华为俊。其三让公封,理周辞要,引义比事,必得其偶。”即以曹植本人而论,其章表的骈俪化最为明显,书信的对句较少,但辞藻还较华美,论文如《贪恶鸟论》,就几乎全是散句了。这样,一如刘师培《论文杂记》中所言:

东京以降,论辩诸作,往往以单行之语,运排偶之词,而奇偶相生,致文体迥殊于西汉。建安之世,七子继兴,偶有撰著,悉以排偶易单行;即非有韵之文,亦用偶文之体,而华靡之作,遂开四六之先,而文体复殊于东汉。其迁变者一也。

刘氏又说:

西汉之时,虽属韵文,而对偶之法未严。东汉之文,渐尚对偶。若魏代之体,则又以声色相矜,以藻绘相饰,靡曼纤冶,至失本真。其变迁者三也。

$第四节 正始之音哀以思

这是一段少有的以血腥和杀戮著称的时期。正始十年(249),高平陵政变,司马懿杀曹爽;嘉平三年(251),杀扬州刺史王凌、曹彪;嘉平六年(254),司马师杀太常夏侯玄、中书令李丰、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废魏主曹芳,立高贵乡公曹髦;正元二年(255),杀镇东大将毋丘俭;甘露三年(258),司马昭杀征东大将诸葛诞;甘露五年(260),杀魏主曹髦,立曹奂;咸熙二年(265),司马昭废掉魏主曹奂,自立为帝,国号晋。这样,前后历时十五、六年,交织着血腥和残酷,司马氏终于夺得了曹魏的天下。特别一提的是,对于胆敢反对者,司马氏一般都以“诛夷三族”来对待,毫不手软;史载“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正可说是极其准确的概述。

这种血腥、酷烈和伎俩,对于魏明帝时代开始成长的一代人来说,实不啻于一场噩梦。据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载,明帝太和元年(227),夏侯玄十九岁,傅嘏十九岁,阮籍十八岁,皇甫谧十三岁,贾充十一岁,傅玄十一岁,羊祜七岁,杜预六岁,嵇康四岁,钟会三岁,王弼二岁。他们有的感受到了建安那如火如荼、慷慨悲壮的时代大潮;但更多的,对他们而言,建安时期的慷慨、悲凉,以及因此而激发的强烈抱负,似乎已成了一曲遥远的不可企及的遗响,在这个卑污、杀戮的时代,其苍凉、无奈的心绪油然可见。东汉末年,“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最终招致党锢之祸,士人的爱国激情油然散灭在流放、监禁的暴雨之下。时隔四、五十年,魏晋之际,已渐渐远逝的建安时期悲壮和为国之志还没来得及留下更多的印迹,就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卷袭到了滔滔洪流之中。忠节、正直,一时间被捶剥得体无完肤,几近荡然无存。魏晋禅代之际,唯一敢站起来宣称“大魏之纯臣”的也只是司马氏阵营中的人——司马孚;而且还只能以哭泣表达一丝无奈、无力的抗争。人的操守一旦被剥得一干二净时,剩下的怕也只能是肮脏和卑污。因此,当东晋明帝在渡江之初,听宰相王导 “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诛高贵乡公事”,明帝不得不羞愧满面,覆面着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

这中间不得不提一下思想界的一个变迁,即从东汉末年的清议到曹魏时的清谈,再到后来的谈玄。本来,魏晋时的清谈与当日的时事紧密相连,但在西晋时已渐趋远离实际政治,而只是一种玄谈、一种标识。这中间转变的主要原因,就是因这血淋淋的杀戮,士人一时间噤若寒蝉,不敢站起身来。其间敢“轻肆直言,遇事便发”、“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最终也只能以一曲凄婉的《广陵散》永久地告别这血色的黄昏。也正是这样,在《思旧赋》的无限的哀思中,徘徊、游移再三,向秀最终还是走向了司马氏。面对文帝司马昭的责难,也只能以“巢(父)、许(由)狷介之士,未达尧心,岂足多慕”来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实中鲜活的生命似乎远比慷慨、悲壮更重要;是非、操守的界限早已在血色中变得模糊了,谁还会刻意持守、谴责呢?士人们会记住,司马氏是以孝来治天下,而不以忠来号令。

一时间,名士都沉溺于清谈,忘却淡漠世事。这种情形,在《世说新语》、《晋书》中有较多的记载。概括地说,这种“放荡恣情的风气,一直到晋惠帝时更为流行”; “(清谈)至东晋时代,则成口头虚语,纸上空文,仅为名士之装饰品而已。”实际上,清谈的蜕化、变异,在惠怀(290—313)时期已经开始,这时西晋乱亡的征兆已萌。这些都可不论,值得注意的是时人对清谈的批评。从之前的刘靖、董昭,到裴、傅玄,甚至到东晋时的葛洪、王羲之等,都对此有程度不同的批判。这些放荡恣情的行为,“或乱项科头,或裸袒蹲夷,或濯脚于稠众,或溲便于人前,或停客而独食,或行酒而止所亲”,甚至让当时清谈内的名士——乐广也看不下去了:“名教内自有乐地,何必乃尔!”然而,这种温和的批评,或大声疾呼的斥责,其声音实在是太微弱,也太稀少。大家依旧故我,全然没有注意到——甚至也根本不去注意——建立在松软泥土上的大厦已在摇摇欲坠,少数清醒者的呼声是无济于事的。王衍临死前的忏悔与省悟,“呜呼,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也似乎太晚了些。

在清谈之风的盛行下,有两种文体值得重视:即注疏体和论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