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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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的变动(4)

甸。卜辞有在某田,如“在义田”(《屯田》2179)、“在庞田”(《屯南》2409)等,当即甸职。文献中的侯甸男,《令彝》作“侯田男”,可证田与甸相通。古代的经学家以治田入谷释甸之职责,殷代的田(甸)当非如此。卜辞载田(甸)获羌俘,“多田(甸)”参加征伐(《合集》27893、36511),而不与农事相涉,所以,田(甸)应当是武职。殷代有“多奠”,疑为甸之一种。卜辞谓“乎登牛多奠”(《合集》8938)、“乎省干于多奠”(《合集》11177),所以,奠应当是牧职。

男。古代男、任二字音近相通,故诸家多认为卜辞中的“任”即男。“任”曾和“多田、亚”并列(《合集》32992),盖亦武职。

卜辞任字前多有地名或族名,如“而任”(《合集》10989)、“戈任”(《合集》3929)、“名任”(《屯南》668)、“卢任”(《合集》5944),即指某地或某族之任(男)职。盘庚曾引用“迟任”的话训诫民众,任职当在早商时代就已存在。

卫。作为一种武职,卜辞有单称“卫”者,如“乎卫”(《合集》7565);也有复称者,如“多射卫”(《合集》5747)指射手组成的卫队,“多马卫”(《合集》5711)指马队或战车组成的卫队,“多犬卫”(《合集》5666)指田猎卫队;还有冠以地名称为在某卫者(《合集》28060、32937、28009),指保卫某地的卫队,发展成为诸侯邦伯的卫应当是某地之卫。

邦伯。卜辞没有邦伯之称,而只称为白(伯),如“易白(伯)”(《合集》6460)、“而白(伯)”(《合集》6480)、“去白(伯)”(《合集》635)、“丹白(伯)”(《合集》712)等。有些与商敌对或曾经为敌的方国首领亦可称伯,如“危白(伯)”(《合集》28091)为危方首领,“羌白(伯)”(《合集》1118)为羌方首领。也有的直冠以某方字,如“盂方白(伯)”(《合集》36509)、“卢方白(伯)”(《屯南》667)等,或合称为“二方白(伯)”(《合集》28086)。一般说来,卜辞称某方的方国首领不称侯、甸、男、卫,但却可称伯或某方伯,因此《酒诰》以“邦伯”而不以“伯”和侯、甸、男、卫并称,卜辞里的方伯当即邦伯。卜辞有“三封白(伯)”(《合集》32287),当即“三封方”(《合集》36530)首领。

古封、邦相通,故“封白”即邦伯,可与文献直接印证。

卜辞和殷代金文中所见到的内服诸官约有五六十种。关于这些职官,《大盂鼎》概称为“殷正百辟”,《尚书·康诰》称为“百工”。

我们可以按照《尚书·酒诰》的说法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百僚、庶尹。这类官员分为两种,一是级别、地位很高的职官,一是商王的近臣。

按照“人惟求旧”(《尚书·盘庚》)的原则,商王朝负师保之责者多为德高望重的旧老臣,卜辞称为“我家旧老臣”(《合集》3522)、“我旧臣”(《英藏》1186)。早商时期的伊尹、保衡、伊隗、臣扈、巫咸、巫贤等均此类。晚商武丁时期的师般(《合集》6209),《尚书·君奭》作甘盘,关于师般的地位,在下面的卜辞里看得很清楚:

贞,子画乎伐。

贞,师般乎伐。

贞,乎伐。

贞,王往伐。(《合集》6209)

这是问由谁伐方的卜辞。辞中的又称“子”(《合集》3074),和子画一样,是子族的著名首领。师般和王以及子画、子并列,其地位是很高的。除了师般之外,还有武丁时期的师(《合集》3438)、廪辛、康丁时期的师贮(《合集》28089)等。师又称“白(伯)”(《合集》3421),可能是由侯伯入商王朝为师的。殷末有大师(《尚书·微子》作父师)、少师,在“抱其乐器而奔周”(《史记·殷本纪》)之前曾劝微子去殷,并称微子为“王子”(《尚书·微子》),可见他们仍有师保之责。从商代兵制情况看,“师”的崇高地位,除了其师保之责以外,还可能与统率武装力量的军职有关。

商王朝的尹职称为“朿(刺)尹”(《合集》5621)、“小尹”(《屯南》601)、“子尹”(《屯南》341)、“族尹”(《屯南》1233)等,或省称“尹”(《合集》9472),或合称为“三尹”(《合集》32895)、“七尹”(《英藏》2283)、“多尹”(《合集》5611)等。《合集》23560片谓“王曰,余其曰多尹其令上侯、上丝暨给侯”,表明“多尹”可传达王命,位于诸侯之上。《尚书·顾命》“百尹御事”,伪孔传:

“百尹,百官之长。”商代尹的地位与此相似。卜辞有宴飨多尹的占卜(《合集》27894),说明商王对尹职是很重视的。

史的起源甚早,相传夏代就有太史名终古者(《吕氏春秋·先识》)。商代“史”的职责比较复杂。我国古代有“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汉书·艺文志》)的说法,但商代的“史”并非专记商王言行的职官,而主要是出纳王朝命令的官员。古代史、事、使三字不分。商王朝在四方设有常驻史(使)官,如:

(1)……卜亘贞,东史来。(《合集》5635)

(2)贞,我西史亡祸。(《合集》5636)

(3)贞,勿立史于南。(《合集》5512)

(4)贞,在北史亡其获羌。(《合集》914)

上引均为第一期卜辞。商王朝还常派人到某部族去,如“史人于沚”(《合集》5530)、“史人于禽”(《合集》5534)、“史人往于唐”(《合集》5544)、“史人于新”(《合集》5528)等。这些被派出的人当即卜辞中单称的“史”,如《合集》13759片卜问“史(又)至”、“史亡其至”、“吏(有)疾”等事,可见商王朝对于史(使)的来往和安危是比较关心的。这些史可能是由“三史”派出的,故卜辞有“我三史不其史(使)人”(《合集》822)的记载。商末有“大史寮”(《合集》36423),其前身当即“三史”。商王朝主持史的职官可能称为“大史”(《合集》5434)和“小史”(《合集》32835)。卜辞有“大史(事)于西于下乙”(《合集》1672)、“翌日大史(事)祖丁”(《屯南》2838)等记载,故“大(太)史”可能以主持某些祭祀为其主要职责。商王朝所派出的史拥有武装力量,所以卜辞有“令我史步伐方”(《合集》6226)、“在北史亡其获羌”(《合集》914)等记载。

和史相比,商代“小臣”的职司更为广泛,专家指出“他们从事组织王室田庄的农业生产、攻治甲骨、参加祭祀典礼、跟随商王出征、以使者身份传达王命、侍奉商王日常生活等”。其地位甚有悬殊,如“小臣禽”(《合集》5571反面)、“吴小籍臣”(《合集》5603),都是商王朝著名的武将,而有些小臣则仅为王治车马(《合集》10405)、当妻妾(《合集》1403),甚至为人牲(《合集》629),其地位并不高。也有的小臣专司某种职务,称为小众人臣、小籍臣、小刈臣、小丘臣等,当是具有中等地位的小臣。小臣与商王接近,乃王之近臣,所以可传达王命,如“小臣令众黍”(《合集》12)、“小臣口比于中室”(《合集》27884)等。然而这种传达和使臣不同,他们不去远处,也不常住在外地。晚商后期小臣多受商王赏赐,并作器纪念,如《小臣鼎》、《小臣儿卣》、《小臣邑斝》等皆其例。小臣与王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直到周代亦然。

惟亚、惟服。这里的“服”指职官,《诗经·荡》“曾是在服”,毛传:“服,服政事也。”郑笺:“处位执职事也。”是为其证。这里的“亚”指亲戚,《诗经·载芟》:“侯主侯伯,侯亚侯旅。”毛传:

“主,家长也。伯,长子也。亚,仲叔也。旅,子弟也。”此亚指家族子弟,不仅如此,亚还指姻亲,《诗经·节南山》“琐琐姻亚”,毛传:“两婿相谓曰亚。”亚作为祭祀对象,不见于正规的王室卜辞,但却习见于午组卜辞。午组卜辞属于与商王有比较密切血缘关系的贵族家族。这些贵族以“十朿(刺)豕”(《合集》22130)、“三朿(刺)豕”(《合集》22139)、“朿十帚(妇)”(《合集》22226)等为牺牲祭品祝祷于亚,并御祭于“多亚”(《合集》22230)。这一方面表明其先祖屡曾长期担任亚职,另一方面也说明亚和商王是有亲属关系的。武丁时期最著名的亚职是“亚雀”(《合集》22086)。他曾亲受王命征伐过许多方国,并为商王举行祭典,同时又是进献龟版最多者之一,“雀入二百五十”、“雀入二百”、“雀入百五十”等习见于第一期卜辞,在商王陵墓中曾出土过亚雀器物,这些都表明亚雀与商王有密切的亲属关系。殷墟文化第二期墓葬中出土有《亚其觚》和多件“其”器,“亚其”当为箕子之先世。《史记·宋微子世家》:“箕子者,纣亲戚也。”或谓箕子为纣之诸父或庶兄,但从“亚”的性质看皆不如《史记》之说为长。武乙、文丁时期最著名的亚职是“亚禽”(《屯南》2378),其先祖在武丁时期和雀一样也是位叱咤风云的人物,曾多次讨伐方,并主持祭典。在卜辞中他被称为“子禽”(《铁云藏龟》241.3),可见与商王有亲属关系。到了“亚禽”时期已经不再有子称,因此他只是时王的一般亲属。亚职有一些具体名称,如“马亚”(《合集》22899)、“多马亚”(《合集》5710)、“射亚”(《合集》27941)、“走亚”(《询簋》),也有只称“亚”(《合集》35)或“多亚”(《合集》5677)的。卜辞材料表明亚的职司在于军事和祭祀两项。《酒诰》所谓“惟亚、惟服”,实指与商王有亲属关系的担任亚职的官员。

宗工。宗工一类职官主要负责祭祀和占卜以及王室的某些具体事务。见于卜辞的“多卜”(《合集》24144)、“左卜”(《屯南》930)、“右卜”(《甲编》3045)、“小卜”(《英藏》419)当是卜官的集合称谓。个别的卜官则称卜某,如“卜喜”(《合集》24963)、“卜丹”(《合集》23805)等。卜官的集合称谓亦有“寮”(《合集》28003)。卜辞和金文中有一些“工”、“宗”、“宰”、“祝”的记载,其职责比较复杂,但多与宗庙和王室事务相关。“宗工”(《合集》19)似为管理宗庙的小官吏,“在北工”(《合集》7294)、“东单工”

(《屯南》4325)等似为王室派驻某地的小官吏,“多工”(《合集》19433)、“百工”(《屯南》2525)则为“工”的集合称谓。“寝”和“宰”为商王的近侍之臣,如“寝弘”(《合集》35673)、“寝出”(《寝 出爵》)、“宰椃”(《宰椃角》)、“宰封”(《合集》35501)等皆然,均为官名与私名的合称。商王朝建有许多宗庙、宫殿建筑,卜辞中称为“宗”、“室”、“寝”、“庭”、“宫”、“必”等,这些处所的管理者应为宗工类的职官。

百姓里君。虽然商王朝以族为主要的社会基层单位,但也有少数以地域划分的居民单位。概括说来,管理前者的职官为“百姓”,后者为“里君”。《合集》27650载“多生(姓)飨”,“多生”义与“百姓”同。他们既为诸姓族之首领,又被商王朝委以一定的职责。

卜辞中有“多君”(《合集》24132)的记载,商王曾向“多君”通报占卜的情况(《合集》24135)。疑“多君”即“里君”。另外,卜辞还载有不少“子”称,如“东子”(《合集》25362)、“西子”(《合集》25169)、“左子”(《合集》8996)、“右子”(《甲编》461)、“邑子”(《合集》3279)等,或合称为“多子”(《合集》27646)。这些“子”应当是子姓诸族的酋长,同时又是商王朝的基层职官。“多子”

和“多生”地位相同(《合集》27650),也应当是“百姓里君”的一部分。商王朝管理某一田猎区的职官,卜辞常称之为“在某犬”,如“在犬”、“在犬”、“在犬”(《屯南》625),“在钺犬”(《合集》27925)等,或者省称为“某犬”、“犬某”。商王朝管理某一牧场的职官在卜辞中称为“在某牧”,如“在昜牧”(《遗珠》758)、“在爿牧”(《屯南》2320)等;或者称为“某牧”,如“右牧”(《合集》35345)。“犬”、“牧”当是属于百姓里君一类的职官。

二、兵制

商代兵制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康丁以前,以部族为单位的征集制占主要地位,常备军在商王朝的整个武装力量中尚处于次要地位;康丁以后,常备军有了较大发展,军事建制趋于完善,其实力已经超过了所征集的诸部族的力量。

早商时期和晚商前期,由于方国联盟的影响,商王朝的许多军事行动往往征集诸方国的力量参加,成汤就是“率诸侯”一起完成灭夏大业的(《史记·殷本纪》)。武丁时期卜辞里有一些联合某方和某侯进行征伐的记载,说明了以商王朝为首的方国联盟里的诸方国兵力要听从商王朝调配。

除了征集诸方国的力量之外,商王朝要靠征集族众组成基本的武装力量。《尚书·汤誓》是伐桀前成汤的誓师之辞,从中可以看出汤师是由“众庶”、“有众”组成的,战时打仗,平时则进行“穑事”。卜辞里也有关于这种征集情况的记载:

(1)辛巳卜争贞,今春王登人乎帚(妇)好伐土方受(有)又。五月。(《合集》6412)(2)贞,登人三千乎伐方受(有)又。(《合集》6168)(3)丁未卜争贞,勿令禽以众伐。(《合集》26)(4)壬戌贞,禽众臿伐召方受又。(《屯南》1099)上引(4)为第四期卜辞,余皆属第一期。所谓“登人”、“以众”、“众”都是征集某地之人或某族之众参与征伐之义。卜辞还有“人”(《合集》6185、7344)的记载,和“登人”类似。有的卜辞记载有征集人员的地点或某族之众,如“登人于庞”(《合集》7283)、“登东土人”(《合集》7308)、“令并众卫”(《合集》40911)等。每次征集人数一般为“三千”(《合集》7329)、“五千”(《合集》6409),也有多达一万多人的(《英藏》150)。

晚商后期,大约从康丁开始,兵制趋于正规化,常备军数量猛增,临时征集人员以应付战争的记载也就很少了。这种情况是王权强化的反映,且适应了扩大战争规模的需要。武乙、文丁时期曾经大规模讨伐召方,经营今关中地区。帝乙、帝辛时期战略重点东移,讨伐人方、盂方时长途跋涉,一次历时达二百多天,动员兵力之多是可想而知的。牧野之战时,“殷商之旅,其会如林”(《诗经·大明》),纣王“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史记·周本纪》)。虽然这里所说人数不尽可信,但商末已有大量常备军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此时常备军的具体组织形态尚不清楚,可能和后世的“简稽乡民,以用邦国”(《周礼·大司马》)类似,以族或地域为单位把民众按军队建制编整起来,进行一些军事训练,有战事时即可随时调发。因此,这时的常备军只是比临时召集的乌合之众正规一些而已,是不能和后世的职业化的常备军相比拟的。

商王朝的军队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师。这个字甲骨文作形,其造字本义不明。第一期卜辞里“师”常用作人名,如被认为是武丁时期著名甘盘的“师般”(《合集》4213—4237)以及“师”(《合集》3438),第三期卜辞里的“师贮”(《合集》28195)等,其称为师,盖源于他们本是带兵征伐的武将。卜辞里有些称为师某的地名,如“师寮”(《合集》24275)、“师喜”(《合集》24338)、“师木”(《合集》24270)等,可能是由于曾驻扎军队于某地而得名。下列卜辞里的师可能是指军队而言的:

(1)丙申卜贞,勿延戋师令。(《合集》7766)

(2)戊辰卜贞,翌己巳涉师,五月。(《合集》5812)

(3)壬子卜贞,步师亡祸。

庚子卜,伐归受又。(《屯南》4516)

(4)丁酉贞,王作三师右、中、左。(《合集》33006)

上引(4)可能是第四期卜辞,余皆为第一期。(1)辞的“戋师”指名戋者统领之师,或谓戋族之师。与此类似的还有“雀师”(《合集》8006)、“禽师”(《合集》6051)、“弜师”(《合集》5810)等。可见许多“师”还是以族为基础组建的。(2)辞义谓于己巳日让军队渡河。(3)辞“步师”谓让军队步行,它和征伐之辞同版,应指军队前往征伐而言。(4)辞表明,当时的军队已有了右、中、左三师之分。早在武丁时期就有了“中师”(《合集》5807)之称,在“立事于南”(《合集》5504、5512)即向南方用兵的时候,军队也分为右、中、左部分。春秋时代,晋国有“作二军”、“作三军”、“作五军”、“作六军”等。商代“作三师”的性质当与之相近。商王朝有“师长”之称,当为统率师的高级将领。关于商代每师人数,由于没有确证,所以无法具体推算,也有可能是商代的师尚无固定人数。

旅。甲骨文旅字为人聚军旗下之形。卜辞常有关于“立中”之日是否有风的卜问(《合集》7369—7371),“中”字呈旗帜之形,“立中”即竖立旗帜。《周礼·大司马》:“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郑注:“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也。”商代的旅起初可能是以军旗为标志的某一氏族的武装力量,每旅的人数应当是比较少的,至康丁以后,旅的建制才趋于正规,大有和师并驾齐驱之势。卜辞中的旅,典型者有以下两例:

(1)辛巳卜贞,登帚(妇)好三千,登旅万,乎伐……方。 (《英藏》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