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古文字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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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文字的改革(2)

汉语古文字字形表,是为我们编纂《汉语大字典》所作的准备工作。我们要求了解汉字的字原和语原,是编汉语字典的首要工作;这个工作必须从整理古文字字形入手。这部字表的甲、金文字的取材,主要参考《甲骨文编》和《金文编》,我们保留其中所有不同的典型形体,其与典型形体相同的,则删节之,以清眉目。《金文编》未录的新出土铜器,周原出土的西周甲骨文,以及战国简书帛书、侯马盟书,我们也分别加以采录。对前书有不同的解释,则加以改正。此外,战国时代的印玺文字、货币文字及陶文,其形、音、义及出土情况,我们弄不清楚的,则概不采用。《甲骨文编》、《金文编》的附录及正编中音义不详的字也未采用。这个表是古文字发展到现在的一个总结。由于编辑时间仓卒,还有很多遗漏或错误。这个字形表只是为《汉语大字典》的编写服务,不是研究全部古文字的书。以后我们准备对字形表中的字加以系统的考释,另外还想把一些不能认识的字,根据偏旁分类排在一起,作为附录。这样就可以在大字典以外另成一部专书。这个字形表中,有些不当的地方,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一九八零年八月怎样考释古文字

怎样考释古文字

中国的古代文字,从殷商甲骨文开始,以后有两周金文、战国简帛书、秦汉石刻及简帛文字等。东汉许慎开始对中国古文字进行系统的整理和考释。他用偏旁分析法找出古人造字的规律。但他根据的形体是辗转传抄来的,不是原始的形体。由于他根据错误的形体进行解释,因此有许多望文生义的地方。这不能怪他,他没有见过甲骨文,没有看见过很多的“山川所得鼎彝”的古文,条件当然不够。自从清季甲骨文发现,同时彝器出土日益增多,研究古文字已经比过去的条件好。所以我们对于许慎的解释能够补充和纠正。

中国文字属于象形文字,只要有形可像的事和物,都可以用简笔勾勒,画成其物,这就是最原始的象形字。过去考释古代文字的人,总认为古人造字应当按照六书条例,有一定的方法,有一定的意义,这完全是不对的。六书是文字大备以后人们归纳出的条例,造字之初是没有的。甲骨文有许多一字多形的问题,可见造字之初各造各的形,各会各的意,每个字的创造和行用都有自己的历史。甲骨文有四五千个形体,至今不过认识一千多个,其中可能还有一些不适于行用的死字在内。能够行用的文字,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约定俗成”,得到大家的公认。象形文字,只要画成其物,视而可识就行。画成其物,要怎样去认识其形,要怎样去读音,要怎样去理解意义,都在于读者从各方面加以体会。例如狗在旧石器时代已为人类所驯畜,反映在文字中就有犬、狗两个象形字。犬字作、,屡见于甲骨文及金文中。这两个字都像犬的头耳足尾之形,表示在地上行走的侧视状态。中国文字受竹简的制约,不得不由第一形的横写变为第二形的直书。西方文字横行,中国文字直书,其原因在此。

狗,甲骨文作、,金文作(大保)、(盂鼎),从苟之敬作(师厘)、(余义钟)。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只以两笔勾勒狗的两耳上耸,前后肢踞地有所伺察之形。甲骨文用为地名,读狗读敬,还不能肯定,金文则已分化为敬的专用字。狗为人守夜,又随猎人追捕猛兽,经常要作儆戒或警惕的准备,有时还要发生惊恐,敬就是从这些意义引申出来的。原始的狗字用笔太简,师厘增口攴两个偏旁。口像狗颈上所系铃形,攴像持杖牧畜之形,从口从攴就说明狗是家畜。在文字行用中,犬作为狗的专名,敬就可以分化为恭敬之敬而不至于与犬相混淆了。作为狗的原始象形字,其形音义在文字中,就保存在狗的形声字中。狗,隶书作,楷书作狗。犬、苟、句、敬都是见系(喉音)的双声字,犬、狗的读音都是其叫号的吠声。犬、句、苟古韵幽部,敬耕部,狗、敬虽同像狗形,但语源在殷、周之际,就早已不同了。

犬、狗仅是两个象形字,我们如果孤立地看问题,尤其是敬字的形义复杂,又怎能探寻其字源如语源呢?

文字产生以后,要继承下去。每个字要继续使用,就得约定俗成,得到使用者的公认,才能世代传下去。从前讲《说文解字》的人,只讲已陈旧的六书条例,而从不在条例以外去探寻,所以很多字讲不通。古人造字决不是孤立的一个一个地造,也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闭门创造。字与字之间有相互的联系,每个字的形音义都有它自己的发展历史。因此考释古文字,一个字讲清楚了,还要联系一系列相关的字,考察其相互关系。同时还要深入了解古人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考古资料、民俗学、社会学及历史记载的原始民族的情况和现在一些文化落后的民族的生活情况来探索古代文字发生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根据这些东西,探索每个字的字源和语源。这样考释古文字才有根据,也才比较正确,而不是凭空悬想、望文生义。

例如古代黄河流域普遍营穴居或半穴居生活,周人居时还是“陶复陶穴”而居,复是半穴居,穴是窑洞。

穴,甲骨文作,像以土覆盖梁木之上。

复,甲骨文作 ,像半穴居前后有两道出入之形。从,像足趾从门道外出之形。偏旁从复之字,如覆,如复,如,就有覆盖、重复、杂诸义。

生活在半穴居时代的人,他们还要从各方面描绘这一种生活。

例如:良字,甲骨文作 、、,就是描绘半穴居两道出入的走廊。半穴居有两道出入,空气流通,生活条件改善了,故良有良好,明朗诸义。

丘字,甲骨文作,篆文作,像半穴居地上有两个门洞出入之形。丘与复同是半穴居,前者只描绘其地上之形,后者只描绘地下之形,我们只了解其一面,要探寻文字全面的字源和语源还是不够的。

京字,甲骨文、金文俱作。《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丘与京同是穴居,丘像半穴居,京则像深穴居。像地上有小屋顶为穴居出入通风之处。其下形,则像深穴居下面有木柱撑持之形。《后汉书·东夷·挹娄传》说挹娄“土地极寒,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接九梯”。京就是像周人居时所居的深洞。周人迁居周原以后,虽有宫室宗庙的地上建筑,而人民还称他们所居的地方为京。《大雅·大明》歌颂大任(王季之妇)“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周人初居周原时,还是周京并称的。

字,甲骨文、金文并作,上像穴居的小屋顶,下像地下火塘所在的地方。一家人饮食睡眠皆在其中。今边疆少数民族还保存这样风俗。在楷书中则分化为烹,亨、享三个字。人们只要看到这个小屋顶上炊烟上升,就意识着这家人正在烹调食物饱餐盛馔之时,故有烹、亨、享诸义。吴大《字说》说像宗庙之形,宗庙用牺牲祭祖,就是请先祖吃这些牺牲,只有这一点还合于享食之义,但与烹、亨(适口)的意义不合,故吴说实难凭信。篆文孰作,合、羊、 三字以会双手持羊熟食之义,可见只能是像穴居时的火塘而不是宗庙,吴大之说显然是错误的。

穴居时代没有木梯,人只能从土阶上下。在穴居外挖一个窖穴储藏食物,其大小约在一米宽、二至三米深。在一米宽的两边,用小刀挖成上下对称的脚窝、其形如,人就踏在这仅有一米宽的脚窝上下。《说文》还存在一个部,就是这种窖穴中脚窝的象形字。后来有了独木梯,其形如 ,还是仿脚窝形制成的。金文中偏旁从折诸字,如(克鼎)、(毛公鼎)、(师望鼎)、(克鼎)、(叔家父鼎)、(番生)、(毛公鼎),从斤,像以斤断独木梯形,《说文》以为断草,明显是错误的。金文中偏旁 作 、,楷书作阜,都是像独木梯形。《说文》偏旁从阜之字,多与从土旁之字通用。如、坑,这都应是脚窝形升降普遍存在时所造的形声字。独木梯盛行以后,《说文》中偏旁从阜之字,如陟、降,就明显地像其从独木梯上下陟降之形。其他从阜之字,如、坠、阽、陨等字都有升降陨坠阽危不安的意义。我们用这一系例的字解释一个阜字,就比较全面了。

甲骨文是中国原始的古文字,造字之初,人非一人,各绘各的形,各会各的意,因而普遍产生了一字多形的现象。象形字还比较易于识别,如牛羊鹿马,不管有多少异形,但总有他各自的特征。角内弯者为牛,角外曲者为羊,角有支者为鹿,修尾而长面者即知其为马。可是许多指事会意字,却不容易识别。我们应联系许多相关的字,和这些字的辞例进行综合研究。如言、舌、告、音诸字,都为同义的异形字。在甲骨文中,言作,舌作,告作 或 。在金文中音作。此四字小篆作、、、,字形都像张口伸舌之形。舌在口中不能静止不动,言、告、音三字之上部,即舌在口中运动之形。何以知道这是舌的运动之形呢?甲骨文中有一个字,像人在酒尊上张口伸舌饮酒之形,即饮字的原始象形字。将其上部倒转,即为字。言、告、舌三字在甲骨文的辞例中,都可以训为告。例:

贞 疾于祖乙(京1650)

贞王有 祖丁正(乙4708)

贞王 父乙(合148)

在金文中言、告亦通用。如:

卫以邦君厉 于井白……(五祀卫鼎)

用 王出入使人(伯矩鼎)

《说文》谓告“牛触人角著横木所以告人也”。《说文》言字“直言曰言,从口从声”,这是望文生义。告不是从牛;言也不是从,音字为后起字,盖从言孳乳而来。把这些相关的字联系起来,并考察其辞例,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同一个字的异体字。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知道文字既不是出于某一个人所创作的,也不是某一时期所完成的,它还要继续补充,以便于人民识别得更清楚。我们除就字形辞例进行探索外,还要按其完成时代的先后次第指出其堆积的层次,求出其本义,再从本义探寻其字源和语源,这样考释古文字就更有规律可循了。甲骨文目前分为五期,哪些字发生在前,哪些字发生在后,我们对于文字的堆积层次已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例如:灾字,甲骨文第一期字形为或,说明穴居时代,水能为灾。到了四、五期,字形变为或、,甲骨文时代只有水能为灾。当时人民穴居生活简单。有了地上建筑之后,火灾就要超过水灾。所以从火的灾字,必然在、、、等字之后。变成是由象形到形声。由象形到形声、会意,也可以说明文字发展的层次。

又如祀,是殷人祭祖的礼制。此字在甲骨文中有许多不同的形体。如 、、、、、、、、,殷代金文中有。字形虽有繁简之不同,但实际都是一个字的异形。常正光同志《甲骨文的一字多形问题》(见《四川大学学报丛刊·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版)对这个字的形体异同说得极为详尽,这里只能简略地谈谈其先后堆积的层次。殷人祭祖,一人为尸,一人主祭。最初充当尸的都是小儿,即所谓“孙为王父尸。”按何休《公羊传》宣八年注:“祭义有尸者,节神也。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孙为尸。”根据祀字发展的次第,即此字堆集的层次,以小子为尸,应当是最原始形式。古代贵族专政,卿大夫也是君主(即主祭者)血缘最近的宗支。这是后来的变化,巳与孙为王父尸的意义不合。总之“子”是代表作尸的小子,在甲骨文中,子丑寅卯之“子”作、、、,而辰巳午未之巳作、、、、。此二字在甲骨文中都是描绘小儿之形,当为一字,后来才分化为子、巳两个不同的字。当祭祀祖先时,有主祭的大人,和代表尸的小子,一般只要标明祭祀的一方,即可以表示祭祀的意义。祀从示,巳声,这就成为祀的形声字而固定下来,成为大家公认的祀字。另一方面主祭者是大人,,像双手上举主持祭祀之形;加示为,也就成为祀的异体字。《说文》祀或从作,说明这两个字不论从尸或从主祭的大人看都是表示古代祭祖之事,所以也成为大家公认的祀字,即祀的异体字。如果把祭祀的双方同时表示出来,即成为形。此字又从,像尸所凭依的几形。从这些许多不同的形体,我们可以了解文字发展的更多层次。

我们研究古文字学,就要走这一条科学的道路,用科学的方法整理古文字。

中国象形文字出于占卜的巫师。他们原是古代的知识分子,甲骨文就是他们创造的。如卜,就是占卜时在龟甲或牛肩胛骨上所出现的裂纹的形状。其音,读如卜声,则是像其裂纹的爆破之声。又如(用)字,从卜从,像在牛肩胛骨上占卜之形,即像牛肩胛骨的形状。在牛肩胛骨上占卜,巫师即可用以决定吉凶。又如骨字,甲骨文作,篆文作、,像肩胛骨形,牛肩胛骨其形甚长,有长一尺至二尺左右(见小屯南地出土骨版),故甲骨文画骨版作虚线斜线以示其长度。卜、用、骨三字只有在巫师集团中行用,在“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条件下约定俗成,才能流传久远。甲骨文有关占卜的字,还有占、,兆,诸字。占卜必从正反两方面发问,才成为一兆,其形如,形讹为,即兆之形声字。这些字都可以作为他们创造甲骨文的内证。

甲骨文用简笔刻画复杂的事物,没有熟练的技巧是画不好的,后人临摹必须增加偏旁以定其形。如下增加肉(月)旁作,而后骨之意义才不至于为人误会。象形字在甲骨文中虽以简笔勾勒,有时还是维妙维肖。如,甲骨文作,像雨下有三个倾斜的大雨点形。后人临摹不好,只能以形近的口形改写为、之本义只能是大雨点。其时或值久旱,巫师祈雨,得此甘霖,故得引申为灵为善。甲骨文描绘事物之形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如 ,像用纺轮纺线,线绕在纺轮作圆转之形,故从专之字皆有转动之义。又如,甲骨文作,像日照人影作倾斜形。或作仄。《说文》:“仄,侧倾也。”籀文作,即之省形,从厂只是会其倾侧之意。又如员,金文作。楷书员所从之贝,乃鼎形之误。鼎贝二字在金文中已多混淆。员所从之口,乃像鼎口之圆。现代考古学绘器物图形,即用此法。又如像画大圆的圆规,从 即表示圆规直径可以上下移动之形,于即之省,于画大圆,故从于之字如迂,纡,就有迂远纡回之义。过去我们讲文字学只孤立地探寻文字之本义,现在我们还要从其偏旁相从诸字探寻其字源和语源。如前文所引之敬,从,只像狗蹲踞伺察之形。我们必须从其偏旁相从诸字以探寻其得义之故,则其字源语源的范围就广阔得多了。

象形文字必然有形可像。有关意识形态的文字,都是从实物引申而来。如大小二字,大只像大人之形,小只像小子之形。《说文》“天大地大人亦大”,这是秦汉以后贵族没落了,人民地位提高了,才有这样的意识形态。又如公私二字,韩非子说:“自环为私,背私为公”,这完全是望文生义的附会之谈。公像瓮(甕)形,在古代大家经常要围在甕旁取酒共饮,故公得引申为公私之公。私是农具,从,像耒耜之耜形,是农夫用以耕作、作为自己私有的工具,故私得引申为公私之私。像这些字,我们就必须深入到古代社会中去,了解其风俗习惯才能了解其字源和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