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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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及基本精神(2)

“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哲学的基本命题,中国哲学以“究天人之际”为根本目的,而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的思想则处于哲学思想的主导地位。这一命题最早集中出现在《易传》和《中庸》中,西周的“以德配天”思想就是当时这一思想的明显表现,指出人与自然界要相互适应,相互协调。面对严峻的自然界,人们不得不思考大自然的意义和自己在大自然中的位置,对大自然的敬畏在中国并未上升为认识本体,人始终是主要的,人的道德始终未发展成为神的宗教。古代思想家以人为中心,探求宇宙和人生、自然界和精神界的合一关系,最终使客体人格化、物的世界伦理化,并将协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等伦理道德原则,超越出人道范畴,上升为世界本体,从而成为自然、人、社会共同遵循的普遍原则。

作为中国文化主干的儒道两家都主张“天人合一”。儒家以人为中心,讲性命之学,认为性善来源于天命,所谓“天命之谓性”,把天当做人性的最终保证,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实际上是把人性与天道合二为一,宇宙成为人性之源。道家则把天看做自然,人只是自然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人不能脱离自然,只能顺应自然并效法自然,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儒道两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内涵虽各有不同,但在讲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方面却是相统一的。可以看出,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肯定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把人的属性强加于天,用“天”——实质上是人格化的天,证明人性就是天道,用主观解释客观,以“人道”解释“天道”,又用“天道”证明“人道”的合理性和权威性,从而证明“人”与“天”都共同遵循着伦理道德原则。

“天人合一”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也是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由于“天人合一”思想把伦理道德作为自然、人、社会共同遵循的普遍规律,因此认识的客体对象变成认识的主体,对客体的探求也转变成主体自身道德观念的反省,把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推广到自然界,就要求人们对自然界的行为符合这种原则。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不仅强化了伦理本位的特色,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精神,而且把天、地、人看做统一整体,从全局考虑,不执著于一偏,表现出浓厚的整体观念,并在天人协调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上高扬主体意识,注重发挥主体的能力。

二、刚健有为

《易传》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对中华民族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精神的集中概括和生动写照。

与自然宇宙的发展变化相适应,人的思想精神也应当生生不息,天体运行,健动不止,人的活动也应当敬法王,刚健有为,自强不息。从战国到清代,历时两千余年,这种思想深入人心,其刚健、自强不息的观点,为全社会所接受,产生了强烈的激励作用。“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作为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段有名的记载,反映了中华民族愈是遭受挫折,愈是奋起抗争的精神状态和坚忍不拔的意志。

正是这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推动了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不仅在民族兴盛时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民族危难之际,总是激励中华民族以不屈不挠的精神不息奋争。杜甫“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诗句正是无数仁人志士崇高的人格和中华民族高尚的民族气节的生动写照,以高度的自信自尊表现出强烈的自强精神,集中体现了为崇高理想和民族强盛竭力奋斗的不懈追求。

中国文化中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培育了中华民族自立自强和不畏强暴的反抗精神,是中华民族愤然前行的精神力量,也成为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

三、贵和尚中

注重和谐、崇尚中道,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具有人文传统的中国文化把协调天人关系放在首位,必然强调和谐。西周末年史伯强调以不同元素相配合,才能使矛盾均衡统一,收到和谐的效果,只有“和”,才能“生物”,收到“丰长而物归之”的效果。春秋时期,晏婴用“相济”、“相成”的思想丰富了“和”的内涵。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强调以“礼”为标准的和谐,而作为达到与保持和谐的手段,就必须“尚中”,通过对尚中原则的认识实践,去实现人与人之间、人道与天道之间的和谐,因此“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论语·雍也》。)。对“中庸”的解释,宋明理学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朱熹:《中庸集注》。)其核心就是思想行为适度和守常,反对偏激,以理节情,以此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从而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建立等级分明的礼治秩序。道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提出了无为而治的中道观,主张小心谨慎,反对盲动冒进,“不为天下先”。

儒道两家贵和尚中的思想对中国社会和民族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步入正轨,这种思想既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要求,又迎合了宗法社会的伦理情感需要,从而成为民族情感心理的共同原则。其表现施之于政治,则是裁抑豪强,均平田产、权利,从而扩大农业社会——宗法社会的基础;施之于文化,则是在多种文化相汇时,异中求同,万流共包;施之于风俗,便是不偏颇,不怨尤,内外兼顾;奉行中庸的理想人格,则是温良谦和的君子之风(冯天瑜:《中国文化史纲》。)。贵和尚中思想作为普遍的思维原则和心理品质,使人们注重和谐,维护整体,谦让宽容,这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人际关系的和睦、社会的和平稳定有着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抑制了竞争观念和道德的生长,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四、求实务实

中国文化由于具备人文传统,因而它重视实际,讲求实用,追求事功,而轻浮华,贬空谈,表现了黜玄想而务实际的精神。

中国先哲指出:“华而不实,耻也。”中国古代的伦理政治以及文化传统中的伦理特质,抑制了宗教的泛滥,使中国文化面向现实,重视人生,关注现实生活中问题的解决。孔子主张“学而时习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就是求实精神的反映;荀子否认生而知之,强调后天学习对人的知识才能养成的重要性,这是实事求是的认识而产生的结果。著《神灭论》的王充,对厌弃人生追求来世的有神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更是重实事、疾虚妄的表现。道家虽大力宣扬虚无缥缈的“道”,但仍不失求实精神,老子认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庄子“析万物之理”,都体现了道家的求实精神。后来的黄老学说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更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从功利主义原则出发的法家,反对“前设”,注重“参验”,针对乱世主张严刑峻法,奖励耕战,而非用空洞说教训导人,这也正是执著于现实的求实务实精神。

求实精神必然表现为务实态度。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文学中现实主义传统就源于求实务实精神。传统史学坚持信史直录,如刘知几“善恶必书,使骄君贼臣知惧”,不惜牺牲生命而秉笔直书的史学家不乏其人,也是中国文化求实精神的表现。人们从日常生活和伦理关系以及政治活动中表达自己意愿,实现自身的价值,反对不切实际的清谈玄想。古代中国,王权高于神权,神权服务于王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求实务实的精神也深刻地影响着民族心理,造就了中华民族朴实无华、稳重踏实的性格特征。

中国文化中的求实务实精神,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和文化的独立发展,促成了中华民族优秀心理品质的形成,但也应该看到,求实务实精神长期以经验理性为基础,缺乏实证科学精神,偏重实惠和功利,忽视对自然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科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