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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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漢代的“文化格局”與“文人群落”(7)

《儒林傳》的敍述有這樣兩個特點需要關注,一是揭示“六藝”的授受淵源時,各支脈中後期之發展,骨幹皆由官員構成,不能斷然說官必由學得(在漢代,通經纔能擔任高級官吏確是事實),但學卻必由官興,充分顯現出儒學與政治緊密結合、相生發展的漢代學術發展現實。如《易》有施、孟、梁丘三家之學,施讎“授張禹、琅邪魯伯。伯為會稽太守,禹至丞相。禹授淮陽彭宣、沛戴崇子平。崇為九卿,宣大司空。禹、宣皆有傳。魯伯授太山毛莫如少路、琅邪邴丹曼容,著清名。莫如至常山太守。此其知名者也。由是施家有張、彭之學”。施家有張、彭之學,當與張禹為丞相、彭宣為大司空(三公之一)的身份有密切關係。又如“(夏侯)勝至長信少府,(夏侯)建太子太傅,自有傳。由是《尚書》有大小夏侯之學”。長信少府、太子太傅稍次九卿;周堪“與孔霸俱事大夏侯勝”,“堪授牟卿及長安許商長伯”,霸“傳子光,亦事牟卿,至丞相,自有傳。由是大夏侯有孔、許之學”。周堪為九卿,孔霸位帝師,孔光為丞相。又如“《魯詩》有韋氏學”,韋賢治《詩》,至丞相,傳子玄成,後亦至丞相。玄成及兄子賞以《詩》授哀帝,至大司馬車騎將軍;“《魯詩》有張、唐、褚氏之學……張家有許氏學”,張生、唐生、褚生皆為博士,張生論石渠,至淮陽中尉,唐生楚太傅,張生兄子游卿為諫大夫,以《詩》授元帝,其門人琅邪王扶為泗水中尉,授陳留許晏為博士。“《齊詩》有翼、匡、師、伏之學”,翼奉為諫大夫、匡衡丞相、師丹大司空、伏理高密太傅(另外如慶普孝公為東平太傅,戴德信都太傅,戴聖以博士論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氏之學”;“小戴有橋、楊氏之學”,橋仁為大鴻臚,家世傳業,楊榮琅邪太守。又如“《公羊春秋》有顏、嚴之學”,嚴彭祖為太子太傅,顏安樂為仇家所殺,官終齊郡太守丞,安樂“授淮陽泠豐次君、淄川任公。公為少府,豐淄川太守。由是顏家有泠、任之學”。“《穀梁春秋》有尹、胡、申章、房氏之學”(此處引文俱見《漢書·儒林傳》),尹更始為諫大夫、長樂戶將,申章長沙太傅,房鳳五官中郎將、侍中。家世傳業不包括在內。)。……由此可見,某學的產生往往與傳授之人的官職、影響大小有莫大關係。官員的大小、名士的多少也是《儒林傳》對各家予以確認的一個重點,如“魯周霸、莒衡胡、臨淄主父偃,皆以《易》至大官”,“翁生授琅邪殷崇、楚國龔勝。崇為博士,勝右扶風,自有傳。而平當授九江朱普公文、上党鮑宣。普為博士,宣司隸校尉,自有傳。徒眾尤盛,知名者也”。“賓為博士,尊王莽太傅,玄哀帝御史大夫,至大官,知名者”,“滿昌授九江張邯、琅邪皮容、皆至大官,徒眾尤盛”等。

《儒林傳》的第二個特點是,《儒林傳》對所涉各家人員的介紹,往往就是一個簡單的小傳,與“自有傳”的傳主構成了《漢書》完整的經學人員系統。《漢書》武帝時期後的傳主,既為顯臣,則幾乎必與經學背景有關,但僅靠立傳還不足以充分體現經學對官僚思想系統的整體影響,《儒林傳》對之是一個很好的補充,如果把《儒林傳》與其他各傳做橫向關聯,那麽,《儒林傳》和其他獨立傳就構成了一張漢代主要經學官僚的人物表。

經學在漢代是顯學,是統治之學,通經可以致顯,可以為官,而且成為高級官吏必須通經。由於通經,因而把握着時代的經典權力話語;由於身居要職,因而掌控着國家的政治、經濟權力。因此,通經之士,尤其是熟通經學之官員,成為社會上最為顯赫的人群,居於社會群落層次的高端,在史書的傳記當中,他們是當仁不讓的主角,除了“自有傳”之外,《儒林傳》是他們又一塊神聖的棲息地,這是其他群落之人群所不可及的。

二、《史記》、《漢書》的“文學家”散傳:未被確認的文人群落

以後世文學體類比照漢代之“文”,那麽漢代“文學”主要有“小說”、“政論文與史傳文”、“詩賦”三類。其中“小說”是作為一“子”存在的,所謂“小說”,衹是具其名而已,其內部特徵也與後世所謂小說去之甚遠;某些政論與史傳之文在後世看來雖然也具有某些“文學性”,但無論是當初之存在還是後世之認定,它們都不能算作文學;漢代“詩”略可分為文人詩和歌詩兩類,漢文人無詩(指徒詩。漢文人其實也有徒詩創作,如韋賢、韋玄成,但衹是偶一為之,屬於零星現象,並没有形成詩歌創作局面。)(前已略有涉及),漢歌詩是即興詠唱的(漢歌詩中有一類儀式歌辭,有文人參與創作,但一般並不視之為文學作品。),並不自錄為“創作”的作品,嚴格講並不算文學。在漢代,最為後世認可之“文學”是“賦”,故本節所謂的“文學家”,主要指賦“文學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