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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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兩晉文人對“文學”的確認(7)

三,文集繁榮發展帶動的“集部”成類昭示了社會文化結構的變更及其定型。真正意義上的别集、總集編撰始自曹魏,不過突變式的發展出現在兩晉時期。兩晉時期不但别集、總集的平均量要絕對高於以前(甚至突出於以後時期),更重要的是别集、總集的發展顯現出極為成熟的面貌,對後世文集的發展多有開創,這既意味着兩晉文學的進程已推進到一個實質性的發展階段,同時也表明後世以“集部”來代表“文學”的這一指稱路徑在兩晉時期已現其端倪了。“四部”分類在兩晉時期初步顯現並不是偶然的,它既是兩晉文學發展到成熟階段的反映,同時也透露着此时期的人們對社會文化結構的重新評估與認定。兩晉的“四部”分類,雖還是籠統地以“丁部”“紀詩賦”,離把“詩賦”置換成後世稱謂的“集部”還有一段距離,不過,兩晉時期的“詩賦”已不單純僅指詩與賦,而是以“詩賦”指代整個的“文學類”了。此時期“文學”的進程已然進行到文集穩定、成熟發展的階段,兩者互指已是稍後不遠的事實,不過,雖稱名還未統一,但實際格局卻已經直接關聯了。

傳統文化類别的區分,與現代純粹意義上的目錄學分類不大相同,古代各文化類别的劃分是與各文化類别的社會功能與作用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經”、“史”、“子”、“集”莫不如此。所以,各部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形非常普遍,正是由傳統文化分化的這種特性使然。正因為如此,所以“四部”分化格局的基本確立反映的不僅僅是目錄學問題,而且反映了當時社會人們基本文化結構構成的變化與調整。在傳統的人們看來,“經”、“史”、“子”、“集”在社會當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也因而在社會文化構成中處於不同位置。《七略》或《漢書·藝文志》所揭示的圖籍分類邏輯正是基於這一理據,是“經”(甲)、“子”(乙)、“史”(丙)、“集”(丁)還是“經”(甲)、“史”(乙)、“子”(丙)、“集”(丁),依然遺留着這樣的觀念。不過經過曹魏的變革及兩晉的發展,各文化類别的地位、面貌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文學而言,文學的地位及實際文化勢力都已是漢代所無法比擬的了,因而也就迅速增長為與他類别並列、並重的一個部類。所以從《七略》到“四部”的變化,不僅僅衹是目錄學上的變化,它反映着人們重大的文化觀念變遷,“文學”得以在兩晉時期躋身到“四部”行列確實反映了從此期開始,“文學”成為人們文化構成中的基本要素,這也是後世所謂的“經”、“文”同尊提法得以成立的前提。

所以說,正是在兩晉時期,基本的文化結構趨於定型,這是人們推進文學進程,並對達到一定高度及階段的文學發展事實予以確認的結果。

附錄:“八王”幕府佐僚“文學”背景述略

“八王”之中,汝南王司馬亮和楚王司馬瑋于元康元年(291)年被殺,此時惠帝剛即位不久,王室矛盾還没有充分展開,離實際上的“八王之亂”也還遠,且上述兩王的幕佐人數還很簡單,各有四人(見林校生《西晉“八王”幕佐分府考錄》(《甯德師專學報》,2003年第一期)。下文關於“八王”幕府的分期和幕佐情況,均以本文為參考,不再一一說明。)。此外,長沙王司馬乂執政時的太尉府,可輯之幕佐衹有兩人,不具有對比考察性,故略去不談,這裏僅分析其餘五王延用文人的情況。另各王幕府有的時間較長,一般時期府佐的設立僅為常制,雖其中人員任用也可能反映一定的文化傾向和人員流動情況,但為避免論述和篇幅的繁重,此处論述的各王府佐,僅以府主最為顯赫、得勢或入主中央時之幕佐情況作為考查对象,因為此時府主急需擴大勢力和影響,對人才的延用、吸納最為集中,此時也最能反映出幕府的某些文化傾向,因此,此時期的情況最具典型性。

趙王司馬倫永康元年(300)自為相國,據林校生考錄,其相國府屬吏有二十四人。其中考知擅文辭者如下:

1.左長史李重,“少好學,有文辭”(《晉書》卷四六《李重傳》,第1309頁。)。

2.右長史荀組,荀勖子,《隋書·經籍志》有東晉太尉《荀組集》三卷。

3.從事中郎卞粹,《隋書·經籍志》有《卞粹集》一卷。

4.記室督轉從事中郎劉琨,琨為“二十四友”之一,參與石崇金谷園文會,“文詠頗為當時所許”。

5.記室束皙,“張華見而奇之。……召皙為掾”,“皙才學博通……其《五經通論》、《發蒙記》、《補亡詩》、文集數十篇,行於世”(《晉書》卷五一《束皙傳》,第1430、1434頁。)。

6.參軍荀崧,志操清純,雅好文學。與王敦、顧榮、陸機等友善。《隋書·經籍志》有《荀崧集》一卷。

7.參軍陸機,“少有異才,文章冠世”,“天才秀逸,辭藻宏麗”(《晉書》卷五四《陸機傳》,第1467、1480頁。)。

8.掾郗鑒,博覽經籍,躬耕隴畝,吟詠不倦,以儒雅著名(《晉書》卷六七《郗鑒傳》,第1796頁。)。《隋書·經籍志》有《郗鑒集》十卷。

9.掾荀邃,解音樂,善談論(《晉書》卷三九《荀勖傳附孫邃傳》,第1158頁。)。《隋書·經籍志》有《荀邃集》二卷。

在二十四人當中,有“文學”背景的有九人,在司馬倫執政後的大肆殺戮中,有許多著名文人遇害(如《晉書》卷五九《趙王倫傳》載趙王倫廢賈后時,“執張華、裴頠、解結、杜斌等,於殿前殺之”(第1599頁),卷五五《潘岳傳》載:“(孫)秀遂誣(潘)岳及石崇、歐陽建謀奉淮南王允、齊王冏為亂,誅之,夷三族。”(第1506頁)),從這些情況當中似可以窺知司馬倫幕府與“文人”之間當有一種比較特别的關聯,不過現已没有直接的史實來揭示這層關係了。史載:“(司馬)倫無學,不知書;(孫)秀亦以狡黠小才,貪淫昧利。所共立事者,皆邪佞之徒,惟競榮利,無深謀遠略。”(《晉書》卷五九《趙王倫傳》,第1601頁。)從府主司馬倫與謀主孫秀的素質來看,其自身大概也不具備什麽建構“集團”特定文化傾向的素質,但拉攏社會名流的意識應當是有的,該幕府“文人”僚佐較多,應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人”在當時社會頗被認可的事實。

齊王司馬冏永甯元年(301)拜大司馬,輔政,其大司馬府員屬可輯約二十六人,擅文辭者如下:

1.左司馬嵇紹,嵇康之子,“時侍中賈謐以外戚之寵,年少居位,潘岳、杜斌等皆附托焉。謐求交於紹,紹距而不答”(《晉書》卷八九《忠義·嵇紹傳》,第2298頁。)。結合“二十四友”以文才“降節事謐”、“其餘不得預”的情況,賈謐“求交於紹”或也有因嵇紹有“文才”的因素,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中輯有嵇紹詩。《隋書·經籍志》有《嵇紹集》二卷。

2.主簿顧榮,與陸機兄弟號為“三俊”。《隋書·經籍志》有《顧榮集》五卷。

3.記室督曹攄,魏宗室後,“好學善屬文”(《晉書》卷九〇《良吏·曹攄傳》,第2333頁。)。

4.記室督左思,善詩賦,“二十四友”之一,《晉書·文苑》有傳。

5.參軍江統,“及太子薨,改葬,統作誄敘哀,為世所重”,“所造賦頌表奏皆傳於後”(《晉書》卷五六《江統傳》,第1538頁。)。

6.軍咨祭酒劉殷,“博通經史,綜核群言,文章詩賦靡不該覽”(《晉書》卷八八《孝友·劉殷傳》,第2288頁。)。

7.東閤祭酒紀瞻,“好讀書,或手自抄寫,凡所著述,詩賦箋表數十篇”(《晉書》卷六八《紀瞻傳》,第1824頁。)。

8.東曹掾張翰,“有清才,善屬文”,“其文筆數十篇行於世”(《晉書》卷九二《文苑·張翰傳》,第2384頁。)。

9.戶曹掾、東曹屬孫惠,孫惠本傳載:“(東海王司馬越)以(孫惠)為記室參軍,專職文疏,豫參謀議。……越誅周穆等,夜召參軍王廙造表,廙戰懼,壞數紙不成。時惠不在,越歎曰:‘孫中郎在,表久就矣。’越遷太傅,以惠為軍咨祭酒,數咨訪得失。每造書檄,越或驛馬催之,應命立成,皆有文采。”(《晉書》卷七一《孫惠傳》,第1883-1884頁。)《隋書·經籍志》有《孫惠集》八卷。

10.掾荀闓,有名稱。《隋書·經籍志》有《荀闓集》一卷。

一般而言,某一政治勢力得勢,通常會召納人才,以崇時望,齊王冏也不例外。《晉書·顧榮傳》載:

齊王冏召(顧榮)為大司馬主簿。冏擅權驕恣,榮懼及禍,終日昏酣,不綜府事,以情告友人長樂馮熊。熊謂冏長史葛旟曰:“以顧榮為主簿,所以甄拔才望,委以事機,不復計南北親疏,欲平海內之心也。今府大事殷,非酒客之政。”旟曰:“榮江南望士,且居職日淺,不宜輕代易之。”熊曰:“可轉為中書侍郎,榮不失清顯,而府更收實才。”旟然之,白冏,以為中書侍郎(《晉書》卷六八,第1812頁。)。

頗能說明齊王冏拜大司馬後召納賢才的實際舉動。上述十人佔可輯的二十六人的近五分之二,如果再除去其中齊王冏的親信、將職,衹計從社會召納的“名士”成員(當然這也不可能是個確定數字),那麽十人這個數字比例還是很大的。當然歷史上也没有記載齊王冏這次吸納名士偏重于“文才”,但有這麽多有“文才”的名士入幕,至少可以說這個幕府的“文氣”是比較濃厚的。齊王冏或有偏重文士的傾向,其父齊王攸“愛經籍,能屬文”(《晉書》卷三八《齊王攸傳》,第1130頁。),在林校生《西晉“八王”幕佐分府考錄》輯出的齊王冏輔政前幕府的六名人員中,劉聰、潘尼、嵇含都有顯著的“文事”背景(《晉書》卷一〇二《劉聰載記》載聰:“幼而聰悟好學,博士朱紀大奇之。年十四,究通經史,兼綜百家之言,《孫吳兵法》靡不誦之。工草隸,善屬文,著述懷詩百餘篇、賦頌五十餘篇。”(第2657頁)潘尼“以文章見知”事已見前引。《晉書》卷八九《忠義·嵇紹傳附從子含傳》載:“含好學能屬文。”(第2301頁)),這些似乎能從一個側面反映齊王冏與文士是有一層較為親近的關係的。

成都王司馬穎的大將軍府可輯的僚佐有二十人,其中有文學背景的成員有:

1.左長史盧志,盧諶父,志為司馬穎“專掌文翰”。

2.左司馬陸雲,“六歲能屬文”,少與陸機齊名,“所著文章三百四十九篇,又撰《新書》十篇,並行於世”。

3.參軍陸機,見前司馬倫相國府僚佐。

4.參軍孫惠,見前齊王冏大司馬府僚佐。

5.記室棗嵩,父據、兄腆俱以文章顯,嵩“才藝尤美”。《隋書·經籍志》有《棗嵩集》一卷。

6.記室江統,見前齊王冏大司馬府僚佐。

7.記室督蔡克,“少好學,博涉書記”。《隋書·經籍志》有《蔡克集》二卷。

8.掾應詹,魏侍中璩之孫,“以學藝文章稱”(此處關於盧志、陸雲、棗嵩、蔡克、應詹的引文分見於《晉書》卷四四《盧欽傳附孫志傳》,第1256頁;卷五四《陸雲傳》,第1481、1485頁;卷九二《文苑·棗據傳》,第2381頁;卷七七《蔡謨傳附父克傳》,第2033頁;卷七〇《應詹傳》,第1857頁。)。《隋書·經籍志》有《應詹集》五卷。

9.掾盧晏,盧志孫盧諶子。潘尼有《送大將軍掾盧晏詩》,其中有“瓊琚尚交好,桃李貴往還。蕭艾苟見納,貽我以芳蘭”的句子,可知盧晏有詩或潘尼希望有詩回贈,《藝文類聚》收潘尼此詩在人部贈答類(前揭《藝文類聚》卷三一《人部·贈答》,第550頁。),或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說明盧晏是能賦詩的。

在“八王”之中,司馬穎由於有謀主盧志的參謀,在當時影響是比較大的。齊王冏起義時,司馬穎召盧志計事,志勸穎:“宜旌賢任才,以收時望”,“穎深然之,改選上佐,高辟掾屬”。及倫敗,盧志又勸穎曰:“……求還定省,推崇齊王(冏),徐結四海之心,此計之上也。”“由是穎獲四海之譽,天下歸心。”(《晉書》卷四四《盧欽傳附孫志傳》,第1256-1257頁。)司馬穎的這一舉措是有效的,《晉書》陸機本傳就載:“時成都王穎推功不居,勞謙下士。機既感全濟之恩,又見朝廷屢有變難,謂穎必能康隆晉室,遂委身焉。”(《晉書》卷五四《陸機傳》,第1479頁。)司馬穎對士人的吸納應當有他的選取標準,其他不論,就“文才”言,在司馬穎吸納而今可輯的二十人當中,有九人擅文辭,幾近二分之一,縱然有散佚的情況存在,精確的對比情況難以確知,但如果去除身邊的嬖寵親信等,那麽司馬穎實際延用的人士當中,有文學背景人員的比例應該也不會低。無論司馬穎傾向於什麽樣的選取標準,“文才”顯然是這些有“文學”背景的人士成為“名士”的文化素質之一,很多有這樣文化背景的人員集結在一起,表現了這一“群體”某種特定的文化氛圍和樣貌。

說司馬穎對“文才”之士有所“偏重”,大概是可以成立的。“河橋之役”之時,圍繞陸機矛盾雙方人物的文化身份頗值得注意,“太安初,(司馬)穎……假機後將軍、河北大都督,督北中郎將王粹、冠軍牽秀等諸軍二十餘萬人”,“王粹、牽秀等皆有怨心”,“(司馬)穎左長史盧志心害機寵”(另兩者還有積怨,《世說新語·方正》第十八則載:“盧志於眾坐問陸士衡:‘陸遜、陸抗是君何物?’答曰:‘如卿於盧毓、盧珽。’士龍失色。既出戶,謂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內,寧有不知,鬼子敢爾!’”(前揭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298-299頁)《晉書》卷五四《陸機傳》所載略同,可參看。當然這種“積怨”產生的深層背景是當時激烈的南北士人之爭。關於南北士人之爭及陸機之死因,王永平《陸機入洛之遭遇及其死因考析》(《東南文化》,2000年第三期)有精審的論述,可參看。),離間陸機于司馬穎,這裏的王粹、牽秀為前述“二十四友”中人物,盧志的情況已如上列,都是有“文學”背景之人(針對陸機的人物當中,尚有孟玖、孟超,史稱“(司馬)穎嬖人孟玖”(《晉書》卷五九《成都王穎傳》,第1617頁)、“宦人孟玖弟超並為穎所嬖寵”(《晉書》卷五四《陸機傳》,第1480頁)。不過,他們衹是司馬穎的近幸小臣,似乎算不得名士以致置身被召納之列,故不論。)。如果說這是“反方”,那麽支持陸機兄弟的“正方”人士及舉動,如“(陸)機鄉人孫惠亦勸機讓都督于粹”(《晉書》卷五四《陸機傳》,第1479頁。),“(陸)機司馬孫拯勸機殺之(孟超)”(《晉書》卷五四《陸機傳》,第1480頁。),“穎官屬江統、蔡克、棗嵩等上疏(救陸雲)……(江)統等重請”,“蔡克入至穎前,叩頭流血……僚屬隨(蔡)克入者數十人,流涕固請”(《晉書》卷五四《陸雲傳》,第1484-1485頁。),這些人當中,孫惠、江統、蔡克、棗嵩等人已如上列,孫拯也“能屬文”(《晉書》卷五四《陸機傳附孫拯傳》,第1481頁。)。也就是說,無論“反方”、“正方”,這些人的文化結構中都有“文學”背景,這顯然不是歷史的一種無意義的巧合,其透露的應該是司馬穎的幕僚群體的“文學”文化背景或氛圍是很突出的。從陸機被殺引起巨大反響的情況看(如《晉書》卷四三《王戎傳附從弟澄傳》載“(司馬)穎嬖豎孟玖譖殺陸機兄弟,天下切齒”(第1239頁),卷五四《陸雲傳》載“後東海王(司馬)越討(司馬)穎,移檄天下,亦以(陸)機、雲兄弟枉害罪狀穎云”(第1486頁)。),著名文人在當時的社會中是有很大影響的。另陸雲給其兄陸機的一封信中有這樣一段:“一日會公大欽。欣命坐者,皆賦諸詩。了不作備。此日又病極,得思惟立草,復不為,乃倉卒退還,猶復多少有所定,猶不副意。與頌雖同體,然佳不如頌,不解此意可以不?弘遠去,當祖道,似當復作詩,構作此一篇,至積思,復欲不如前倉卒時,不知為可存錄不?諸詩未出,别寫送,弘遠詩極佳,中靜作亦佳,張魏郡作急就詩,公甚笑燕。王亦似不復祖道,弘遠已作為存耳……”(《陸清河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二冊,第727頁。)其中的“公”即是司馬穎,王弘遠就是王粹。從陸雲的敍述看,司馬穎組織了一次宴會賦詩,陸雲没有準備,作得有些倉促,當王粹要出行时,他猜想司馬穎還會讓大家賦詩,所以就預作了一首。從中可見,司馬穎是經常組織大家賦詩的。從“張魏郡作急就詩,公甚笑燕”的情況看,司馬穎與諸文士的關係還相當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