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朱子语类》词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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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朱子語類》詞彙的研究價值(2)

按:此釋不確。“籠”,《廣韻·董韻》:“籠,竹器。”宋戴侗《六書故·植物三》言:“今人不言篋笥而言箱籠,淺者為箱,深者為籠也。”“篋”,《說文·匸部》:“篋,藏也。篋,匧或从竹。”《玉篇·竹部》:“篋,笥也。”《廣韻·帖韻》:“篋,箱篋。”從字典辭書釋義可見,“籠”、“篋”詞義都與“竹”有關,但“籠篋”成詞,並非一定是竹編的箱子,即“竹箱”。其一,“籠篋”可用紙張糊製,如宋蘇軾《黃州上文潞公書》:“家所藏書,既多亡軼,而此書本以為故紙糊籠篋,獨得不燒,籠破見之,不覺惘然如夢中事,輒錄其本以獻。”其二,“籠篋”可用藤條編織,如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藤》:“藤,梧州産。大者可為胡牀,小者圈為盤盂,又其小而細長者,織以為籠篋、臥簟,耐久而文理可觀。”可見,“籠篋”應釋為“用來盛裝書籍、衣物等的箱子。”《朱子語類》卷二〇容錄:“如有好說話,得好文字,緊緊藏在籠篋中,如何得及人。”此文例中“籠篋”就是指盛裝書籍的器具。

【恰限】

《漢語大詞典》義項①:正遇上。宋韓淲《鵲橋仙·紅梅已謝》詞:“春風吹我帶湖煙,甚恰限、新晴天氣。”《宣和遺事》前集:“恰限今日專等天子來,那裏敢接别人?”(卷7,525頁)

《宋元語言詞典》:正遇着。韓淲《鵲橋仙·紅梅已謝》詞:“春風吹我帶湖煙,甚~,新晴天氣。”《宣和遺事》亨集:“~今日專等天子來,那裏敢接别人?”(頁680)

《近代漢語詞典》:正碰上,正好。《宣和遺事》亨集:“恰限今日專等天子來,那裏敢接别人。”(頁625)

《近代漢語大詞典》:正好,剛好。《朱子語類》第一三一卷:“便是天下事難得恰好。是時~撞著汪、黃用事。”(頁1492)

按:《漢語大詞典》與《宋元語言詞典》將“恰限”釋為動詞詞義“正遇上”或“正遇着”,釋義未確。“恰限”為宋時口語,語氣副詞,義即“正好、恰好”。李敏辭釋“恰限”為“正巧、恰好”,李敏辭博士論文《〈朱子語類〉的文獻學研究》,第88頁。《近代漢語詞典》與《近代漢語大詞典》所釋亦為確。此詞此義屢見於《朱子語類》,如卷七九賀孫錄:“成王如何又恰限去啟金縢之書?然當周公納策於匱中,豈但二公知之?”又卷四三廣錄:“問:‘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如何恰限七年?”又卷一三四賀孫錄:“吳之所以得破楚,也是楚平以後日就衰削,又恰限使得伍子胥如此。”另如宋辛棄疾《減字木蘭花》詞:“使君喜見,恰限華堂開壽宴。問壽如何,百代兒孫擁太婆。”宋郭應祥《鵲橋仙》詞:“一年十二度團圓,甚恰限、今宵最好。”

【猥碎】

《漢語大詞典》:卑下瑣碎。清姚鼐《贈錢獻之序》:“久之,通儒漸出,貫穿羣經,左右證明,擇其長説。及其敝也,雜之以讖緯,亂之以怪僻猥碎,世又譏之。”(卷5,頁88)

按:此釋不確。“猥”有龐雜、瑣碎義,《集韻·賄韻》:“猥,並雜”。《魏書》卷四一《源賀傳》:“沃野一鎮,自將已下八百餘人,黎庶怨嗟,僉曰煩猥。”其中,“煩猥”謂繁雜瑣碎。“猥碎”一詞早見於《春秋左傳注疏》。《左傳·隱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晉杜預注:“言取此雜猥之物以資器備,是小臣有司之職,非諸侯之所親也。”唐孔穎達疏:“雜猥,謂諸雜猥碎也。”參杜預所注,“取此雜猥之物以資器備,是小臣有司之職,非諸侯之所親也”,是說這些雜濫繁瑣之事屬於小臣有司的職責範圍,不需要諸侯們親自動手。那麽,“猥碎”指的就是“雜濫瑣碎”,而不能說是“卑下瑣碎”。

又,參《朱子語類》卷三二賀孫錄:“曰:‘看這氣象,便不恁地猥碎。’問:‘非獨見滅明如此,亦見得子游胸懷也恁地開廣,故取得這般人。’曰:‘子游意思高遠,識得大體。’”關於子游與澹台滅明一事載見於《論語·雍也》:“子游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爾乎?’曰:‘有澹台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由此不難看出,朱熹此語是對子游為政的評價,肯定他是一個識大體且胸懷高遠之人,並非沉浸於雜濫瑣碎之事。朱熹言“看這氣象,便不恁地猥碎”,義正即此。另如元柳貫《待制集》卷一《送貢泰甫南歸覲省》詩:“貢生晚實來,見即加畏愛。時時片語出,高爽無猥碎。”其中,“高爽無猥碎”是說貢生說話雖言語簡短,但高潔豪爽,而無雜濫瑣碎之語。又清朱彝尊《經義考》卷二〇六:“故曰:‘一字之褒,榮於華袞;一字之貶,辱於斧鉞。一字之義未明,而執之太嚴,求之太深,遂使義例曲生,遷就牽合,引證辨難,聖經爲之猥碎,則直以斷爛朝報棄之無惑也。’”其中,“聖經爲之猥碎”是說經典因曲解牽合而變得雜濫瑣碎。而清姚鼐《贈錢獻之序》中“怪僻猥碎”,是泛言各種奇怪罕見、雜濫瑣碎之物事。可見,《漢語大詞典》謂“猥碎”為“卑下瑣碎”,不確,且詞條例證偏晚。

【硬搶】

《漢語大詞典》義項①:頑強。《朱子語類》卷八一:“今田畝間,莠最硬搶。”(卷7,頁1049)

《近代漢語大詞典》:吳語:堅挺,挺直。《朱子語類》第八一卷:“‘桀桀’與‘驕驕’之義同,今田畝間莠最~。”(頁2256)

按:此釋不確。《朱子語類》卷八一:“‘驕驕’,張王之意,猶曰暢茂桀敖耳。‘桀桀’與‘驕驕’之義同,今田畝間莠最硬搶。”此小段文字是朱熹在講解《詩·齊風·甫田》時所作的訓釋。參該詩原文相關文句,“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田甫田,維莠桀桀”。毛傳:“桀桀,猶驕驕也。”清馬瑞辰通釋:“按《說文》:‘揭,高舉也。’此章‘桀桀’即‘揭揭’之叚借,義亦為高,故傳云:‘桀桀,猶驕驕也。’”同時,從《朱子語類》文例上下文語境中不難看出,“莠最硬搶”也就是指“維莠驕驕”、“維莠桀桀”,“硬搶”就是對“桀桀”與“驕驕”兩詞的通俗化解釋,義即草木生長暢茂。這與朱熹用“張王”解釋“驕驕”是一樣的道理。另,“張王”,亦謂草木等生長暢茂,如唐劉禹錫《葡萄歌》詩:“野田生葡萄,纏繞一枝高。移來碧墀下,張王日日高。”

【著地頭】

《宋語言詞典》:按照具體情況。《朱子語類》卷十一:“看文字不可相妨,須各自逐一著地頭看他指意。若牽窒著,則件件相礙矣。”參“地頭”③。(頁356)

按:此釋不確。“著”,義即“放置、歸屬”;“地頭”,即“合適之處”。“著地頭”為動賓短語,就是說要切合實際,落到實處。另如卷三一義剛所錄:“‘聖人於小處也區處得恁地盡,便是一以貫之處。聖人做事著地頭。’”參該條夔孫所錄為:“張子曰:‘於斯二者,可見聖人之用財。‘雖是小處,也莫不恰好,便是‘一以貫之’處。’”通過比互二人所錄,“著地頭”與“莫不恰好”文義相承。另如卷九五道夫錄:“蓋橫渠多教人禮文制度之事,他學者自管用心,不近裏,故以此說教之。然只可施之與叔諸人。若與龜山言,便不著地頭了。”為何“與龜山言,便不著地頭了”?參卷一九朱熹言:“龜山好引證,未說本意,且將别說折過。人若看它本說未分明,並連所引失之。此亦是一病。”可見,此句無疑是說,若與龜山言,便是不合實際,找錯對象了。

(三)增添未列義項

新義的產生是詞義不斷發展變化的結果,一方面體現了漢語詞彙詞義表達的日漸豐富,同時也帶來了人們文獻閱讀與理解上的困難。《朱子語類》詞彙系統中所見的語詞新義,亦有部分未被相關辭書所收錄,現舉例如下:

【地盤】

這箇知至、意誠,是萬善之根。有大底地盤,方立得脚住。若無這箇,都靠不得。恪。(卷16,頁342)

問誠是“五常之本”。曰:“誠是通體地盤。”方子。(卷94,頁2393)

若見得是非,方做得人。這箇是處,便是人立脚底地盤。向前去,雖然更有裏面子細處,要知大原頭只在這裏。賀孫。(卷130,頁3110)

按:以上所舉文例中的“地盤”應理解為“喻事物的基礎,根本”。《近代漢語大詞典》以《朱子語類》為引例,釋作“根基、地基”,釋義似未妥。《漢語大詞典》“地盤”一詞共收列四個義項:①舊時所用的羅盤。②舊時術數家稱地下十二辰方位為地盤。③建築物的基地。④勢力範圍;活動範圍。未及此義。

【日間】

學者只是不為己,故日間此心安頓在義理上時少,安頓在閑事上時多,於義理却生,於閑事却熟。方子。(卷8,頁139)

若是都不去用力者,日間只恁悠悠,都不曾有涵養工夫。設或理會得些小道理,也滋潤他不得,少間私欲起來,又間斷去,正如亢旱不能得雨相似也。時舉。(卷9,頁150)

按:文例中“日間”,義即“平日、平時”。此詞此義在《朱子語類》文本中多見,如卷一一賀孫錄:“日間常讀書,則此心不走作;或只去事物中羈,則此心易得汨沒。”又卷三七義剛錄:“若能克去私意,日間純是天理,自無所憂,如何不是仁。”又卷四二祖道錄:“蓋人只有天理人欲。日間行住坐臥,無不有此二者,但須自當省察。”例不贅。《漢語大詞典》共收義項二:①白天;②猶日內。最近幾天裏。《近代漢語大詞典》收列義項二:①白天。②日內,近幾天內。皆未及此義。

【入細】

遜志者,遜順其志,捺下這志,入那事中,子細低心下意,與它理會。若高氣不伏,以為無緊要,不能入細理會得,則其修亦不來矣。僩。(卷79,頁2037)

其下方言“尚不愧於屋漏”,蓋已能如此做入細工夫,知得分明了,方能慎獨涵養。必大。(卷97,頁2490)

此間所以令學者入細觀書做工夫者,正欲其熟考聖賢言語,求箇的確所在。必大。(卷121,頁2928)

按:以上文例中“入細”為形容詞,義即“細緻、仔細”。《漢語大詞典》未及此義。另,《漢語大詞典》釋“入細”為“謂深入精微處”,以《紅樓夢》為首例,例證偏晚。查考文獻,此義已見於《朱子語類》,如卷五二僩錄:“然學者則須自粗以入細,須見剛硬有所卓立,然後漸漸加工,如顏子、聖人也。”又卷六七錄:“非是《易傳》不好,是不合使未當看者看。須是已知義理者,得此便可磨礱入細。”又卷七八必大錄:“仲舒為人寬緩,其文亦如其人。大抵漢自武帝後,文字要入細,皆與漢初不同。”

【塗轍】

“若是常人,不依本子,便不能盡善流而為惡。但他既天資之善,故不必循塗守轍,行之皆善。却緣只是如此而無學,故不能入聖人閫室。橫渠之解極好。”塗轍,猶言規矩尺度。。(卷39,頁1020)

問:“善人莫是天資好人否?故雖不必循守舊人塗轍,而自不為惡。然其不知學問,故亦不能入於聖人之室。此可見美質有限,學問無窮否?”曰:“然。”廣。(卷39,頁1021)

“範圍天地之化。”范是鑄金作範,圍是圍裹。……試舉一端,如在天,便做成四時、十二月、二十四氣、七十二候之類,以此做箇塗轍,更無過差。此特其小爾。。(卷74,頁1894)

按:以上文例中“塗轍”,義即“規矩、尺度”。又如《朱子語類》卷一〇七宏祖錄:“奏曰:‘陛下以曾任知縣人為六院察官,闕則取以充之。雖曰親擢,然其塗轍一定,宰相得以先布私恩於合入之人;及當言責,往往懷其私恩,豈肯言其過失!’”另如宋王柏《魯齋集》卷一七《回葉成父》:“想是他自有願學之心,只是不得師友,不循塗轍,往往自盲。撞剽些道理來說,便欲將來立論,悮矣。”《漢語大詞典》收列兩個義項:①比喻行事的途徑。引申為途徑,道路。②猶蹤跡。未及此義。

【一脚】

或問:“此章與‘志道、據德、依仁、游藝’如何?”曰:“不然。彼就德性上說,此就工夫上說,只是游藝一脚意思。”淳。(卷35,頁933)

又問:“以誠配太極,以善惡配陰陽,以五常配五行,此固然。但‘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則五常必不可謂共出於善惡也。此似祇是說得善之一脚。”道夫。(卷94,頁2394)

問:“‘近取諸身,百理皆具’,且是言人之一身與天地相為流通,無一之不相似。至下言‘屈伸往來之義,只於鼻息之間見之’,却只是說上意一脚否?”曰:“然。”道夫。(卷95,頁2437)

按:以上文例中“一脚”,義即“事物的一個方面”。亦作“一脚子”,如《朱子語類》卷三五宇錄:“又問:‘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與此相表裏否?’曰:‘也不爭多,此卻有游藝一脚子。’”亦作“脚子”,如同卷淳錄:“彼是言德性道理,此是言事業功夫。此卻是‘游於藝’脚子。”《宋元語言詞典》、《漢語大詞典》、《近代漢語詞典》、《近代漢語大詞典》等皆未及此義。

【則劇】

且如心性情虛明應物,知得這事合恁地,那事合恁地,這便是心;當這事感則這理應,當那事感則那理應,這便是性;出頭露面來底便是情,其實只是一箇物事。而今這裏略略動,這三箇便都在,子細看來,亦好則劇。(卷116,頁2797)

以十言之,即如前說,大故分曉。若以十五言之,九便對六,七便對八,曉得時也好則劇。夔孫。(卷65,頁1612)

按:文例中“則劇”應理解為“區分、權衡”。《漢語大詞典》列義項二:①嬉戲作樂。②指供作玩賞的什物。《宋元語言詞典》、《宋語言詞典》、《近代漢語詞典》、《近代漢語大詞典》等釋義相類。未及此義。

(四)完善相關例證

眾所周知,在語言三要素中,詞彙是語言的建築材料。大型語文工具書的編纂,為我們瞭解詞彙的發展演變歷程提供了有力的參照。在電子技術逐步完善的今天,即使是面對浩如煙海的文化典籍,我們也能通過相關的文獻檢索工具尋究到語詞使用的歷史軌跡。但要完成這一工作,並不是僅僅依靠於此便能唾手可得,還需要我們充分運用更智慧的大腦去進一步辨識考究,否則完善詞義例證的工作便會出現近在咫尺卻又遠在天涯的情況。針對當初大型語文工具書編纂時資料搜集方式上的局限,在充分利用電子資源和檢索工具的基礎上,對工具書中出現的書證滯後或闕如的情況進行相應梳理,以進一步明晰語詞運用歷史,完善相關例證。茲舉例如下:

【初頭】

《漢語大詞典》義項①:當初。宋楊萬里《白頭吟》:“怨殺相如償底事,初頭苦信一張琴。”《朱子語類》卷二一:“喪,初頭只是戚;禮,初頭只是儉。”(卷1,頁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