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朱子语类》词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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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緒論(6)

三語義類聚與整體考察

蔣紹愚指出:“詞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們處在相互的聯繫之中。一批有關聯的詞,組成一個語義場。”蒋紹愚《古漢語詞彙綱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78頁。 張永言《詞彙學簡論》中言:“在詞彙領域裏,各個語言單位之間的聯繫主要是意義上的聯繫;我們要把一種語言的詞彙當做一個體系來研究,首先就得按照詞的語義聯繫進行分門别類的工作。詞的語義分類是詞彙研究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步驟。”张永言《词彙学简论》,武漢:華中工學院出版社,1982年版,第67頁。結合《朱子語類》文本語料特徵,我們充分運用語義場理論,對其中的俗語詞、新詞、特色詞等分類進行考察研究,不但有助於把握《朱子語類》不同類型語義場中的詞彙語義特徵,也有利於我們進一步把握文本語義場的總體特徵。其中,理學詞的研究以語義場理論為依據,重點分析由“持”、“存”、“涵”、“檢”、“敬”、“索”、“體”、“研”等“同語素詞語族”構成的踐行類理學文化詞,以進一步明晰《朱子語類》文本語料特色。茲以文本中由“檢”語素構成的理學詞為例:

【檢】

“檢”是一個多義語素,在《朱子語類》文本中,主要有兩個語義項:①約束,檢束。②察驗,反思。這兩個不同語義項與動詞語素“點”、“防”、“束”等組合,構成“檢點”、“檢防”、“檢束”等詞。下面分别討論:

【檢點】

作理學詞講時,強調對自我的約束與反思,是一種重要的道德修持方式。共25見,兩個義項:

①檢查,反思。10見,例如:

“不貳過”,不須看他已前,只看他不貳後氣象。顏子固是於念慮處少差輒改。而今學者未到顏子地位,只須逐事上檢點。賀孫。(卷30,頁771)

但只去其不弘不毅,便自然弘毅。弘毅雖難見,自家不弘不毅處卻易見,常要檢點。(卷35,頁928)

檢點自家身命果無欠闕,事君真箇忠,事父真箇孝,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其樂孰大於此!橫渠謂“反身而誠”,則不慊於心,此說極有理。去偽。(卷60,頁1438)

另如宋陳埴《木鍾集》卷八《禮記》:“至正心脩身時,須用檢點省察,然後中節,乃是‘慮而後能得’。”又宋張鎡《仕學規範》卷二《為學》:“謝子與伊川别一年,往見之。伊川曰:‘相别又一年,做得甚工夫?’謝曰:‘也只去箇矜字。’曰:‘何故?’曰:‘子細檢點得來,病痛盡在這裏。”又明蔡清《易經蒙引》卷三下:“蓋但有意於檢點其身者,若無位人必察其所交者之信從與否,若有位人亦必察乎在下人之歸向與否,此必然之理也。”

按:以上文例中“檢點”一詞,主要表達一種主觀行為,即對自我的檢查反思。這種修養方式沿襲了先秦儒學內省修身之道,到宋明理學之時,又日趨精密細緻。

又,此義亦可寫作“點檢”,如《朱子語類》卷一三大雅錄:“困厄有輕重,力量有小大。若能一日十二辰點檢自己,念慮動作都是合宜,仰不愧,俯不作,如此而不幸填溝壑,喪軀殞命,有不暇恤,只得成就一箇是處。”又卷一六履孫錄:“又敖惰是輕,賤惡是重。既得賤惡,如何卻不得敖惰?然聖人猶戒其僻,則又須點檢,不可有過當處。”又卷四五時舉錄:“但須先有‘知及之,仁能守之’做個根本了,卻方好生去點檢其餘,便無處無事不善。若根本不立,又有何可點檢處。”文中用例多,不贅。

②檢束,約束。4見:

“攻其惡,無攻人之惡”。須是截斷了外面它人過惡,只自檢點,方能自攻其惡。若才去檢點它人,自家這裏便疏,心便粗了。僩。(卷42,頁1094)

他好放肆,見端人正士以禮自持,卻恐他來檢點,故恁詆訾。道夫。(卷130,頁3109)

問德粹:“此心動時應物,不動時如何?”曰:“只是散漫。”曰:“便是錯了。自家一箇心卻令成兩端!須是檢點他。”可學。(卷118,頁2847)

另如宋陳埴《木鍾集》卷一《論語》:“四者皆接於外,制於外,所以養其中,無非檢點自身。如何以視聴為外,以言動為內,所謂鮮能知味。”又明張吉《古城集》卷二《陸學訂疑並序》:“子謂是者,其存主乎動靜之間,煞有工夫。不加檢點,必入他途。”又清黃宗羲《孟子師説》卷下:“不能檢點身心,便是從耳目之欲,凡事必欲勝人。”

按:“檢”有“約束,檢束”義,《字彙·木部》:“檢,檢束也。”如《尚書·伊訓》:“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唐孔穎達疏:“檢,謂自攝歛也。”以上文例中“檢點”指的是對外在欲念、行為等的自我約束,以此來涵養心性,以通義理。這也是宋明理學家所提倡的修身之道。

【檢防】

檢束防範。2見:

且說如今學者,逐一便能檢防省察,猶患所欲之越乎規矩也。今聖人但從心所欲,自不踰矩,是甚次第!”壯祖。(卷23,頁556-557)

又問:“余國秀謂戒懼是保守天理,慎獨是檢防人欲。”曰:“也得。”胡泳。(卷62,頁1506)

另如宋黃榦《勉齋集》卷一《安慶郡學》:“盤盂則有銘,几杖則有戒,升車行步莫不有節,無非檢防其心,使之無一念不合乎道也。”又宋吳泳《鶴林集》卷三七《論三綱》:“故於睦雍敬愛之中,必有檢防規正之道,庶幾各盡其分,而三綱立矣。”又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三〇《心經附注序》:“古之人所以為涵養檢防之計者,至不敢徹琴瑟而廢箴儆。”

按:文例中“檢”謂“檢束,約束”,“防”謂“防範,防備”,“檢防”一詞主要是指在進學與窮理過程中,要檢束防範外在欲念對心性的干擾,此尤為理學家所重。

【檢束】

約束。5見,例如:

曰:“理即是此心之理,檢束此心,使無紛擾之病,即此理存也。”寓。(卷18,頁420)

問:“‘以約失之者鮮’。凡人須要檢束,令入規矩準繩,便有所據守,方少過失。或是侈然自肆,未有不差錯。”曰:“說得皆分明。”南升。(卷27,頁706)

或問:“氣清底人,自無物欲。”曰:“也如此說不得。口之欲味,耳之欲聲,人人皆然。雖是稟得氣清,纔不檢束,便流於欲去。”胡泳。(卷95,頁2428)

另如宋張鎡《仕學規範》卷一〇《行己》:“伊川先生甚愛《表記》中說‘君子莊敬日強,安肆日偷’。蓋常人之情,放肆則日就曠蕩,自檢束則日就規矩。”又宋吳潛《履齋遺稿》卷二《謁金門·霅上秀邸溪亭》詞:“歸去來辭歌數曲,醉時無檢束。”又明王陽明《傳習錄》卷下:“有太直率者,先生曰:‘如今講此學,卻外面全不檢束,又分心與事為二矣。’”

按:“束”有“約束”義,《玉篇·木部》:“束,約束。”《集韻·遇韻》:“束,約也。”“檢束”成詞,乃同義複合,皆為“約束”義。此詞此義宋前已見,如唐皇甫冉《送李山人還》詩:“從來無檢束,只欲老煙霞。”

四語境觀照與文化系聯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六》:“凡讀古人文字,務須平心易氣,熟參上下語脈,得其立言本意乃可,況語錄出之信口,記之門人,非文字銖兩稱停者,而毛摘片詞,傅會胸臆,可乎?”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叢》,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版,第99頁。鄧艾民《朱熹與朱子語類》一文中指出:“這本《語類》將朱熹許多同一次談話因記錄人不同而留下數條詳略不同的記錄稿都保存下來,這樣編輯增加了這些條目的可靠性,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瞭解朱熹的原意。……在九十七家記錄人之中,記錄朱熹六十歲以後的語錄多達六十四人,因而更詳盡地保存朱熹許多晚年定論,這是《朱子語類》的特點和具有更高參考價值的所在。”見《朱子語類》,第8頁。正因如此,《朱子語類》作為語錄體文本,師生問答論辯間場景鮮活,這為許多語詞的詞義訓詁提供了典型語境,便於我們準確地把握詞義。

同時,朱熹本是訓詁大師,郭齊、尹波《朱熹集·前言》:“語言大師王力指出,《詩經》的詞義凡《毛傳》、《鄭箋》有異者,應以朱熹《詩集傳》為斷;著名訓詁家殷孟倫甚至稱朱熹為宋代訓詁學第一人。”《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6頁。這就決定了朱熹在教學中用語考究,生動靈活。還原語境對於探討語錄體著作中詞義確解尤其重要,既能避免望文生義,又能體現詞義訓詁原則。《朱子語類》文本中保留了很多同一次談話因記錄人不同而留下的詳略不同的記錄稿,或針對不同主題的談話而弟子在不同卷次進行了記錄,用語上自然有着很大聯繫。因此,在具體研究過程中,通過典型語境的把握和文義間的比較互證,便能幫助我們正確地訓解詞義。

再有,《朱子語類》詞彙系統在反映南宋時期漢語發展概貌時,與這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文化制度等的發展息息相關。《朱子語類》詞彙系統中豐富的方俗語詞和理學詞彙等,都是當時社會文化生活的生動反映,也和同時期的其他文學藝術形式一脈相承。王雲路在《漢魏六朝詩歌語言論稿》中言:“我們要把握詞義的發展變化,做出準確的解釋,就必須把詞語放置於一定的歷史時期,結合它所反映的社會生活、風俗習慣、宗教文化、典章制度等進行分析。”王雲路《汉魏六朝诗歌语言论稿》,西安: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頁。因此,運用文化系聯的方法有助於溯源探討相關語詞的詞義演變源流及其所蘊含的文化內涵。

綜上,我們通過運用以上研究方法所進行的考察,是力求尋找到適合該文本詞彙系統特色的切入方法,以展現《朱子語類》詞彙系統所具有的豐富的語義特徵。在實際的研究過程中,我們將會努力尋求新的方法以進一步完善《朱子語類》詞彙系統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