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安石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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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做官处事思想——荆公之思想(1)

§§§第一节政治思想

北宋王朝立国后,由于封建社会内部固有矛盾,更加上太祖赵匡胤为强化高度中央集权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基本国策、军政体制和政事设施上的种种错误和弱点,经过不到半个世纪相对承平时期的发展,便在社会、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出现了日益深重的危机。一方面,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特别是豪强兼并势力的发展,至北宋中叶,广大劳动人民的灾难困苦日甚一日,王安石描绘当时的社会状况是:“节义之民少,兼并之家多,富者财产满布州城;贫困者不免于沟壑。”另一方面,在国家军政体制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孕育了一支不断扩大的腐败无能、鱼肉百姓的官僚队伍,和一支不断扩充着的,对内镇压和吮吸人民膏脂,对外没有战斗力的庞大而腐败的军队。正是这两支队伍,日益成为国家沉重的负担和包袱。所以当时就有人忧心忡忡地指出:“冗吏耗于上,冗兵耗于下,此所以尽取山泽之利而不能足也。”这样两支队伍的存在,造成使国家财政经济日益走向崩溃以至无法支持的局面,特别是它们的存在,更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造成农村破产、社会动荡,并导致封建国家日益深重的统治危机。而昏庸无能的统治者,为了摆脱这一困境而采取的办法只是:加重赋税和加强盐茶的统制官卖,即加紧对广大人民的勒索。于是,封建国家内部阶级矛盾更加尖锐、统治危机更为严重。这种矛盾发展的直接结果,是北宋帝国的积贫积弱、内外交困。王安石更指出,不仅国家陷于贫弱,而且社会道德风气也“日以衰坏”。

国家的日益贫困,经济的日益衰弱,对外战争的挫败使得北宋政府中的有识之士逐渐觉醒。他们意识到若仍旧采用现行政策维护统治,国家必将陷入混乱之中。其实,早在王安石登上北宋政治舞台之时,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已经不断提出改革的建议和要求,要求对国家进行全面改革,以摆脱积贫积弱的状况。尽管这些改革都要求对国家进行全面整顿,但始终都没有超出裁减冗兵和冗吏,彻底整顿军队和官僚机构,以节省财政开支的范围。其中比较著名且付诸实施的,如文彦博的“省兵”,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等等,但令人遗憾的是最终都因种种原因以失败而告终。先于王安石变法的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登场之际虽然颇具声势,但是由于仁宗动摇不定,支持不力,再加上变法的方针和策略上的失误,保守派的激烈反对,不到一年,及宣告流产。

范仲淹“新政”的夭折,当然是北宋改革运动的一次重大挫折,但并没有终结。这是因为从总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赵宋王朝尚未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尚有改革振作的余力。同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更加之朝廷笼络文士,重用文臣的基本国策,自觉或不自觉地培养了一批深受传统的儒家政治哲学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积极方面的影响和熏陶,相信和懂得“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道理,并具有相当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王安石当然也是其中的佼佼者,正因此,在范仲淹“新政”流产后大约十五年,在历史发展趋势的要求下,王安石面对封建国家艰难困厄的时局,于嘉佑四年(1059年),写下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建议变法图强。嘉佑六年,他在《上时政书》中,进一步向最高统治者提出了“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主张。他的建议虽未为仁宗所采纳,但在当时封建士大夫中却引起了相当的共鸣和赞赏。这也是王安石在北宋政坛上第一次崭露头角。

公元1067年,神宗赵顼的即位给王安石施展变法买下了很好的伏笔。神宗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正好与他的富国强兵的愿望不谋而合,于是神宗很快就将王安石加以重用,命他全权负责变法。这就为王安石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强有力的政治靠山。在王安石受重用之前,他长期担任地方官,每任一处,他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爱民如子,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每次他把自己的理想付诸实施取得成效时,根据自己的切身感受作出了理论的概括和总结,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王安石实施新法之时,就任地方官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为他的变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和实战经验。新法的实施过程中,上有神宗皇帝的充分信任和重用,下有封建士大夫相当广泛的信赖和支持。可以说,王安石确实已为变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已经在地主阶级内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开始,王安石以参知政事的身份,根据酝酿了将近二十年之久的改革理想,开展了历史上轰轰烈烈的“熙宁变法”运动。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的大事,对北宋王朝的影响尤为深远。它涉及的范围广阔,内容丰富,且很多内容在当时那个年代无疑都是具有超前性的。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到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五年之内,先后颁行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等一系列重大法令。在此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每一项具体内容做过多的阐述,仅就其指导方针和变法的重点所在,做些许简单的探讨。

首先,王安石对于整个变法的设想,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他在地方官的任职上掌握的理论和实践。王安石不断对这些理论和实践进行提高、总结和概括。到一定程度之时,他的这样思想开始变得成熟,这些应该说是他长期深思熟虑的产物。因此,他对变法,能够在较高的角度上提出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

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他在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上时政书》中提出的:“盖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的建议。在王安石看来,封建统治之所以出现种种危机,种种矛盾,主要原因是人才得不到重用,律法得不到完善。在王安石看来,国家要安宁、要巩固,关键一点在于是否能有一部合适的律法存在。然而,仅仅有明确的政策、法令是完全不够的,因为这些毕竟只是曾面上的东西,更为需要的是优秀的人才。通过这些优秀之才来贯彻,执行这些律法,才能真正起到威慑百姓的作用。因此,这二者不可偏废,应有机地进行统一。

所谓“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以下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此)中,王安石曾有所阐述。

“大明法度”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国家的政策法令,必须做到“合乎先王之政”,也局是说治理国家的原则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这是必须要坚持的;第二,对所谓“先王之政”,不是照抄照搬,而是应该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国家的政策法令,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关于“众建贤才”的问题,首先涉及的是所谓“贤才”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他对“贤才“的要求和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能够从国家根本利益的全局上,考虑和决定国家的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的人才;而是能够正确理解国家制定的总的指导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国家颁行的各项政策法令的人才。对于后者还有更具体的要求,即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之时,要求善于在把符合“先王之意”的原则精神与具体变化着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这是高标准。而最低标准也要能推行朝廷法令,知其轻重缓急,对国家的法令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清轻重缓急,认真执行,使老百姓有一个安宁的、不受干扰的环境,能够安分守己地从事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享受应有的权利、承担应有的义务。因为这是对“贤才”的起码要求。

其次,王安石对变法,不仅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而且在他的方案中,更把“理财”作为“变法”的主要环节,放在突出的地位。

理财、育才和整军,是王安石在“大明法度”和“众建贤才”的原则指导下,所制定的改革方案的三个组成部分。但是,他把“理财”作为重点、作为主要环节,不是偶然的。这不仅仅是由于当时财政危机严重的缘故。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只有有效地解决了财政问题,才能为其他问题的解决奠定很好的基础,这是在巩固和维护统治阶级的物质基础。所以,很早以来,王安石就把理财问题作为“治国养民”的重要环节来考虑。

王安石把“治国”和“养民”结合起来考虑,说明他已经注意到如何才能巩固现有的统治。如果肆意剥削百姓,不顾人民的死活,即使在荒年搞一些有名无实的救灾,封建统治是不可能得到巩固的。因此,他建议朝廷要先让老百姓有饭吃,让老百姓能活下去。只有这样,才能要求老百姓去接受封建政治道德规范,扭转风俗日益败坏的局面,形成安分守己的社会风尚,老老实实地接受地主阶级的统治。

正因为这样,王安石认为“理财”是“治国养民”的重要手段,所以,他把“理财”提到了“义”的高度。为了使这个观点有确实的说服力,他对孟子的义利观,作了新的解释。并打出了周公和《周礼》的旗号,他说:

“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如曲防遏籴,利吾身耳。至狗彘食人则检之,野有饿莩则发之,是所谓政事。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

总之,“理财”是关系到巩固封建统治的大事。通过理财要达到的是“富民化俗,以兴起太平”这一目的。因此,王安石不满足于过去仅仅着眼于消极地节省财政开支的办法,而把重点放在开源方面,着重于经济的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发展。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说:“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只要能够动员全国劳动力,积极发展生产,在财政经济上就不会有“不足”之患了。

王安石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理财”的首要任务,而发展农业生产的当务之急是减轻农民负担,限制兼并特权,帮助农民克服困难并不违农时地从事生产。在熙宁五年的《上五事书》中,王安石还写道:

“昔之贫者,举息之于豪民,今之贫者;举息之于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则青苗之令已行矣”。

……

“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则寇乱息,而威势强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赂通流,而国用饶矣。”

从上所举,可以明显地看到,王安石的意图就是运用国家权力,一方面限制豪强兼并的特权,一方面帮助农民解决生活和生产的一些困难,以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同时,通过保甲法,作为国家镇压机器的补充手段,维持一个社会安定的局面。这样,使农民能够“农时不夺”地安心生产,达到“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的目的,并进而加强巩固封建统治的物质基础。

王安石描绘的当然是一幅富国利民、天下太平的美妙画卷。不过,这里王安石没有提到的是通过青苗法、市易法等年利高达百分之四十的国家贷款,通过免役法收取高额的免役钱、助役钱、免役宽剩钱等等,这对封建国家来说,可以增加巨大的财政收入,确实是一件“福国”的美事。但对于农民(包括中小地主)和中小商人,则显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至于保甲法,即使真的有可能造成一个有利于生产的安定环境,但对于必须承担保甲义务的广大老百姓,难道不是套在脖子上的又一个枷锁和灾难?由此可见,王安石的“理财”方案,从根本上来说,无非是为了加强巩固封建统治的物质基础。从他制定的各项法令来看,即使不考虑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种种流弊,对广大劳动人民以至中小地主,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至于保甲法,更不过是维护地主利益,企图为巩固封建统治,在内政和外交上造成一种“威势强”的地位的手段。这难道不正明显地透露出王安石“理财”方案的阶级实质?王安石打算实现“富民化俗”、“治国养民”等等儒家传统理想中的“王道”政治的实质,仅仅从上面有限的考察,不过是他的美好梦想而已。

王安石领导的熙宁变法运动,是中国改革史上的一个创举。改革不仅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自成体系的理论基础,更有鲜明的实践依据。在变化运动中,王安石把理论运用到实际中,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变法。因此,王安石领导的变法运动确实远远地超过了中国古代史上许多改革家的水平,其理论依据和政治主张已经走在了变法改革的前列。

早在熙宁变法以前,王安石就曾经十分明确地提出:“善为天下计者,必建长久之策,兴大来之功”的主张。在王安石看来,北宋政府一贯尊崇的“祖宗之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欲从所谓的已经阻碍社会发展的祖宗成法中寻求富国强兵之道已是不再可能。实际上,王安石已经向传统的祖宗之法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挽救深重的统治危机,只能采取更加长远,重大的行动和步骤才能解决,否则只在已经过时的祖宗之法内旁敲侧击地小修小补,一切只能皆是枉然。然而,王安石深知,变法的成功需要有一套足以指导全局的、深刻的理论基础,没有理论作为依据,仿佛建房无基地一般,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因此,他把从理论上系统地阐明自己变法思想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王安石作为中国古代史上地主阶级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改革家的一个重要特点。王安石的理论基础,就是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占有一定地位的“新学”体系。作为“变法”主要理论依据的《三经新义》,就是它的重要的代表作。

《三经新义》成书较晚,但其主要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早在变法之前就已形成。王安石对儒家经典著作所透射出来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并非一味继承,而是经过自己的推敲打磨,结合自己从政后的具体实践经验,参照历史上曾经占有重要地位的各家学说,最终定稿完成。书中所透露出来的对百姓疾苦的同情和怜悯,对统治者的贪赃枉法,敲骨吸髓般地剥削,都表现了极大地愤慨和不满。书中还提到了他对传说中的纯朴、平等、安宁的古代社会饿向往,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变法以及他对所向往的生活考虑采取的诸如贷钱、助粟、赢收等措施。这些极富人情味的理想与政策在《寓言》《感事》《发廪》《兼并》等诗篇和洽有关文字中都有所体现。这一切都说明王安石从政后,对他所接受所理解的儒家思想传统,认真地体验着、探索着,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了尽可能付诸实施实践的可贵努力。他的这种努力、抱负和思想,在他的《兼并》和《寓言》两首诗中,有较集中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