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胡雪岩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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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3)

杨菊贞这时已经下定了二次进京上控的决心。她又两次入监探视杨乃武,问杨乃武在京在杭有哪些朋友可以帮上忙。杨乃武告诉她:在杭州可先去看汪树屏,他是癸酉同榜的举人,在白尼山汪家是有名气之人,对朋友讲义气肯说话,能急人之急。他祖父在京里做过大学士,京里也有不少世交。他哥哥汪树棠,是个小京官,去看他时,把京控的诉状给他看看,让他知道案情的曲折,他一定肯尽力帮忙。第二个要看的就是好朋友吴以同,是“胡庆余堂”胡雪岩的西席,他也一定会帮忙。杨乃武还对她说,把京控的诉状多抄写几份,到京分别投呈各有关衙门在京的浙江同乡。

杨菊贞探监后,先去看了汪树屏。其时汪树屏也先与夏同善谋过面,听夏同善隐约讲及杨乃武一案的冤情。所以杨菊贞一来,他满口答应,除写了封给汪树棠的信交她带去外,还联系了在京、在籍的士绅及同榜的举人十八人,联名打公禀,向都察院控告,说杨乃武、葛毕氏一案,浙江承审大小官员,一味刑求,严刑逼供,草菅人命,罗织冤狱,请将全案提京复审。

杨菊贞又去“胡庆余堂”看了吴以同。吴以同把胡雪岩自上海回来后,仔细了解杨乃武案件,如何安排他与夏同善谋面,以及夏同善如何被说动等情况都告诉了杨菊贞。并且告诉杨菊贞,胡老板早已留下话,要吴以同操心,等杨菊贞一来,马上通知他。

吴以同带着杨菊贞去见胡雪岩。胡雪岩又听杨菊贞把整个案子细述了一遍。最后胡雪岩道:“乃武这案子,我也是回来后才知道。照理,是在三府这一级就可以弄清的。现在时机已过,也只好委屈你打京控了。不过请你放心,除了夏同善外,我再介绍几个人与你,进京后你把我的信交给他们看。”

胡雪岩又详细问了杨菊贞进京上诉状的人数。最后,他拿出二百两银子,要杨菊贞收下,作为来去的盘缠及在京的用度。另外还有三百两银票,告诉杨菊贞收藏好,一路上尽带现银未必方便,有了银票,进京后可在胡雪岩的钱庄里兑成现银。并另修一书,让杨菊贞捎带给胡雪岩在北京钱庄的档手,告诉他若杨菊贞有何需要,务请及时给予方便。

杨菊贞跪下深深叩谢。自从案子发生后,为了诉讼费用,杨家的十多亩桑田,连同所住的房子,都已经当卖掉。二次进京的盘缠,杨菊贞正苦于没有着落,只是爱弟情切,她从没有因为盘缠无着打消京控的念头。现在胡雪岩出手资助,无异于是救人于水火之中。

当时胡雪岩就让人磨砚备纸,胡雪岩口授大意,由吴以同执笔。写完后吴以同再念一遍,待措辞、文意都满意后,誉改清楚,分别封好,交与杨菊贞,要她上京后一一面呈。

波澜再起

有了这么一些准备,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菊贞偕詹新风,连同荣绪及“被告”姚贤瑞,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到了北京。他们先去看了夏同善,递交了胡雪岩的信。夏同善夫妇即接见了杨菊贞姑嫂二人,看了杨乃武京控的诉状,介绍她二人去遍叩在京的浙江大小官员三十余人,并叫她们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及都察院投送诉状。

由于有了胡雪岩别宴上的那次深谈,夏同善对杨乃武的案情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也都有了深一层的看法。他情知官官相护,既有利益上的考虑,也有面子上的考虑。胡雪岩暗示他,杨昌浚及三府已经定案,这时候如果利用旧好平级关系让他强改,那于面子上是过不去的。办法只能如胡雪岩的提示,由上而下,公事公办。既是上面压过来的,于地方官的威严也就不至于有太大伤害。不过夏同善也明白,像杨昌浚这样的人,在打败太平军中立了战功,名重一时,那面子与安定时期一步一步熬过来的地方官有所不同。杨昌浚未必那么简单,杨乃武的案子未必那么好办。

因为考虑到这一点,他多次访问了大学士翁同和。夏同善将杨乃武、葛毕氏一案的原委,向翁同和做了详细的陈述,并请翁同和看了杨乃武的京控诉状。翁同和说:“严刑取供,素干禁例,严刑之下,何求不得,果有冤情,必使平反。”他答应夏同善,待去刑部查阅了全部卷宗后,再定对策。

翁同和查阅卷宗也并不那么顺利。翁是状元出身,职位又崇高,朝中官员对他都很尊重,但由于刑部尚书桑春荣先已接到杨乃武一案的“书帕”(书信贿赂),恐翁来阅卷,徒生枝节,迁延拖累,就与翁发生争执。这时刑部分管浙江司狱的一个官,是林则徐的第五个儿子,他细看过全部资料,也认为案情可疑,不宜轻率入奏,即将全案卷宗送给翁同和。翁当晚翻阅全卷,发现可疑之处甚多,便逐条签出,送回刑部,请刑部送回更审。

由于夏同善等浙江在京官员帮助说话,杨菊贞的二次京控总算没有被驳斥,得到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的重视。加上翁同和的当面干预,有关部院的奏疏,并奉两宫太后皇上的谕旨:“务得实情,勿枉勿纵”,刑部不得不派人重新审理此案。

但这次派去的钦差大臣却是个庸吏,名叫胡瑞澜。他是科班出身,从未理过刑狱案件。其时刘锡彤、杨昌浚等人都已开始重金贿其左右,并联络一些乡绅联名向胡瑞澜寄公禀,说杨乃武谋夫夺妻,是士林奇耻,请速付典刑,以正大法,毋为浮议所动。胡瑞澜张惶无主意,结果又听信陪审官之言,用了大刑,日夜熬审。杨乃武这时也已志坚,虽熬刑仍不诬服。毕秀姑熬刑不过,只得再次诬服。胡瑞澜不顾审讯矛盾,照原拟罪名奏结。

提京复审,昭白天下

夏同善得知此审仍是偏袒,便携浙籍在京官员张家骧(也是翰林编修)等人拜访了翁同和,说胡瑞澜徇情枉法,非提京复审,无以息众议而肃官箴。时浙籍汪树屏、吴以同等人的联名控状已到都察院部,详陈了此案的曲折冤情及严刑逼供的惨状,都察院据情转奏。翁同和又亲见两宫太后,请将此案提交刑部,务得实情。慈禧听政以来,对地方权臣疆吏的擅权自恣,目无朝廷,亦时思趁便稍挫其气焰,就派了御史王昕等人密查。王昕查访得很细心,回到北京后,如实向慈禧太后面奏,谓“此案如不提京复审,万难理清案情。如确有冤抑,人命关天,皇上皇太后英明仁孝,岂容草菅,权臣弄法,更不能置诸不论。”这话引起了慈禧的重视。这时,翁同和、夏同善、张家骧等一些在京文臣,面请太后,谓此案如不提京复审,平反冤情,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矣。在此情势下,慈禧才于光绪元年(1875年)十二月十五日下了一道谕旨:“着即提交刑部秉公审讯,务得确情,毋得稍有疏忽,致干处戾。”

案情致此,杨菊贞的京控才算有了明白交代。此后,刑部大审,因为气氛已经与在省内诸堂会审大为不同,杨乃武才得以从容将始末道来,尤其讲了他为民写状告粮官,结果与知县刘锡彤结怨之事;毕秀姑也尽诉前番大刑之下,胡乱诬服,都属迫不得已,并将刘锡彤的儿子刘海升强奸了她,以及刘海升如何哄她,说杨乃武为新科举人,假供是他下毒,他也不会斩头等等情况供了出来。

案情大白。最后一步,就是把葛品连尸体运京化验,看一看是否属于中毒致死。如果是,再查明毒从何来,如果不是,属于病亡,自然就不再有偏抑了。

光绪二年(1876年)十二月初,葛品连尸棺到京,初九日,刑部提集人犯,到海会寺验试。刑部仵作报称无毒。两旁观众欢声雷动,喊叫“青天有眼”。

刑部结束此案的奏疏,到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二日才上去。二月十六日,慈禧下旨,批准了刑部奏疏,杨昌浚等三府有关官员及胡瑞澜着即革职,刘锡彤“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年逾七十不准收赎”。到二月底,杨乃武、毕秀姑出狱。

出狱那天,杨乃武的妻子詹新风、姐姐杨菊贞,还有汪树屏、吴以同等人,都到大牢门前等候。杨菊贞看到杨乃武走出牢门,扑上去抱着他放声大哭,詹新风也哭得泪水涟涟。杨乃武却反而平静,安慰他们说:“死里逃生,夫妻姊弟相逢,应该高兴才是,哭什么呢?”他边说边走向汪树屏、吴以同,又拱手又下跪,感谢他们虎口救人,义重如山,今生难报。这时杨乃武不禁热泪盈眶,欲哭无声了。汪树屏、吴以同扶起杨乃武,也为之凄然。

杨乃武出狱后,对夏同善、张家骧一些在京的浙江同乡,一一踵门叩谢,一个月以后才回到杭州,即去叩谢了胡雪岩。杨乃武一案,若不是胡雪岩这里出了一个转折,不知要拖到何时,也不知杨菊贞的京控能否有个回音儿。杨菊贞等人在京的用度及联络,多亏了胡雪岩写信给他的钱庄档手,时相关照。后来又与吴以同商定,派吴以同早日赴京周旋安排,才迎来了这么一个好结果。

杨乃武一家,早已为这场官司卖光了家产。胡雪岩又资助他二十两银子,除赎回房子外,又买了十多亩桑地,杨乃武回到余杭,仍以种桑养蚕为生,直到1914年去世。毕秀姑(小白菜)出家做了尼姑,后来庵中没了香火,她就以养猪、种菜、养鸡为生,死于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