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当代社会矛盾问题
1770000000028

第28章 阶层矛盾(4)

人们对自身等级地位的评价与其现实经济收入、教育程度和阶层归类之间的相关性比较小,这意味着社会成员对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秩序的心理认同需要经历一个历史的磨合期和阵痛期。究其原因,社会阶层结构的现有位序关系缺乏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主要在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存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现象。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应制度的改革,使能力主义和业绩主义的资源配置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但同时体制转轨的漏洞为非法获取资源提供了条件,譬如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行贿受贿、走私贩私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成员获得其社会地位的合法性,进而影响到社会阶层位序等级的合法性。一些人由于其居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不仅缺乏社会的普遍认同,而且还引起其他社会成员的广泛不满。同时,某些制度性的垄断现象尤其是引起广泛争议的各种行业垄断和部门垄断现象的存在,让一部分社会成员获得不合理的高收入,并以此建立在损害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社会阶层利益的基础上,这种社会分化机制的缺陷对社会成员在社会阶层的位序关系的认同方面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一旦社会成员对社会地位获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产生普通性的怀疑,整个社会的阶层位序关系就必然会受到严重损害。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调查,在许多被调查者心目中,应该获得高收入的人在现实中很少能够获得高收入,例如,吃苦耐劳的人、有文化学历的人和有技术专长的人不是最容易获得高收入的人;恰恰相反,最容易获得高收入的人与应该获得高收入的人往往出现了严重错位。对于当官的人、有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的人,认为他们应当获得高收入的被调查者所占比例很低,但问题是,认为他们实际上最容易获得高收入的被调查者所占比例却相对较高。这种差异无疑陈述了下列事实:现实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机制中存在着非市场化的不合理性和不合法性。因此,主观等级地位认同与客观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分化之间的非一致化倾向,确属空穴来风,是对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写照。

3.社会阶层分化缺乏制度性确认,不同社会阶层的地位变化与传统意识形态产生不谐之音

在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国家没有在制度上对各种合理合法获得的阶层地位予以充分确认,使得一些阶层或群体的职能、角色和地位未能获得制度性的一致化。其中,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社会群体之一是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现有制度无视他们对城市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人为地形成了一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的身份与其工作的产业性质和地点不一致,也与现代社会阶层结构以职业为重要分层的依据不一致。这种错位现象使得中国社会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已经有一些学者注意到农民工所引发的交通问题及其经济资源的浪费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及其可能导致的低素质人口的复制问题,甚至社会非稳定性问题等等,实际上这个群体和阶层在心理问题方面的代价迄今似乎较少有人关注:一个无法融入工作和生活于城市社会并只能以艰苦劳动换得最简陋生活的群体、一个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在城市里到处受到歧视的群体所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其对社会发展的潜在隐患。同时,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力量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制度性确认,尤其是在政治地位的制度性确认上,其参与政治和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途径缺乏规范化和程序化,不利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作用,也不利于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

随着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进程,原来得到制度性充分确认的一些阶层由于不同原因而呈现出极为朦胧的色彩,这包括掌握着资源配置极大权力的社会管理者阶层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产业工人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地位的整体下滑,社会管理者阶层在官员评价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对这些阶层的社会地位予以制度性再确认。尤其是社会管理者阶层在政绩考评上需要完善更加有效的有利于国计民生和社会长远发展的官员评价机制,有利于建立符合社会管理者阶层地位的社会声望,从而得到有效的制度性确认。

与社会阶层缺乏制度性确认相伴随的是,社会阶层分化所引起的不同社会阶层地位的变化与传统意识形态产生了较大的冲突。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大多数社会成员获得了较之以前更多的机会,但是,由于各种不公平的积累和现实条件的制约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能力不同,每个社会成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能够获得的资源不大可能一样,收入和财富的分化与不平等现象就会不可避免。在改革和利益分化的过程中,一些阶层由于拥有种种优势而能够获得较多的收益,另一些阶层则难以获得好处,甚至其原有的利益也可能受到损害。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产业工人阶层,由于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千万国企职工的下岗失业,使传统的基础性阶层产生相对剥夺感。工人和农民利益的相对受损与新生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崛起以及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生活状况的显著改善,形成鲜明对比。

从党团员在各阶层比例的数据变化情况来看,不同阶层的政治地位有所升降。其中,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党员比例明显上升,产业工人中的党团员比例明显下降。这虽然受到新产生的产业工人阶层基本上都是由农民工构成的影响,但是各阶层政治地位变化的综合情况表明,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在逐步地向拥有经济和文化资源的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倾斜。与此同时,执政党在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中的社会基础受到部分削弱。上述社会事实使得传统政治意识形态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并由此可能引发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

4.贫富分化和财富集中化的程度仍在加大,社会分层秩序有待厘清和整治

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形成缺乏激励、效率低下的大锅饭体制。改革开放以后,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伴随着收入和财富占有的差距逐步拉大。这种差距拉大不仅表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而且在阶层之间都有明显的表征。20世纪60年代,最高收入的20%人口约占全部收入的37%,最低收入20%人口约占全部收入的8%。20世纪90年代,最富有的20%人口占总收入的比例上升到47%,最低收入的20%人口所占份额则下降到5%。2000年之后,最高收入20%人口所占份额突破了50%,而最低收入20%人口所占份额则下降到3%。如果再详细分析更小比例的人口,比如最高收入10%、5%、1%的人口,发现越是小比例的人口在总收入中所占收入份额的比例越高。贫富分化加剧,财富的过度集中化,显然不利于有效地使用资金以及社会中下层群体的发展,消费不足而生产相对过剩也可能会引发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停滞。

阶层之间差距拉大的深层原因,不在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效应,而是在于市场经济与权力经济、非法经济的捆绑效应,在于违法违规的财富集聚占有一定比例。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它可以带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增量,但若是与权力经济和非法经济捆绑在一起,不仅腐化了计划经济的最后遗产,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新生摇篮,消减了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而且激活了一个要抓住机会、迅速暴富、非法完成资本积累的巨大欲望,形成大量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导致社会各阶层成员普遍性的心理失衡。现在从一些调查结果来看,人们对贫富差距的社会心态和对其发展趋势的心理预期已经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念。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的某些失范现象,冲击了社会分层的正常秩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上述情形导致社会分层的一个典型问题是,与先前的贫富差距建立在社会阶层成员普遍增益的基础上不同,在有些年份,出现了高收入阶层收入水平继续增长而低收入阶层绝对收入水平下降的情况,或者在总体的和平均的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最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下降的情况,并进而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化现象,有的学者提出了从20世纪80年代的资源扩散到90年代的资源积聚导致了一个底层社会的形成,并明确指认断裂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结构分层的基本特征。与底层社会的形成紧密相关的是,城市居民在阶层认同上呈现出“趋低性极化”趋势。换言之,认同中下层和下层的比例明显偏高,而且从发展情况来看,认同中下层和下层的比例增长较快。这种趋势所造成的底层社会认同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来说是不利的。不管这种社会认同是否符合生活实际,在心理上人们容易产生愤懑情绪。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表明,愤懑心理是反抗行动的重要驱动力。这意味着,底层社会认同更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主要问题的基本建议

解决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问题,要坚持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待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化和阶层分化过程中的阶层矛盾。社会阶层结构并不是一个固定的事物,而是一个变化和流动的活体,处于不断的建构过程之中。通常的情况是,社会发展的速度越快,社会流动的频率就越高,人们更容易通过各种机会的选择,来实现和参与社会分层结构的建构。一方面,要看到我国新的产业结构以及新的职业结构及其所表征的新阶层的产生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活力;另一方面,也不能忘记公平问题,对于曾经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而今又丧失比较优势的阶层要在社会再分配中予以补偿。对于某个阶层本身的认识也是需要坚持辩证的眼光,例如对于私营企业主阶层,一方面,必须肯定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角色和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不能忘记其构成的复杂性可能对社会进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一个社会要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要建立阶层之间的利益整合机制和冲突化解机制。

根据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制度和政策体系的创新,自觉培育公平、开放和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认真回答若干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重建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要求的意识形态体系;坚守社会稳定、阶层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作为处理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矛盾冲突的基本原则。

1.从阶层关系的实际出发,继续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调整和完善党和国家在阶层分化和阶层关系方面的路线和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艰苦奋斗中形成和确立起来的,是中国人民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选择的结果。面对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我国社会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中国共产党不会因为长期执政而丧失革命理想,丧失革命的坚定性和彻底性。对西方政党上台下台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借鉴。但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阶级基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不同,国情、国体也根本不同,因此,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也有根本的不同。我们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政治模式,同时也要与“全民国家”、“全民党”划清界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应与时俱进,做出相应调整。只有主动适应和驾驭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才能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工人阶级作为党的阶级基础,自觉维护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的首要前提。当前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有所弱化,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差别和阶层矛盾有所扩大,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工人合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少数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侵吞瓜分公有资产的腐败行为;理顺公有制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消除超越合理范围的社会分配差距;大力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改善干群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增强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团结合作。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的制度体系,切实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尤其要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在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平等对待问题。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还需要关怀社会底层群众,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国的贫困群体主要分布在工农两大阶级的基本群众中,解决好底层群众的贫困问题,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才可能牢固。扶贫济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阶级性质、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