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当代社会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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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阶层矛盾(5)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团结、引导和规范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经理、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继续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个体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等阶层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所有制关系和经济地位不同,这些阶层在与广大工农群众存在共同利益的同时,也分别有其不同的特殊利益和发展要求。所以,我们党不仅要团结和引导他们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要用中国人民的这一共同事业的发展要求约束和规范他们,龙其要在政治生活中坚决杜绝和预防社会成员由于经济地位和资产财富占有上的不平等导致人们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不平等现象。

2.强化社会制度和政策体系创新,自觉培育公平、开放和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大量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阶层结构没有实现现代转型,那么即使在经济上达到中等收入以上的水平,也只是一个经济现代化的国家,而不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的国家。在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政策体系创新滞后,没有发挥较好的调节作用,导致现代化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育滞缓。如果说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政策追求的是效率,其结果是导致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差距扩大,那么为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政策,就应当以社会公平为标尺,通过各种再分配手段调节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一方面在合理的限度内缩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为贫困阶层的基本生存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从而抑制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过大差距,逐步形成一个支撑社会稳定的中间阶层,推动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良性发育。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的研究成果表明,贫困的标准不仅仅在于收入和消费水平,更重要的是对生活方式、婚姻、职业等的自由选择度。以此看来,中间阶层也不是收入的单一指标可以准确定义和说明的,而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选择、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对中国社会而言,逐步实现中间阶层占社会多数的纺锤型社会阶层结构,需要注重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城乡结构和职业结构的转换。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市场导向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人们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缺陷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没有国家这只“有形的手”的介入,单凭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难以催生出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尤其不可能使阶层之间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自动保持在社会各阶层所能够接受的限度内。培育现代社会阶层结构,需要把国家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两手的协调作用来全面创新社会制度和社会政策,为塑造一个公平、开放和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提供社会制度和政策保障,使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和成长成为一个自然和自觉的历史过程。

创新社会制度和政策体系的重点是:第一,建立开放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公正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英国当代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社会根据三种市场能力划分为三个阶层,从确定的市场能力到阶层形成之间有一个过程,这个结构化的过程是由流动机会的分布来控制的。一般来说,流动机会的封闭程度越强,越容易形成阶层之间的冲突;反之,流动机会的开放可以缓解阶层关系的紧张,其开放度越高,越容易形成阶层之间的理解和合作。在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动中,社会流动频率的加快,尤其是普遍性的向上流动的趋势,可以使人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增加社会活力,同时,具有化解社会紧张和社会冲突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改革任何阻碍社会流动的体制,消除压迫正常社会流动的藩篱,保证各种职位、角色和发展机会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尤其是需要稳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效防止社会成员之间的身份终身制和世袭制,并最终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为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的进一步分化和向其他阶层流动创造自由而开放的条件;同时,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消除行业和部门垄断,最终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分化机制。

建立开放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公正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核心和关键是建立全面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文化和能力的社会培训机制。不同社会成员的个体素养尤其是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是不同的,在自发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动或社会流动过程中,他们往往面临事实上的机会不平等,因而建立公正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制度,制定提高普通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文化和能力的国民教育与培训政策,是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力资本的价值、保证社会的机会和起点条件相对公平的重要制度设置。

第二,建立有效调控各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利益的社会协调机制。在充分保护各阶层和社会成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一方面,要限制和消除获得各种非法收入的渠道,加大反腐败、反走私和反偷税漏税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广泛认同的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初次分配机制;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缩小各阶层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健全有效的公平的再分配机制,保证社会各阶层和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但是,建立有效调控各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利益的社会协调机制,不能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分配制度上,而必须将其背后的社会权利问题纳入关注的视野。根据《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1998年初选出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为:干部占33.17%,知识分子占21.08%,工人农民占18.9%,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占15.44%,解放军占9%,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占1.17%,归国华侨占1.24%。数据显示,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比例不到20%,显然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不太相称。在社会主义国家,尤其需要一些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保障底层社会或者弱势群体权益的制度化设计。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必然是建立在各个群体和阶层权利大体均衡的基础上的。一些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通过社会权利关系的调整,尤其是社会保障的制度健全以及劳资双方的权利均衡,来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过程,并进而确立起制度化的生存方式,对社会行为主体的权利具有明确的界定和保障,而不是依靠一次次的具体博弈而得到一种特定的结果。不同阶层对自己利益的争取,如果能够借助于合法的制度渠道,铤而走险的可能性就很小。通过合法的制度渠道来实现社会制度的变革,可以有效地在不同程度上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从而消解爆发革命或者发动问鼎政权的武装斗争的前提条件。

社会阶层结构具有公平性、开放性和合理性的本质特征,是现代社会的阶层分化机制以及由此形成的阶层结构能够深入人心并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社会理念和文化价值的关键。阶层结构的公平性主要表现为,不存在任何由于出身和种族不同或其他特殊品质予以区别对待的制度设计和社会事实。同时,对违反公平原则的社会现象具有强有力的监督、制止和惩罚机制。社会阶层结构的开放性是每个人都可能拥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阶层之间的边界不是相互屏蔽的而是自由开放的,建立和完善充分有效的社会流动机制。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性是国家在配置资源上有效地发挥转移支付功能,防止社会阶层差距的过分扩大,使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就。合理性尤其体现为国家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普及教育,提升弱势群体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扩大社会就业机会,努力保障竞争起点条件和竞争机会的均等程度,建立和完善充分有效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合理、公平和开放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可以保证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能够充分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增强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的阶层等级地位的认同,进而有效地化解由于资源稀缺和利益分化而产生的社会紧张与冲突。所有这些,既是社会活力的源泉,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3.稳定、合作、共享是在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需要坚守的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稳定是缓和社会阶层矛盾的基本目的。社会稳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前提。构建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功能,就在于它能够支撑一个充满活力、相对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收入分配机制和地位获得机制等方面肯定和强化合理合法的社会阶层形成和流动机制,确保每一个社会阶层所享有的地位和利益不仅得到本阶层的认同,并且也能得到其他阶层的基本认可,确保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拥有相对公平的机会在不同的阶层之间流动,这是现代社会稳定机制的基本内容。

社会公正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没有基本的社会公正,就难以拥有持续的社会稳定。社会公正是在既定的所有制关系的基础上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一个基本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成员在经济、政治和文化诸方面权利和地位上的平等。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阶级阶层具有不同的社会公正观,因而社会公正总是具有不同的社会历史内容。在我国现阶段,实现社会公正,关键是整合阶层利益,让更多人更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尽可能广泛地调动和激发社会各阶层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换言之,在经济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中,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贫富悬殊,既容许阶层差别,又把差别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既减少社会摩擦,又不能破坏合理的市场分配规则,统筹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要充分关怀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如此才能充分体现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调节种种新产生的社会矛盾,有利于保持和增强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崇高威望。同时,实现社会公正也是阶层合作的基础。

第二,阶层合作是缓和社会阶层矛盾的基本方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振兴中华民族,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中国,是社会各阶层的共同理想。在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各阶层在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冲突是正常的。各阶层只有通过沟通对话、广泛协商、相互妥协、精诚合作,才能实现各阶层相互的社会认同和利益“共赢”。要做到各阶层的精诚合作,中国社会必须具有基本的公平和正义理念,并在社会制度和公共政策上得到充分体现。在协调社会阶层的利益矛盾方面,国家既要坚强有力,又要公平地统筹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尤其是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必须使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阶层,都能够获得一定的竞争能力和较为公正的竞争机会。合作而非对抗,是缓和社会阶层矛盾的客观基础,是实现社会各阶层共同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三,利益共享是缓和社会阶层矛盾的基本办法。利益共享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阶层合作的必然前提。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即使某些阶层的利益可能在某个时段遭受某一方面的损失,但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看,这种利益损失是必要的,并且在某一方面利益受损的阶层,能够从其他方面得到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目标的合理补偿。同时,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虽然共享并不意味着均分,甚至由于所拥有的各种资源条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不同的阶层享受改革和发展成果的时间有先有后,所分享的份额有大有小,但是不同社会阶层的福利在某个时段都能够得到普遍的增加。需要强调的是,在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大多数社会代价往往是弱势群体来承担的,换言之,弱势群体常常是社会改革进程中的最少获益者,所以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弱势群体,关注话语权较少的“沉默的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道义责任。尤其是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提供必要保障,既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解除其他社会阶层的后顾之忧、使其他社会阶层的社会成员能够大胆地广泛地参与社会竞争、并进而激发社会活力的制度保证。共享而非偏惠,是缓和社会阶层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指向和内在要求。

实现利益共享,首先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是基础,只有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极大丰裕,才能为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正确处理阶层利益关系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其次,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性。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使社会各阶层群众都能够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化以及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基本前提。因此,必须高度关注民生,逐步使广大工农阶层及其他阶层群众中的多数达到社会中等收入水平,防止形成少数人暴富和多数人贫穷的“金字塔形”的社会阶层结构。

在以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主要问题及其基本建议为一般理论铺垫和实践背景的基础上,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重点在于深刻把握和正确处理阶层分化的主要矛盾。众所周知,中国在20年左右从一个收入分配高度均等化的国家一跃而为贫富差距相当明显、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高低悬殊的国家,其贫富分化速度之快,据说在世界发展史上亦不多见。作为这种迅速分化的结果,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起来了一批并未经过长期财富积累和艰辛奋斗的暴富群体。社会公众对于这些人的暴富过程和暴富途径认同度低,暴富者们也往往对于财富的骤增缺乏健康的思想准备,由此造成的社会效应使贫富矛盾成为阶层分化中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