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断利养心,不羡横财
佛家箴言
故释氏云:利欲炽然,即是火烧;……一念清净,烈焰成池。
——《仙佛奇踪》
智慧解读
佛祖释迦牟尼曾说,贪图财利的人如同进入了火坑,承受着火烧火燎的苦痛。只要去除贪财牟利之心,烈焰就能变成平静的池水,你就能远离痛苦,重新赢回生活的平和与欢乐。
修行法门
宋代文学家黄庭坚曾在《赠别李次翁》一诗中写道:“利欲熏心,随人翕张。”短短几个字,就把一个人贪财图利的欲望迷住了心窍的样子,生动形象的刻画了出来。明人洪应明(《菜根谭》的作者)在他的《仙佛奇踪》一书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利欲、福祸的警句:“人生祸区、福境,皆念想造成,故释氏云:利欲炽然,即是火烧;……一念清静,烈焰成池;……念稍异,境界顿殊,可不慎乎?”意思是说,人所处的祸之区、福之境地,其实都是由人们自己的所想所思造成的。所以佛祖释迦牟尼说:贪图财利的火烧火燎,就是进入了火坑;……然而一旦念头清静,烈焰就会变成平静的池水;……人的念头稍微有差异,心地的境界就会出现巨大的差别,人可以不警惕自己思想念头吗?
由此可见,佛门把利欲之念看作烈焰和苦海,是产生祸福的根源。佛门讲求四大皆空,就要求人们做到断绝利欲,清心寡欲,还心灵一方净地。“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修身养性,淡泊名利,宁静而志远,这正是佛家所推崇的断利养心的心灵胜境。
佛家着重通过劝诫人们不偷盗来断绝人们的利欲心,佛说的不偷盗是讲“不与取”。 《戒经》以为,东西无论是大小、无论是贵贱,主人没有同意,你就把它拿来用,这就是偷盗。你在用了之后归还,智能减轻这个偷盗的罪行,却不能消除这个罪行。而你在拿了之后据为己有,或者拿去转送给别人,这就会加重你的偷盗罪行。
然而,在这个世间,哪个人不喜欢财?哪一个人不希望自己富有多金?尽管人们知道“有钱不是万能的”,但却对“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更有深切的体会。但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正当的途径得来钱财能带给人们欢乐,而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得来的不义之财却带给了人们烦恼和苦痛:牢狱之灾、家破人亡、丧身失命……佛家也劝诫众生不取不义之财,因为一个人如果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了不义之财,就是造下了恶业,消耗了自身生命中的福报,每造一个恶业,就消耗一个福报,直至将福报消耗殆尽,也就是自食苦果之日。
什么是不义之财?比如,你用偷、骗、杀生等不合法行为所挣来的钱,都是属于不义之财,这是犯了盗戒。偷税漏税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偷盗行为,沉迷于股票买卖在佛家眼里也是一种将他人钱财据为己有的偷盗行为,你收获钱财的背后往往是他人的倾家荡产、离婚,甚至自杀丧命。偷盗里面还有一种,譬如你有权有势,逼着别人不敢不贿赂你、巴结你,这也是偷盗的行为。因为送礼不是他甘心情愿的,你所得到的,是你不应该得到的,你得到了,这就是偷盗。
佛经上说“不盗得大富”,我们自己想得大富,我们就要不偷盗。意在劝诫人们断利养心,不羡横财,不为不义之财所动,才能远离众多烦恼的纠缠,寻得人生的欢乐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