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所谓好人坏人,你我都是经济人5
君子国——“利他”是问心无愧的“利己”
【寓言典故】
有一个君子国,在这个国家,人人都大公无私,不存有半点私心。
君子国也有交易行为,但卖者却少要钱,而买者却要多给钱。以下是其中的一幕场景:
买东西的人说:“我向你买东西所付的钱已经很少了,你却说多,这是违心的说法。”
卖东西的人说:“我的货物既不新鲜,又很平常,不如别人家的好。我收你付价的一半,已经显得很过分,怎么可能收你的全价?”
买东西的人说:“我能识别好货物,这样好的货物只收半价,太有失公平了。”
卖东西的人又说:“如果你真想买,就照前价减半,这样最公平。如果你还说这价格太低了,那你到别的商家那儿去买,看还能不能买到比我儿这更贵的货物。”
他们一番争执不下,买东西的人给了全价,拿了一半的货物转身就走。卖主坚决不让走,路人驻足观看,都说买东西的人“欺人不公”。最后,买东西的人拗不过大家,只好拿了上等与下等货物各一半才能离开。
(选自清代李汝珍的《镜花缘》)
【趣味解读】
这个故事说的是利他的结果,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197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这样说。经济学承认人是自利的,并不是赞扬这种利己性,只是承认它是无法更改的人性。
显然,经济学假设所有人都是自利的,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种机会,即总是追求最大的利益。
人性是自利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过,这是市场经济的人性基础。其实,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早就发现了“人性自利”的道理,比如,“食色性也”;再比如极端的表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还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
可能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社会秩序不会变得紊乱?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给出了回答:“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也就是说,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更能在客观上维护社会的秩序。
在承认人的利己心的同时,有一点需要指出,利己并不完全等于自私。举个例子说,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由于相信上帝,充满了行善的愿望,他人得到幸福时,他会觉得自己也幸福——他是自利的,但并不自私。
人类的所有行为都将被判定为利己的,因为无论一个人做出什么行为,都是因为这个人有这种需要。其实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自利”对社会是有很大贡献的。比如说厂商为了利润才生产和销售产品,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源,他们就必须在价格、质量、包装以及服务等方面让你满意;厂商之间的竞争越激烈,也就是说,各个厂商追求私利的欲望越强烈,那么他们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就越周到,消费者从厂商的利己行为中也就可以获得越多的好处。
利己可能不影响他人,如 “一个和尚挑水吃”,自食其力,既不占别人的便宜,也不会无偿帮助别人,即这类行为并不妨碍他人。利己也可能影响他人,如“一人栽树,大家乘凉”、“一人种花,大家观赏”等,在利己的同时也为他人谋福利;另一种则是不好的影响,如企业生产时排放污染物,破坏环境,厂商兜售伪劣商品等。我们的利己行为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作为前提。
当然,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绝非单单出于“利己”之心,只有完善市场竞争体系并健全法律规范,才能使利己心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作用。
【经济学点睛】
经济学假设人是利己的,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种机会,即总是追求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