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直至清朝灭亡,清朝皇权转移的方式经历了四个阶段:①汗位推选制;②嫡长子继承制;③秘密建储制;④懿旨立储。其中,秘密建储制度是中国皇位继承制上富有创造性的举措。其特点,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皇权,由皇帝全权决定储君的人选,彻底排除了官僚集团、后宫外戚、宦官等势力对皇位继承的干预;二是取消了储君(太子)的权力,杜绝了皇帝与储君的矛盾及为夺取储位引发的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这一制度的实行是中国封建社会高度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