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盛世中国:秦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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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西汉政治管理的出色(5)

汉武还推广文翁经验,“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在我国古代帝王中,办教育热情之高、成绩之大,汉武当推第一。他又下令建立国家藏书库以整理各类图籍。他的一系列兴教修文举措,在中国和世界文化教育发展史上皆属划时代的大事,影响深远。

(第十一节)开国家垄断先河

为促进经济发展,以解决日益严重的中央政府财政困难,汉武帝也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加强朝廷对全国的控制,打击富商大贾。

改革币制,统一货币,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汉初长期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社会上货币流通极为混乱,引起物价上涨,阻碍商品的正常交换。同时,由于一些贵族官僚和富商大贾操纵铸币权,“富埒天子”,也威胁到中央。元鼎四年(公元前113),汉武下令禁止郡国铸钱,各地私铸钱全部运到京师销毁;并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上林三官”,以负责铸造五铢钱(合今重2.9克),由中央垄断了统一货币的铸造权。新造的五铢钱重如其文,质量很高,便于流通,直到1920年,封建社会两千余年里,历代铜钱皆为五铢重。

盐铁酒官营。汉初许多年,盐铁一直为私人经营,豪强逐渐垄断了冶铁煮盐业。这不仅影响到中央财政收入,而且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汉武为稳定与扩大财源,一改汉初以来自由放任的经济传统,实行官营(时称“筦”)工商业政策。政府不但对重要商品的生产实行直接控制,且以垄断经营形式获取超额商业利润,使之成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有效解决了当时朝廷严重的经济困难。

官营工商业的主要对象,在汉武时期是盐铁酒专卖与均输平准。其中盐铁专卖最先实行。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汉武采纳桑弘羊、东郭咸阳和孔仅建议,将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业改为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大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有关盐铁事宜。元狩三年(公元前120),西汉王朝设大农丞主持盐铁事务;并起用商人及市井子弟,利用这些人洞察商情、擅长理财的特点来筹划国计。汉初盐铁收入属于天子私用,由少府掌管;汉武时因财政困难而将其拨归大农丞,以助国用。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食盐始行专卖。即盐民出资煮盐,政府提供煮盐的“牢盆”,所产之盐由政府统购统销。如有私自煮盐出售者则处以重刑。并在各地设盐官,起用富有的盐商为官任事。元封元年(公元前110),桑弘羊以搜粟都尉兼大农丞,取代东郭咸阳与孔仅主管盐铁事务,郡县盐官设置和盐专卖规模进一步得到扩大。

同年,铁也与盐一起实行专卖。但铁与盐的性质有所不同,政府不但控制其销售,也垄断其生产。这同时也控制了盐的生产与兵器制造。当然,获取由垄断经营带来的超额利润,依然是铁专卖的主要目的。同时,与盐专卖一样,政府亦起用冶铁富商为吏,对违禁者处以重刑。桑弘羊于元封元年主管盐铁事务后,铁的生产规模更大,铁官设置比盐官更普遍。

继盐铁专卖后,天汉三年(公元前98)还实行酒专卖。说明当时中央财政的困窘,急于开辟新的财源以增加收入,但同时也能打击一些富商大贾。

实行均输和平准政策。实行盐铁官营也带来了质次价高等问题。大农丞桑弘羊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均输”就是由中央政府的大农丞在各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采购、调度、征发与销售从郡国征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本着“贱买贵卖”经商原则,对各地物品的供需进行调节。这种商业化运作,既保证了中央政府必需的贡输物品,又平抑了各地物价,中央政府还可从中获取不小的商业利润。

“平准”就是由大农丞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各地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作为官家资本进行商业经营,同样是“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利用各地所贡输或采购的物资,对京师的商品供需进行调节,平抑物价,赚取差价。由于是政府所为,富商大贾自然无法与之抗衡。既防止了富商大贾从中谋取巨利,同时也增加了国家收入。可见,均输与平准相辅相成,是中央政府直接主持的商业活动,范围很广,凡有利可图的商品都在经营之列,并把各地与京师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

颁布算缗和告缗令。因连年征战,汉武时期军事开支巨大,引发财政危机。与国家陷入财力严重不足的状况相反,商人阶层得益于汉初以来允许民间工商业自由经营的政策,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国库出现亏空,而商人借鬻盐之利及经营冶铁业,大发横财。因商人不愿资助汉武的征伐战争,而国家一时又无其他重要财源可资开发利用,于是汉武便将矛头直指商人,对他们加重税负,扩大纳税面。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汉武颁布“算缗令”,其实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非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之车则征收二算,船5丈以上者抽税一算。

因商人消极对抗,汉武不得不于元鼎三年(公元前114)下诏鼓励人们“告缗”,凡告发商人对钱财和家产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国家将商人家产全部没收,并罚戍边一年;而将其中一半分与知情揭发者。此令一出,商人中产以上家庭纷纷遭到破产。同时重申,禁止商人占有土地,违者没收。告缗令实行了7年,在重税政策与酷吏政治下,商人遭到没顶之灾,经济利益被剥夺殆尽,国家财政困难则得以缓解,《汉书·食货志》称“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这种状况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第十二节)农业乃立国之本

汉武帝刘彻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多次治理黄河,消除水患;兴修水利,开凿水渠,还推广“代田法”。

汉武帝时修治黄河,可谓一项重大功绩。元光三年(公元前132),黄河决入瓠子河(今河南濮阳附近),自东南流经巨野泽,与淮河、泗水相汇通,泛滥于梁楚一带16郡,连年遭受水灾,农业生产大有损失,百姓生活艰难不堪。元封二年(公元前109),汉武东禅泰山而还,路过此处,于是亲临瓠子决河现场,沉白马、玉璧以祭河神;并征发数万人修筑河堤,又“令群臣从官自将以下皆负薪置决河,当时东郡民皆烧草,因而柴薪少,则令伐淇园之竹为木建以塞决河”,还屡往工地视察。汉武曾痛悼塞河久而无功,乃作《瓠子歌二道》,后得《古诗赏析》评云:“二歌悲悯为怀,笔力古奥。帝王著作,冠冕西京。”决口堵塞后,河水复归故道北行,汉武即下令在新修的拦河大堤上盖了一座宣房宫,寓意镇水有功。此后“梁楚之地复宁”,80年间未再发生大的水灾。直到西汉后期,水利长期失修,汉平帝时黄河又决口,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滥数十县。东汉末年,国家无力修治。到汉明帝时,令王景和王吴负责治理。永平十二年(公元前69),二王率几十万人,在荥阳(今属河南)东至千乘(今山东利津)海口决通壅积,疏浚河道,10里立一水门,控制水流量,终于使黄、汴分流,消除水患。

除了治黄,汉武帝在农业体制上也下了大力气,立孔仅为大农令、桑弘羊为大农中丞,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还在全国开凿了许多渠道。时国家富庶,经济发达,有条件大规模兴修水利,大力发展灌溉事业。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关中京畿地区,因是国都所在地,开渠也比较多,在原秦国郑国渠的基础上,形成了百渠水利灌溉网,最著名的有漕渠、六辅渠、白渠、灵轵渠、成国渠等。由于大兴水利工程,发展农业生产,在当时出现了“府库余财,钱累钜万,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的空前繁荣。汉武指挥修筑的大渠,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还有洛水渠、龙首渠等诸多工程。

为了大汉与匈奴之间战争的需要,人马未动,粮草先行,以解决北进时大量军队的军粮问题,汉武帝曾征调大量劳力开凿漕渠。主持该工程的是水工出身的徐伯,于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开工,3年完成。漕渠从长安东通黄河,长约300余里,主要是供运输粮草之用,兼有灌溉农田等多方面的用处。过去运粮,自黄河入渭水运至长安,路程900余里,需时6个月;漕渠凿成后,运程只有300余里,漕运时间减少了一半,还可灌溉田地1万余顷。汉武积极储备军粮,他把关东地区的粮食通过水路运入关中地区集中起来,以关中作为出击匈奴的军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