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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礼仪·宗法(1)

“姓”与“氏”

姓与氏的合称。在上古,姓和氏是有区别的。姓是一种由母系氏族公社而来的族号,而氏则是姓的分支。

太古时代,到了晚期智人阶段,氏族制度已完全形成,确立了母系氏族公社。每个氏族公社有一个共同的女祖先,全体成员都是她的后代。成年的女子留在本氏族与他氏族同班辈的男子实行群婚,成年男子则离开本氏族,分往其他氏族结成婚姻关系。由于实行群婚制,生下来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只能跟母亲取姓,世系也就只能由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古姓有不少都从女旁,如姚、姜、嬴、姬。

后来,由于子孙繁衍,一族分若干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这就是氏。如商人的祖先姓子,后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氏或得之于祖先之号,如轩辕氏、高阳氏;或得之于祖先之谥(shi),如文、武、昭、景、成;或得之于祖先之国,如齐、鲁、吴、楚、秦、燕、赵;或得之于祖先之爵,如王、侯、王孙、么孙;或得之于祖先之官,如司马,司徒、司空;或得之于相先之字,如孟孙、叔孙;或得之于祖先之职业,如巫、卜、陶;或得之于祖先所居之地,如西门、西闾、南宫、东郭。可以说,姓是旧有的族号,氏是后起的族号。

氏是与父权社会的出现密切相关的。氏代表一个人身份的贵贱。自夏以后,占有土地和人民的奴隶主贵族男子才可称氏,而女子和贫贱的人却不得称氏。当奴隶主贵族失掉土地和人民甚至变成奴隶,他的氏也就发生变化。因此,氏和姓是有很大不同的:姓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代表着共同的血缘关系,具有很大的稳定性;而氏是由姓衍生出来的,是父权社会的产物,反映一定的占有关系,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

秦汉以后,或称姓,或称氏,或兼称姓氏。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氏族”:“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为一。”这说明秦汉以后,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称之为姓。

“名”与“字”

本为名和字的合称。字,又称“表字”;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名是幼时所起,供长辈呼唤的。男子到了二十岁成人,要举行冠礼,这标志着本人就要进入社会;女子也要离母家而许嫁。为了对本人尊重和供朋友称呼,要另起一个字。对女子来说,未许嫁的叫“未字”,也叫“待字”,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ji)礼,就要取字。

从周朝开始,历代统治阶级为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等级制度,规定对于统治阶级,平民百姓不得直呼其姓名;在统治阶级内部,地位低下的也不得直呼地位高的姓名。于是,字便成了文武官宦和一切士大夫阶级广泛使用的称呼。

名和字的运用,一般的规矩是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幼,使用名;在尊称、下对上或平辈相称时用字。如《论语》中的孔子自称“丘”,而他的学生却不能称丘;《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也是自称亮而不称孔明。古代这种礼俗是很清楚的,就是在今天指名道姓地直呼也被认为是不够礼貌的行为。

名和字如果连用,一般是先字后名,如孔子的父亲叫叔梁纥,纥是名,而叔梁则是他的字。

名和字在意义上是有联系的。所谓“字以表德”,就是说“字”是名的阐义,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曹操字孟德,诸葛亮字孔明,岳飞字鹏举,文天祥字宋瑞,等等。

表尊重的“号”

在古代,有地位的人除了有名有字,还有号。在古代把号呼得格外响亮是表示对人的客气和尊重。

号起源很早,但只是到了唐宋才特别盛行起来,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加强。人和人之间包括上下左右,越是有距离就越客气,而使用的称呼也就越要尊重。比如称人为阁下,就表示不敢冒昧直陈,要由他阁下办事人员承转。于是,用以指代山川,河岳、起居、百业等等的号也便成了尊名的一种手法。二是文学的发达,士大夫喜欢用托身于百工、方外的婉曲手法表示自己超然不拘的性情、癖好和理想。

号,有人号和自号的分别。所谓人号,就是由他人对自己的称呼。可是,要值得人家称号,就必须使自己具有受人备尊敬的条件。先秦对男子的尊称常用伯仲或公、翁、子、父、甫等字。称伯仲有区别,二十称伯仲是敬而不尊;五十称伯仲,既表示恭敬又表示尊重。公、翁、父是对尊老的敬称,今天仍在使用。子是对男子的美称,甫就是傅,犹如今天的先生,师傅。秦汉以后,虽然人们仍某伯某仲某子某父地称呼,但已不似先秦时那样严格。

死后封的“谥号”

谥号,是西周以后的历代统治阶级在人死后按其生前的行为所给予总结评价性的称号。帝王的谥号是由礼官按照帝王一生的行为而议定的,臣下的谥号则是由帝王所赐予。此外还有私谥。私谥出现较晚,大约在东汉时期。

古代帝王一般都有谥号,其他高官显贵也有谥号,这种谥号称为“官谥”。此外,文人士大夫死后,他们虽无朝廷“官谥”,但亲友门人也常要赠给一定的谥号,如晋代大诗人陶潜死后,被谥为“靖节征士”,宋代人张载死后被谥为“明诚夫子”等等。这种谥号称为“私谥”。

谥法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规定与限制,在清代,成、正、忠、襄四字属于特谥,只能由皇帝赐予。“文正”一谥尤为朝廷所重,如范仲淹的谥号为“范文正公”。据说,“每遇礼部奏请奉旨予谥者,由阁臣拟进四字,恭候钦定。惟‘文正’则不敢拟,皆奉特旨遵行,亦不候阁臣奏拟。”(《养吉斋丛录》)“文”字的谥号一般只赐予翰林出身的文人,汉官不由翰林出身,不得用“文”字。官至大学士,不是翰林出身亦可谥“文”字,如费文格淳、章文简煦等。曾国藩因出身翰林,又死心塌地为清朝效命,镇压农民起义,因此在他病死后谥为“文正”,他的著作于是辑为《曾文正公全集》。

百家姓

在中华姓氏文化中,《百家姓》是我国流行最长,流传最广的一种蒙学教材。它的成书和普及要早于《三字经》。《百家姓》本是北宋初年钱塘(杭州)的一个书生所编撰的蒙学读物,将常见的姓氏编成四字一句的韵文,很像一首四言诗,虽然它的内容没有文理,但读来顺口,易学好记。《百家姓》与《三字经》、《千字文》相配合,成为我国古代蒙学中的固定教材,因此流传至今,影响极深。

据南宋学者王明清考证,《百家姓》前几个姓氏的排列是有讲究的,如赵是指赵宋,既然是国君的姓,理应为首;其次是钱姓,钱是五代十国中吴越国王的姓氏;孙为当时国王钱俶的正妃之姓;李为南唐国王李氏等等。

姓氏起源的形式很多,并且在不断发展,同姓异源或异姓同源等情况十分复杂。《百家姓》早先收集了四百一十一个姓氏,后增补到五百余个。但据有关报道,研究姓氏的专家从古今文献上能够收集到包括生僻姓氏在内的数千个姓氏。随着岁月的流逝,又不断出现新的姓氏,如为孩子取名时,取男女双方两个单音姓合成复姓,又为姓氏“家族”增添了新的成员。

古人对自己的谦称

鄙人:“鄙人”本意指居于郊野之人。后古人用来谦称自己,表示地位不高,见识浅陋。

臣:古人对自己的谦称。“臣”表示自谦,多有君臣关系在内,后来也完全表示谦称。

仆:旧时男子自称谦词。仆即奴仆,下对上、幼对长自称奴仆,借以表示对对方的敬重。

小可:宋元间人自称谦词。

小子:旧时子弟晚辈对父兄尊长自称的谦词。

小生:旧时晚辈对尊长称自己的谦词。

晚生:旧时男人对前辈称己的谦词。

不才:旧时男子自谦词。不才即没有才能,故借以自称,以示谦恭。

不肖:旧时男子自谦词。不肖原指子不似其父那样贤能,故男子在其父母死后多借以自称,表示谦恭。

不妄:旧时男子对自己的谦称,意为无才能的意思。

不敏:古人称自己不聪明、不敏捷,故自谦“不敏”。

晚生、后学、晚侍:年轻人在年长者面前的谦称。

在下:自称的谦词。古时坐席,尊长在上座,所以自称在下。

妾:旧时妇女自称的谦词。妾是旧时正妻之外的小妻、侧室、偏房,在家庭中地位极低,故妇女借以自称,表示对对方的敬重。

奴、奴家:旧时妇女自称的谦词。奴即表示不自由,为人役使的仆役,故借以自称,表示对对方的敬重。有时男子亦以之为谦称。

未亡人:寡妇的自称。

古人对他人的尊称

父:古代对男子的尊称。“父”本义不是父亲,而是父系氏族社会中司火的长者,后成为对男子的尊称。大约至周代,“父”才成为父亲的别称。

公:古代对男子的尊称。甚至父亲对儿子说话,有时也以“公”相称,用来表示郑重或爱重。

子:古代尊称,男女皆可称之。学生对老师也称“子”。夫妻之间又互称“内子”和“外子”。

长者:古代尊称,指有德行受尊敬的人。

卿:古代尊称,古时使用较广,君称臣为“卿”,夫妻之间称“卿”或“卿卿”。

先生:古代尊称,多称师长、老人或有德行的人。

阁下:是旧时对一般人的尊称,常用于书信之中。原意也是由于亲属同辈间互相见面不便直呼其名,常常先呼其阁下的侍从转告,而将侍从称“阁下”,后来逐渐演变为对至友亲朋间尊称的敬辞。

足下:在古代称谓上,同辈相称都用“足下”,足下意为“您”。

麾下:是对将帅的尊称。

陛下:陛下的“陛”指帝王宫殿的台阶。“陛下”原来指的是站在台阶下的侍者。臣子向天子进言时,不敢直呼天子,必须先呼台下的侍者而告之,后来“陛下”就成为对帝王的敬辞。

殿下:和“陛下”是一个意思,原来也是对天子的尊称。汉代以后演变为对太子、帝王的尊称,唐代以后只有皇子、皇后、皇太后可以称为“殿下”。

令尊:旧时称对方父亲的敬词。令有善、美之意,故用为敬词。

尊公:亦称“尊大人”、“尊大君”。旧时称对方父亲的敬词。尊与卑相对,指地位或辈分高,故用敬词,如“尊翁”、“尊驾”。

令堂:旧时称对方母亲的敬词。

令郎:旧时称对方儿子的敬词,原称“令郎君”。

令嗣:旧时称对方儿子的敬词,同“令郎”。

令子:旧时称对方儿子的敬词。

令爱:并作“令嫒”,旧时称对方女儿的敬词。

令正:旧时称对方嫡妻的敬词。

令兄:旧时称对方之兄的敬词。

令弟:旧时称对方之弟的敬词。

令坦:旧时称对方女婿的敬词。

仁兄:旧时对同辈友人的敬称,常用于书信。

贤兄:旧时对同辈友人的敬称,贤指德才出众,故用为敬词。

仁弟:旧时对同辈中青年者的敬称。师长对学生,年长者对幼子亦常以之为称,表示爱重。

贤弟:贤弟意为“仁弟”,贤有德行好、才能出众之意,故习以为敬词。

不同等级的称谓

君:周代称诸侯为君。君在天子之下,大夫之上,指的是诸侯。秦统一天下后,称皇帝为君。君还是战国、秦汉时期贵族、功臣的封号。如齐国田文号盂尝君,魏公子无忌号信陵君,汉郦食其号广野君,刘敬号奉春君。君后来又引申为对男子的尊称,故父和夫也可称君。

臣:上古指男性奴隶。后来“君”与“臣”对举,臣包括除君外的任何人。后“臣”引申为对己的谦称。

士:商、西周、春秋时统治者的最低层及其成员。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的统治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士大夫受过教育,有知识、有才能,因此,后来逐渐成为知识分子的通称,在军事上、政治上、外交上形成不可忽视的力量。战国时代的士大体分为四类:一类为学士,如庄子、荀子等;一类为策士,如苏秦、张仪,即所谓纵横家;一类为方士或术士;最下的一类为食客,这类人有士之名,无士之实,多是贵族的鹰犬。

民:上古时把奴隶称作民,或称黎民、群黎、苗民、众人、庶人、庶民,通称庶民。臣与民在上古都是奴隶,但有区别:臣是柔顺驯服的奴隶,民是暴戾难以驾驭的奴隶。

奴隶:为奴隶主劳动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常被奴隶主任意买卖甚至杀死。“工”、“奴”、“奚”、“臣”、“妾”等都是奴隶,小臣、仆侍、妾婢、阍人(看门人)、寺人(宦)等是从事家务劳动的奴隶,金工、车工等是从事工业生产的奴隶,大量的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

君子:古代对贵族男子的通称。又泛指有道德的人,君子常常和小人或野人对比。此外,妻称夫也叫君子。

百姓:古代对贵族的总称。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因为当时只有贵族才有姓),商王是贵族的最高代表,自称为“余一人”。周代仍有这种称号。战国以后,“百姓”为平民的通称,与“民”为同义词。

黎民:平民也称黎民,亦即“众民”的意思。因“黎”通“骊”,黑色,“黎民”因黑发而名。

黔首:黔首是战国时秦国及秦代对平民的称呼。黔,黑色。“黔首”,犹如黑头。据说秦尚黑色,平时平民都用黑布包头,故称“黔首”。

布衣:即“平民”,古代人富人穿丝,平民穿麻布,所以称“布衣”。

庶人:又叫“庶民”,西周以后对农业生产者的称谓。西周时庶人可作为被封赐的对象,其身份比奴隶高。春秋时,庶人的地位在士以下、工商奴隶之上。秦汉以后,泛指没有官的一般平民。

不同的朋友关系的称谓

朋友分为许多种,在古时也有不同的称谓: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叫“贫贱之交”;情谊契合、亲如兄弟的朋友叫“金兰之交”;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叫“刎颈之交”;在遇到磨难时结成的朋友叫“患难之交”;情投意合、友谊深厚的朋友叫“莫逆之交”;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异性好朋友叫“竹马之交”;以平民身份相交往的朋友叫“布衣之交”;辈份不同、年龄相差较大的朋友叫“忘年交”;不拘于身份、形迹的朋友叫“忘形交”;不因贵贱的变化而改变深厚友情的朋友叫“车笠交”;在道义上彼此支持的朋友叫“君子交”;心意相投、相知很深的朋友叫“神交”(“神交”也指彼此慕名而未见过面的朋友)。

不同年龄的称谓

古时候,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2至3岁称孩提。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10岁以下称黄口。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16岁称碧玉年华,20岁称桃李年华,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標梅之年。

男子20岁称弱冠,30岁称而立之年,40岁称不惑之年,50岁称知命之年,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70岁称古稀之年,80岁称杖朝之年,80至90岁称耄耄之年,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古代命名的忌讳

名字避讳是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的现象。在原始氏族的观念中,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一种具有某种超人力量的符号。人们认为,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的一部分力量,这也许就是避讳产生的根源。

在我国,名字避讳有悠久的历史,并且代代相续。据学者们考证,汉语名字的避讳起源于周代。《左传》记载鲁桓公给太子命名时,向大臣们征询意见,申儒讲述了起名不要用国名、山川名、官职名、疾病名、畜牲名、器币名的道理,因为这些事物与百姓的关系密切,用这些事物取名字,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以下几种名字避讳。

1.个人讳

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种人,我们最熟悉的例子恐怕是那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田登了。由于“登”和“灯”同音,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而不说“放灯三日”,遗笑至今。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