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吃透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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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为腹不为目

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注释

五色:指青、赤、黄、白、黑。

五音:指宫、商、角、征、羽。

五味:指酸、苦、甘、辛、咸。

口爽:意思是味觉失灵,生了口病。古代以“爽”为口病的专用名词。

畋(tián):打猎获取动物。

行妨:伤害操行。妨,妨害、伤害。

译文

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嘈杂的音调使人听觉失灵;味浓而杂的食物使人舌不辨味;纵情狩猎使人心兴奋发狂,难以自控;稀有的物品使人行为不轨。

圣人只求三餐温饱,不追逐外在的无止境的欲望满足。所以应当舍弃名利诱惑,而保持清静知足的生活。

王弼《道德经注》

爽,差失也。失口之用,故谓之爽。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不以顺性命,反以伤自然,故曰盲、聋、爽、狂也。难得之货塞人正路,故令人行妨也。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

爽,是差失的意思。失去口的作用就叫做爽。耳、目、口、心都要顺应它们的性质才行。不顺从它们的特性、违反它们的使命,就会对它们自然的状态造成损伤,就出现了盲、聋、爽、狂。难得的东西因为难得,无法通过正当手段得到,所以就挡住了人们通过正常手段谋求幸福的道路。争取腹中的食物是用食物颐养自己,去占有眼前所有能够占有、享受的东西就是用这些东西去奴役自己,所以圣人不为目。

苏辙《老子解》

视色、听音、尝味,其本皆出于性。方其有性,而未有物也,至矣;及目缘五色、耳缘五音、口缘五味,夺于所缘而忘其本,则虽见而实盲,虽闻而实聋,虽尝而实爽也。

看颜色、听声音、尝味道,这些功能的本质都出自于我们感觉器官自身具有的本性。当我们的感官具备这样的本性,而没有接受外物刺激的时候是最完满的;等到眼睛看到五色、耳朵听到五音、口尝到五味,感官被外物吸引、占据而忘记本性,虽然能看却看不到,虽然能听却听不清,虽然能尝却尝不出味道。

圣人视色、听音、尝味皆与人同,至于驰聘田猎未尝不为,而难得之货未尝不用也。然人皆以为病,而圣人独以为福,何也?圣人为腹,而众人为目,目贪而不能受,腹受而未尝贪故也。彼物之自外至者也,此性之凝于内者也。

圣人看颜色、听声音、尝味道都和别人相同,也不是不参加骑马打猎的活动,难得的东西也不是不用。人们都觉得享乐过多不好,而只有圣人觉得幸福,为什么呢?圣人只求吃饱饭,而众人追求眼前所有能够占有、享受的东西,眼睛贪求能看到的东西却无法享受,肚子能够消受食物却不会贪婪。事物是从外部影响人的,而本性是内在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