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哈佛教授讲授的300个经济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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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没有绝对公平的社会,只有相对公平的制度 (3)

1原始产权,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3股权和债权,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

把企业无限做大——股份制

早在古罗马就有一种包税人,他们组织的股份委托公司被经济史专家认为是股份经济的先兆。

14、15世纪时,在欧洲的一些采矿业中,出现了自由民之间或手工业者之间的以人、财、物各项生产要素的一项或几项为联合内容的合伙经营的经济形式。但在合伙内容、经营方式、分配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范,更没有形成严格的股份制度,这是股份经济的原始形式。

当时,在德国南部、奥地利和捷克境内,有农奴和城市破产欠债的小手工业者聚集在一起,后来有些商人以入股的形式参加进来,结果富裕的人把持了资产,使原来的合作发生质变。原来由合伙的劳动者构成的矿业组合,几乎到处都变成了靠雇佣工人开采的股份公司。

15至16世纪初,新航路的开辟,使世界贸易大为改观。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纷纷进行远航贸易,这需要较大数额的资本,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靠单个资本家来经营是无法办到的。于是一种合股经营的叫做“康梅达”的经济组织便产生了。康梅达从事海外贸易,负责筹集资本,由专人经营,利润在集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协商分配。

1554年英国成立丁第一个以入股形式进行海外贸易的特许公司“莫斯科公司”,它的成立标志真正的股份制度的产生。

股份制企业不由一个人所有,由若干股东共同所有,所以股份制被称为社会所有制,但它完全不同于无主所有、产权不明晰的公有制。无论其股东有多少,其产权是明晰的,有明确的所有者。

股份制的所有者不是一个人,而是有许多人,从而就可以集无数人的财力把企业无限做大。从法律上来说,股份制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并不承担无限责任,而是承担有限责任,即其责任以其最初所购买的股份为限。

例如,一个股份制企业破产了,欠债1000万元,一个在这个企业购买了100股的股东,如果每股100元,共投入1万元,他的损失最多就是这1万元,企业其他的债务与他无关。这就使股东的投资风险是有限的、可控的,为许多互不认识的人合作办大企业,从事风险投资创造了条件。

早在十六七世纪市场经济出现在欧洲时,从事对外贸易这种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就采取了共担风险、分享利润的股份制形式。当十八九世纪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时,股份制又成为大企业首选的形式。在今天,股份制已成为市场经济企业最主要的产权形式。

每个股东并不是平等的,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界定了其权责利。每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有多少权利。这就是说,股份制企业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决定了其权利。与权利相对应,有多少股权也就承担了多少责任。股东通过分红获得利益,分红的多少也由股权多少决定。

同时,每个股东对自己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置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股权的自由买卖就是产权的转让。正是在这种转让过程中,股份制企业由经营效率最高的人控制,这就使资源流入使用最有效的人手中。总之,产权明晰带来效率的权责利一致和转让在股份制中完全实现了。

可以说,股份制是私有制长期演变的结果,它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遵守股份制,股份制将会真正体现效率!

【知识链接】最早的股份制公司

1554年英国成立丁第一个以入股形式进行海外贸易的特许公司“莫斯科公司”,它的成立标志真正的股份制度的产生。最初把整个公司的资本分为240股,每股25金镑,每人投资一部分,由6人分担风险。每次远航归来,按股份分配所有的利润。并连股本一起发还。

后来,随着贸易活动的频繁和规模扩大,就把原来投入的股份全部或一部分留在公司,作下次航行使用。到1604年该公司股东增加到160人,15人董事管理整个业务。

企业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企业人治与法治

新疆的德隆,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白手起家,最辉煌时资产达1200亿元,但庞大的德隆帝国又在瞬间倒了下去。德隆是股份制企业,但它的兴亡却是由于一个人,德隆集团“兴也唐万新,亡也唐万新”。唐万新的胆识、魄力和超人的能力造就了德隆的辉煌,但他个性中的独断独行的作风也导致了德隆的失败。这样大的公司在近20年中居然只开了一次董事会,一切都由唐万新一人说了算。这样由一个人说了算的企业,岂有不垮之理?

看来仅仅实现了股份制还是不行的。企业要成功必须从人治走向法治。法治企业是按一套早已制定出的制度来决策和运行的企业。制度是这个企业的根本。这种企业也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CEO,而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他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而且要受制度的制约。在制度面前,他和其他人同样平等。在这样的企业中,包括CEO在内的所有人都按制度的安排发挥自己的作用。

人治企业与法治企业发展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人治企业完全取决于个人,甚至可以说,没有这个人就没有企业的成功。但由于没有任何制度可以制约这个人,他的失误也会使企业失败。在这种企业中,个人的能力和见解是企业发展的界限。企业失败。企业的兴亡系于一人之身。

法治企业依靠是一套制度。制度可以保证个人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可以纠正个人的错误。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可以犯错误、退出或死亡,但企业却可以依靠一套有效的制度而基业长青。这种企业也会有曲折,但具有自我纠错的机制,不会一条路走到头,直至企业消亡。

当企业的规模不大时,可以由个人说了算。但当企业做大时,决策、管理、运行都要复杂得多。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这就是个人管理能力与环境变化要求的不对称性。而且,企业家作为一个人,无论多伟大,也不会不犯错误。

任何一个企业在成功之后很容易走上人治之路。独裁、专制、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扩大自己的能力、不愿受制约,都是人性中固有的弱点。依靠个人,企业会有一时的辉煌,依靠制度,企业才有基业长青。因此,建立法治企业应该成为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奋斗目标。

【知识链接】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1两者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

2两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

3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

企业发展要与时俱进——现代企业制度

从前有一个鞋匠,带了几个徒弟,专门给人做鞋。平时师徒几个人做的鞋刚好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但也有忙的时候,这时鞋匠就要雇人帮忙,由于雇的人并不会做鞋,因此鞋匠就给这些人分工,让他们有的人专门做鞋底,有的人专门做鞋帮,让徒弟们监督他们并将鞋缝好。由于每个人只从事一道或两道工序,每个人都能游刃有余。紧张的年底过去了,于是雇的这些人也就回去了。

后来,随着鞋匠的鞋日渐畅销,鞋匠的制鞋规模日渐扩大,他几乎天天都需要雇佣人。而每天去找受雇佣的人,很耗费时间和精力。后来他和受雇佣的人约定,双方签订长期合同,受雇佣的人接受鞋匠的一定的工资,但必须遵照鞋匠的安排按时工作,鞋匠的徒弟们就成为监督他们工头。于是企业产生了,鞋匠成了老板。

从搬砖的例子可以看出,通过企业化的专业分工和合作,团队生产总量不等于单个个体产出的简单总和。尽管用车搬砖的团队能提高生产效率,但单单观察多搬的转头无法确定谁的贡献更大一些。当到手的报酬不能反映各成员的劳动时,干多的人会觉得自己吃了亏,而出工不出力的人也变得有利可图。

因此,我们必须从制度上解决企业内的出工不出力行为,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达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的目的。而解决企业内部问题的根本,在于责权利是否统一。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2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赢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3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4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在企业治理过程中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决策、激励与约束等基本治理机制,同时全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达到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和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使企业内部机构间资源和信息等的流动尽可能少地受到各种人为障碍,极大地降低内部控制和监督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因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首选战略措施。

【知识链接】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法律不能成为摆设——法经济学

俄国作家克雷洛夫在《克雷洛夫寓言》里有这样两个寓言故事:

一篇是“狗熊照看蜂房”。百兽推举爱吃蜂蜜的狗熊看蜂房,结果狗熊监守自盗,把蜂蜜都往自己窝里搬。事情败露后,百兽罚它在窝里禁闭一个冬天。本来熊就要冬眠,蜂蜜又不用还,受罚的熊日子过得乐呵呵。

另一篇题为“狗鱼”。一条狗鱼罪大恶极,要对其进行审判。法庭由两只驴子、两只老马以及两只山羊组成,并任狐狸为检察官。没有谁能指出审判有什么不公正的地方,狗鱼实在无从抵赖,起初被判吊死在树上。这时狐狸检察官成了关键先生,它说对于狗鱼此种恶行累累的家伙,绞刑实在太轻了,应该判以闻所未闻的重刑——让它在河里活活淹死!法庭接受了建议,改判为扔到河里淹死。

寓言是人类生活的折射,克雷洛夫在寓言中讽刺的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年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曝光假冒伪劣,但假冒伪劣却此伏彼起,像韭菜一样割了又长出来。犯法的收益远远大于支付的成本,制假售假也就屡见不鲜了。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竞争平台,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但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

在市场竞争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或限制竞争,必然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裁不正常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

市场经济愈发达,法制会愈发展,我国现在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必须永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原则。

如果有法不依,尤其是对经济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疲软,法律成了做摆设的稻草人,市场经济的秩序必然会遭到破坏,最终是全社会为此买单。由经济人组成的社会,其社会秩序并不是靠甜言蜜语式的说教劝出来的,而是依靠完善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维护的。

在英国发展商品经济的初期,假冒伪劣产品不少,借钱欠款不还也相当寻常。但当法律得到认真严厉的执行,制假售假者被惩罚得倾家荡产还要成囚徒,借钱和欠款者不但要被抄家抵债还要进监狱,谁还敢渺视市场经济的规则?也正是这样,英国市场秩序变得井井有条,依法惩罚造就了一个文明诚信的英国。

我国的市场经济违法行为如此泛滥,应该加大对市场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违法犯罪的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政府应充当起市场经济的“监管者”的角色,在为市场做好服务的同时,也应该拿起手中的“大棒”严厉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的秩序,从而为社会创造完美的市场交易秩序。

【知识链接】法经济学由来

法经济学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学说。由于是交叉学科,从法学角度来说,可将其译为“经济分析法学”;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可将其译为“法经济学”;从其他学科的角度来说,可将其译为“法和经济学”或“法与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