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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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法律文书的含义 法律文书的重要性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中实施法律的必然产物,是执法的文字凭证和记载。它对于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概括起来,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这是法律文书的根本作用。它是通过对各种案件的正确处理,使法律得以贯彻实施。依据刑事法规制作的刑事法律文书,其作用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对犯罪的惩治和对人民的保护,达到减少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依据民事法规制作的民事法律文书和依据仲裁法制作的仲裁文书,其作用在于调整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保证民事经济法律的正确实施。行政法律文书的适用,在“民告官”的诉讼中,主要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使行政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公证文书则是通过对公证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确认,以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纠纷,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由此可见,法律文书的制作是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做到司法公正的大事情。当今裁判文书的不断改革,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使法律文书这个工具更好地为实施法律服务。

二、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是确保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法律文书是以法律为依据制作的,诉讼活动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如何运作,三大诉讼法都有相应的规定。司法机关办案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每道程序又必须是以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实施的前提的。在没有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实施的诉讼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机关就不可能有“批准逮捕决定书”,因而也就不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是有期限规定的,因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内仍然不能终结的案件,侦查机关必须制作相应的文书,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并制作“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于是,侦查机关就可以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上诉,则引起第二审程序'如果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使用法律文书,才能如实地全面地把诉讼过程记载、反映、确认在案。可见,法律文书是保证诉讼活动依法进行不可缺少的工具。

三、法律文书是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教材

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是执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凡属公开对外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它不是通过正面讲解法律条款,而是通过处理具体的案件,用具体生动的案例来宣传法律,通过对触犯刑律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来说明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应受处罚;通过处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来说明什么是侵权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以法律文书为法制宣传的教材,在实践中能够起到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它可以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知法用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纠纷,预防犯罪,同时还有利于提高人们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四、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忠实记录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忠实记录,具有历史档案的作用,同时又是考核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的重要尺度。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起诉、开庭审理到判决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最终形成完整的案卷。这些案卷忠实地记载了办理案件的全过程。非诉讼案件同样也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予以记载实录。这些文书不仅有现实的作用,而且还有重要的历史档案价值,日后可以总结经验,检查法律实施的情况,同时是检验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文书制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