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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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法律文书的含义 法律文书的类别

正确划分法律文书种类,对于进一步认识法律文书的性质和作用,促进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更加科学地研究法律文书有着重要的意义。法律文书的种类繁多,根据司法机关的现有规定和法律文书写作实践以及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可从如下四个方面分类:

一、按照制作机关职能分类

按照制作机关的职能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文书;检察机关检察文书;审判机关裁判文书;律师事务文书;仲裁机关仲裁文书;公证机关公证文书等等。

二、按照诉讼性质分类

按照诉讼性质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等等。

三、按照文书性质和用途分类

按照文书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侦查类文书;起诉类文书;裁判类文书;执行类文书;笔录类文书;报告类文书;命令、决定类文书;公告、布告类文书;公函、通知类文书;证票类文书等等。

四、按照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分类

按照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或称拟制式)文书;填空类文书;表格类文书;笔录类文书等等。

本书主要按照第一种分类方法来编排,同时把各个机关都通用的笔录单列为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