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清代地方城市的公共设施指那些为城市民众服务的教育设施、道路桥梁、河道等公用建筑。这些公共设施也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一部分,进入城市生活中。从汉代到明清,中国地方政府趋向于权力的式微。随着中央集权化趋势的高涨,中央政府进一步将控制权紧紧地强加于地方财政上。从宋代以后,府、县的库房就几乎不曾有过足够的基金来实行任何大规模的地方建设工程。如同顾炎武在其名著《日知录》中所观察到的:"今日所以百事皆废者,正缘国家取州、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于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虽然地方政府在地方城市公共建设中需要承担必需的职责和义务,但对于城市公共设施重建,政府只为少部分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支付资金,如城市河渠、贡院官学、少量官仓等,但像道路桥梁、大部分学校仓舍等则留给当地官民自己去办。理论上讲,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州县官的职责因此,州县官有权决定是否应该对河道及堤坝进行疏浚和维修,但由于中央政府不为这些工程特别拨付经费昆冈等。州县官不得不用别的办法筹集经费。
第一节 清代成都教育设施的重建与发展
清代成都城内的教育设施包括三类,一类是官方教学机构,为考试所服务的官办学校,府、县儒学;另一类是民间教育机构,书院、义学(包括学舍)等等,因二者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及师资来源,受官府支持程度的差异而有较大区别,其次在选址、内部布局、环境及建筑设计思想等方面二者也有区别。第三类教育设施是考试场所--贡院。
书院的开创多受到名儒的影响,由官府中的有识之士创建,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与官府的联系往往并不甚紧密,多由书院主事者延请名士主讲,教学内容多为教习本人极力推崇之学术主张。师徒之间的学术承继性较强,虽然教学目的也以使学子高中功名为主,但学术思想较府县儒学更为活跃。由于其资金来源不固定,盛衰不定。而由官府正式开办的府县儒学则以其"官办"性质长盛不衰,由地方财政拨款,生源稳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在清代成都城内书院与学校的发展变迁中表现鲜明。
一、官办教育机构:府学、县学
官学,亦称儒学,以表示尊崇孔子之意。各地官学称为"学宫",与文庙建在一起,官学的房舍一般由政府修建或由地方官员捐建。它们是一种名义上的官办学校,一般不讲课,每月召集生员训示一次,实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学官不事教授,士子不重读书,仅为进身之阶,它与书院等民间教育机构是有区别的。
有清一代,对官学的发展是极其重视的,雍正帝有一段话说得很清楚,"若无孔子之教......势必以小加大,以少凌长,以贱妨贵,尊卑倒置,上下无等,干名犯分,越礼悖义,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尚可胜言哉"!从此可见官学重视的是提供一种学生的身份,提供一种社会教化的气氛。
清王朝是以满族亲贵为核心的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在采取种种军事和政治措施控制汉族及各族民众的同时,另一方面又十分注意利用汉族的儒学,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加强控制,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清朝入关以后,很快就在所征服的地区举行科举考试,大力提倡尊孔读经,"隆焕宫墙,以崇原本,严立学课,以造真才"。但经过明末清初的战争,"学宫废缺,教职旷驰。履其地而自忘其本,尸其官而不行其事",学宫不修,政教不明的后果,是"任泗水衣寇,沦胥蓁莽,使黉宫子弟,污漫离京。"而"贤士无所依归"对政府统治将造成巨大的威胁,他们可能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失去控制,结社成党祸。因此顺治朝鼓励各地地方官"特查所在学宫,有殿宇倾颓,簷庑圮坏者,仰郡县勘实估计,详报本道,捐俸倡修。其有见任官或捐资,或督工,一德可录,揭报抚按两院,褒美贤劳。凡绅衿好义,但可捐置工料,不得滥助银钱,致生破冒。工完之日,但学官汇明申报,合行优奖"。
因此,清初各地政府修复官学是势之所趋。清初顺治十八年,四川巡抚佟凤彩驻节成都,视事学宫,发现"俎豆之地为豹狼之所穴,狐兔之所嗥,将二十年所矣",决定重建学宫。
清代成都的官学有三所,包括成都府学、成都华阳二县学。官学的常年教学生活经费开支,一般由政府拨支,或接受官、商、地主捐赠。但官学一般不置学田。这可能是因为四川各级的地方财政在教育支出上有保证,而且较充裕之故。官学以其传统的封建统治人才培养基地的性质受到官方的更多重视和一贯支持,因而其存在较书院稳定。
清代成都府学承汉代文翁办学旧址,历数代未有易,明末学宫、文庙俱毁,顺治十八年(1661),四川巡抚佟凤彩捐资在文翁讲堂故址一同重建。顺治十八年,巡抚佟凤彩捐建大成殿五楹、东西庑各五间、戟门五间、灵星门、启圣宫、明伦堂、敬一亭及左右学舍、坊垣悉具",康熙八年(1669),四川巡抚张德地增修。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都知府殷道正及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川总督文绶等又先后重建。
成都府学内布局有明显的中轴线,即大成殿、东西庑、戟门、灵星门、启圣宫、明伦堂自南而北依次布设在中轴线上。雍正元年,奉旨在大成殿后,中轴线右侧创建崇圣祠,并在内恭设"五代王"牌位。四年,钦颁御书"生民未有"匾额。而分布在院中的碑亭、小亭、泮池、小桥、树木及后院的尊经阁遗址使院落在端整的礼制秩序中增添了一丝灵动的书香气息。
在大成殿内,有康熙二十三年皇帝钦颁御书"万世师表"匾额,还有四十二年康熙钦颁御制"训饬士子碑文"。除了这些鼓励士子读书明志,求取功名的励志碑匾外,还有朝廷平定天下的重要业绩,如康熙四十五年敕建"平定朔漠碑"于殿左,八年敕建"平定青海碑"。可见官学的确是中央统治地方的重要纽带。
华阳县学重建于雍正五年,因为华阳县康熙年间被裁撤,因而县学也被裁撤,直到雍正六年华阳县复设,因原址"历久荒废,故址尽为民居",雍正九年,知县高尚志将县学迁至成都府学侧。"乃度地于江渎祠东,是华阳之学非创设而华阳之学宫则创修也,维时物力尚饶,人心犹朴,取材于商,征工于匠,董以在官之人,限以落成之日,莫与综覈,难免草率,不二十年而辄多溃败补葺之者"。可见,雍正六年,华阳县学的修建汲取于民力、民资,由商人提供材料,征用地方工匠,官员监理从而得以快速完工。
成都、华阳二县学的移徙是清代成都城内学校分布、变迁中的一件大事,可视为清代官府集中建设城南文庙街一带文教区之始。明代,成都、华阳二县学并没有分列府学侧和城南,而是与成都府学相去甚远,其约略位置据明正德《四川志·学校》、天启《成都府志·学校》所载,成都县学当时在布政使司东,即城北文圣街,"宋政和间建,本朝永乐间重修";华阳县学则在县东南,是宋代时以孟蜀太学故址为之,本朝永乐间重建。
而清代成都县学在清初迁于原华阳县学处,而华阳县学先随华阳县被裁并后取消,雍正六年重建时则易址迁建于成都府学侧,也为了便于两县县学师生就近在府学文庙参拜孔子,才有移徙之役。同时这一变迁也有利于城市形成以文庙、成都府学为中心的文教区。三学距离相近,汇聚一处,既便于学子之间互相问学交流,且使文教区的整体环境大为改善,因此学风得以昌盛。
二、民间教育机构:书院的建设
清代成都的教育设施,除了生员额定、经费出自官府的官学以外主要就是书院以及义学。成都自西汉文翁首创地方学宫以来,重视地方教育已形成传统。宋末以来,书院盛行,士大夫退归乡里,以为讲学之地,不领于官府,人自为教而已。明代成都有子云、少陵、大益、浣花等书院,明末清初皆毁。由于书院是儒家治道思想传承和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持和巩固清王朝统治的重要文化基础设施,因而自顺治十四年(1657)起,全面继承汉族统治模式的清王朝便一改此前的限制措施,而开始鼓励书院的恢复与重建。自康熙起,四川地方书院便进入一个修复、重建或新建的大发展时期。据统计,到乾隆时,成都府内共建书院20座,基本每县一个或二个书院。
成都在清朝中前期,移民人口素质偏低,文化教育发展困难,缺乏有影响的学者,科举不兴,所以成都城作为省会在康乾年间修建的书院只有两座,锦江书院及潜溪书院,不复前代之盛,随着成都经济渐趋繁荣,到嘉庆道光之后芙蓉、墨池、尊经、元音等书院以及义学才相继兴建。所有清代书院中,只有建于乾隆年间的潜溪书院是承明代旧址重建的书院,其余皆为清代新建。